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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要点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要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施工技术管理的基础任务 1、正确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铁路工程试验规程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照承发包工程合同文件合理有效地进行技术管理工作。 2、进行施工项目的目标控制和施工要素的优化配置,实施动态管理,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和现有资源的作用。 3、组织开展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基础工作,建立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促进技术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为施工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4、健全技术工作责任制,落实技术职责,确保技术目标的实现。 5、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活动。
2、加强技术交流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第二条 施工技术管理中心环节 1、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2、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控制调整和检查,坚持通过以试验检测数据评定工程质量。 3、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及科研课题、“四新”项目的专题报告和学术论文。 4、定期不定期对技术人员、试验和测量人员进行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条 施工技术管理的体制 1、实行项目、工区以总工领导下的技术岗位管理体系,行使技术管理责任制,建立有效的技术管理体系,集中领导,分工负责。 2、根据工程大小和工程施工方式,组建项目经理部、工区相应的技术管理机构,行使技术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施工
3、,实现技术管理目标。 第四条 矩阵归口 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归口统一管理本标段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和实施科学技术管理办法。 第二章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项目总工程师是本项目的最高技术领导,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在本职范围内对技术和质量有权做出决定和处理,并受上级总工程师的业务领导。 2、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进行技术分工,行使监督检查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各项标准。 3、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掌握具体技术细节,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主持图纸会审签认,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处理与监理、业主之间业务
4、工作关系等施工各项技术相关工作。 4、在项目经理主持下,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关键部位施工工艺等方案及安全环保技术方案,并在施工前组织有关技术和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 5、督促指导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负责把关控制。 6、负责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难题,主持召开各项技术工作会议。 7、领导试验检测、测量放样、计量、质检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技术问题时的决策或报告。 1 8、分管项目质量工作和工程质量创优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以及审核签发变更设计报告。 9、开展项目科研课题和“四新”推广活动。制定项目技术交流
5、、职工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和支持有关部门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 10、主持交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分类、汇总及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组织做好施工技术总结,督促技术人员撰写专题论文和施工工法,并负责审核、修改、签认后向上级推荐、申报。 11、主持对项目技术人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12、主持项目达标管理技术相关工作。 13、负责ISO9000质量体系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 项目工程技术部门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工艺以及上级规定的技术要求。 3、学习、熟悉承包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标准要求,参加现场调查核
6、对,会同有关人员审核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绘制细部大样图,组织向现场技术人员、工长、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操作要点等内容的全面交底。 4、参加研究及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并组织报批和实施。主持一般性的施工技术设计工作。 5、深入现场工班,核对图纸、核实工程数量,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好施工日志,及时编制、上报有关工程报表,办理有关设计文件变更的报批和实施。 6、负责对项目工区的技术监督、控制和施工指导。 7、根据工程
7、进度,及时对施工原始记录、检查签证记录、施工照片、影视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和保管。负责编制交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 8、负责对本项目技术质量的定期检查,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应进行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工程特点,组织有关技术研究课题和“四新”推广项目的实施。参加评选优秀QC成果,参加撰写或审核修改工法、专题论文和技术总结并负责办理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等工作。 9、负责指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的技术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试验及测量的项目、指标、技术要求等是否按有关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10、 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对项目技术人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8、。 第七条 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按照本部门主要工作的分工,负责相关工程施工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相互通气、协作,并按规定要求,各自做好分管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设计意图,掌握设计要点,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和补充必要的技术保障措施。参与技术交底,组织相关技术方案施工。 3、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控制、指导,督促操作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查。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和工程验收单,参加中间检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好施工日志。注意施工原始记录和各种签认证明的收集、分类整理,并及时上交到工程技术部。 4、 深入基层了解和研究问题,解决
