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通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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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汉语通论第四章 语法(一) 第一节 词类活用 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一样,某个词属于某一词类一般是比较固定的,各类词在句子中充当什么成份也往主有一定的分工.比如名词经常作主语、宾语、定语,动词经常用作谓语,形容词经常用作定语、状语、谓语,数词经常用作定语。但是,在古代汉语里,某些词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灵活运用,临昨具有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运用,叫做词类活用。例如,“手“是名词,通常作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定语,这是古今一致的;但在“曹子手剑而从之”这一特定的语言结构里,“手”却带上了宾语充当了句子的谓语,具有了动词的一般特点,执行了动词的基本职能,即由名词活用为

2、动词。词类活用跟词的兼类不同。活用是临时的偶然的用法,活用后的词性不是词固有的语法属性。而兼类是词本身固有的,一个词的各种兼类用法都是固定的,经常的,不是临时的,偶然的。如“疾”作为一个兼类词,在“时操军众已有疾疫”里是名词,当疾病讲;在“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里是动词,当妒忌讲;在“疾雷不及掩耳”中是形容词,作急速讲。“疾”同时兼有名、动、形三种词性,不是临时运用的结果,是“疾”本身固有的经常存在的现象,不是偶然发生的现象,所以不是活用而是兼类。 古代汉语里的词类活用现象远比现代汉语多。石汉语词类活用多见于实词,而且往往是其他类实词活用为动词。下面就名词用作动词,形容词用作动词,数词作用动词

3、,分别加以介绍。为着讲课的方便,古代汉语里的名词充分状语和动词的使动用法虽不属于词类活用,我们也一并放在这里讲解。 一、名词用作动词 名词活用为动词,有活用为一般动词及用作使动、意动等三种情况。 名词用作一般动词,具有跟原名词意义有着密切联系的动词的一般意义,如果带上宾语,它跟宾语的关系是一般的动宾关系。例如: 晋灵公不君。晋灵公不君是本书文选部分入选文阐所用标题,以下城濮之战、鞍之战等篇目情况相同。 顷公之嬖女人卢蒲就魁门焉。 从左右,皆肘之使立于后。 曹人尸诸城上。 巾车脂辖。 例“君”原为名词,受副词“不”的修饰,故可知活用为动词,“君”是行君道的意思,“不君”的意思是“不行君道”。例“

4、门”后有充当补语的兼词“焉”,活用为动词后的意思是“攻打城门”。例“肘”后有宾语“之”,“肘之”是“用肘部撞碰”的意思。例“尸诸城上上”等于“尸之于城上”,“尸”后既有宾语,又有补语,“尸”是陈列尸体的意思。例“脂”的宾语是“辖”,“脂”是注入油脂的意思,即今天口语中所说的给车轴等处膏油。 方位名词也可以用作一般动词,表示主语向某个方位行动。例如: 秦师遂东。 骋而左右,何也? 沛公乃 子房前!客有为我计桡楚权者。 例“东”前有副词“遂”修饰它,例“左右”通过“而”与动词“骋”构成词组,例“南”受副词“俱”修饰,例“前”有主语“子房”,所以这些例子中的方位名词都活用为一般动词。 名词用作使动,

5、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例如: 尔欲吴王我乎? 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 君五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 1 齐威王欲将孙膑。 例“吴王我”是说使我成为吴王那样的人。例“臣子”是说使伊尹为臣。例的“肉白骨”是说使白骨生肉。例的“将孙膑”是说使孙膑为将。 方位名词也可以用作使动,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按照这个方位名词所表示的方位行动。例如: 筑室百堵,西南其户。 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之封内尽东其亩。 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辇从鄢陵君与寿陵君。 故王不知东苏子,秦必疑齐而不信苏子矣。 例的“西南其户”是说使门户向着西或南。例的“东其亩”是说使田垄都

6、东西走向。例是说使州侯居左,使夏侯居右。例“东苏子”是说使苏子到东方去。 名词用作意动,是主语主观上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作是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例如: 夫从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 涉曰:“尹君,何壹鱼肉涉也?” 故和氏之璧,随侯之珠,出於山渊之精,君之服之,顺祥以安宁,侯王宝之,为天下正。 例是说把她看作夫人,我可以不把她看作夫人吗?“夫人”是意动用法。例“外之”是看成外在的东西,“外”是意动用法。“鱼肉涉”是把原涉看成鱼肉,“鱼肉”是意动用法。例 “宝之”是以和氏璧随侯珠为宝,“宝”是意动用法。 名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在语法形式上没有区别,只有根据上下文意来分辨。二者在语义表达上

