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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兰炭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二一三年七月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兰炭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编制说明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兰炭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项目于2013年1月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3年7月评价单位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
2、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简本内容依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51号)要求进行编写。1 项目概况1.1 工程概况 1.1.1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是E884557,N44730。1.1.2 建设项目背景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在新疆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建设了一条年产60万吨兰炭生产线,共分为5组,每组2台炭化炉,单台炭化炉产能为6万t/a。其单台炉产能未能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规定的规模
3、,且企业生产中未对剩余煤气进行净化利用,存在着资源浪费、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问题。2012年6月吉木萨尔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责令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2012年10月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对吉木萨尔县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位列兰炭企业整治名录中。根据要求,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启动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依照通知精神对现有兰炭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技改,改造后兰炭炉型及单炉产能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完成煤气脱硫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将剩余煤气进行净化后全部回收利用,配套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及煤气发电项目,实现资源的有效利
4、用。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于2004年立项建设的60万吨兰炭生产线项目,当年7月经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编写了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t/a干馏炭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三年施工于2007年7月投入试生产,并于2008年9月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08年9月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吉环字(2008)116号关于同意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干馏炭项目正式投产的批复。项目投产以来,由于采用的原煤有效组分含量低,煤气回收化产的价值低,故该公司在运行中部分荒煤气回用于炭化炉生产燃料外,剩余煤气采用火炬燃烧的方式外排,其资源能源利用方式缺陷较大。根据吉木萨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
5、场勘查后下达的文件,认为项目存在着以下问题:1、单炉产能为6万吨/年,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7.5万吨/年、每组生产能力3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的要求;2、同步配套建设的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氰、脱氨工艺)和煤气回收利用设施没有实施,煤气直接点燃排空;3、资(能)源消耗指标严重超标,煤耗达到2.53t/t焦,焦炉煤气没有利用,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焦化建设项目应在投产6个月内达到煤耗(干基)1.65t/t焦、焦炉煤气利用率98%的要求。因此吉木萨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责令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以上问题。同时,
