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463707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09130号2009年6月23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深化政府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坚持“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相继建立了行政服务

2、中心,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审批事项办理效率低、质量不高;有的部门未按要求进驻中心,部分项目应进未进;有的对进驻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有的管理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存在管理松散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高效、健康发展。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3、(一)应进必进。除经同级政府批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申请量较小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经常性的行政许可事项须全部入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除涉及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环节等不适合入驻的外,其他环节也要全部入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面入驻。入驻项目须经同级政府依法审核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由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同时,入驻项目要根据国务院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及时搞好项目调整衔接。(二)充分授权。各窗口单位要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所有审批环节,全部由

4、授权窗口直接办理。窗口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当场办结;对需经部门协商决定的重大许可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按时办结并送达;对申请量少的审批事项,可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受理、移交、督办和结果反馈等事宜。(三)公开透明。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置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显示屏、触摸屏以及现代网络信息设施,将中心服务内容、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同时,要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审批服务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便民高效。要把方便企业、群

5、众办事和提高效能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不断拓展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手段,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重大项目领办、代办等办理和服务模式,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三、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要重点健全和落实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

6、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代理服务制,对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无偿为申请人全程代办。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四、加快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等电子政务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网上审批资源平台,实现行政服

7、务中心及部门局域网的联网,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实行“外网申报、内网办理、限时办结、在线反馈、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延伸拓展网络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等事项,让企业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要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建成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决策分析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网上审批的事项实现全过程实时监控监察。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行政服务中心正

8、常运转。省政务公开办和省效能办要加强对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确定进驻中心的部门和经政府批准的审批事项;优化“窗口”设置和审批服务流程,组织协调多个部门联合办理审批事项;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进驻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考核、监督、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纳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受理对进驻部门的投诉;对下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业务指导;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进驻部门要加强对窗口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积极支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重视入驻中心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抓好自身服务窗口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理顺业务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办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效能低下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肃查处。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3日实施日期:2009年06月23日(地方法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