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救助管理站文化基本理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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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救助管理站文化基本理念救助价值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目标: 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的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安置无家可归的人。工作作风: 求真务实,爱岗敬业,雷厉风行,精益求精。思想作风: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面貌: 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学习理念: 学以致用,学无止境,终生学习。职业道德: 正直,诚实,高洁,仁和。人际关系: 亲情在这里体现,关爱在这理延伸。胸 怀: 宽广、大度、坦荡。志 趣: 不粗俗,不卑俗,不庸俗。 文件编号:KSJZWI02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须知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和要求,制定受助人员须知如下:

2、一、救助对象的范围是: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二、流浪乞讨人员到站求助时,应当据实提供本人的下列基本情况: 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 3、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随身物品的情况。三、受助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除生活必需品外,应交工作人员

3、统一登记保管,离站时返还,凡携带的危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淫秽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要主动上缴。受助人员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受助人员进站接受救助时,应当如实向工作人员提供如下情况:1、身体健康情况及有无传染病史;2、是否有贵重物品需要保管;3、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刀剪锐器以及其他危险物品。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站将不予救助:1、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的;2、经甄别查明属于虚构流浪、乞讨事实,骗取救助的;3、拒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真实情况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5、救助站已实施救助或救助期满的,受助人员应当离站而无正当理

4、由不愿离站的;6、擅自离站的。六、受助人员具备以下情形时我站将依法终止救助:1、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2、经查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3、违法违纪、扰乱管理秩序、影响恶劣的;4、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救助的;5、救助服务期限届满,或具有基本生活保障但拒绝离站的。七、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要求离站的,应当事先向工作人员告知,在办理离站手续后离站;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离站,须经本站同意。 文件编号:KSJZWI03 受助人员守则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为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救助管理站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受助人员进站

5、后必须遵守以下守则:1、如实提供本人身份和有关情况,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区域内休息、活动。2、遵纪守法,不得煽动闹事、赌博、偷窃、诈骗、传播淫秽书画;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发现坏人坏事及时向工作人员举报。3、自觉执行站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或其他受助人员。4、爱护公物,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不得毁坏、盗窃公私财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得在墙壁上乱刻、乱画。5、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救助管理工作。6、凡违反本守则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件编号:KSJZWI04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学习制度为加强

6、入站受助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受助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勤劳意识,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制定本学习制度。一、学习内容 1、学习国家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以及各级政府有关救助管理规定。通过学习了解救助政策和法规中受助人员的权利、义务,提高受助人员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2、学习受助人员须知、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受助人员自觉遵守制度,服从管理。 3、学习救助管理站卫生、管理、安全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受助人员自我防病能力和安全意识。二、学习方式采取黑板报、橱窗、工作人员讲课辅导、观看电教片、收看收听电视广播、受助人员

7、自学,以及根据受助人员情况实行针对性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文件编号:KSJZWI05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寝室制度1、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和随意搬动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2、遵守作息时间,晚间熄灯后严禁嬉戏和大声说话,保持寝室安静;早间按时起床,整理室内卫生,被褥折叠整齐;3、 严禁在室内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和翻看不健康的书籍;4、不准在室内乱扔垃圾、乱泼污水、堆放杂物、晾晒衣物;5、一人一铺,禁止两人同睡;不准随意翻动他人床铺和物品,不准私自调换床位;6、搞好个人卫生,坚持勤洗勤换,时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文件编号:KSJZWI06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卫生制度1、受

8、助人员要增强“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2、受助人员有保持和维护救助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的义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做好宿舍、床铺和活动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3、受助人员要自觉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并做到“三勤”、“四不”、“五净”。三勤:室内卫生勤打扫、生活物品勤整理、个人卫生勤清理。四不: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抛垃圾、纸屑;不在墙壁、公物上乱刻乱画;不在宿舍内乱堆杂物、乱挂衣服。五净:地面净、被褥净、餐具净、厕所与盥洗池净、个人卫生净。文件编号:KSJZWI07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作息时间表夏(秋)季5月1日-9月31日内 容冬(春)季10月1日-4月30日内