7、的根本不同在于:使动用法具有使令意义,是使宾语如何;意动用法是意念上的看法,表达的是认为、当作、看成的意思。 二、形容词用作动词 形容词用作动词,也有用作一般动词、使动用法、意动用法三种情况。 形容词用作一般动词,具有跟原形容词意义有着密切关系的动词的一般意义,如果带上宾语,它跟宾语之间是一般的动配关系。例如: 倾夺邻国,而雄诸侯。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例“雄”本是强有力的,杰出的意思,这里解作称雄,“雄诸侯”就是在诸侯间称雄。例“多客”就是有许我食客。例“远小人”就是远离小人。 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

8、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例如: 是以令吏人完各所馆,高其闬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 晋侯谓庆郑曰:“寇深矣,若之何?”对曰:“君实深之,可若何?” 王何不烧绝所过栈道,示天下无还心,以固项王意? 上求鱼,臣干谷。 例“高”“厚”是使动用法,是使其闬闳高,使其墙垣厚的意思。例“深之”是使寇深入。例“固项王意”是使项王的想法坚定,例“干谷”是使河谷干涸。 有时用作使动的形容词可以不带宾语。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 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且小可大;大不可小也。 例“贫”用作使动,是说使能作到强本工用者贫困。使“可大”“可小”是可以使之大,可以使之小的意思。 形容词的意动

9、用法,是主语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例如: 文帝繇系奇烃之,拜为中大夫。 2 东海莫不贤知其母。 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 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 例“奇释之”是说认为张释之异乎常人。例“贤知其母”是说认为其母贤惠,明智。例“羞文学”是说以从事文学为羞耻,“贱仁义之士”即认为仁义之士低贱,“贵治狱之吏”即认为治狱之吏高贵。“异”宾语没有出现,“不异”是说不感到奇怪 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在语法形式上也没有区别,只能根据上下文意来体会。例如: 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 甘其食,美其服。 什一,去关

10、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 故乌获轻千钧而重其身,非其身重于千钧,势不便也。 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 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例“美政”“美俗”讲的是儒家的行为。由于儒家主张经世匡俗,所以“美”是使动用法,“美政”是使政治美好,即修明政治;“美俗”是使风俗美好,即匡正风俗。则讲的是老子的出世思想。由于老庄主张因其自然,无为而治,所以“甘”“美”都用作意动。例“请轻之”指的是减轻赋税,所以“轻”是使动用法;例的“轻”“重”讲的是乌获的主观感受,所以是意动用法,例“远”是使动,例“远”则是意动,也是由上下文义判

11、定。 三、数词用作动词 数词可以活用为一般动词,也可以用作使动。例如: 六王毕,四海一。 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 “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 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 藉令秦皇长世,易代以后,扶苏嗣之,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何有后世繁文饰礼之政乎? 例例 数词“一”活用为一般动词。其他诸例中的“百”、“二三”“一”、“四”、“六”是使动用法。“人百其身”,据郑玄注,是“说一身百死犹为之”;“二三其德”是说其人心反复无常;“四三皇”“六五帝”是说使三皇变成四个,使五帝变成六个,即出现第四个像三皇那样的人,出现第六像那五帝那样的人。 四、动词

12、的使动用法 动词的使动用法是动词本身的一种特殊法,指的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不是由主语所代表的人物发出,而是在主语的影响下使宾语所代表的人物发出。动词的使动用法并不改变动词本身的词性,但是使动宾之间的语义关系发生了变化,主谓之间的语义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因而使句子意义改变。 动词的使动用法最常见的不是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当不及物动词带上宾语时,发出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不是主语而是宾语。例如: 焉用亡郑以陪邻? 晋侯见郑伯,有加礼,厚其宴好而归之,乃筑诸侯之馆。 强弩半军许延寿请延年为长史,从军败西羌,还为涿郡太守。 狐毛设二旆而退之。 郎中令善媿之。 例“亡郑”中使郑灭亡,例“归之”是使郑伯归

