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业主大会筹备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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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业主大会筹备程序XXX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 XXX小区位于宁波市XX区XX街道XXXX,建成于XX年,总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且已具备业主大会成立条件,为理顺小区管理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宁波市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筹备首次XXX小区业主大会。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送材料 通知XXX小区建设单位,告之小区已具备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情况,同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 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 业主名册; 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物业服务用房配

2、置证明; 筹备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建设单位提出成立申请 已达到首次业主大会筹备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30日内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或有10名以上业主联名提出书面请求但建设单位未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建设单位在30日内进行筹备工作。 建设单位已注销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提交书面报告。 三、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时间: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 组成:业主代表7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街道办事处代表1人、辖区派出所代表1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1人,共11人组成。 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四、一次公告: 筹

3、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3日内在小区内主要的人员通行位置书面公告7日。公告结束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10日内召开筹备组会议。 业主对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说明理由并书面提出,组长在24小时内书面答复或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五、开展筹备工作并二次公告 筹备工作内容: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拟定工作非常重要,这是小区业主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决定小区管理及议事的重要参照。建议以宁波市示范文本为基础,参照近几年发生的小区物业纠纷类型,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注意点:茗莲春晓分期开发,考虑增补或另外成立。 确

4、定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业主资格确认: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名字认定为业主;已订购房合同尚未领取房屋产权证且已实际居住的,可视为业主。房屋所有权人为2人以上共有,可以推选1人行使表决权,也可由各共有人按照所占份额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1人; 业主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代理。业主与使用人以书面协议约定由使用人代为行使业主投票权,由业主出示协议或书面委托书,经筹备组审核后使用人可参加选举。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1、未表决业主的投票权数计算: 在表决时,未参与表决业主

5、的投票权数是否可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由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很多小区,并不是所有业主都能积极行使表决权,有的是业主公共决策意识不够,有的是因为居住的大多数是租户,业主较难联系等等原因,小区决议本来就很困难,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将未参与表决业主的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这无疑会进一步增加表决难度,建议在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提前约定清楚。 2、以幢、单元、楼层进行表决 每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是非常繁琐的,周期非常的长,直接影响到了小区公共事务决策和管理的效率。有关幢、单元、楼层内业主的有关事宜不一定非要通过业主大会,而由幢、单元、楼层业主自行表决,更具合理性和可操

6、作性,具体的议事方式、程序应在议事规则中提前规定。 确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组织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自荐,筹备组审核参选人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数及名单。 业主委员会委员具体条件如下: 委员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被业主大会依约限制被选举权的行使;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任条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熟悉物业管理相

7、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经连选连任、工作规范、成效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参照议事规则制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其他准备工作。 以上七项内容在筹备组会议结束后7日内,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小区公告至业主大会召开。业主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在大会召开前答复。 六、业主代表选举并公告 筹备组会议结束后7日内,首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由筹备组组织业主代表选举,选票应发至每一位业主,选票的回收数应高于投票权数的2/3,业主以选举单位的最高得票数当选为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名单公告15日。业主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在大会召开前答复。 七、会前公告

8、首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书面公告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有关材料,并送至各业主、告知街道办事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八、筹备相关规定 筹备费用:筹备相关费用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包括参会人员开支、场地费用、材料费用等,交街道办事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由筹备组申请使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后30日内,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告7天。 筹备时间: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表决: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过半数成员同意;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九、首次业主大会召开 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应由投票权数1/2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参加,审议内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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