9、容7时-7时30分起 床 洗 漱7时30分-8时起 床 洗 漱7时30分-8时整理内务卫生8时-8时30分整理内务卫生8时-8时30分就 餐8时30分-9时就 餐8时30分-12时接受询问办理受助事宜学习教育、文体活动9时-12时接受询问办理受助事宜学习教育、文体活动12时-12时30分就 餐12时-12时30分就 餐12时30分-14时50分午 休12时30分-14时午 休14时50分-15时整理内务卫生14时-14时30分整理内务卫生15时-18时接受询问、学习教育、文 体 活 动14时30分-17时30分接受询问、学习教育、文 体 活 动18时-18时30分就 餐17时30分-18时就

10、餐18时-19时自 由 活 动18时-19时自 由 活 动18时30分-20时收看电视节目18时-20时收看电视节目20时-21时洗澡、清洗衣物20 时就 寝21 时就 寝冬季每星期安排一次洗澡文件编号:KSJZWI08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定期巡视制度,发现受助人员有发病症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2、密切注意受助人员思想状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思想疏导,防止发生意外。3、对待受助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严禁生、冷、横、蛮行为,杜绝与受助人员发生冲突。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助人员实行男女分室居住,老人、残疾人、儿童分区域居住,女性受助人员应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

11、服务和管理。5、对无行为能力或残疾的受助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和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救助管理站。需返乡的必须经站领导同意,方可由其亲属领回或由工作人员护送回流出地救助机构。 文件编号:KSJZWI09 文件版本:A0救助服务工作程序我站严格按照办法和细则规定,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我站实行每天24小时的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并做好受助人员的求助、查核、甄别、救助管理和出站离站等工作。(一)求助申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先到我站进行求助申请,并如实提供本人的真 实情况,填写求助申请表。如提供虚假或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按照规定将不予救助。我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办理接

12、收和入住救助手续;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二)接收入住。求助申请被批准后,需要进行如下工作程序: (1)照相存档;(2)填写受助人员登记表;(3)接受安全检查。严禁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内,贵重物品由我站代为保管,待离站时归还;(4)保管财物,发放生活用品; (5)学习规章制度及入住注意事项;(6)入住宿舍。 (三)救助管理。我站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四)出

13、站离站。受助人员在出站离站时应填写相关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受助人员擅自离站的,视同放弃救助,我站将终止救助。未成 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站时,须经我站同意。按照规定,我站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对已经实施救助或救助期满的受助人员应离站, 否则,如无正当理由,我站将终止救助。 文件编号:KSJZWI10 文件版本:A0救助服务流程图文件编号:KSJZWI11 文件版本:A0日常救助值班制度1、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好值班工作 ,主动了解受助人员个人情况,化解矛盾,做到忠于职守,真诚相待,热心帮助;2、根据受助人员作息时间,安排日常卫生

14、清扫,组织开饭、学习教育和娱乐等日常事务;3、 严格操作规程,完备受助人员接送手续,做好受助人员物品登记保管工作和值班记录;4、热情接待来站办事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传达给有关交接班同志;5、 加强安全检查,防止有害、有毒物品流入救助区,经常巡视,注重防范;6、对各类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并立即向站领导报告;7、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窜岗、睡觉、饮酒、打牌、下棋等;8、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做到交接准时,人数、物品清楚,重点明确,记录真实;物件摆放规范,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文件编号:KSJZWI12 文件版本:A0门卫值班制度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守纪律,

15、认真负责;2、负责单位24小时的门卫值班工作,接传电话,接收报刊邮件,规范车辆停放点位;3、负责询问外来人员,做好入出站记录,做到礼貌待人,谨慎从事,严禁闲杂人员入站;4、严格执行车辆进站程序,做到一停、二问、三登记,凡不符合进站规定的车辆严禁入站;5、 做好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单位良好的卫生环境;6、值班室内严禁开展与门卫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逗留;7、大门随时保持关闭状态,侧门开关时间为:早7:00晚22:00;8、 提高安全意识,防火防盗,遇紧急情况向站办公室报告。 文件编号:KSJZWI13 文件版本:A0夜间值班巡查制度1、值班工作人员负责夜间求助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处理