13、国,例“败西羌”,即打败西羌,例“退之”让二旆向后撤退,例“媿人”是使人惭愧。 有时候不及物动词不带宾语仍然可以是使动用法。例如: 3 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 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 例例 承上文“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而言,“不能来”即“不能来之”之省略,“来”仍是使动用法。例“走”从文义判断是使操军败逃。 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与一般的动宾关系在形式上没有区别,因而只能从意义上去分辨。试比较以下例句: 王生日饮酒,不视太守。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会高帝山脚,吕后德留侯,乃强食之。 孟子将朝王。 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 韩厥梦

14、子舆谓己曰:“旦辟左右!” 王辟左右。 两例中,例中“饮”是使动用法,旧读yn。两例中,例中的“食”是使动用法,旧读s。两例中,例中的“朝”是使动用法。两例中,例中的“辟”是使动用法。 五、名词作状词 在现代汉语里,表示时间、处所、方位的名词可以作状语,普通名词一般不作状语。而在古代汉语里,普通名词作状语是非常普通的现象,是名词本身固有的语法功能之一,不一定非要看成名词活用为副词不可。名词充当状语,修辞色彩强烈,从语义上看,其具体作用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表示动作进行的状态。作状语的普通名词以它所代表的事物的某种状态或动作特征,去描绘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多带有比喻的意义,含有“像一样”或“

15、跟似的”意义。例如: 豕人立而啼。 嫂蛇行匍伏。 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 虎圈墙夫从旁代尉地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 表示对待动作对象的态度。这种用法是,用对待作状语的普通名词所代表的人或物的态度,来对待处置谓动词后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有“当作那样”、“用待的态度”或“像待似的”意思,同样含有比喻的修辞意味。例如: 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齐将田忌善而客待之。 表示动作发生或进行的所处方位,有“在”或“向”的意思。例如: 良欲往从之,道遇沛公。 独奈何廷辱张廷尉,使跪结袜? 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

16、约。 左抱幼接,右拥嬖女。 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显名诸侯。 昔韩卢之取菟也,上欢下获,不甚多杀。 表示动作进行的方式。例如: 群臣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 遂入见王,涕泣膝行。 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红,旦夕而自哺农者然后食。 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辞者,悉有法度可观。 “面刺”是当面讥刺、批评,“膝行”是用膝盖爬行,“手注”是亲手敷抹,“口讲指画”是4 亲口讲解,亲手指点。 表示动作进行的工具、凭借或依据。例如: 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 乃以齐王田荣反,书告项王。 叩石垦壤,箕畚运於渤海之尾。 陛下轻士善骂,臣等义不受辱,故恐而亡匿。 於是覆劾延年阑内罪人,法至死。 时间

17、名词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例如: 项伯乃夜驰入沛公军,私见张良。 宰予昼夜寝。 朝济而夕设版焉。 时间名词中的“日”“月”“岁”等充当状语时,具有特殊的意义,或表示动作行为的经常性,或表示情况的逐渐发展变化,或表示追溯往事。例如: 王生日饮酒,不视太守。 月攘一鸡,以待来年年然后已。 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而功未兴。 燕日败亡。 宾客日进,名声闻于诸侯。 日卫不睦,故取其地。 日臣之使于楚也,子重问晋国之勇。 例例 的“日”是每日、天天的意思。例“月”义为每月。例“岁”义为每年,年年。例的“日”是一天天义。例“日”是往日、当初义。 第二节 古代汉语的判断句 所谓判断句,是以名词或名词性

18、词且对主语进行判断,说明主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的一种句子形式。现代汉语判断句,主谓之间一般要有判断词“是”来联系,如“中华民族是传大的民族”,“我是教师”。古代汉语判断句一般不用判断词,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可以直接置于主语后充当谓语。例如: 南冥者,天池也。 天下者,高祖天下。 董狐,古之良史也。 贾生,洛阳之少年。 例例 在主语后用“者”,谓语后用“也”,是古汉语判断句中常见的形式。但“者”和“也”都不是判断词。“者”可以看成主语后的提顿或复指,“也”是帮助判断的语气词。例-或单用“者”,或单用“也”,或二者都不用。 古代汉语表示否定判断,是在谓语之前加上“非”字。例如: 楚虽大,

