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工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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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铁工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供装料系统1无钟炉顶业罐发情作料引的确行业害正进作伤按序修身。未程检人况进入齿轮箱检修,应事先休风点火;然后打开齿轮箱人孔,用空气置换排净残余氮气;由专人使用仪器检验确认合格,并派专人进行监护。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8.3.7条中毒和窒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

2、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无钟炉顶业密人作气发情修行引的检进查害罐未检伤。料前性身况无料钟炉顶的料罐、齿轮箱等,不应有漏气现象。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3.7条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3、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高炉本体(一)高炉基础1炉基、炉底炉基周围有积水、潮湿物,炉基水槽堵塞等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高炉内衬耐火材料、填料、泥浆等,应符合设计要

4、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1.1条火灾灼烫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覆一百孥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其直接小责的主管人员和算%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典款;犯斐的,依oRTTJit11J7?

5、j.更1.九TrJ贝IHo炉基周围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积水和堆积废料。炉基水槽应保持畅通。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1.3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炉基、炉底炉底未连续、自动测温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热电偶应对整个炉底进行自动、连续测温,其结果应正确显示于中控室。采用强制通风冷却炉底时,应有备用鼓风机,鼓风机运转情况应显示于高炉中控室。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1.9条火灾灼烫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

6、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炉体1炉体、炉壳超压时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SHIHv1.o炉顶压力不断

7、增高又无法控制时,应及时减风,并打开炉顶放散阀,找出原因,排除故障,方可恢复工作。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条火灾灼烫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贲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

8、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炉体、炉壳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未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11)3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不超过50mg11?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不超过1OO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小时;不超过200mgm3,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20分钟。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10.2.2条中毒和蜜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

9、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炉体、炉壳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引发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高炉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停止放渣,降低风压,组织出铁

10、,防止发生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4条中毒和窒息灼烫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风口、渣口发生爆炸,风口、风管烧穿,或渣口因误操作被拔出引发爆炸、人身伤害的情

11、况。风口、渣口发生爆炸,风口、风管烧穿,或渣口因误操作被拔出,应首先改为常压操作,同时防止高炉发生灌渣事故,然后出净渣、铁并休风。情况危急时,应立即休风。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5条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引发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高炉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停止放渣,降低风压,组织出铁,防止发生渣口烧坏和风口灌渣、烧穿等事故。炼铁安全规程(Q2002-2018)第9.2.14条火灾中毒和室息其他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炉体、炉壳危险气源泄漏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人员进入高炉炉缸作业时,

12、应拆除所有直吹管,并有效切断煤气、氧气、氮气等危险气源。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20条中毒和窒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炉体冷却系统停电导致冷却水系统供水压力不足,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

13、。停电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高炉生产系统(包括鼓风机等)全部停电,应按紧急休风程序处理;煤气系统停电,应立即减风,同时立即出净渣、铁,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烧穿等事故;若煤气系统停电时间较长,则应根据煤气厂(车间)要求休风或切断煤气;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8条灼烫火灾其他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炉顶系统停电时,高炉工长应酌情立即减风降压直至休风(先出铁、后休风);严密监视炉顶温度,通过减风、打2炉体冷却系统停电导致冷却水系统供水压力不足,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水、通氮或通蒸汽等手段,将炉顶温度控

14、制在规定范围以内;立即联系有关人员尽快排除故障,及时恢复送风,恢复时应摆正风量与料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8条灼烫火灾触电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线的关系;一发生停电事故时,应将电源闸刀断开,

15、挂上停电牌;恢复供电,应确认线路上无人工作并取下停电牌,方可按操作规程送电。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炉体冷却系统冷却水进入炉内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风口水压下降时,应视具体情况减风,必要时立即休风。水压正常后,应确认冷却设备无损、无阻,方可恢复送水。送水应分段、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大量蒸汽而引起爆炸。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9条灼烫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

16、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冷却壁损坏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高炉冷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高炉各区域的冷却水温度,应根据热负荷进行控制;风口、风口二套、热风阀(含倒流阀)的破损检查,应先倒换工业水,然后进行常规“闭水量”检查;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7条火灾灼烫其他爆炸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