16、夜间救助管理工作的各类事务;2、主动了解受助人员的个人情况,做好受助人员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教育、安抚受助人员;3、按规定程序接待夜间求助和来访人员,做到忠于职守,礼貌待人,认真负责,有问必答,解释政策准确清楚,救助方式灵活应用;4、加强安全防范,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遇紧急事件立即向站领导报告;5、 做好夜间值班记录,对夜间发生的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6、 夜间值班严禁脱岗、窜岗、打牌、下棋、饮酒。 文件编号:KSJZWI14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安全检查办法为了确保救助管理场所的安全,维护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不受意外侵害,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受助人员安全检

17、查办法。一、宣传告知1、求助人员进站求助时,求助接待科的工作人员应对其进行安全宣传,并告知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我站。2、在接待求助人员过程中,发现其携带有危险品的,应劝说其积极配合,主动上缴;如劝说无效拒绝配合的,不予救助并责令其离开救助管理站。二、安全检查1、求助人员进站后,应由工作人员引导其通过安检门(人、物分别安检),进行安全检查。当安检门发出警报时,工作人员应用手提安检器有针对性地补检。被检求助人员有责任讲清身上和随身物品的种类。2、未成年受助人员除使用安检门检查外,还应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安全卫生检查。3、部分残疾人、老年人确因行动不便,不能使用安检门检查时,可采用手提安检器进行检查,并在

18、对其进行卫生清洁时进行随身物品的检查。4、安全检查及物品处置完毕后,负责检查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在该求助人员的书面材料上按规定加盖印章并签名。三、物品留置方式1、对确属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携带和使用的危险品(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物品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统一收缴处理。2、对一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气油、鞭炮、农药等),工作人员应按物品的名称、数量先在受助人员物品清单上进行分类登记,然后统一销毁。3、贵重物品(如:手机、电脑、金银饰品、有价证券)、易碎玻璃制品(如:瓶装酒类、化妆品、镜子)等,在征得求助人员同意后统一保管,离站时予以发还。4、受助离站时,应将其

19、签收的物品清单和危险品处置的书面意见附原材料一并归档备查。文件编号:KSJZWI15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安全检查办法为了确保救助管理场所的安全,维护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不受意外侵害,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受助人员安全检查办法。一、宣传告知1、求助人员进站求助时,求助接待科的工作人员应对其进行安全宣传,并告知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我站。2、在接待求助人员过程中,发现其携带有危险品的,应劝说其积极配合,主动上缴;如劝说无效拒绝配合的,不予救助并责令其离开救助管理站。二、安全检查1、求助人员进站后,应由工作人员引导其通过安检门(人、物分别安检),进行安全检查。当安检门发出警报时,

20、工作人员应用手提安检器有针对性地补检。被检求助人员有责任讲清身上和随身物品的种类。2、未成年受助人员除使用安检门检查外,还应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安全卫生检查。3、部分残疾人、老年人确因行动不便,不能使用安检门检查时,可采用手提安检器进行检查,并在对其进行卫生清洁时进行随身物品的检查。4、安全检查及物品处置完毕后,负责检查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在该求助人员的书面材料上按规定加盖印章并签名。三、物品留置方式1、对确属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携带和使用的危险品(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物品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统一收缴处理。 2、对一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气油、鞭炮、农药等),

21、工作人员应按物品的名称、数量先在受助人员物品清单上进行分类登记,然后统一销毁。3、贵重物品(如:手机、电脑、金银饰品、有价证券)、易碎玻璃制品(如:瓶装酒类、化妆品、镜子)等,在征得求助人员同意后统一保管,离站时予以发还。4、受助离站时,应将其签收的物品清单和危险品处置的书面意见附原材料一并归档备查 文件编号:KSJZWI16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物品暂存、收缴规定为了维护救助站场所秩序,保障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切实保护受助人员利益,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九条及民政部实施细则和救助管理结构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规定。一、物品暂存规定