19、非吾族也。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为畔逆以忧太后,非长策也。 这些例句中的“非”字,虽可以译成“不是”,但它是副词而不是判断词。 在古汉语里,有些名词性谓语前用“是”的句子,很容易误认为是省略了主语的判断句,从而把“是”看成判断词。实际上,先秦时代的“是”是指示代词,经常用来充当判断句的主语,作用与代词“此”相当。例如: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 我实不德,而以隶人之垣以赢诸侯,是吾罪也。 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 闻君行圣人之政,是亦圣人也。 以上诸例中的“是”都是充当主语。 从汉语语法发展史来看,现代汉语中的判断词“是”肯定是从上述指示代词“是”演变来的。“是”用作判断词在

20、战国末和两汉人的著作中可以找到少量例句。例如: 5 韩是魏之县也。 此是何种也? 此必是豫让也。 固曰:“此是家人言耳!” 这些例子中的“是”都已不是指示代词的用法,可以看成是判断词用法的早期例证。但是在基本上以先秦作品为蓝本的文言文中,这种以“是”字作为判断词的句式,始终没有被普遍采用,文言文中的判断句基本上仍然采用先秦的形式。例如: 葬子厚于万年之墓者,舅弟卢遵。 贾生,洛阳之少年。 刘备,天下枭雄。 古代汉语有些判断句表达的是说明描写句的内容。也就是说,这些判断句的谓语跟主语并不是同一事物或同一类事物。而只是对主语进行描写或加以解释说明。例如: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 曹公,豺虎也。

21、 夫战,勇气也。 千金,重币也;百乘,显使也。 蟹六跪而二螯。 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 例表示的是比喻性的判断。例表示的是解释说明性的判断。表示的是描写性的判断。 除了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可以充当判断句的谓语外,古汉语判断句的谓语也可以由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充当,这种谓语往往也是对主语的解释或说明。例如: 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 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良庖岁更刀,割也;施庖月更刀,折也。 例构成对主语的解释性判断。构成说明原因的判断,主语表示事情的结果,谓语说明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 由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构

22、成的判断句,名词性谓语前可以使用副词或语气词,但它们不是修饰名词,而是修饰整个名词性谓语。例如: 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 夺项王天下进,必沛公也。 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 汝诚人邪? 此宜禽兽夷狱所不忍为。 晋楚唯天所授。 这些例句中的“皆”、“必”、“非”、“诚”、“宜”都是副词,不能看成判断词;“唯”是语气语,也不要看成判断词。 第三节 古代汉语的被动表示法 被动句相对于主动句而言,都是就主语和谓语动词的关系说的。主动句的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是施事;被动句的主语是动作行为的对象,是受事。 古今的被动句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没有结构标志,一类有结构标志。没有

23、结构标志的被动句只能通过上下文意去了解主语的被动性质。例如: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 管仲既用,任政于齐。 昌邑王贺嗣位,官属皆征入。 例例 的“蔓草”是“除”的对象,例的“十世”是“知”的对象,例的“管6 仲”是“用”的对象,例的“官属”是“征入”的对象,都是受事主语。 有结构标志的被动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用“於字的被动句式 这种被动句式的“於”是介词,作用是介绍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例如: 卻克伤於矢,流血及屦。 闵王毁於五国,桓公劫於鲁庄。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 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於夷者也。 这种被动句式是先秦时期比较常见的一种被动句式

24、。在这种句子中,并不胆“於”字本身表示被,而是于“於字引进行了行为的主动者,进一步明确了或改变了主语和宾语的施受关系,从而使全句具有了被动意义。 二、用“见”或“见于”的被动句式 这种被动句工的“见”可看成表被动的助动词。由于“见”本身不能引进动作的主动者,所以用“见”表被动还可以再用介词“於引进动作的主动者。例如: 盆成括见杀。 延年自如见废。 中郎将苏武使匈奴,见留二十年。 吾长见笑於大方之家。 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 好尽言以招人过,国武子之所以见杀於齐也。 例-单用助动词“见”,例-用“见”又用“於”引出主动者。 三、用“为”或“为所”表被动 用“为”表被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是介

