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卡森实业有限公司产200万张生态皮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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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极卡森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张生态皮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九月目 录1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2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11.3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22周围环境现状4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4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63.1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及达标排放情况63.2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73.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73.4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93.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14公众参与124.1公众参与的

2、目的134.2公众参与的对象134.3公众参与公示时间与内容134.4公众参与调查方式184.5公众参与调查过程184.6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18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06联系方式216.1环评单位216.2建设单位21附图1地下水评价范围图2大气评价范围图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1 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829.56,北纬380755.34。目前,该项目东临规划路,隔路为军成皮革公司;南临纬一路,隔路为开源公司;西临耕地;北临耕地。1.1.2 相关背景无极卡森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

3、月,是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无极县新成立的子公司。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创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目前已发展成为在海内外拥有50多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大型综合类跨国企业集团。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皮革产品生产商和中国最大的软体及办公家具制造商,综合实力位于中国企业500强,全国民营企业百强和浙江省民营企业50强之列。2005年集团在香港主板上市,是国内在香港上市的第一家皮革/家具制造企业。无极县近年来发展很快,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再加上区位优势,特别是优良的投资环境,市场前景非常广阔。2012年,是无极县的“招商引资突破年”,无极县积极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紧紧围绕皮革、化工、医药等主导

4、产业,不断创新招商理念,优化招商方式,强化招商措施,为无极县项目建设带来丰硕成果。在以上背景下,卡森集团为承接经济发达地区的行业转移,及时作出了投资本项目的决定,充分利用本地的劳动资源丰富、人工成本较低、原材料供应充足的优势,积极扩大规模,做大做强皮革深加工产品,为无极县“工业立县”、“工业强县”做出贡献,进一步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满足我国皮革行业的巨大市场需求、促进公司提高高端产品比重、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2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张生态皮革项目建设单位:无极卡森实业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内建设性质:新建占地面积:60000m2生产规模:年加工标牛皮200万张项目投资: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00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10%劳动定员:项目定员400人,其中管理人员40人,专业技术人员40,操作工人320人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3班/天,每班8小时建设进度:预计工期为2年,即2013年10月-2015年9月1.2.1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1.2.2 生产工艺该项目制革生产过程分为三大工段:鞣前准备阶段、鞣制阶段和鞣后湿处理阶段。鞣前准备阶段是将原料皮加工成适合于鞣制状态的裸皮,除去皮上对制革无

6、用的污物等,鞣前准备阶段包括组批、转笼除盐、称重、浸水及洗皮、去肉、脱毛浸灰、片皮工序;鞣制阶段是通过化学作用,使皮转变成革的过程,皮经过鞣制成为半成品蓝湿革,鞣制阶段包括脱灰、软化、浸酸、鞣制工序;鞣后湿处理阶段主要是通过化学处理改善革的使用性能,鞣后湿处理阶段包括挤水、削匀、复鞣、染色、加脂工序。1.2.3 生产规模该项目建成后生产加工能力为200万标张牛皮/年。1.2.4 建设周期和投资预计工期为2年,即2013年10月-2015年9月。总投资31046.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6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3%。1.3 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

7、析无极县发展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为无发改备字(2012)87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见附件1)。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生产规模等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1.3.2 规划符合性分析依据无极县工业区总体规划中的有关内容可知,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以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皮革贸易、化工为辅助产业。本项目属皮革产业,符合无极县工业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要求。本项目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的工业园区,用地为三类用地,满足园区用地布局要求。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函2010115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无极县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规定:“5、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工业区准入

8、条件和产业布局原则,以环境承载力为硬约束,做好项目筛选,确保工业区产业发展方向与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延伸相一致”。本项目符合入园条件。1.3.3 选址可行性分析1.3.3.1 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无极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该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用地符合要求。1.3.3.2 选址环境条件可行性分析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选址技术要求,企业应远离主城区、主要河流和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并在主城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水流的下游选址。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范围内现状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选址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选址周围空间开阔,也有利于项目特征大气污染物的污染物扩散。根据环