22、(一)暂存物品范围1、受助人员来站更换的衣物。2、除生活必须品以外随身携带的其它物品。(二)登记保管程序1、暂存物品当面验证、清点、暂存。2、经办人应逐项填写受助人员安全检查登记表,并由工作人员、受助人分别签名(无书写能力的可按指印)。3、更换的衣物用塑料袋封存,一般物品以包裹形式保管,大件行李直接封存。4、凡暂存物品均应发给受助人员取物凭证。5、经办人按规定将暂存物品移交救助管理科统一保管。(三)物品发还程序暂存物品在受助人员离站时予以发还,发还时应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经办人、证明人),并做好以下工作: 1、经办人应认真复核受助人员身份、暂存物品名称、数量。2、经办人应凭取物凭证暂存物品,并

23、当面验证、清点物品,封存的物品当面启封。 3、物品发还后,受助人员应在受助人员安全检查登记表“受助人”栏内签名(无书写能力的,应按手指印),并注明暂存物品已全部收到,工作人员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 4、受助人员安全检查登记表随受助人员材料归档备查。 二、物品收缴规定(一)收缴物品范围 1、受助人员携带进站的危险品,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的物品。 2、淫秽物品、非法书刊、管制刀具、违禁出版物等违禁物品。 3、已变质物品及容易腐烂变质或其它无法保管的物品。 (二)登记收缴程序收缴物品时应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做好以下工作: 1、经办人应向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腐烂变质物品的受助人员告

24、知收缴的理由、依据。 2、经办人应逐项填写受助人员安全检查登记表,由受助人员签名(无书写能力的,应按手指印)后,工作人员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 3、经办人应将收缴的危险品和违禁品移交救助管理科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处理。 4、所有收藏或作销毁处理的原始凭证随受助人员材料归档备查。 5、收缴的已变质物品及容易腐烂变质或无法保管的物品,可履行登记手续后自行销毁。发现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予以没收;发现违禁药(物)品、放射性物质,联系有关部门处置。三、受助人员随身携带药品的管理规定(一)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随身携带的药品系常用药的,原则上应给予暂存。(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受助

25、人员随身携带具有危险性的药品(如镇定类药和针剂)、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随身携带的药品一律予以暂存。如该人确需服药的,应送定点医院按医生的意见进行处理。 文件编号:KSJZWI17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领回工作程序为做好受助人员的领回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颁发的实施细则及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程序。一、受助人员领回前的相关工作1、承办人员对受助人员中能查清地址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智障人员及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应尽量采用家人或单位领回的方式进行离站。2、承办人员应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住所地(或户籍地),与

26、当地派出所、乡政府、村委会等部门进行核查,以确认其真实地址。3、承办人员应根据核查情况,通知受助人员的亲属或所在单位领回,并告知对方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4、承办人员应将工作情况及电话记录附入受助人员的材料中。二、受助人员来站领回时必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1、由受助人员直系亲属领回,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及与受助人员的关系证明(如户口薄等)。2、由受助人员所在单位领回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3、由受助人员其他亲友(含同乡、朋友)领回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及受助人员直系亲属授权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4、受助人员的亲属确因特殊情况(如证件丢失且路途太远,不能返乡补办等)无法出示相关证件的,如该受助

27、人员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应由该受助人员和其亲属分别出具相互关系的申明,方可领回;如该受助人员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需备齐相关证件后,方可办理领回手续。三、受助人员领回时的工作程序1、承办人员经过审核,对符合领回条件的,由领回人填写受助人员认领申请表,承办人员提出承办意见,报科室负责人。2、科室负责人审核承办人意见后,报站领导批准。站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办理。3、承办人员应将离站结果和接领人证明材料一并录入受助人员离站信息中,按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要求,填写完成受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档案、救助情况档案,办完离站手续后,方可领回受助人员。 文件编号:KSJZWI18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护送工作程

