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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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比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倡导诚实守信的从业精神,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应积极参加争创*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比。第三条 争创诚信企业评比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做到企业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商品房销预售规范、房屋售后服务规范,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做出表率和贡献。第二章 企业管理规范第四条 争创诚信企业,必须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第五条 争创诚信企业,应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

2、技术规范。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 争创诚信企业,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门人员负责,有争创方案与措施、有开展各项活动的记载与档案。第七条 争创诚信企业,应信誉(含金融信贷信誉)良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无不良行为投诉记录,无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第三章 产品质量管理规范第八条 开发企业应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开发理念,并将此理念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中,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第九条 开发企业在选定施工单位时,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并把管理水平、施工质量作为确定施工企业的重要条件。第十条 开发企业与承包企业的

3、合作,不能只包不管,应建立监管机制,重视建筑材料及建筑产品采购工作,严把监督检验关,确保所有材料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程序进行施工,杜绝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和马虎施工的行为。第十二条 大力推行并倡导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及内在品质。第十三条 严格按国家和地方关于建筑节能的要求和规范,做好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第十四条 开发企业开发的各类房地产产品,其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质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从根本上杜绝屋面渗漏、墙体渗漏、墙体开裂,地面空鼓、门窗关闭不严等

4、质量通病。第四章 商品房预(销)售规范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商品房预(销)售或委托中介机构代售。第十六条 商品房预(销)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认购书(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订金的退款方式及时限,购房人在约定时限内要求退还订金的,应全额退还给购房人;(二)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提前让购房者熟悉了解合同条款,所签合同内容应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合同签订后应让购房人及时持有合同原件一份,合同变更时需双方书面约定;(三)商品房预(销)售应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售楼部公示商品房价目表,价目表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每套商品房建筑

5、面积、公摊面积、平方米单价和总价,价格执行时间。房价调整时,应提前一天在销售大厅予以公告;(四)规范商品房合同签订中的价格行为,实行“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应将物价部门批准的代收代办费用全部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第十七条 开发企业在发布商品房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及相应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同时应该做到:(一)所宣传的楼盘广告真实、合法、准确,无欺骗和误导客户的行为;(二)扩大购房人知情权,向客户公示所售楼盘的有关规划、设计、施工等相关资讯,规划、建筑设计变更时应书面告知购房人。在所有公示的楼盘模型、房型模型或平面图、广告、宣传资料中标明“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双方签订的合

6、同约定的内容为准”字样,并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号;(三)楼盘宣传资料或合同所附房型平面图,应标明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分摊系数等内容。第十八条 开发企业应在售楼部为购房者提供完备相关文件。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示“五证”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上墙),还应该明示:(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四)业主临时公约;(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六)销售的房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第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在售楼过程中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宣传推介商品房时,应如实介绍楼盘情况,不误导客户,不夸大其辞。第二

7、十条 严格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有违约行为的,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第 五 章 售后服务规范第二十一条 商品房竣工后应实行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并保证建筑内各项设施完好。小区配套建设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套到位。第二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交付条件的部位要立即整改。要及时向业主介绍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 前期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安保、环卫、服务)应及时到位,并公示收费标准,无乱收费行为。第二十

8、三条 开发企业已移交的商品房,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向房产、土地部门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为购房者及时办理“两证”提供便利条件,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购房者。第二十四条 树立客户至上的观念,认真接待和处理客户来访与投诉,回复率为100%。投诉事项确属开发企业责任的,及时解决率100%;投诉涉及质量问题的,一般小修应在七日内解决,中修十五日内解决,大修三十日内解决。处理客户投诉应有文字材料记录并保留存档。第二十五条 业主进行房屋装修时,开发企业应督促物业公司及时跟踪管理,在保证房屋结构、外墙立面不被破坏的前提下,还应做到:(一)严格管理装修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二)严格控制装修操作时段,减少噪声污染

9、;(三)严格管理装修垃圾,减少环境污染。第六章 诚信评比第二十六条 诚信企业评比本着“企业自愿、宽进严出、重在参与、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二十七条 诚信企业评比按年度进行。第二十八条 参加诚信企业评比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系*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以下简称市房协)单位;(二)经自查,符合诚信先进企业的基本条件;(三)有开发项目并进入销售或交付阶段;(四)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五)无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第二十九条 诚信企业评比的申报程序:(一)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到市房协秘书处领取*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二)申报企业按本办法规定的评比