6、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在污染源普查及整治工作中,将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列为兰炭类重点污染源企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否则进行停产关闭。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委托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方案论证,拟依照通知精神对原兰炭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技改,改造方案将每两台炭化炉经重新布设孔、门及内部结构后,改建合并为一台炭化炉,技改后单台炉产能为12万t/a,总生产规模达到60万t/a,完善脱硫系统,剩余煤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艺中,不外排。改造后的指标基本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与此同时,配套剩余煤气利用工程,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的耐火材料生产线及燃气
7、轮机组发电工程,利用兰炭剩余煤气做燃料,实现尾气的回收利用。1.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1.2.1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有10座6万t/a炭化炉经改造后成为5座12万t/a直立炭化炉,同期建设炭化炉煤气净化装置、粗焦油回收及耐火材料生产设施、燃气发电设施。相应的辅助及公用工程内容:备煤、筛分工段除尘设施的升级完善、污水处理站建设、冷鼓及其相关配套环保设施设施建设。辅助生产项目有耐火材料成品库办公化验等,本工程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主要内容见表1-1。表1-1 工程项目组成及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组成原有工程建设内容改造(新建)内容主体工程备煤工段原料煤炭堆煤场、输煤廊、筛煤楼、
8、煤塔、皮带布料机、斗式提升机、振动给料机、通廊等进一步提高现有环保设施的除尘效率,达到现有排放标准炭化炉工段10座6万t/a直立炭化炉、炉顶煤仓、辅助煤箱、装煤设施、放煤阀、兰炭冷却设施、产品出料设施、烘干炉、水封设施等原有炭化炉每两座打通炉膛后合并,改造后成为5座12万t/a直立炭化炉,烘干炉燃料改为净化后的煤气,烘干炉设彩板罩封闭,尾气经排气筒外排兰炭运输系统兰炭转运站、胶带运输机、封闭通廊、兰炭堆场煤气净化煤气直排火炬新建冷鼓装置:风机房、初冷器、鼓风机、洗涤塔、电捕焦油器等新建脱硫装置:脱硫塔、再生塔、熔硫釜;新建事故自动点火装置耐火材料工程无新建耐火材料破碎及粉尘回收装置;新建耐火材
9、料窑及配套干燥设施; 燃气锅炉发电无新建燃气发电机辅助工程辅助配套系统焦油贮槽、化验室、消防栓、综合仓库、机修间行政福利设施统建综合办公室、职工食堂、浴室,各炭化炉区设操作站新建耐火材料车间综合办公室公用工程供电总变电所、各分变电室新建耐火材料车间配电间供水给水设施、循环水设施、软化水系统、水泵房新建耐火材料给水设施采暖各组炭化炉操作站共建有5座燃煤采暖锅炉改造为1座燃气采暖锅炉,新增发电车间、脱硫净化车间、耐火材料车间采暖纳入此锅炉供暖管线环保工程备煤工段煤炭堆场设防风抑尘网、封闭通廊(含除尘系统)、粉煤堆场要求卸煤点新设彩钢板棚加喷水设施、粉煤堆场改为粉煤仓、地面进行全面硬化,末煤设筒仓炭
10、化炉炉体阀式给料器、辅助煤箱、辅助煤箱和炉间采用石棉带及特制泥浆密封、炭化炉采用护铁皮密封、水封上升管根据改造后的炉体结构布设原有设施烘干工段敞开式面源设彩钢棚收集尾气后通过布袋除尘排放筛储焦工段除尘系统含封闭筛焦楼、地面硬化筛焦设收尘,粉焦设仓煤焦油工段煤焦油贮槽煤焦油贮槽设于地上设盖氨水澄清槽等设于地上密封冷鼓工段各类氨水中间槽、澄清池自槽角放散气体将放散气统一收集后用蒸氨废水喷淋外排脱硫塔尾气无蒸氨废水喷淋后外排剩余煤气利用无新建煤气脱硫设施;新建配套以剩余煤气为燃料的耐火材料生产系统、燃气轮发电机组;改造现有燃煤采暖锅炉为燃气锅炉。耐火材料破碎无设布袋除尘废水回用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焦
11、油等事故储池新建统一酚氰废水处理系统其它进行了绿化改造地面硬化防渗率、绿化率1.2.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1.2.2.1 建设规模兰炭:5座12万t/a直立炭化炉,年产60万t兰炭;耐火材料:年产5万t耐火材料。煤焦油提取:年产粗煤焦油120t;硫磺回收:年产硫磺1508.8t。燃气发电:8台1200GF-T燃气发电机。1.2.2.2 产品方案(1) 兰炭主产品:兰炭:60万t/a 副产品:兰炭煤气:7.43亿Nm3/a,其中兰炭系统回用3.7亿Nm3/a,烘干炉使用0.46亿Nm3/a,剩余3.27亿Nm3/a。 碎煤:28.7万t/a; 粗焦油:120t/a;硫磺:1508.8t/a(2)
12、耐火材料年生产5.2万吨耐火材料。(3)燃气发电本项目拟采用8台1200GF-T燃气发电机,年发电量9360万kWh。1.2.3 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6590.12万元,其中兰炭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3220.8万元,耐火材料项目总投资3369.32万元。全部资金采用企业自筹方式。本项目环保投资254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8.5%。1.3 生产技术工艺本项目分为以下生产系统: 兰炭生产及煤气净化; 耐火材料生产; 燃气轮机组发电。1.3.1 兰炭生产及煤气净化工艺流程本项目兰炭生产主要由备煤工段、炭化工段、筛贮焦工段、鼓冷工段、煤气净化工段、煤场及原料堆场等组成。生产工艺:由备煤工段
13、运来的合格的原料煤(5-30mm块煤)进入煤塔,通过输送皮带卸料小车装入炉顶最上部的煤槽,再经防煤旋塞和辅助煤箱装入炭化室内,块煤自上而下移动,与燃烧室送入炭化室的高温气体逆流接触。块煤在炭化室中部的干馏段被加热到500-550,炭化成为半焦;然后通过炭化室下部的冷却段,被通入此段熄焦产生的蒸汽和熄焦水冷却到80左右,刮出后经烘干、破碎筛分得到不同规格的半焦。其中:炭化炉采用护炉铁皮密封通过辅助煤箱连续加煤,熄焦采用“水捞焦”工艺;荒煤气经采用直冷与间冷相结合工艺冷却,通过静电捕焦油器、蒸氨、脱硫等工艺过程主要脱除荒煤气中的焦油、硫化氢、氨等杂质,同时回收焦油等化学产品;经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送往