9、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和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皮革鞣制加工业(GB 18082.1-2012)对比分析,确定该项目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即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东、南、西方位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正北方位的卫生防护距离为450m。根据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可知,距本项目有害因素部门边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正北方向475m处的田庄村,此最近距离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就本项目现状来看,厂址周围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符合相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按

10、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内也不再建以上相关的设施和机构。规划部门也不再将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之内规划为居住、学校、医院等用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根据无极县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该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为3类标准区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后,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不会对周围产生破坏影响。2 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区域地表水滹沱河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指标COD、BOD5、氨氮、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超标原因为滹沱河为季节性

11、河流,且为纳污河道,接纳了上游沿途企业及居民排放的废水和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所致。无极县地下水资源比较短缺,地下水位连续下降,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不断扩大。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评价区域地下水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六价铬质量指数均小于1,硫化物未检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无极县大气环境以“煤烟+扬尘”型污染为主,大气环境中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评价区域各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最

12、大值占标率80.0%84.0%,SO2日均浓度最大值占标率91.3%92.7%,NO2日均浓度最大值占标率63.8%71.3%;SO2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占标率58.2%72.8%,NO2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占标率47.9%49.3%,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评价区域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在50.761.8dB(A)之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在38.150.6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根据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评价区域各监测点的土壤中

13、铬含量为117-158mg/kg,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区域噪声质量现状均能满足其功能区划要求。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 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经公司厂区内污水站处理后,经厂外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内的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滹沱河。因此,地表水评价范围至厂总排水口和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总排水口,并对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影响分析。根据建设项目所处水文地质单元,同时考虑拟建项目对地下水

14、环境影响范围及敏感点的分布,以能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要求为依据,确定本次工作调查评价区范围:北由磁河故道(北丰村安城村一带),南到滹沱河(牛新庄村西辛庄村一带),西从司家庄村西东门村一带,东至东验村,其面积为48.74km,地下水评价范围见附图1。2.2.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以碱液吸收塔排气筒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评价范围25km2,大气评价范围见附图2。2.2.3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由于该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又依据该工程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0m可以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因此确定该项目的评价范围为边界外1m为评价范围。2.2.4 环境风险评价范

15、围以该项目罐区为中心周围3km的范围。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及达标排放情况3.1.1 废水的产生、处理、达标排放及达标排放情况该项目浸水及洗皮工序废水经“格栅+沉淀池” 预处理;浸灰脱毛工序和脱灰工序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弧形栅+处理池+反应罐(加硫酸)+沉淀池” 预处理;铬鞣及挤水工序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弧形栅+处理池+反应池(加碱液)+沉淀池” 预处理;复鞣及染色工序废水经“格栅+调节池+混凝池(投加PAM、PAC、石灰乳)+沉淀池” 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再与软化工序废水、浸酸工序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和办公盥洗废水一同进入厂区综合废

16、水处理单元与其它废水合并处理。该项目采取的废水处理方案符合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38号)和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的要求。又与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附录C相关处理技术的典型处理效率对比分析,该项目预处理技术设计处理效率在合理范围内。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再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再排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滹沱河。3.1.2 废气的产生、处理、达标排放及达标排放情况该项目针对脱毛浸灰和脱灰废水采用吹脱法脱氨,吹脱过程产生

17、氨。废水吹脱后加硫酸曝气使废水中硫化物生成硫化氢溢出,含有硫化氢的废气首先利用引风机引入三级碱吸收塔内。单级吸收塔对硫化氢的吸收效率为95%以上,三级吸收效率共达99.5%以上,经吸收后的含有硫化氢的废气与吹脱过程产生的含有氨的废气一同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和硫化氢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治理措施可行。3.1.3 噪声的产生、处理、达标排放及达标排放情况该项目针对去肉机、片皮机、挤水机、伸展机、绷板机、磨革机、喷浆机、压花机、风机和水泵等采取设备安装在车间内,且选用噪声低的设备,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处理,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根

