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401692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40.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英美法系是案例法系,为不成文法,审判的法律依据为以前法官的判例为依据,以英国美国为代表,印度是英国的殖民地,应该是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为成文法,审判的法律依据是议会或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中国是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类型的法律,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法律基本原则方面是一致的,但由于不同的历史传统的影响,在法律形式和法律运行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从宏观方面来看,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渊源的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以制定法首先是法典的方式存在,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行

2、政法规,只有它们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法院的判例不是法律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律渊源,而且,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判例法与制定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判例法是具体诉讼案件的结果,而制定法是立法机关或其他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机关对一般情况所作的规定;制定法是以比较精确的条文化的形式出现的,而判例法是一个判决中所含有的法律原则和规则,这些原则和规则,有的可能表达得相当清楚,但一般来说并非如此。判例法的基础是 遵从先例原则,这个原则的要求是,上级法院的判决,甚至本法院以前审理类似案件的判决中所包含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具有约束力。例如,在英国,上议院的判决对其他一

3、切法院均有约束力;上诉法院的判决,对除上议院以外的所有法院,包括上诉法院本身,均有约束力;高等法院一个法官的判决,下级法院必须遵从。在实践中,美国没有英国严格。就制定法而言,大陆法系沿袭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包含的规范做统-的系统的规定,法典成为法律的主要形式。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制定法往往是以单行法的形式对某-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 第二,法律结构的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结构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公法和私法是法律的基本分类。公法和私法划分的理论依据是私人自治,其主要含义是:个人享有财产和缔结合同的绝对权利,国家的活动仅限于保障这些权利并充任私人之间纠纷的裁决人,而不

4、应干预个人的自由。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分别代表了两个不同的主体 国家和个人。构成私法关系的是彼此平等的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民法和商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公法关系是国家机关之间或国家机关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权力服从关系而不是平等关系。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属于公法,程序法一般也被认为是公法。英美法系国家在传统上并没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它的法律基 本分类是普通法和平衡法,这两种法律包含的法律部门比较分散,很不明确在英美法系国家,属于私法性质的法律规范是在普通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普通法又是与民事诉讼的形式不可分的,因此英美法系没有像大陆法系那样称为民法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茌调整私人财产关系等

5、方面的法律,有合同法、财产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和婚姻家庭法等。但是,在大陆法系,民法是整个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法律部分。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必须考虑制定法的规定,根据制定法的规定来判决案件,法官对制定法的解释也必须受制定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制定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理案件。在审理案件时,法官首先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的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而且,法

6、官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在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 (1)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规范;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2)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3)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面不同:在大陆法系,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案情作出判决;英美法系的法官则首先考虑以前类似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的案件事实比较后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

7、法律规则。 (4)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英美法系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无公法和私法的之分,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的申诉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5)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一般采用审理方式,以法官为中心,奉行干涉主义;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角色。 但是又如上边这位网友所言,二者的详细差别太多.具体可参见梅利曼著<大陆法系>一书,其中有对二者很详细

8、的分析的思考英美大陆 法律渊源:制定与判例法制定 法律结构:单行,判例法法典 普通,衡平法公,私法 法官权限:可以适用法律只能适用法律 诉讼程序: 中立主义 纠问制 判决程序:对抗制干涉主义 判例法和成文法;法官造法和被动适用法律;无系统法典和有系统法典;术语不通,前者有信托等,后者有民事法律行为等;哲学思想不同,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渊源不同,前者判例是渊源后者不是。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其他的法系还有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

9、中华法系、犹太法系、非洲法系等。对资本主义法影响最大的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是从日尔曼法发展起来的。 大陆法系起源于罗马法,而它的三个子系法国法、德国法和斯堪的纳维亚法则分别是建立在XX年的拿破仑法典、XX年的俾斯麦法典和瑞士民法典的基础之上。大陆法系又称成文法系、法国法系,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英美法系特点: .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大陆法系的特点: .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

10、原则、制度。 .实行法典化,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 .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法学创立了法典编篡和立法的理论基础,如自然法理论、分权学说、民族国家理论等,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来完成。 两大法系相互区别的特征很多,但主要可以归纳为如下几方面: 1.在法律的表现形式上,英美法系主要表现为法官的判例,大陆法系主要表现为成文的法典; 2.在法律结构与分类上,两大法系区别明显,英美法系在整体上分为普通法、衡平法及制定法,在部门法上没有单独的民法部门,而以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等许多部门共同调整私有财产关系;大陆法系在整体上分为公法和私法,在部门法上有宪、刑、民、商及诉讼法之分, 3.在诉讼制度上,两大法系的法院组织系统和诉讼程序也各不相同。 4.法的渊源不同。 5.法的分类不同。 6.法典编纂的不同。 7.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8.在法律术语、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