14、耐火材料及燃气发电机组做燃料。兰炭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1。图1-1 直立式炭化炉生产兰炭工艺流程图本次技改除改变炭化炉结构形式外,增加了煤气脱硫净化工段,煤气净化采用PDS+栲胶工艺进行精脱硫。1.3.2 耐火材料生产工艺主要工艺过程分为备料成型和隧道窑烧制耐火砖两大部分。原料经过中破、细破、磨粉、筛分后分别送入各自的配料仓;按比例配料后送入混合设备,同时加水进行混合制得泥料;泥料送入成型设备经过压力成型制成湿坯;湿坯送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窑利用隧道窑的尾气作热能);干燥后的干坯送入隧道窑经过烧成获得成品(隧道窑利用兰炭系统尾气作燃料)。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2。图1-2 耐火材
15、料生产工艺流程图1.3.3 燃气发电发电车间由煤气加压、燃气轮机发电及电气控制等组成。来自煤气净化车间的焦炉煤气进入煤气储备站的缓冲气柜,从气柜出来的煤气经煤气压缩机加压到0.9MPa(表压)后送入燃气轮机中。煤气燃烧热能转化为机械能,进而驱动涡轮做功产生电能。兰炭净煤气煤气压缩机空气排气10kV电网同步发电机燃气轮机 燃气轮机燃烧室 动力涡轮图1-3 燃气轮机发电系统工艺流程图1.4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1.4.1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008年12月1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产业【2008】第15号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其中关于半焦的工艺与装备要求为:新建
16、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7.5万t/a,企业生产能力60万t/a及以上。本项目现有兰炭装置设计生产规模60万t/a,所选炉型为直立内热式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为6万t/a,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在本次技术改造后,炭化炉为5座,单炉生产能力为12万t/a。依据产业【2008】第15号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要求半焦生产剩余煤气必须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后本项目兰炭生产剩余净煤气用于本公司耐火材料加工及燃气发电热电锅炉作燃料,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本项目兰炭生产将改造单炉产能,达到单炉产能12万t/a,不在淘汰之列。同时本项目改造煤气利用方式及污
17、水处理装置,符合鼓励类别。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为隧道窑耐火材料生产线,不在淘汰之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焦化产业的布局要求是重点打造库车、拜城、阜康、伊犁四大煤焦化工业基地,本项目位于阜康焦化产业布局辐射区,符合布局要求。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以准东、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田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煤炭资源转化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符合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本建设项目为昌吉州和吉木萨尔县限期整改兰炭企业之一,符合当地产业升级、污染治理的要求。项目位于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煤电能源产业区,符合当地
18、规划要求。总而言之,本项目属于煤炭深加工企业,本项目的建设是充分利用了当地资源优势,结合企业自身力量进行升级改造,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1.4.2 项目选址可行性技改项目兰炭生产装置在原厂址就地改造,脱硫车间、燃气发电车间及耐火材料车间用地为新征工业用地,场地为没有开发的荒地,没有因工程建设而需要搬迁改建的公共设施,技改工程在此建设与园区产业规划没有矛盾。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是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建立以“焦化、干馏炭一发电一硅铁一金属镁一电解铝建材一水泥;焦化、干馏炭一活性石灰一发电一电石一氯碱一PVC一建材一水泥”两大产业链为主的工业区。本项目属于煤化工技术改造兼煤气综合利用项
19、目,符合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符合当地煤化工产业规划,符合新疆总体产业规划及吉木萨尔县煤化工产业项目、延伸煤炭产业链发展规划。本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符合县发展规划,与相关规划有较好的相容性。项目建设区域内全年主导风向为西(W)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900m,经调查厂址最近处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址东北侧2.5km处阿克奇村,此外园区生活行政区分别距离本项目3.23.4km,可满足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项目从相关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区域环境敏感因素、环境风险因素、环境容量、卫生防护距离等角度衡量,项目选址在吉木萨尔县西侧的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是可行的。2 区域环境概况2