28、序为做好受助人员的护送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一、护送前准备工作(一)由救助管理科负责拟定受助人员护送计划,需跨省护送上报市民政局分管局长,完成跨省护送工作的审批工作。(二)根据受助人员接收单位的情况,由站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护送的目的地、护送日期、护送工作人员配备等,救助管理科负责具体落实。(三)为受助人员办理离站手续,填写完成个人基本情况档案、救助情况档案,发还暂存物品,对受助人员进行有关离站教育。(四)救助管理科购票后,将受助人员移交表、被护送人

29、员个人基本情况档案、救助情况档案,一起交给当次护送工作的负责人,并向接收单位通知有关车(船)次、护送人数、预达时间、联系人等情况,请求对方做好接收工作。(五)护送负责人应召开护送人员工作会议,布置任务、明确分工、提出要求,并落实以下准备工作:1、开取护送介绍信和护送回执。2、根据护送计划安排,联系并落实护送受助人员至车站(码头)的车辆。3、备齐护送过程中所需的钱物,如差旅费、受助人员途中生活用品、常规药品、辅助器具、通讯工具等。4、了解接收站的地址和通讯联络方式。5、对受助人员逐一进行询问离站前谈话,掌握受助人员的基本情况、求助原因、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等。6、认真核对受助人员的户籍地址和物品发

30、还情况。7、拟定护送途中工作人员值班表,明确工作人员具体值班时间和有关要求。8、检查护送准备工作落实情况。二、护送中的相关工作(一)出发前,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二)抵达车站(码头)后,组织受助人员走安全通道,及时与乘警联系,对列车的车、车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受助人员上车,安排座位等。(三)受助人员上车后,根据安排,值班人员开始值班巡查,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做好受助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确保护送途中的安全。遇到突发情况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报告护送负责人并与乘警联系,妥善处理。(四)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要清点受助人员人数,交代重点受助人员情况和

31、注意事项等。(五)工作人员在护送途中,不得饮酒、打扑克、下棋等活动,不得随意离开值班车厢。(六)一旦发生受助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护送负责人应指派专人处理,并及时与列车员、乘警和车长取得联系,及时向站领导报告。三、护送后的交接手续(一)抵达目的地后,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点人数,协助接收单位工作人员将受助人员护送至当地接收站。(二)护送负责人应将护送介绍信、护送回执和被护送人员及个人基本情况档案、救助情况档案,交给接收单位。(三)接收单位核对受助人员无误后,在护送回执上签收盖章,做好交接手续。(四)护送负责人应将接收单位已盖章签收的护送回执带回。四、护送返回事项(一)完成交接任务后,护送负责人应及时向

32、求助接待科报告,并告知返昆时间。(二)工作人员抵昆后,要及时向本科长报告,一般情况下,可以休息1天。如科里确有工作需要,要服从安排,按时上班。(三)上班后,护送负责人要及时将护送回执交给求助接待科,并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四)求助接待科应将已签收的护送回执附在该受助人员材料中一并归档。 文件编号:KSJZWI19 文件版本:A0救助辅导谈话制度为加强与被救助人员的沟通,了解真实情况,宣讲相关政策,教育转化思想,达到促使其回归社会、自食其力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一、谈话工作的对象:滞站的受助人员和临时偶遇困难给予帮助人员。二、谈话工作由站救助管理员负责,与每个工作对象的谈话应在1次

33、以上。三、谈话的主要内容:家庭及个人的自然情况、流浪乞讨的原因和经过、身体状况及病史、本人的去留意愿、国家的救助政策、救助站的管理规定、社会公德教育等。四、谈话应在平等、尊重对方的原则下,单独进行。语言要亲切、和蔼、准确,不得使用强硬、训斥的语气和词句。五、在谈话过程中,应尽量从思想上开导他(她)们,从生活上关心他(她)们,从感情上贴近他(她)们,尽可能为他(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争取他(她)们的信任和理解,积极配合我站工作。六、男性受助人员必须由男救助管理员谈话,女性受助人员必须由女救助管理员谈话。七、救助管理员在谈话过程中,发现谈话对象有殊情况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科领导汇报。八、

