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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哲学导论主讲:李猛斐多篇关于灵魂不朽的四组论证在证明之前,苏格拉底讲了一番道理,说人应当通过净化使身体与灵魂尽量分离,只有这样才能接近真理;他说身体是一种障碍,而死亡则是摆脱了这种障碍见裴洞篇66A-68B。”第一组证明:对立生成论证引出:一个古老的传说:认为这些灵魂从这个世界到那个世界,再回到这里,从死者托生。所以,如果活人都是死者托生的,我们的灵魂就曾经存在于彼处?论证:如果一切东西都有相反的一面,则它们只能由其相反的那一面产生,那么如同醒只能由睡产生一般,生也就只能由死产生,这就充分证明死者的灵魂一定存于某处,再从那里回到活 见72A这个论证的前提的三个前提:一切东西都有其相反的面,一切
2、东西都由既有的东西生成,一切东西都需要生成。对立面相互生成是在可见世界层面,由此推断出来的存在于某处的灵魂也是属于可见世界的生灭事物?第二组证明:学习回忆论证学习回忆说:我们看到、听到或感觉到某物,不仅知道是此物,并且会由此忆起另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则只能是我们原有的知识。忆起的这个东西会令我们对原来感觉到的某物更加理解。这便是我们理解所有知识的模式。人在出生时便已有了身体的各种感觉,而人对于“等”的知识在身体能够感觉之前便已存在,那么这种知识就一定不是由身体而是由灵魂认识的,并且灵魂在我们出生之前就早已存在了。辛弥亚和格贝认为这两个证明只证明了问题的一半,即灵魂在生前是存在的,可是人死后灵魂会
3、如何,却仍有待证明。第三组证明:第一个相论论证这个证明是说,既然某本身是存在的,它们是不可见的、不变的;而它们在现象世界的投影则是可见的、不断变化的,这些实物经由身体感觉到,某本身则由灵魂体认到,那么身体显然是比较接近可见的那一类,而灵魂接近不可见的,即不变的那一类 见80B。辛弥亚和格贝仍不满意这三组证明。辛弥亚提出了灵魂即和谐,尽管灵魂比身体神圣崇高,却会先损坏,因为它是一种和谐。苏格拉底反驳说如果灵魂即和谐,那么因为和谐只能听从于成分的指挥,那么灵魂只能听从于身体的指挥,但这跟我们的现实体验是相反的。格贝提出了假说:灵魂可能像是一件耐穿的衣服,穿坏过很多身体,但并不是永恒存在的。由此引出
4、了苏格拉底的哲学自传平【首航;次航和假设方法】和第四组证明。苏格拉底的哲学自传首航:研究存在事物次航:从存在转向存在的道理(存在的相/原因),提出了假设方法:假设存在的原因是因为存在的事物分有了存在的相。亚里士多德的批评:存在的相不是存在生存毁灭的原因,只是存在具有某种性质的原因。比如存在的美是有时间性的,但美是永恒的。另外,理想国线段比喻引出的关于不可见世界的二分,苏格拉底认为几何学以及和其相近的学科是从假设的前提出发到达结论,对应灵魂的理智部分;而相的世界需要灵魂的理性部分直接触及理念。假设方法更接近于灵魂的理智能力,但是相不是只能用理性去把握的吗?第四组证明:第二个相论论证两个前提:1.