18、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8.240.1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3.1.4 固废的产生和处理该项目产生的油脂和毛发(鞣前格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全部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该项目针对一般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项目含铬污泥经板框压滤后由石家庄市飞宏化工有限公司处理,随出随清;

19、毛发(鞣后格栅)和废液由石家庄市飞宏化工有限公司处理,随出随清。该项目经过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危险固废经处理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3.2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通过对项目现场及周边区域踏勘,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将评价区域内西验村、东验村、苌家庄村、南汪村、郭吕村、西辛庄村、耿家庄村、齐洽村、吕吕村、王吕村、田庄村、市庄村、里家庄村、安城村、房家庄村、西合流村16个村庄以及地下水作为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2。厂址周围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0、、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保护级别为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区域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3.3 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 废水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该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正常排污情况下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工艺造成冲击。该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并采取立即停

21、产、关闭污水站排水后,可有效避免事故废水的排放,最大程度减轻或避免项目废水对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的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评价区处于太行山东部山前倾斜平原,滹沱河与磁河河冲洪积扇扇间水文地质单元。本区浅层水由于受工业用水地下水开采量较大的影响,形成了以项目区为中心的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改变了地下水流场,形成了局部地下水漏斗,漏斗中心水位标高约10m。水位封闭漏斗区面积约16.5km。项目区接受周围的侧向补给。深层地下水与浅层地下水间有比较稳定的隔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增采所引起的区域水位下降并不大,扩展范围相对比较小。污染物渗漏到地下水后,由于受采水的

22、影响,污染物向开采井方向运移,污染物在运移的过程中随着地下水的稀释作用和随开采地下水采出,浓度逐渐地降低。当项目区污水管道发生跑、冒、滴、漏或者泄漏事故时,只要地面防渗措施不出现问题,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风险较低,如果叠加出现防渗层破损情况,则对排污管网附近地下水造成影响,污染风险较大。排污管网在防渗漏措施下,采取架空处理,或防渗沟内架空处理,发生渗漏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可以控制污染的程度,降低污染风险。叠加出现污水管网渗漏和防渗层破损事故的发生机率极低。3.3.2 废气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大气环境影预测与评价结论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在典型小时、典型日、长期气象条

23、件的预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本项目及区域在建工程建成后评价区域内PM10的日均浓度预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氨和硫化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无组织排放源特征污染物氨和硫化氢的厂界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3476毫克/立方米和0.0020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大气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分析结论根据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4、 大气环境(HJ 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和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皮革鞣制加工业(GB 18082.1-2012)对比分析,确定该项目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即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东、南、西方位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正北方位的卫生防护距离为450m。根据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可知,距本项目有害因素部门边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正北方向475m处的田庄村,此最近距离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3.3.3 噪声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该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在16.750.4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5、)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各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50.861.8dB(A)之间,夜间在39.350.9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该项目噪声源经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轻。3.4 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3.4.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该项目浸水及洗皮工序废水经“格栅+沉淀池” 预处理;浸灰脱毛工序和脱灰工序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弧形栅+处理池+反应罐(加硫酸)+沉淀池” 预处理;铬鞣及挤水工序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弧形栅+处理池+反

26、应池(加碱液)+沉淀池” 预处理;复鞣及染色工序废水经“格栅+调节池+混凝池(投加PAM、PAC、石灰乳)+沉淀池” 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再与软化工序废水、浸酸工序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和办公盥洗废水一同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与其它废水合并处理。该项目采取的废水处理方案符合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38号)和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的要求。又与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附录C相关处理技术的典型处理效率对比分析,该项目预处理技术设计处理效率在合理范围内。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再经园区市政污水