17、处罚条款2炉体冷却系统冷却壁损坏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一一倒换工业水的供水压力,应大于风压O.05MPa;应按顺序倒换工业水,防止断水;确认风口破损,应尽快减控水或更换;各冷却部位的水温差及水压,应每2h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发现炉缸以下温差升高,应加强检查和监测,并采取措施直至休风,防止炉缸烧穿;高炉外壳开裂和冷却器烧坏,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可以减风或休风进行处理;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7条火灾灼烫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

18、;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高炉冷却器大面积损坏时,应先在外部打水,防止烧穿炉壳,然后酌情减风或休风;一一应定期清洗冷却器,发现冷却器2炉体冷却系统冷却壁损坏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排水受阻,应及时进行清洗;确认直吹管焊缝开裂,应控制直吹管进出水端球阀,接

19、通工业水管喷淋冷却;炉底水冷管破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7条火灾灼烫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损检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炉底水冷管(非烧穿原因)破损,应采取特殊方法处理,并全面采取安全措施

20、,防止事故发生;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炉体冷却系统冷却壁损坏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的情况。大修前,应组成以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为首的炉基鉴定小组对炉基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鉴定结果应签字存二二大、中修以后,炉底及炉体部分的热电偶,应在送风前校验。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7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

21、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高炉冷却器和炉底水冷管进出水的温差和热负荷超过正常冷却制度的规定范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立即进行处理,并加强水温差和热负荷的检测。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9.2.18条灼烫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三、热风炉系

22、统1热风炉及其附属设施热风炉出现炉皮烧红、开焊或有裂纹,引发火灾、爆炸的情况。热风炉及其管道内衬耐火砖、绝热材料、泥浆及其他不定型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炼铁安全规程(Q2002-2018)第12.1.1条火灾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23、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热风炉炉皮、热风管道、热风阀法兰烧红、开焊或有裂纹,应立即停用,并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应至少每2h检查一次热风炉。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2.1.2条热风炉检查情况、检修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均应归档。除日常检查外,应每月详细检查一次热风炉及其附件。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2.1.3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

24、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热发生炉煤气管除外),必须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6.2.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1热风炉及其附属设施热风炉管道及各种阀门不严密,热风炉与鼓风机站之间,热风炉各部位之间,未设必要的安全联锁,引发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煤气支管应有煤气自动切断阀,当燃烧器风机停止运转,或助燃空气切断阀关闭,或煤气压力过低时,该切断阀应能自动切断煤气,并发出警报。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

25、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煤气管道应有煤气流量检测及调节装置。管道最高处和燃烧阀与煤气切断阀之间应设煤气放散管

26、。第12.1.6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热风炉及其附属设施热风炉煤气泄漏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每个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企业,应设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建立紧急救护体系。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12.2条中毒和窒息生款健隐技现隐实或公通患向职者全二立故取发故如会息员隐时理或安第建事采时事当大信人故及管会。国条当全,及。应工、业事当督大告和一应安度,患况职会从大应监工报共十位产制施隐情过大向重况产职会民四单生理措故理通表式,情生和大人第营实治理事治并代方中理全门表华经落查管除查,工等其治安部

27、代中法产并排、消排录职栏。查有的工产生全患术并患记者示报排负责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雪一百季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金其直接负责高主管人员和其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丁的罚款1.W成犯罪的,依tv/IJZZC11lXTy1.i*1.TrJ见IHo四、荒煤气系统1煤气系统管网煤气管道未保持正压,管道有煤气泄漏,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的情况。高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设施布置应符合GB6222的要求。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2.2.1条火灾中毒和蜜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患

28、3看治理将说当如黄记录,先通过职工本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学及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至万r1.-7ffMjIj*2*J三7V/nW/u八IHJyt-/*n-j-J匚上其直接左责曲主管人员和发祜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lW%犯罪的,依7JZZC11lX7v1.is-*-J-/*-I-J-Ju-对其直接春W管I员和葺福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也成犯罪的,依TrlJHZn冽1乐逅T1./TJ守JHHo不同压力的燃气管道连通时,必须设可靠的调压装置。不同压力的放散管必须单独放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