20、.1 项目区环境质量2.1.1 自然环境状况本项目厂址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吉木萨尔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东同奇台县为邻,西与阜康市接壤,北与卡拉麦里山和富蕴相连,南以博格达山分水岭同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县为界。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位于幸福路口S303线以北、吉木萨尔县与阜康市界线以东处。吉木萨尔县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地貌可分为南部山区、中部平原、北部沙漠三种类型。本项目所在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地处天山山脉北坡博格达山前冲、洪积戈壁平原区,地处二宫河流域,二宫河流域是该区域内唯一的地表水系,县政府正在筹措建设中的调蓄二宫河河水的蓄水工程建成后,可作为规划同区中、远期
21、新增生产用水量的水源。项目地处二宫河流域五梁山以南冲洪积扇区的戈壁砾石带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内,该含水岩组因靠近补给区,河渠渗漏及暴雨洪流等补给水充沛,加之含水层厚度大,颗粒较粗,渗透性良好,因而含水量较丰富,含水层平均厚度为117.0m,水位埋深62.573.5m,单位涌水量3.54.5L/sm,渗透系数2737m3/d。单井涌水量20002300m3/d,水质较好矿化度0.250.3g/L。吉木萨尔地处欧亚大陆的腹地,远离海洋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其特点为:日照充足,热量丰富,气温变化大,降水少,蒸发大,气候干燥;春季增温快,此时多风,多冷空气入侵;夏季干热;秋季凉爽;冬季寒冷漫长。
22、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91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2046.7mm;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全年盛行西北偏西风(WNW)。年平均气温为7.4,最冷月为1月。2.1.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常规污染物SO2、NO2日均浓度在监测期间均未出现超标情况,7日平均浓度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说明其日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的通知的标准限值。常规污染物TSP有超标现象,其占标率也较高,除与新疆地域特点风沙大的原因有关外,本项目所在园区分布有一定数量的煤化工生产企业叠加影响、排放粉尘污染物的原因也有一定关系。特征污染物NH3、H2S、一次值均符合工业企
23、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苯并芘日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但是存在着污染指数较高、挤压环境容量的现象。这是由于苯并芘主要附着在煤尘颗粒物表面以气溶胶的形式排放,因此对区域煤尘、焦尘为主的无组织粉尘进行收集净化处理治理是减少苯并芘排放的主要措施。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在厂址上下游共计三个水井监测点的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表明,该区域地下水现状参数中各项参数均无超标。该区域水质较好,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2.1.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厂址区域二工河地表
24、水水质除总氮外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很多,比如上游生活污水和粪便的乱排、农民化肥的滥用、岸边禽畜饲养、牲畜饮水等的影响,总之和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有关。2.1.5 声环境质量现状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址四周昼夜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和技术导则,结合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范围如下:2.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HJ2.2-2008规定采用的筛选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酚氰废水站的H2
25、S,最大占标率为36.08%;最大占标率Pmax在80%内,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4287m(来自燃气轮发电机组的NO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本次环评确定大气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厂址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并考虑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确定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南北各4.5km,东西各6km,即长为912km,共108km2的矩形区域。2.2.2 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与地表水不发生水力联系,因此本次环评不设地表水评价。地下水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拟定为:受到本项目采水、排水影响的