34、救助管理员在谈话时,要有详实的谈话记录,谈话记录的字迹要清晰、准确。谈话结束时,负责谈话的人员和谈话对象应在谈话记录上签字,以备查证。九、救助管理员在谈话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救助对象服务的思想,切实履行谈话职责,将谈话工作落到实处。 文件编号:KSJZWI20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管理制度1、坚持以法救助、文明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和服务,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2、对进站申请救助的人员要仔细询问,问清姓名、地址及求助原因,并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及时录入电脑存档。3、要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和随身物品的安全。

35、对随身所带的物品要办理暂存手续,发牌入库存放,离站时一并归回,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查。4、将受助人员领入指定房间,男、女分开住宿,并告知受助人员应遵守救助管理站的有关规章制度;女性受助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救助和服务。5、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地或所在单位,不得限制成年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管理站;对已查明地址的受助未成年人和特殊受助人员,应及时通知其亲属或单位领回,并做好离站时的相关手续。6、发现受助人员在救助期间生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站医务人员前来诊治。患急性病的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切实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 文件编号:KSJZWI21 文件版本:A0救助管理员交接制度1、救助管理员每天的

36、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20分。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提前或者拖后。2、救助管理员应认真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事情,以便接班人员处理。3、接班人员接班时,应在当班人的陪同下进行人员数量、设施的检查,受助人员中的患病人员、情绪异常人员,老年人要重点交代,检查无误后,进行交班。交班后如果出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4、救助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待有处理结果后,方可在值班日记上签字。5、救助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确保本制度顺利实施。 文件编号:KSJZWI22 文件版本:A0救助管理统计报表制度一、严格遵守月报表和年度报表的有关规定,即:统计日

37、期为本月1日至31日,上报时间为下月1日至5日。不得漏报、虚报、瞒报。二、上报的各个项目应严格统计,逐项填写,认真核对数字准确,与上级要求相符合。三、报表前应严格查实本月救助受助人员的原始材料,按照上级要求分类清楚。如有特殊情况,应另作说明。四、出现事故、非正常死亡的,要在24小时内写出情况报告,分别报送主管科室负责人、站长,经站领导审核后,上报市民政局。五、及时准确地填写当月救助人员的情况报表,分别报送科长、站长,并做好各种报表、报告和其他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文件编号:KSJZWI23 文件版本:A0受助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为做好受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

38、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人员必须对受助人员的入站、离站、获得救助等情况如实输入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待其离站后,要将其材料整理后专人保管。二、月底及时对受助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再清理,统一编号,列出目录,规范装订,50份为单位装入档案盒。三、每季度向站档案室转交档案一次。四、受助人员档案的保存期限为五年。 文件编号:KSJZWI24 文件版本:A0工作人员守则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三、不准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给予必要保护)。四、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

39、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五、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六、不准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七、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八、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述控告材料。九、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十、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十一、不准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十二、不准调戏妇女。十三、不准在值班时间内喝酒、会客、打牌。十四、不准在当班时间擅自离开值班岗位。 文件编号:KSJZWI25 文件版本:A0娱乐活动室管理制度1、活动室为受助人员提供学习活动场所,定时开放,专人管理。2、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准乱写乱画。3、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4、讲文明、讲礼貌,语言美,衣冠整。5、爱护公共财产,严禁损坏室内一切公物。6、不得干扰管理人员正常工作,室内一切物品不准带出活动室。 文件编号:KSJZWI26 文件版本:A0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1、 图书室是为受助人员提供阅读、学习的场所,要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在就座的位置上阅览书籍,保持室内良好的阅览秩序; 3、保持安静,坐姿端正,静息阅览,换阅书籍慢步而行,轻拿轻放,切勿影响他人阅读;4、 行为文明,爱惜书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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