5、 与具体事物的相反相生不同,所有相反者本身绝不会变成跟它相反者,如冷和热;2. 虽非彼此相反却包含着相反的“相”的事物,也都排斥那个与自身包含者相反的“相”,如3和偶数。灵魂总是带来生命,而生命与死亡相反,那么由于事物不容纳其伴随者的反面,灵魂也就不容纳死亡,不容纳死亡就是不死、不会消失的,而只会退隐、离去,由此可知灵魂是不会消失的。疑问:论证中的灵魂是作为一种“相”,还是作为“相”的投影和显现?如果是作为一种“相”,那么本身就是不死的,就没有可证明的了。所以这里的灵魂应该是作为与之相对应的“相”的投影和显现,根据前提2的规律,灵魂因为伴随“生命”这个相,因此排斥“死亡”这个相,因此灵魂是不死
6、的。这似乎与之前所说的相的投影和显现不具有永恒性相矛盾。那么,相的本身是否有层次的区分?个体的灵魂的相之上有一个整体的灵魂的相?但是个体的灵魂的相与整体的灵魂的相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不能找出区别,那么这种区分就是不合理的。所以说,苏格拉底这个论证存在矛盾之处。如果这个矛盾是不可调解的,那么我们只能承认个体的灵魂是整体的灵魂的“相”的显现,具有生灭的性质,不灭的是整体的灵魂的“相”。如果个体的灵魂不朽不能成立,那么苏格拉底认为死亡不值得恐惧的观点是否就失去支撑了呢?苏格拉底说:“除了哲人之外,所有的别人全都是由于害怕才勇敢的。”他们“面对死亡而不惧怕,是由于害怕更大的恶事的缘故”。而哲人,即“爱智
7、慧”的人,因为智慧带来的勇敢而对死亡无所畏惧,因为“正是智慧造成了勇敢、明智和公正。”因此,“灵魂不朽”是否作为一个确定的可靠的结论是不重要的,“爱智慧”,追求真理才是最重要的,它意味着:如果你一生都在追求真理,那么当它结束的时候,你不会感到恐惧,也不会感到遗憾。第一哲学沉思集第一沉思:普遍怀疑1. 周围世界即感知到得对象;2. 身体活动做梦;3. 数学观念恶魔假说。第二沉思:我思我思,我在。即“有我,我存在这个命题,每次当我说出它来时,或者在我心里想到它的时候,这个命题必然是真的”。第三沉思:上帝存在的证明“我是一个有限的实体,因而我不能有一个无限的实体的观念,假如不是一个什么真正无限的实体
8、把这个观念放在我心里的话”。【理由:原因的现实性不可能小于结果的现实性】“关于上帝的清楚明晰的观念”的存在只能由“上帝存在”并将自身的观念赋予人类。注意:笛卡尔不认为从上帝的观念推出上帝存在之间是逻辑推理,他认为两者是结果与原因的关系,由结果追溯原因是从简单到复杂的思想综合。第四沉思:论真理和错误关于错误的根源,形而上学的解释是:人的心灵是介于上帝和虚无之间的存在,心灵分辨真假的能力不是无限的,因此,它是介于无限的能力和无限的缺陷之间的有限的认识能力。这意味着心灵有时会犯错。心理学的解释是:心灵活动的“我思”包括理智活动和意志活动。当意志不顾理智提出的清楚明白的观念而做出判断,或者对不清楚明白
9、的对象匆忙做出判断时,便产生了错误。错误来自非理性的意志,是由心灵自身的缺陷造成的。提出了被称为“真理原则”的认识论原则:“凡是我们领会得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东西都是真实的”。第五沉思:广延和上帝存在再证明天赋观念有三个特征:来自上帝(不是心灵制造出来的)、明白清楚、与实在相符合。广延的观念符合这三个特征,所以是天赋观念。关于上帝的观念至少比关于广延的观念一样清楚分明,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证明,只不过提供了一个明确使用真理法则的机会。第六沉思:物质实体的存在灵魂和肉体的分离不同的实体有不同的属性,实体的存在要通过它的本质属性来证明。而广延属于一个与心灵实体不同的实体,这个以广延为它的本质属性的实体
10、就是物质。心物二元论:从心灵和物质的本质属性来看,思想和广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思想没有广延,广延不能思想,所以心灵和无知是独立存在的两个实体。1. 笛卡尔如何达到新哲学的开端,如何理解开端的性质,即我思的存在性质?2. 对我思的理解是否可以用来证明灵魂不朽?我思是灵魂实体的本质属性。我思在,实体在。我思,我存在。我不思,我就不存在?我不思是否可能?可能的话,我不思,我就不存在。我思可以推出关于上帝的观念,关于上帝的观念可以推出上帝存在?上帝存在可否保证我思?这个推理过程是不可逆转的。所以,我思并不能用来证明灵魂不朽。3. 是否恢复了第一沉思中的秩序?论证逻辑可以抽象概括为:(1)当我思考“关于
11、我存在的清楚明晰的观念”的时候,我存在着;(2)我存在,当我思考“关于上帝存在的清楚明晰的观念”的时候,上帝必然存在;(3)上帝存在,那么,凡是我有清楚明晰的观念的东西都是真实的。其中,(1)是(2)的基础和前提,(2)是(3)的基础和前提,而(3)在逻辑上恰恰是(1)的基础和前提。由此引出了一个推理难题,也就是“笛卡尔循环”。也就是说,笛卡尔能否恢复普遍怀疑所推翻的秩序的关键就在于能否解决“笛卡尔循环”问题。最早指出循环问题的是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的第二组反驳。麦尔赛纳神父在第三点陈述道:“既然你还不确实知道上帝的存在,而你却说,如果你不首先肯定地、清楚地认识上帝存在,你就不能确实知道任何东西,