26、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评价范围为厂址中心外延各向3km,即边长6km、面积36km2的范围内。主要为厂址区域及其周边。2.2.3 声环境评价范围厂区及厂界外1m范围内。2.2.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及附近影响区域生态影响评价。2.2.5 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风险评价范围是以厂区的中心为原点,半径5km的区域。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与效果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本节主要介绍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型、来源、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3.1.1 污染物类型及排放量3.1.1.1 废气(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
27、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2)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统计见表3-1:表3-1 废气污染源统计序号设备名称产生工序污染物组成处理设施兰炭生产煤炭、成品堆场站粉尘面源设防风抑尘网,粉煤设筒仓备煤工序粉尘面源收集成点源设集气罩煤输送转运粉尘设封闭式通廊筛、贮兰炭煤尘点源设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兰炭烘干烟尘、SO2、NOx点源轻钢封闭、燃用净化后的煤气、布袋除尘冷凝鼓风工段贮槽放散气BaP、HCN、H2S、非甲烷总烃、NH3面源收集为点源冷鼓设集气罩,集气后以蒸氨废水喷淋外排脱硫再生塔尾气H2S、NH3面源收集为点源喷淋后外排耐火材料耐火材料破碎粉尘面源设防风抑尘网耐火材料干
28、燥粉尘点源采用隧道窑烟气干燥、布袋除尘器除尘耐火材料烧制粉尘、SO2、NOx点源烟气送入干燥室其他燃气采暖锅炉烟尘、SO2、NOx点源燃用净化后的煤气燃气发电机组烟尘、SO2、NOx点源燃用净化后的煤气经采取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全厂有组织废气排放量3.12109Nm3/a,烟粉尘排放总量为67.6t/a,SO2排放总量为70t/a,NOx333.3t/a。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主要采用脱硫后的净煤气结合布袋除尘系统,控制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锅炉
29、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2)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建设前后污染物排放统计见表3-2。表3-2 全厂污染物排放“三本帐”统计三废项目废气(排放)废水(产生、外排为0)固废(万t/a)烟气量(m3/a)SO2(t/a)烟尘(t/a)NOx(t/a)粉尘废水量(m3/a)CODcr(t/a)NH3-N(t/a)现有工程实际估算2.641093112.6390332272.2151000000本次技改3.121097067.6333.324.1295000000变化+0.48109-3042.6-322
30、.4+1.3-248.10本次改造工程完成后,全厂污染物废气污染物有一定幅度削减。本次技术改造按照国家最新标准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除尘效率增强,总烟粉尘排放量降低幅度较大。由于采取了脱硫工艺,因此由兰炭煤气燃烧排放的SO2也随之削减,SO2排放量下降了3042.6t/a。由于之前煤气未经净化即燃烧直排,荒煤气中含有一定浓度的粉尘,在燃烧直排后与现有备煤、筛储焦工段除尘效率达不到最新标准产生的烟(粉)尘量合计达到390t/a,经改造后粉尘排放量下降为67.6t/a。同时,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现有治理措施效果不理想,挤压环境容量现象较严重,本环评要求提高其密闭性,经改造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由原有的
31、272.2t/a下降为24.1t/a。3.1.1.2 废水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三类,即生产废水、生产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兰炭工序的煤气设备管道等焦化外排污水、蒸氨废水、化验、生活污水等,处理合格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采用A/A/0生物脱氮工艺流程。本工程需处理的污水量为40.97m3/h,考虑生产和生活污水量的波动性及不可预见性,设计生化处理规模应为60m3/h。出水水质指标要求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4.1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中的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他生产废水包括采暖锅炉排水、发电机组排水,均为清净下水
32、,其中采暖锅炉排水用于场地洒水、发电机组排水用于熄焦补水,均实现循环水二次利用。3.1.1.3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共计289773.2t/a,其中:本项目原先在兰炭生产区产生的末煤产生量较大,环评要求建设产地初筛装置,大大降低了入厂原煤的末煤产生量,末煤及焦粉、兰炭工序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作为燃料外销;本项目由于焦油产率极低,故无焦油深加工产生的焦油渣,粗焦油整体外售;污水站污泥及脱硫残液等危险固体废物均掺入炼焦原料煤中处置,不外排;耐火材料生产区收集的除尘灰返回工艺配料;收集的各种粉尘在堆放时采取密闭料仓防飞扬措施,以防造成二次污染。少量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环