10、标准,对本企业开展诚信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三)参加评审应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填报*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比申报表和*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比自查表;2、当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工作总结;3、当年度开发项目一览表(包括:项目名称、位置、规模及相关文件、证件编号);4、当年度统计报表;5、当年度财务报表;6、获奖、慈善捐赠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四)按整改措施积极实施整改,按评分标准自我衡量打分,并作好抽查和检查的准备工作。第三十条 市房协成立诚信企业评比领导小组,由会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评比和审查核定工作。

11、其他日常工作由市房协秘书处负责。第三十一条 市房协收到企业评比申报表后,由秘书处汇总,送评比领导小组及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初审、抽查。第三十二条 评比领导小组在不确定具体时间、顺序的情况下,开展全面检查、考评。第三十三条 在抽查和全面检查、考评的基础上,评比领导小组提出初评意见。第三十四条 经初评确定的诚信企业名单在媒体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五条 评比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市建设局和市房协名义,向获得诚信企业荣誉的单位授牌,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第七章 鼓励与处罚第三十六条 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踊跃参加争创诚信企业评比活动。第三十七条 对被评为诚信企业

12、的单位,市房协将组织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对事迹突出者将予以重点或跟踪报道。第三十八条 对被评为诚信企业的单位,如出现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诚信企业荣誉称号。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原出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废止。附件:1-1*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定标准1-2*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比申报表 1-3*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自评表附件1-1:*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定标准为公正、公开、准确地评价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推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

13、、做强、做优,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品牌效应,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评分标准。一、基本原则以公正、公开、准确为原则,以客观数据为依据。二、评价对象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评分依据依据企业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发经营业绩(销售面积、销售额、投资额、竣工面积、施工面积、储备土地)、社会贡献(上缴税金)二个方面 ,七项基础经济指标,结合企业信用情况,按照评比办法计分。四、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分四块内容)(一)主体考核项目1、销售面积本年度商品房现售面积+预售面积(15分);2、销售额=本年度商品房现售金额+预售金额(15分)3、投资额本

14、年度土地购置费+项目建设投资(15分); 4、竣工面积本年度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10分); 5、新开工面积本年度新开工项目的施工面积(10分); 6、储备土地本年度购置土地面积(10分); 7、上缴税金本年度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以企业实际上缴国库金额为准(25分);业绩最佳的参评企业得上述标准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按其比例分别计算。(二)附加得分内容与标准(企业有下列良好行为加分)1、社会公益行为,包括慈善救助捐赠、社会公益捐赠等,参评企业年度捐助总额最高的得5分,其他企业得分按其比例分别计算;2、企业荣誉,设5个项目,以评定等级分别加分;(1)获得银行资信等级认定,AAA级3分

15、、AA级2分、A级1分;(2)获得国家、省、市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3)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定,8分;(4)获得房地产行业管理部门评定的示范小区奖或优秀项目楼盘奖,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5)获得非房地产行业部门评定的示范小区奖或优秀项目楼盘奖,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6)获得房地产行业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7)获得非房地产行业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示范小区奖、优秀项目楼盘奖及荣誉称号由人民政府名义授予的,按房地产

16、行业部门评定的得分标准计算。(三)扣分内容与标准(企业发生下列不良行为扣分)1、注册资本不足额,发现一次扣1分;2、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地点等相关内容变更后不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3分;3、超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发现一次扣5分;4、无领导分管、无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诚信工作,无健全的诚信制度、方案和活动记载的,缺一项扣1分;5、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发现一次扣3分;6、未按规定正确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发现一次扣1分;7、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发现一次扣5分;8、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发现一次扣3分;9、未按时上报统计资料的,发生一次扣2分;10、未按税法规定,履

17、行纳税义务的,发现一次扣3分;11、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公开招、投标的,发现一次扣2分;12、房地产开发项目出现建筑质量通病的,发现一次扣2分;不及时整改扣4分;13、房屋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一房多售、销售面积“缺斤少两”等行为,发现其中一项每次扣2分;14、订立买卖合同之前,不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发现一次扣3分;15、物业销售前未向购房人明示业主临时公约并予以说明的,发现一次扣2分;签订买卖合同时,未与购房人签订临时公约的,发现一次扣2分;16、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条款的,发现一次扣2分;17、商品房销售中,商品房价格不