12、或者你就不能清楚地、分明地认识任何东西,那么这就等于你还不知道你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因为,按照你的说法,这种认识取决于对一个存在着的上帝的清楚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你还没有在你断言你清楚地认识到你是什么的那些地方证明过。” 法笛卡尔著,庞景仁译:第一哲学沉思集,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34页这一反驳可以被归纳为:在上帝存在未被证明之前,无法证明我作为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是存在的这一命题的可靠性。笛卡尔针对这个反驳作出了答辩:“我说如果我们不首先认识上帝存在,我们就什么都不能确定地知道,我在那个地方是用特别的词句说我只谈这些结论的知识,当我们不再想我们从什么地方得出的这些理由时,这些结论的记忆可以
13、回到我们的精神中来。可是当我们发觉我们是在思维着的东西时,这是一个第一概念,这个概念并不是从任何三段论式推论出来的。当有人说:我思维,所以我存在时,他从他的思维得出他的存在这个结论并不是从什么三段论式的出来的,而是作为一个自明的事情;他是用精神的一种单纯的灵感看出它来的。这是由于他自己感觉到如果他不存在他就不能思维这件事告诉他的。” 法笛卡尔著,庞景仁译:第一哲学沉思集,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49页笛卡尔在这里实际上区分了两种观念:被直觉到的观念和被记得的观念。而“领会得清楚、明白的”东西实际上指的是被记得的观念,它们会引起怀疑并需要上帝的神性保证。而被直觉到的观念,“由于一种无法抗拒的
14、倾向与冲动,使精神不得不去相信那些直觉的命题所包含的真理”。 Alan Gewirtz. The Cartesian CircleJ.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1941,Vol.50,No.4: P.374.然而,在形而上学环节中任何未被证实的观念都是可以引起怀疑的,即形而上学的确定性是由上帝提供的,那么精神直觉到的观念拥有的只是心理学的确定性,而非形而上学的确定性。这个结论又会引发新的问题。笛卡尔在普遍怀疑时提出的“恶魔论假设”是形而上学维度的,因为它怀疑的是数学、几何这类知识的真理性,而几何的、逻辑的观念是人的精神可以直接把握到的。“恶魔论假设”的基础正是我们可能
15、在自认为最为清楚明晰的事情上弄错。笛卡尔最终找到反对“恶魔论假设”的方法,正是“我思想,我存在”这一类信念。但是,如果“我思想,我存在”仅仅是一种心理学确定性,是完全无法抗衡“恶魔论假设”这种形而上学的怀疑的。可以说,“笛卡尔循环”的产生,是由于将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叠加在一起导致的。上帝对人类通过“清楚明晰认识到的”东西进行真理保证,在这个层次中完全是形而上学环节的。而“我思想,我存在”仅仅是一种心理学确定性,因此从“我思想,我存在”经由“关于上帝存在的清楚明晰的观念”得出“上帝存在”的论证,仅仅是一种心理学确定性,无法达到形而上学确定性的高度,因此无法对抗“恶魔论假设”这个形而上学上的怀疑。
16、至此,笛卡尔关于知识的确定性的论证在形而上学层面上失败了。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循环”并不是本质上的循环,因为循环的起点和终点“我思想,我存在”在哲学意义上并不同一:作为起点的“我思想,我存在”是被精神直觉到的观念,是在心理学确定性的层面上说的;而作为终点的“我思想,我存在”的确定性是由上帝提供的,是在形而上学确定性的层面上说的。总结:笛卡尔的认识论以形而上学为基础,其核心是“关于上帝存在的清楚明晰的观念”和“正义上帝对人类清楚明晰认知的真理保证”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引出了一个两难推理,也就是“笛卡尔循环”。最早指出循环问题的是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的第二组反驳。笛卡尔在针对这个反驳作出的答辩中区分了两种观念:被直觉到的观念和被记得的观念:前者拥有的只是心理学的确定性,而后者则拥有形而上学的确定性。“我思想,我存在”是被精神直觉到的观念,因此只拥有心理学的确定性。这个结论又会引发新的问题。笛卡尔在普遍怀疑时提出的“恶魔论假设”是形而上学维度的,他最终找到反对“恶魔论假设”的方法正是“我思想,我存在”这一类信念。但是,如果“我思想,我存在”仅仅是一种心理学确定性,是完全无法抗衡“恶魔论假设”这种形而上学的怀疑的。因此,笛卡尔恢复普遍怀疑所推翻的秩序的努力完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