33、保局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3.1.1.4 噪声污染物排放情况(1)施工期噪声污染排放情况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2)运营期噪声排放情况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鼓风机、振动筛、通风机及各种泵类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设备采用集中布置在隔声厂房内,设隔音罩、消音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等措施,对于振动设备则设置减振器。经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厂区边界昼夜噪声值均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3.1.2 污染物类型、来源、处理措施新疆国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兰炭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项目正常运行时,全厂污染
34、源见表3-3。表3-3 建设项目污染源一览表类别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治理效果有组织废气备煤系统粉尘脉冲布袋除尘,5个30m烟囱除尘率99%筛贮焦槽粉尘脉冲布袋除尘,5个30m烟囱除尘率99%兰炭烘干设施烟尘、SO2、NOx燃用净煤气,5个20m排气筒除尘率94%冷鼓各贮槽BaP、HCN、酚类、非烃、氨、H2S收集后集中抽气用水喷淋,1个25m排气筒脱除率80%脱硫再生塔氨、H2S尾气水喷淋25m排气筒脱除率80%耐火材料破碎粉尘布袋除尘25m烟囱除尘率99%耐火材料窑烟尘、SO2、NOx 燃用炭化炉净煤气50m烟囱清洁燃料采暖燃气锅炉烟尘、SO2、NOx燃用炭化炉净煤气,1个15m烟囱清洁
35、燃料燃气发电机组烟尘、SO2、NOx燃用炭化炉净煤气2个15m烟囱排放清洁燃料无组织废气煤场煤尘设防风抑尘网、卸车喷水、轻钢遮棚、末煤筒仓减少扬尘焦场焦尘炭化炉体粉尘、H2S、SO2、氨、BaP兰炭炉炉顶减少无组织排放耐火材料堆场粉尘设防风抑尘网、卸车喷水减少扬尘污水站H2S、NH3污泥及时处置、绿化减少恶臭废水生产净下水兰炭、耐火材料、燃气轮机组SS、泥沙逐级使用不排放酚氰废水兰炭工序CODCr、挥发酚、氰化物、氨氮污水站处理后回用生产生活废水办公生活CODcr、NH3-N化验废水化验室pH、SS固体废弃物各生产工序原料(煤炭)末煤、兰炭筛下料287000出售各类除尘灰2225外送电厂做燃料
36、酚氰废水站污泥92.4掺入原料煤炭中进入炭化炉脱硫废液26掺入原料煤炭中进入炭化炉生活垃圾2.1指定垃圾处置场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4,厂址周围环境状况及敏感点见图2-1。表3-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项目控制标准备注环境空气环境保护对象相对位置(边界至边界)常住人口保护目标值保护目标阿克奇村NE约2.5km222(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不因本项目运行降低造成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芦草嘴子村SE约4km约200梭梭梁村E约5.7km约300园区规划行政、居住
37、地SW约3.2km尚无园区规划行政、居住地NW约3.4km尚无地表水二工河东侧约6km地表水质量标准类GB3838-2002不发生水力联系、不影响地表水水质地下水园区水源地南侧约5km地下水质量标准类GB/T14848-93不影响深层地下水厂址声环境厂区周围1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不产生噪声扰民生态环境生态、水土厂址及进出交通道路植被恢复、控制水土流失农田2km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环境风险周边环境5km范围环境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程度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施工期
38、间,土方挖掘、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扬尘会对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扬尘的产生及影响程度与风力大小和气候因素有一定关系。因此,首先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风季破土开工。施工临时道路应铺设沙砾或粘土面层,经常洒水,减小扬尘对环境的污染。3.3.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区域气候极端干旱,强烈的蒸发和风力作用使施工建设期的少量的排水很快蒸发殆尽,没有污水排放造成的不利影响产生。3.3.1.3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基础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主体工程施工和装饰工程施工产生的废物料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
39、当地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3.1.4 施工期污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短期的,项目建成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就此结束。但是由于施工机械均为强噪声源,施工期间噪声影响范围较大,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严格管理。3.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本项目对评价区的SO2、NO2、TSP、PM10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区域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5.85%、30.66%、16.43%、13.36%,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点阿克奇村