25、词,“为”后出现主动者。例如: 止,将为三军获。 不为酒困。 多多益善,何为为我禽?。 今去不得,阳狂恐知,身死为世戮,奈何? 另一种情况是“为”字后面的主动者不出现,“为”直接放在动词前表示被动。例如: 伍胥父兄为戮于楚。 诚令长安君听足下计,若信者亦已为禽矣。 厚者为戮,薄者见疑。 这种用法的“为”不再是介词,可以看成表被动的助动词。 “为所”式被动动式萌芽于战国末期,秦汉以后广泛运用。例如: 方术不用,为人所疑。 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身投于河,为鱼鳖所食。 先是涉季父为茂陵秦氏所杀。 赢闻如姬父为人所杀。 “为所”式中“为”字后表主动的成分也可以不出现,形成“为所”式被动式。 不者,若属

26、皆且为所虏。 岱不从,遂与战,果为所杀。 跟“为所”相当的还有“为见”和“为所见”式被动式。“为见”表被动,是“为”和助动词“见”的合一;“为所见”则是在“为所”式被动式中的动词前面加上表助动词的“见”。例如: 烈士为天下见善矣 近又有道士张宝,为公见信。 为侪类见宽。 诸葛恪、滕胤、吕据,盖以无罪,为峻、 兄弟所见残害。 今凉州部皆有降羌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 臣受性愚陋,人事多所不通,惟酷好学问文章,未尝一日暂废,实为时辈所见推许。 例“为天下见善”即“被天下人称赞。例“为公见信”即被公相信。例“为侪类见宽”即被同辈友人宽容。这一格式的被动工虽然在庄子一书中即出现,但后

27、代很少使用。例-中的“为所见”式见于汉末至隋唐,南北朝人著作中使用较多。这一被动式中“所见”后的谓语往往是双音节动词。 四、用“被”字的被动句式 古代汉语中的“被”有遭受、蒙受的意思,本来是动词,例如: 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寡人不祥,被于宗庙之祟。 身被二十余创。 这三个例子中的“被”都是受到、遭受义,是动词。“被”字用来表被动,战国末开始出现,两汉时代使用渐多。例如: 国一日被攻,虽欲事秦,不可得也。 智伯兼范、中行而攻赵不已,韩魏反之,军败晋阳,身死高梁之东,遂卒被分,漆其首以为溲器。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 错卒被戮。 这几个例子中的“被”虽然多少还有一点遭受、蒙受的意思,但已

28、可以看成表被动的助动词。尤其是例“见”“被”上下句相对,被动意义更加明显。 用“被”引进行为主动者的被动式汉末才开始出现,六朝以后使用渐多。例如: 今月十三日,臣被尚书召问。 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 “被”也可以和“所”合起来使用,构成“被所”式被动式,“被”后引进主动者,“所”则加在谓语动词前。“被所”式被动句六朝时开始出现,唐宋时代使用较多。例如: 吴郡顾士端尤妙丹青,常被元帝所使,每怀羞恨。 经为弘觉法师弟子,为僧采菜,被野猪所伤。 某弟今被贼所杀,夜来梦属之言,必应时也。 这种格式的被动式可能是由“为所”类化而来。“被”后引进主动者和“被所”式被动句都是在比较接近口语的文章中出现的,一般

29、的文言文仍然较多地沿用其其他几种被动式。 第四节 语 序 语序也叫词序,指词语在句子中组合的先后次序。汉语的词或词组充当句子成分,它在句中的位置是比较固定的。一般的规律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动词在前,宾语在后;定语、状语在中心语之前,补语在中心语后。总的说来,古今汉语的语序基本一致。但是古代汉语中也有一些语序是现代汉语所没有了。了解这些特殊语序,对阅读文言文有重要意义。 古今汉语在语序上的不一致是一种正常现象。对古代汉语中的特殊语序的认识,必须要有历史主义的观点。不应把文言中凡是与现代汉语语序不同的地方都看成是“倒装”。一种语言在不同的时代语序不同,这是语序的一种历史变化。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

30、古代汉语的特殊语序,实际上是先秦汉语书面语的特点,汉代以后已经从口语中逐渐消失。历代的文言文仍继续沿用先秦的语序,那只是仿古,并不反映口语中的情况。 古代汉语中的特殊语序,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疑问代词作宾语,一般位于动词的前面。例如: 吾谁欺?欺天乎? 8 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 沛公安在? “许子冠首?”曰:“冠。”曰:“奚冠?”曰:“冠素。” 以上诸例,“谁”、“何”、“何”、“安”、“奚”由于是疑问代词,所以都位于动词的前面。 疑问代词“孰”、“曷”、“恶”比较少用作动词的宾语。但是遇到它们充当动词的宾语时,一般也是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 圣王有百,吾孰法焉? 虽闻,曷闻?虽见,曷见?

