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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师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文档 xxx小学教师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周一到周五实行教师每日上下班签字。签到地点教导处办公室,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108:30,在此之后15分钟内签到的为迟到,在此之后15分钟及以上为旷工 ;下午下班签字时间为17:17:30,在此之前签字或未签字的为早退。 二、教师上下班签字必须由本人进行,不得代签。如有代签,经查实代签者和被代签者均等同旷课处理。 三、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所有教学人员周一至周五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前半节,下午一至三节,一律在校坐班。班主任和当日晚上有晚
2、自习的教师当日下午可不坐班。 四、因事因病不能到校或不能按时上班,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或迟到。 三、教师上班情况由张雷老师负责每天检查,实行课时点名制度,教导处进行监督抽检。上班查岗不到一次扣20元,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 10元;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旷课节扣50元,旷工天扣100元,并按教学责任事故论处;私下调课1次扣10元,如造成空堂的,1节扣50元,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为旷工一天,依此类推。 四、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0元以上。 五、值日教师无故不参加值日活动,一天扣40元;工作不认真负责或缺岗,一次扣10元。 六、严肃请假制度。 1、因病、因事请假时间一天以上者,需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内需向教导处请假,并填写请假条以备案。请假未被准假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因事急电话请假或由他人代请假的事后要补假并做好登记。 2、事假每月不超过1天,超过1天以上,超过一天扣20元,超过两天扣40元,超过三扣80元,依此类推。 七、教师出勤情况纳入教师晋级及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