信访事项办理程序.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280548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7.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访事项办理程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信访事项办理程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访事项办理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访事项办理程序.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信访案件办理程序 第一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条:认真受理,确定责任领导,落实办案人员。承办部门,按照批示、交转要求,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和2名办案人员,组成办案组;牵头部门,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地方的信访案件应组织联合工作调查组,协办部门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并抽专门办案人员予以配合;责任领导和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应自行回避或责令回避。 第三条:调查核实,弄清事实。承办部门或牵头部门其办案组或联合工作调查组,根据上访人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所涉及问题的

2、性质及人员,走访了解并做好笔录工作,查清群众反映问题的真伪,案件责任领导或牵头部门领导应及时了解办案进展情况。 第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承办部门专案组或联合工作调查组,根据调查所查事实及所取的有关佐证,查找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与上访人交换或予以征询,记录上访人提出的新的合理要求,对上访人所提过高要求宣讲政策和表明态度并登记在案,形成综合书面调查处理材料,报告案件责任领导或牵头部门领导。 第五条:审定调查处理意见,做出处理结论。承办部门召集开会,听取办案组调查处理报告和上访人意见,根据所查事实及所取佐证,依照政策、法律、法规集体研究,形成处理决定或会议

3、纪要,书面答复上访人,予以送达签字,并书面上报同级人民*、上级业务部门和抄送同级信访部门;牵头部门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地方的信访案件,主动召集开会,邀请有关专家、涉案部门负责人进行论证,根据所查事实及所取佐证,依照政策、法律、法规集体研究,形成联合调查处理报告,呈报同级人民*分管业务领导,由其召集法制、信访及有关部门审定,责成牵头部门及协办部门书面答复信访人。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单位执行。 第六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复查处理意见,减少和避免越级上访事项。对已经协调作出处理结论群众来访不止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信访案件,由*分管领导提交*常务会集体复查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承办部门,按照*会议纪要向上访人出具复查意见,或告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予以送达签字,书面上报上一级*并抄送上一级信访部门及有关部门。 第八条: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承办部门、信访部门做好结案后上访材料、领导批示、摘登记录、调查笔录、证据材料、调查处理报告、有关此案处理会议纪要、回访上访人记录、复查会议纪要和记录、书面答复函等各种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