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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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管理制度编号 东莞市海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工作手册 HY-GZSC-04 A/O 1/3 版本 页码 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领班级以下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加班并获批的。 2.主管级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加班并获批的。 3.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采用综合责任制,不适应本制度。 三、加班的定义: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

2、班分为两种:即节假日及平时加班。 1.1因项目工作排班形成的节假日上班或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休息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节假日加班。 1.2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平时加班。 四、加班的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认定员工加班: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 为完成公司下达紧急任务的。 (4)其它经公司批准的特殊情况。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

3、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及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员工本人工作效率低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的。 (6)其它特殊情况。 编号 东莞市海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工作手册 HY-GZSC-04 A/O 2/3 版本 页码 五、加班申请审批流程 1.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项目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送交公司总经办审核备案,经总经办相关权限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并作为调休或计算加班费的依据。 2.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

4、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须事前电话请示分管总监,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并在事毕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写加班申请表并注明加班原因,超过两个工作日补单的视为放弃加班申请。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单,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3.加班审批权限。 职员级别 普通员工及领班 领班级以上人员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审批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部门负责人 审核 项目经理 审核 人事负责人 审核 项目总监 审核 董事长助理 审批 4、总经办每月月初将上月加班情况汇总报备董事长。 六、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1.1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

5、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如因员工个人能力有限造成工作延误的,不能申报加班。 2.加班时间限制: 2.1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时长不足2小时的不予计算加班,平时加班超过3小时的以3小时为上限,法定假日加班以8小时为上限。 2.2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不计加班费,采用调休处理。调休比例:平时加班及休息日加班调休比例为1:1标准调休,法定假日调休比例为1:3比例调休。 编号 东莞市海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工作手册 HY-GZSC-04 A/O 3/3 版本 页码 七.加班的处理 1、员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通过调休形式冲抵,本年度调休必须在本年度结束前调

6、休完毕,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完成调休的,年度末以部门为单位向总经办提出申请,总经办根据岗位实际情况作出顺延或加班结算安排。 2、法定假日加班,当月以3倍基本工资支付。 3、上述加班费计算标准为东莞市当年度最低工资。 八、加班违约: 1.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签到出勤,未打卡出勤加班的视为无效,项目/部门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核准,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扣除当日所有绩效工资。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扣除当日所有绩效工资。 九、本制度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拟定: 审核: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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