31、虽知,曷知? 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 疑问代词充当介词的宾语时,也受上述规律的制约,放在介词前面。例如: 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 许子奚为不自织? 奚以知其然也? 疑问代词作宾语置于动词之前这条规律,在先秦汉语中很少有例外。论语一书中,只有“子夏云何?”一例是后置的有人统计,左传全书中,疑问代词充当宾语时,前置的占98.4%,后置的占1.6%,可见这是一条覆盖率相当高的规律。 在有否定词“不”、“莫”、“未”、“无”的否定句中,如果宾语是代词,一般也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 不患人之不已知,患其不能也。 予不屑之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 以上二例否定词用“不”字。 晋侯以我丧故,未之

32、见也。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以上二例否定词用“未”字。 三岁贯汝,莫我肯顾。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每自比於管仲、乐颜,时人莫之许也。 以上三例否定词用“莫”字。 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毋吾以也。 在以上二例否定词用“无”字。 如果宾语不是代词,即使是否定句,也不用宾语前置这种格式。例如: 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 流血及屦,未绝鼓音。 大毋侵小。 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 如果否定句中使用的“弗”、“非”这几个否定词,一般地不存在代词宾语前置的问题。因为“弗”“勿”所修饰的动词常常不带宾语。“非”字所否定的,往往是名词性谓语,自然也不存在带宾语的问题;如果“非”字用在动词谓语句中,是

33、表示对全部谓语的否定,也不存在宾语前置的问题。 这样看来,在第二条规律中,否定必须是“不”、“未”、“莫”、“无,宾语必须是代词,这两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但是,也并非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宾语就一定置于动词之前。先秦文献中,就有在这两个条件下宾语置于动词之后的例子。例如: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 吾不知之矣。 有人统计,论语全书中,使用“不”、“未”“莫”、“无”的否定句中,代词宾语后置的有8例;左传一书中,前置的有57置例,后置的有37例。可见这一条规律远不如第一条规律那样严格。 为了强调宾语,在句中用代词“是”或“之”复指它,同时宾语和它的复指成9 分

34、都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 将虢是灭,何爱于虞? 岂不俗是为?先君之好是继。 舍其旧而新是谋。 姜氏何厌之有? 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 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黎锦熙先生在比较文法一书中说:“用是字间倒宾语者,较之字更能使宾语增重,语音激切。若附惟字,尤加强度。”所谓附“惟”,即在前置宾训的前面再加上副词“惟”,构成“唯是”的格式,副词“唯”修饰谓语动词,表示宾语是唯一的,排他的。例如: 皇天无亲,唯德是辅。 除君之恶,唯力是视。 敢不唯命是听。 敢不唯子是从。 此子也才,吾受子赐;不才,吾唯子之怨。 父母唯其疾之忧。 “唯是”构成一种固定格工,并沿用到现代汉语中。现代还说“唯利是图”、“唯

35、你是问”。在文言文中“唯是”的格式并不仅限于四个字,而可能是更多的字组成。这往往是因为宾语部分较复杂的缘故。例如: 荀偃命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 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 晋士庄了为载书,曰:“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导志者,有如此盟!” 公子 趋进曰:“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有礼与强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 这几个例子中的宾语都是偏正词组。“瞻”的宾语是“余马首”。例“利”的宾语是“吾子戎车。”例“听”的宾语是“晋命”。例“从”的宾语是“有礼与强可以庇民者”这个复杂的“者”字词组。 介词的宾语用代词“之

36、”复指,也可以提到介词的前面。例如: 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夫,指示代词。 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 康公我之自出。 例例 介词“为”的宾语是“夫人”。例介词“与”的宾语是“戎狄”。例介词“自”的宾语是“我”,句的意思是说秦康公是我晋国嫁秦的女子穆姬所生。 古汉语中除了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宾语前置外,代词“是”充当动词或介词的宾语也常常置于动词或介词的前面。例如: 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 出因其资,入用其宠,饥食其食,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 例例 前一个代词