18、公开的,发现一次扣2分; 18、商品房保修,未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进行保修的,发现一次扣2分;19、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未按规定公开上墙的,发现一次扣2分;20、房屋交付后未按规定出具“两书”的,发现一次扣2分;21、商品房竣工后,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手续时,未向其移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料的,发现一次扣5分;22、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一次扣1分;23、不及时缴纳会费的,一次扣2分;(四)有下列不良行为免去参评资格1、抽逃注册资本金的;2、无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3、经鉴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4、未经验收、备案或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的;5、项

19、目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实施开发经营的;6、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者以收取订金、“房号费”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7、房屋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一房多售、销售面积“缺斤少两”等欺诈行为,严重造成消费者损失的;8、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条款的,一年内发现3次以上,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利的;9、商品房销售中,有囤积房源、炒房行为的;10、因企业原因造成消费者投诉不能限期解决或引发集体上访的;11、因其他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范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五、指标体系数据上报说明1、第(一)块第1-6项的参评数据需交验证明材料原件(统计局加盖公章的统计年报);2、第

20、(一)块第7项的参评数据需提交盖章入库的税单复印件;3、第(二)块附加得分内容与标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六、评定程序房地产企业诚信评定一年一次,每年1月按照公示、确定、公布的程序进行。公示。数据经核验后排序,排定的名单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 确定。公示期满,确定诚信企业名单。公布。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名单,并在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举行授牌仪式。附件1-2:*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评比申报表企业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企业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 名: 电 话: 传 真: 手 机:本年度在建/在售楼盘或竣工交付楼盘楼盘名称建筑面积楼盘地址

21、当前开发进度企 业意 见领导签字 :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主 管部 门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附件1-3:*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企业自评表 总分: 第一部分 主体考核表1序号指标年累计数得分标准得分1投资额152新开工面积103竣工面积104销售面积155销售金额156储备土地107上缴税金25合 计100注:1、请各参评企业如实填写上述指标年累计数,得分由评审小组评定;2、业绩最佳的参评企业得上述标准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按其比例分别计算。第二部分 附加得分内容表2-1序号良好行为加分标准得分1资信等级:AAA级3分、AA级2分、A级1分按评定等级分别加分2合同信用等级:国家级4分、省

22、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按评定等级分别加分3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定凡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定奖8分4获得房地产行业部门评定的示范小区奖或优秀项目楼盘: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按获奖级别分别加分5获得非房地产行业部门评定的示范小区奖或优秀项目楼盘: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按获奖级别分别加分6获得房地产行业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国家级4分、省3级分、市级2分、县级1分按荣誉称号等级分别加分7获得非房地产行业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按荣誉称号等级分别加分合 计注:示范小区奖、优秀项目楼盘奖及荣誉称号由人民政府名

23、义授予的,按房地产行业部门评定的得分标准计算。表2-2指标年累计数得分标准得分公益捐赠额5合 计5注:1、请各参评企业如实填写上述指标年累计数,得分由评审小组评定;2、参评企业年度捐助总额最高的得5分,其他企业得分按其比例分别计算第三部分 扣分内容表3序号不良行为扣分标准扣分1注册资本不足额发现一次扣1分2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地点等相关内容变更后不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3分3超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发现一次扣5分4无领导分管、无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诚信工作,无健全的诚信制度、方案和活动记载的缺一项扣1分5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发现一次扣3分6未按规定正确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发现一次扣1

24、分7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发现一次扣5分8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发现一次扣3分9未按时上报统计资料的发生一次扣2分10未按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发现一次扣3分11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公开招、投标的发现一次扣2分12房地产开发项目出现建筑质量通病的发现一次扣2分不及时整改扣4分13房屋销售中存在虚假广告、一房多售、销售面积“缺斤少两”等行为发现其中一项每次扣2分14订立买卖合同之前,不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发现一次扣3分15物业销售前未向购房人明示业主临时公约并予以说明的发现一次扣2分16签订买卖合同时,未与购房人签订临时公约的发现一次扣2分17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条款的发现一次扣2分18商品房销售中,商品房价格不公开的发现一次扣2分19商品房保修,未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进行保修的发现一次扣2分20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未按规定公开上墙的发现一次扣2分21房屋交付后未按规定出具“两书”的发现一次扣2分22商品房竣工后,与前期物业管办理交接手续时,未向其移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料的发现一次扣5分23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一次扣1分24不及时缴纳会费的一次扣2分合 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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