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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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场管理制度1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负责人的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养殖基地负责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养殖场技

2、术员要经常深入牛舍,观察牛群健康状况。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协调做好养殖场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养殖场兽医技术员职责制度 1 1、兽医技术员负责养殖场病虫防治、防疫、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的不同病害,结合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并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病虫害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牛、羊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养殖场负责人,报动物疫病预防控

3、制机构进一步确认,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6、养殖场兽医技术员发现牛群出现异常病症,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养殖场负责人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三、养殖场饲料及投入品管理制度 1、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2、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饲喂人员当面交接,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2 3、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4、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5、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6、调配间、搅

4、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及时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7、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8、饲料的配制应根据牛、羊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要和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满足牛、羊发育的需要。 9、饲喂牛、羊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四、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病死的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3、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4、购进牛、羊幼崽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并附有产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进场前

5、,须经兽医逐头实施临床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隔离饲养区。隔离饲养7-10天后,由兽医技术人员观察确认无动物传染病临床症状并经驱虫,加施耳标后,方可转入育肥区饲养饲养。兽医技术员对进入育肥区的牲畜要逐头建立档案。 3 5、育肥牲畜在育肥场必须经过饲养60天。出场前隔离检疫7天,经隔离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6、进入育肥场的人员、车辆,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做好防疫消毒工作,要定期清扫、消毒栏舍、饲槽、运动场。做好废弃物和废水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生产区内宰杀病残牛。定期1周1次养殖场全面消毒。 7、发现一般传染病及时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可疑一类传染病或发病率、死亡率较高的动物疾病,应采取

6、紧急防范措施并于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养殖场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

7、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4 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 6、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标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不明成分的药物及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六、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1、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养殖场内应设有兽医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8、。 2、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 3、每年进行2-4次结核病定期预防消毒,常用消毒药为5%来苏儿、10%漂白粉、3%福尔马林溶液,监测为阳性牛进行隔离治疗。 4、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5、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6、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不会在动物体内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5 7、每批肉牛、羊出栏时,要彻底清除粪便,用高压水枪冲洗干

9、净,待舍内凉干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8、场区、圈舍、休息室、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饲养人员的工作服、鞋、帽等应经常清洗消毒。 9、运输牛的车辆消毒必须在肉牛饲养场外专门的车辆消毒处,用浓度0.5%过氧乙酸溶液消毒。 七、养殖场免疫制度 1、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对新补栏肉牛要及时补免,不留空档。 3、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4、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5、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6、定期采血送检,

10、对免疫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免疫质量。 7、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对畜禽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 八、养殖场防疫信息报告制度 1、为加强本场生产与防疫信息报告工作,保证报告信息准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6 2、防疫信息报告是指引入肉牛报告、发病肉牛报告、肉牛死亡报告、出栏肉牛报告以及其它与防疫有关信息。 3、防疫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动物防疫信息报告工作。 4、引入肉牛到达本场,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数量、种类、日龄、来源地、同意引入决定书编号、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5、发现大批量肉牛发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病时,立即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发病动物种类、数量

11、、发病时间、发病症状、发病过程、疑似病因以及执业兽医诊断结果等信息。 6、发生批量发病时,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发病数量、死亡时间、死因、以及执业兽医诊断结果等信息。 7、饲养肉牛达到出栏日龄准备出栏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申请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详细记录检疫申报记录。 8、动物防疫信息按规定要即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做好相应记录。 九、养殖场外引动物隔离制度 1、为加强外引动物落地监管,预防外引动物突发疫病,特制定本制度。 2、需要买牛、羊时,一定要从非疫区购买。购买前须经当地兽医部门检疫,签发检疫证明书。对购入的牛、羊, 7 进行全身消毒和驱虫后,方可引入场内,进场后,

12、仍应隔离于100200米以处的地方,继续观察1个月,进一步确认健康后,再并群饲养。引入育肥牛、羊时,对口蹄疫、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副结核病和牛传染性胸膜肺炎进行检疫。 3、严格遵守省*关于外引动物实行报批报验、指定通道进入及隔离观察的管理规定。禁止未经报批报验私自引入动物。引入的动物要按规定,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隔离观察。 4、隔离期间要对隔离动物进行规定病种的免疫;每日进行1次群体健康检查;每两天进行1次个体测温;每两天进行1次活体消毒和环境消毒,并做好隔离观察记录。 5、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6、发现动物发病、死亡,立即向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经诊

13、断为国家重大动物疫病的,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 7、外引动物在隔离期满,无动物疫病发生,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许可,方可与当地动物混养。 十、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1、为加强本场无害化处理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场兽医主管领导负责无害化处理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兽医技术人员负责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及其产 8 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饲养人员负责垫料、排泄物、废弃物以及被污染的饲料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3、场内设无害化处理间,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 4、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及其产品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

14、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5、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6、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污水集中回收和净化,并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7、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技术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一、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1、规模饲养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并使用全省统一养殖档案记录。 2、档案管理应设专人管理,并负责档案的日常整理,确保养殖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在养殖档案。 3、畜禽养殖档案的保存,应由专人管理,齐备的档案保存设备,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内容,分门别类,统一存放,为方便查找使用。 9 4

15、、建立畜禽台式档案的同时,有专人建立畜禽养殖电子档案,以便传统式档案发生意外时补救。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6、畜禽养殖档案应规范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档案内容。 7、畜禽养殖档案的借阅,应设置专门的借阅记录,并附有借阅人和证明人签字栏,以及养殖场负责人同意借阅签字。 8、随意更改、毁坏畜禽养殖档案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二、养殖场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1、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2、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

16、测抽查。 3、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4、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5、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6、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10 7、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8、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报告。 十三、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1、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开卫生安全,养殖场的肉牛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2、肉牛养殖场的肉牛

17、在出场前1-3天应向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 3、申报检疫的肉牛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4、肉牛养殖场的肉牛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5、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6、跨行政区域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经营。 7、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8、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到达输入地后,向动物检疫申报(报验)点进行报验。检疫申报(报 11 验)点接到货(主)的报验申请后指派检疫员到现场进行查证、验物。各类证明齐全、证物相符,临床检验健康的,允许引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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