29、22-2005)第6.1.2.14条在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最高处,煤气管道以及卧式设备的末端,煤气设备和管道隔断装置前应设置放散管。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7.3.1.1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煤气系统管网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的情况。除尘器应设带旋塞的蒸汽或氮气管头,其蒸汽管或氮气管应与炉台蒸汽包相联接,且不应堵塞或冻结。用氮气赶煤气台,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直到除尘器内残余氮气符合要求,方可入除尘器作业。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2.2.6条火灾中毒和窒息中华

30、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31、追究刑事责任。2除尘器除尘器本体及卸灰口有煤气泄漏引发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除尘器下部和上部应至少各有一个直径不小于0.6mA孔,并设置两个出入口相对的清灰平台,其中一个出入口能通往高炉中控室或出铁场平台。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2.2.5条容器爆炸中毒和蜜息除尘器和高炉煤气管道,如有泄漏,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减风常压或休风处理。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2.2.4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

32、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除尘器除尘器本体及卸灰口有煤气泄漏引发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除尘器应设带旋塞的蒸汽或氮气管头,且不应堵塞或冻结。蒸汽管应与炉台蒸汽包相联接。用氮气赶完煤气,应先脱开氮气管或堵盲板后,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直到除尘器内的一氧化碳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除尘器内作业。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

33、12.2.5条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贲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工业企业煤气安

34、全规程(GB6222-2005)第10.2.2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除尘器除尘器本体及卸灰口有煤气泄漏引发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11)3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不超过5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不超过100mgm3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小时;不超过200mgm3,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20分钟。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第10.2.2条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

35、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六、煤粉喷吹系统1制粉和喷吹设施未设置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或装置失效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在喷吹过程中,控制喷吹煤粉的阀门(包括调节型阀门和切断阀门)一旦失灵,应能自动停止向高炉喷吹煤粉,并及时报警。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3.1.11火灾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中华人

36、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37、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制粉和喷吹设施未及时清扫或冲洗积尘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喷吹煤粉系统的设备、设施及室内地面、平台,应及时进行清扫或冲洗,保证设备、设施及室内地面、平台干净、无积尘。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3.1.14条火灾中毒和蜜息容器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

38、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渣、铁处理系统1渣、铁罐准备罐体超装、罐车超速、罐口有凝结盖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的情况。渣、铁罐内的最高渣、铁液面,应低于罐沿0.3m,渣、铁罐受料时,不应移动。如遇出铁晚点,或因铁口浅、涌焦等原因,造成累计铁量相差1个铁水罐的容量时,可降低顶压或改用常压出铁,并用较小的钻头开口,同时增配铁水罐。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1.3.2条灼烫火灾其他伤害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

39、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渣、铁罐准备罐体超装、罐车超速、罐口有凝结盖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的情况。因高炉情况特殊致使渣、铁罐装载过满时,应用泥糊好铁罐嘴,及时通知运输部门;运输应减速行驶,由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炼

40、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I1.3.2条灼烫火灾其他伤害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贲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渣、铁重罐车的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在高炉下行驶、倒调时不应大于5kmh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1.3

41、.7条2炉前出铁场铁口、砂口潮湿引发火灾、爆炸的情况。炉前出铁场,应设防雨棚,其高度应符合相关要求。屋面无清灰装置时,其倾角宜不小于10度;有清灰装置时,屋面坡度可适当降低,但应满足GB50345的相关要求;渣口和渣铁罐上面,应设防雨棚和排烟罩。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10.1条火灾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

42、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炉前出铁场炉前工具潮湿引发爆炸的情况。炉前工具接触铁水之前,应烘干预热。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I1.1.Il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

43、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泥炮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泥炮应由专人操作,炮泥应按规定标准配制,炮头应完整。打泥量及拔炮时间,应根据铁口状况及炮泥种类确定。未见下渣堵铁口时,应将炮头烤热,并相应增加打泥量。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I1.1.3条灼烫火灾机械伤害泥炮应有量泥标计和声响信号。清理炮头时应侧身站位。泥炮装泥或推进活塞时,不应将手放入装泥口。启动泥炮时其活动半径内不应有人。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I1.1.4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炉前出铁场管者温火人及或高发和情备,防引炸的设油取,爆害压漏采施、伤。液路未措灾身况液压设备及管路不应漏油,应有防高温烘烤的措施。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18)第I1.1.4条灼烫火灾机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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