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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石化院201452号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学生处反映。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4年7月4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名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总体目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分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室、大学生助学指导工作室、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室、大学生就
2、业创业工作室、大学生党团活动指导工作室共6大类。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考察、经费支持等方式,通过2年的努力,在全校范围内建设6个名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第三条 具体目标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实践能力得到加强。(一)在知识结构方面,使工作室成员在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相关知识,以及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六个方向,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大学生助学指导、大学生网络文化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学生党团活动指导
3、等方面的系统知识的基础上,深入钻研其中某一专业方向,并能结合工作将其深化。(二)在能力结构方面,使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能够掌握丰富的工作技巧,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三)在从业资格方面,鼓励考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四)在工作研究方面,使工作室成员养成“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良好习惯,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独立主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五)在作用发挥方面,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全校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具备指导全校辅导员开
4、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第四条 工作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周期内至少要成功申请一个校级以上德育类研究课题,并撰写出高质量论文或专著,每年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以我校为独立署名单位,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发表相关论文6篇以上。(二)打造优秀辅导员团队。工作室主持人作为工作室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
5、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三)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每年至少参与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1次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每年组织1次成员开展专项工作研究,帮助全校辅导员提升专业化水平。在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1个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第五条 申报条件根据分类,申报人须明确本工作室所属类型,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同时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
6、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三)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全校辅导员工作的科学性,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四)连续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拥有硕士以上学位,在所申报领域表现优秀并有中级以上职称。 (五)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较显著的科研成果,并且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内有校级以上立项;(2)近三年内发表3篇以上论文;(3)在所申报方
7、向上曾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第六条 聘任程序学校成立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委员会主要负责名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一)个人自荐。按照公布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六个方向,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专职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上交委员会办公室。(二)资格审核。由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三)竞聘答辩。委员会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1)陈述个人情况(1分钟);(2)工作室发展规划(3分钟);(3)委员会提问相关问题。(四
8、)委员会复评。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工作室并命名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xx工作室”,授予牌匾。助理主持人以及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确定。第七条 工作室人员构成(一)名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4人,要求助理主持人为非主持人所在院(系),且工作室所有成员至少有一半是非主持人所属院(系)的辅导员,每个辅导员只能参加一个工作室。(二)每个工作室可以设立1名名誉主持人以及聘请不超过3名的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三)每个工作室可以以勤工助学形式聘请不超过2名的学生科研助理协助工作室运转,科研助理的聘期为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可续
9、聘1年,聘期结束后由学生处负责发放聘书。第八条 委员会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工作室挂靠在主持人所在院(系)。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经费由学校思政课建设费提供。(一)学校为每个工作室提供每年10000元的经费支持,经费从学校思政课建设费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学习。(二)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若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则由工作室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挂靠单位随迁至新主持人所在院(系),并以新主持人名字
10、更新工作室名称。若主持人调往新的院(系)继续担任一线专职辅导员,则主持人不变,工作室挂靠单位随主持人迁至新的所在院(系)。(三)委员会负责指导名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方案设计;监督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名辅导员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合全省、全国的各种培训资源,及时为名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的培训研修。在工作室构建完善时,优先选派部分优秀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的培训、交流以及各项评选。(四)名辅导员工作室应积极参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课题研究,委员会在工作室申报课题上给予相关的指导,并与学校科研部门积极联系,争取设立辅导员专
11、项课题,同时做好工作室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五)名辅导员工作室以学生工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指导实践工作。在工作室构建完善、具备一定资质时,应积极承担学校相关部门委托或招标的一些活动项目。第九条 名辅导员工作室要做好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二)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三)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第十条 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
12、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第十一条 评估与考核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2年为一个周期,采用内部考核、阶段性评估、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名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报送委员会办公室。(一)内部考核: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年年终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最后一年年终,做出自我鉴定,对2年来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资格证书、工作研究、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证明,名辅导员工作室对其进行初步考核;委员会予以最终审核,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发放“广东石
13、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xx工作室成员”聘书。(二)阶段性评估:委员会对名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中期考核:在聘期第一年年末进行,由委员会负责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在中期考核中排名前三名的工作室给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建设要求者撤销其资格。中期建设要求:1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以我校为独立署名单位,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发表相关论文6篇以上;2参与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3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4组织成员开展1次专项工作研究,帮助全校辅导员提升专业化水平;5做好辅导员本职工作,在辅
14、导员年度考核中,工作室主持人要达到良好以上,团队成员要达到称职以上。(四)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由委员会负责进行考核。聘期建设要求:1每年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以我校为独立署名单位,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发表相关论文不少于6篇;2每年参与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3每年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1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4每年组织成员开展1次专项工作研究,帮助全校辅导员提升专业化水平;5在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校级以上德育类研究课题;6在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1个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7做好辅导员本职工作,在2年的辅导员年度考核中,工作室主持人均要达到良好以上
15、,团队成员均要达到称职以上。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6分89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聘期考核优秀的主持人,可续聘为下一周期工作室主持人;聘期考核良好或者合格的主持人,不续聘,可申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主持人;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以其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并取消其下一周期申报资格。第十三条 本办法包含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申 报 工 作 室 类 型 工 作 室 主 持 人 主持人所在
16、院(系) 申 报 日 期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填写说明1本表用计算机打印填写。2表中所列“工作室主持人”应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只能填写一人。3表中工作单位填写学校名称及具体工作部门。4申报表报送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复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主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照片)政治面貌职务职称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一线专职辅导员年限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获得荣誉称号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论著及科研成果主要业绩及贡献研究方向工作设想(限500字)院(系)意见盖章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盖章年 月 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