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合同管理.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工程合同管理1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于承揽合同。 3 建设工程招标一般被认为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4 必须招标的范围:大型基础设备、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
2、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 6 可以不进行招标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房屋建筑和是市政基础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7 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
3、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公开招标的特点是一切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也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以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到报价合理、工期较短、技术可靠、资信良好的中标人,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但是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存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量大,招标投标过程所需时间长,费用高等特点。 邀请招标比公开招标的工作量减少很多,招标周期短,费用也少。但由于受招标人自身条件所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的潜在投标人都了解得很清楚,因此也存在
4、着一些技术上、报价上都很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被邀请到。 9工程招标的程序:(1) 招标准备工作招标方式确定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确定投标人短名单 (7) 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投标答疑会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公示及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10 评标方法专家评议法也称定性评议法或综合评议法其分值构成A施工组织设计 25分;B项目管理机构 10分;C投标报价 60分;D其他因素 5分,合计100分。此方法是用于小型项目或无法量化投标条件的情况下使用。 最低投标报价法,也称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可作为中标。 经评审的最低投
5、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或者招标人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11 投标报价的策略:增加建议方案多方案报价突然袭击法无利润低价夺标法先亏后赢法开口升级法 12 投标技巧的方法:不平衡报价法零星用工多方案报价法区别对待报价法降低投标价格 (6) 补充投标优惠条件 13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情况:对能早期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降低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降低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内容不明确的,单价可降低没有工程量只填报单价的项目,其单价宜高。这
6、样,既不影响总的投标报价,又可多获利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可能性大的项目,几个可定高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可定低价 14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解释顺序合同的解释顺序优先级最高的是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其次是合同协议书,然后是合同专用条件、合同标准条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本工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5 “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内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
7、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之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时间里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6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三控”:进度、质量、成本 P111-113 17 订立施工合同必备条件: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又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18 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
8、: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是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段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组织承
9、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方位及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
10、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以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追加的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9施工合同工期,是指施工工程从开始到完成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全部内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合同工期是按总日历天数计
11、算的,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承包天数。 20 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群体工程中采取分阶段进行施工的单项工程,承包人则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项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分别向工程师提交。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的主要目的,是为工程师对进度进行控制提供依据。 21 设计变更程序: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硬不吃鱼变更前14日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实际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
12、的图纸和说明。承包人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若涉及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 竣工验收的程序: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不按时组织验收的后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14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
13、收报告后28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日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3 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在使用前检验或者试验的,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即使在承包人检验通过之后,如果又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的,发包人仍应重新采购及承担拆除重建的追加合同价款,并应相应顺延由此延误的工期。 24 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期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5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