40、、芦草嘴子村、规划园区居住地的各污染物小时、日均、年均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2)本项目苯并芘小时浓度最大值占标率为75.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为103%,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但是其超标点位于以三号炉为坐标中心的(-100,0)点,约位于4号炉附近,以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厂区炉顶浓度限值(2.5g/m3)来判定也不超标;且除第一大值外,第二第五大值均不超标,说明超标仅发生在个别极端天
41、气条件下。环境敏感点预测苯并芘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3)经预测,本项目排放的H2S、NH3小时浓度占标率分别为60.65%、26.54%,其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民区最高容许浓度限值。(4)以居住区大气中酚卫生标准(GB18067-2000)中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标准判定,酚类(0.0164mg/m3)最大落地浓度未超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值。(5)本项目叠加阿克奇村现状背景监测最大值后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布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设后对区
42、域粉尘占标率较大,但是由于本项目贡献的原因较小;其他污染物叠加占标率在30%以下,说明本项目建设后对环境容量的影响不大。(5)以上预测结果说明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不仅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而且在当地污染气象条件下可实现污染物的迅速扩散稀释,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6)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当脱硫系统出现故障,煤气不能及时处理时,通过炭化炉非正常排放口放散时,主要污染物SO2非正常排气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事故时间越长,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越严重,影响范围较广,SO2最大占标率为234%,相比较超标影响较严重。在非正常工况下,SO2排放可使部分环境敏感点的环境污染物小时增量较大,可造
43、成环境质量大幅下降,特别是对相对较近的园区居住地影响较大,(6)根据本项目设施分类考虑,卫生防护距离采用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1-2012)的有关规定:当规模1000kt/a、平均风速小于2m时,卫生防护距离为900m。项目建设区域内全年主导风向为西(W)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900m,经调查厂址最近处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址东北侧2.5km处阿克奇村,此外园区生活行政区分别距离本项目3.23.4km,可满足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3.3.2.2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1)生产废水主要是蒸氨废水、水封水、油水分离水、酚钠分解废水等。这些高浓度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化验污水一同送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
44、处理。污水处理采用A/A/O生化处理技术对废水进行生化处理,设计处理量为60m3/h(1500m3/d)。出水水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4.1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中的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全部回用于熄焦、备煤筛焦等工序,实现全部复用不外排。(2)技改项目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水池和危险废物暂存场均做耐腐蚀、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采用1m的粘土层,其上再铺10cm的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cm/s。按照设计规范在在污水处理站北侧约60m处配套建设消防事故水池(兼作污水事故水池),容积2500m3。采取以上防
45、腐、防泄漏、防渗措施后,技改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3.3.2.3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原料煤破碎筛煤、运输、配料过程中产生的末煤量较大:本项目由于原煤煤质容易粉碎,因筛分后的块煤在运输过程中容易破碎,故末煤产生量较大。由于末煤产生量较大,现有生产线使用157.7万t/a原煤产生58.7万t/a末煤,因此末煤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不可忽视。但是可以通过产地初筛的方式减少末煤产生量,入厂后末煤再进行二次筛分。本环评要求在原产地筛分末煤,是本项目减少厂区污染源的重要举措。经改造后,入厂原煤由157.7万t/a减少为127.7万t/a,末煤由58.7万t/a减少为28.7万t/a。无组织排放源的减少效果是极为明显的。原煤使用篷布遮盖的方式管理运输中污染;末煤及时运走、厂区少量入筒仓存放的方式管理厂区二次扬尘污染。其他固体废物包括:经除尘后收集的粉尘及兰炭产生过程中筛焦除尘设备回收的焦粉及粉尘,均出售给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气净化工段收集的粗焦油产量较少,定期外售做建材。酚氰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