27、管网排入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再排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滹沱河。根据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编制组收集的大量资料和对国内山东、河南、河北、浙江等地的工程实例的调研结果,国内许多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采用废水经预处理后集中排入工业园区废水处理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从国内制革企业废水治理情况方面分析,该项目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是可行的。3.4.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该项目针对脱毛浸灰和脱灰废水采用吹脱法脱氨,吹脱过程产生氨。废水吹脱后加硫酸曝气使废水中硫化物生成硫化氢溢出,含有硫化氢的废气首先利用引风

28、机引入三级碱吸收塔内。单级吸收塔对硫化氢的吸收效率为95%以上,三级吸收效率共达99.5%以上,经吸收后的含有硫化氢的废气与吹脱过程产生的含有氨的废气一同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和硫化氢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治理措施可行。3.4.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该项目针对去肉机、片皮机、挤水机、伸展机、绷板机、磨革机、喷浆机、压花机、风机和水泵等采取设备安装在车间内,且选用噪声低的设备,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处理,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8.240.1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

29、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治理措施可行。3.4.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该项目产生的油脂和毛发(鞣前格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全部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该项目针对一般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治理措施可行。该项目产生下脚料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内,定期送石家庄市飞宏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含铬污泥经板框压滤后由石家庄市飞宏化工有限公司处理

30、,随出随清;毛发(鞣后格栅)和废液由石家庄市飞宏化工有限公司处理,随出随清。该项目经过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危险固废经处理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措施可行。3.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3.5.1 经济效益分析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145.4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54.5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效益:项目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8.18%,财务净现值(ic=12%)45698.55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57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0.87%,财务净

31、现值(ic=12%)为30909.81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13年。项目计算期内年均利润总额可达11988.00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41.72%,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6.10%。项目有较强的盈利能力。3.5.2 社会效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将带动该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发展,如物流、皮革服装、箱包、家具、制鞋等相关行业,从而间接增加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增加国家与地方财政收入,进一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3.5.3 环境效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净化后,废气排放达标。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进行妥善处置,不外排。厂内设备经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由环境影响

32、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由于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区域水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水平变化不大,没有加重区域污染,基本维持现状。综合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3.6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6.1 监测计划根据该项目生产特点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如下监测要求:、厂方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产生的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定期向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上报监测结果;、监测中发现超标排放或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企业环保管理部门查找原因、解决处理,遇有特殊情况时应随时监测。3.6.2 环境管理制度根据该项目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企业实行

33、环保经理负责制,由副经理主管环保工作,由安全环保处设置2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厂区的日常环保设施的维护工作。机构职能如下:(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2)、建立完善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经常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执行环保法规情况;(3)、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4)、项目建成后即将投产前,要制订出各生产装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指标;(5)、监督厂内各污染物总量排放及达标情况,确保全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6)、参与企业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和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7)、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8)、组

34、织对企业环保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9)、领导并组织全厂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与监测档案,定期向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上报监测报表。4 公众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它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为此,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评价单位协同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

35、调查,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形式依据2006年3月18日起开始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进行。4.1 公众参与的目的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项目建设方和环评单位同当地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建设方向公众介绍本项目的类型、规模和同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问题,让公众真正了解项目实情,并征求周围居民对项目的态度、意见和要求,得到公众的体谅和支持,尽量把建设方与建设项目周边地区之间的矛盾在项目实施之前解决或缓和,把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4.2 公众参与的对象本次环评公众参与的调

36、查对象主要是该项目厂址附近的村民等。其中包括:西验村、东验村、苌家庄村、南汪村、郭吕村、西辛庄村、耿家庄村、齐洽村、张段固镇、吕吕村、王吕村、田庄村、市庄村、里家庄村、安城村、房家庄村16个村庄。调查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职业。4.3 公众参与公示时间与内容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在环评过程中对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进行了两次信息公告,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次信息公告:针对项目情况,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7日进行了信