37、“是”是“征”的宾语,代包茅;后一个“是”是“问”的宾语,代昭王南征而不复这件事。例两个“是”均代葛这种植物,分别作“刈”和“濩”的宾语。例中的“是”作介词“以”的宾语。 有一些介词的宾语,即使不是疑问代词,也没有用代词“之”复指,也常常可以放到介词的前面。这种情况大都是上古汉语句式的一些残留。例如: 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 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 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 10 其一二父兄惧坠宗主,私族于谋而立长亲。 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 这六例中,前四例的介词分别是“以”、“自”;后二例的介词是“于”,它们的宾语都在它们前面。 第

38、五节 双宾语 在句子中,谓语动词所带的两个宾语叫双宾语。其中离动词近的叫近宾语,也叫间接宾语;离动词远的叫远宾语,也叫直接宾语。近宾语往往指事物。现代汉语中具有给予、告知、教示义的动词往往可以带双宾语,如“给我一本书”、“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赵老师教我们英语”。古汉语中具有同样意义的动词也可以带双宾语。这种情况的双宾语,可以说古今基本一致,比较容易理解。但在古汉语中有一些能带双宾语的动词,到了现代汉语中不能带双宾语了。这种双宾语与现代汉语出入较大,值得特别加以注意。 古汉语中具有人予义的动词“赐”、“与”、“予”、“遗”、“贻”等可以带双宾语。它们所带的宾语,近宾表示给予的对象,远宾表示给

39、予的内容。例如: 公赐之食。 赐赵夙耿,赐毕万魏。赵夙、毕万,人名;耿、魏,地名。 文公与之处。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汤使遗之牛羊。汤,指商汤,商代国君;之,代葛国国君葛伯。 李斯遣人遗非药。 贻我彤管。 古汉语中具有告知、教示义的动词“语”、“告”、“教”、“示”等可以带双宾语。它们所带的双宾语,近宾表示告语、教示的对象,远宾表示告语、教示的内容。例如: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于是逡巡而却,告之海曰之,代井蛙。 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 于是乎我原以示之信。 上指示慎夫人新丰道。 动词“问”在古今汉语中都能带双宾语。古汉语的例子,如: 上问上林尉诸禽盖薄。 古代汉语中有不少能带

40、双宾语的动词,到了现代汉语中不能带双宾语了。这种双宾语结构在理解和翻译上都非常值得注意。例如: 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 。 天生民而立之君。 紾之之臂而夺之食。紾:扭转。 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 这些例子中的代词“之”都是双宾语中的间接宾语,表示动词和直接宾语之外关涉的对象。例“输粟”是动词和直接宾语,“之”指晋,是输粟的对象;“闭 ”又是动词和直接宾主的关系,其中的“之”代秦国,是停止粮食卖出所涉及的对象,即“闭 ”是针对谁采取的措施。例“立君”中的“之”是间接宾语,代“立君”所涉及的人,即为谁立君。中的“夺之食”是从“他”手中夺取食物,因此“之”也是动作行为间接涉及

41、的对象。例“闭之门”是“对他关上门”,“之”也是动作行为间接涉及的对象。这些例子说明,在把这一类双宾语译成现代汉语时,对其中的间接宾语“之”都要用相应的介宾结构去翻译。 古汉语中的动词“为”也可以带双宾语。这也是现代汉语中已经消失了的双宾格式。例如: 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 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 11 彼秦者,弃礼义而尚首功之国也。连有赴东汉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 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 这些例子中的“为”都不是介词而是动词。在这一类例子中,“为”和名词“小”和“大”视同名词)组成动宾关系,“之”是这个动宾结构所涉及的间接宾语。对于“为”带的双宾结构中的“之”也要用一个相应的介宾结构去翻译,如“为之所”要译成“给他安排一个地方”。其中“安排一个地方”翻译的是“为/所”这个动宾结构,“给他”翻译的是间接宾语“之”。其余可以类推。 古汉语有些使动用法的动词也可以带双宾语,这更是现代汉语中所没有的。 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 卫侯饮孔悝酒于平阳。 例例 中的“之”代“国老”,“饮之酒”是使国老们饮酒,即请国老们喝酒。例“饮赵盾酒”是使赵盾饮酒。例“饮孔悝酒”是使孔悝饮酒。如果把“之”“赵盾”“孔悝”看成定语,句子的结构和意思就完全弄错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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