37、息公告,信息公告时间持续了10个工作日,公众参第一次公示照片见图4-1。安城村 东验村房家庄村 耿家庄村郭吕村 里家庄村吕吕村 南汪村齐洽村 市庄村田庄村 王吕村张段固镇 西辛庄村西验村 苌家庄村图4-1 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及地点、第二次信息公告: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完成后,于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21日进行了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信息公告时间持续了10个工作日,公众参第一次公示照片见图4-2。在公示期间对公众反馈的意见进行解释并汇总。东验村 安城村 房家庄村 耿家庄村郭吕村 里家庄村吕吕村 南汪村齐洽村 市庄村田庄村 王吕村西辛

38、庄村 张段固镇西验村 苌家庄村图4-2 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及地点两次信息公告张贴期间,未收到电话、电子邮件、文字性来函的意见、建议等。4.4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方式进行。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向调查对象介绍了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项目建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等方面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外环境对该项目的影响,并广泛征询和听取了公众对建设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建设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4.5 公众参与调查过程本次调查活动所调查敏感点数量16个,每个敏感点调查表发放数量10份,合计发放数量160

39、份。每个敏感点回收有效问卷数量10份,合计回收有效问卷数量16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100%。其中被调查人涉及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职业的各类人士。被调查人组成基本情况统计结果见表4-1。表4-1 被调查人组成基本情况统计结果表 人员结构基本情况组成数量(人)比例(%)性别男性9257.5 女性6842.5 年龄18-30岁5534.4 31-60岁10163.1 60岁以上42.5 职业干部127.5 教师21.3 工人3521.9 农民10465.0 经商者74.4 文化程度大学及以上53.1 高中4427.5 初中7848.8 小学及以下3320.6 由上表可以看出,被调查

40、人中男性92人,占57.5%,女性68人,占42.5%;年龄在18-30岁的占34.4%,31-60岁的占63.1%,60岁以上的占2.5%;干部占7.5%,教师占1.3%,工人占21.9%,占65%,经商者占4.4%;大学及以上占3.1%,高中占27.5%,初中占48.8%,小学及以下占20.6%。4.6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4.6.1 调查结果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结果见表4-2。表4-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一览表调查问题 统计结果分析综合分析您对该工程的态度选项同意不同意无所谓人数1480 12%92.5 0 7.5 该工程选址是否合适选项合适不合适无所谓人数1260 34%78.8 0

41、 21.3 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不利影响选项较大较小不明显人数085 75 %0 53.1 46.9 在施工过程中您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选项扬尘噪声固废其它人数241110124%15.0 6.9 63.1 15.0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选项满意不满意无所谓人数1340 26%83.8 0 16.3 4.6.2 调查结果分析通过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可知:、在被调查者中,92.5%的人同意拟建项目的建设,7.5%的人表示无所谓,没有人持反对意见。、在被调查者中,78.8%的人认为项目选址合适,21.3%的人表示无所谓,没有人认为项目选址不合适。、在被调查者中,项目实施后对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53.1%

42、的人认为对自身的不利影响较小,46.9%的人认为不利影响不明显。、在被调查者中,扬尘、噪声、固废、其它等各类污染物的影响比例分别为15%、6.9%、63.1%、15%。、在被调查者中,对建设单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83.8%的人表示满意,16.3%的人表示无所谓。、在被调查者中,对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76.9%的人表示满意,23.1%的人表示无所谓。4.6.3 被调查人意见和建议、大部分被调查者希望该项目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废水、废气治理工作,使该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程度。、希望该项目能认真按照环保部门要

43、求,落实运营期废水和废气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被调查者一致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可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减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从以上调查结果来看,当地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没有反对意见。被调查人认为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综上所述,只要按环保要求,加强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政策,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得到公众的认可。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

44、38号关于发布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中共无极县委办公室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办发20123号关于印发无极县制革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同时,无极县发展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因此,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选址位于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内,厂址选择符合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无极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该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用地符合要求。无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项目选址,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为3类标准适用区,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妥善的治理和处理方法,符合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通过清洁生产分析,该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该项目建设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轻,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不会改变区域功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6 联系方式6.1 环评单位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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