9、和处理施工操作中出现的一般简单的技术问题,指导或帮助班组解决有关难题。及时收集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撰写技术论文和工作小结,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加QC小组攻关活动。 5、负责对一般性测量放样和试验检测取样工作的技术把关。 6、努力学习先进技术和工艺,钻研业务,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2 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管理 第八条 建章建制 在承接任务后,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技术分工,明确相关职责,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制度,确保技术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九条 工程图纸、合同及设计文件 1、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依据,应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10、进行必要的资料交接,交接时应对文件的类型和数量进行查对核实,认真做好接收记录。 2、总工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熟悉研究所有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全面领会设计意图,并为现场交桩和设计交底做好准备。 3、研究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发现有重大缺陷、不足及存在问题时,应上报集团指挥部,同时提交业主、监理,做好技术防范措施,收集相关资料、证据为变更、索赔及预防质量事故准备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条 现场交桩 1、总工负责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和测量队的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现场交桩。 2、现场交桩的内容为:路线导线点、水准基点和固定点桩;特大桥、大桥的桥位桩、基线桩和水准基点等主要控制桩;依据合同条件划给施
11、工单位生活生产及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取土场和施工便道的区间方位标志桩。 第十一条 设计交底 1、总工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 2、设计技术交底时,除应认真听取设计单位对工程技术特点的介绍和对施工的各项要求外,总工应根据研究图纸的记录汇总以及对设计意图的理解,明确提出对设计图纸的疑问、建议或变更意见,并对所探讨的问题逐一做好记录。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协商解决并取得书面认可依据。 第十二条 现场调查核对和恢复定线 1、总工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部门进行现场技术调查与核对,为施工总体部署和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准备。 2、现场技术调查与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2、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及设计与实际地形地物是否相符等几个方面: 沿线或桥位附近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形地物环境条件及施工污染影响等。 当地可利用的地方材料来源及外购材料来源,自采加工材料的分布、数量、质量状况,各种材料的运输线路、运距、运输方式及道路状况等。 当地劳动力资源、可利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及其技术水平状况。 地方能源、可提供给本工程的用水用电状况,当地设备租赁、生活物资供应和消防治安等状况。 路线平面、纵横断面图,沿线地质不良地段的特殊处理,构造物总体布置及桥梁结构形式、防护、导流设施等方案是否合理。 标书文件中编列的临时便道、便桥、房屋、电力、电讯设备、总体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
13、临时给排水设施等是否恰当。 本工程与当地农田水利、航道、码头、公路、铁路、电力、电讯、管道、地下文物及其他构筑物的相互干扰影响情况。 3、对在现场调查核对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应及时汇总研究整理,确定解决办法后,拟文报请建设单位审批。未经建设单位正式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变动。 3 4、恢复定线是对原导线、路中线、转角点、水准点、桥位桩和主要结构物的控制点等进行复测。复测的偏差值小于规定值时可设桩保护;若大于规定值,应整理资料报送原测设单位和监理,共同研究核定。恢复定线的测量资料应报监理签认后方可作为施工的依据。 第十三条 施工技术方案 1、施工技术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部分,它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
14、工程的施工效率、质量、工期和技术经济效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工作。 2、施工技术方案应符合工程承包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体现设计意图,要求做到技术工艺先进、经济合理,能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制定方案时必须结合项目现有资源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机械、安排施工顺序,衔接配合组织流水作业,制定施工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等,并在工程施工前或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 3、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组织设计,并设立质量控制点,制定控制措施,有具体负责落实的人员和制度。 4、推行规范化和标准化施工,根据项目有关施工内容,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主要工序的工艺
15、或工法,并贯彻到施工班组和现场施工技术人员。 5、施工技术方案由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负责,相关部门协作,报集团指挥部批准。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主要技术准备工作 1、补充加密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测量标桩,建立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测量控制网。 2、建立工地试验室,安装调试并检定仪器设备。 3、做好拟开工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材料试验检验工作,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组织措施。 4、组织做好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5、做好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签订的技术准备工作。 6、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提交开工报告 在完成各项规定的施工准备工作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向监理提交开
16、工报告,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工。开工报告一般应附以下主要技术资料:现场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检验、混合料配比组成、恢复定线和施工测量放样记录,主要机具设备、测量和试验仪器设备到场情况,以及拟开工分项或分部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等。 第十六条 临建规划 规划项目临建布置,按集团标准化为参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详细规划设计和平面布置。 第十七条 工作图表 根据项目施工内容和总体计划安排,做好各项图表上墙工作,力求美观、完整体现项目的总体水平。 第四章 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技术交底 1、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记录保管,并应满足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规程、
17、工艺标准、质量检验的要求。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按规定程序经项目总工程师严格审查、签认。被交底单位负责人也应履行签字手续。对特殊隐蔽工程和质量事故、工伤事故多发易发工程部位及影响制约工程进度的关键环节,应重点交底,并明确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防范对策。 2、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进行两级交底,应使所有员工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4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本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技术人员,由项目总工负责对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为: 合同文件中规定使用的有关技术规范、监理办法及总工期。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说明和施工特点以及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的工
18、艺。 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以及有关科研项目和“四新”项目的技术要求等。 在接受项目总工交底后,由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工区技术人员和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主要内容为: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措施及施工方法;交叉作业的协作及注意事项;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施工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等。 工区技术人员负责向具体的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后,应组织全班组人员进行认真讨论,掌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施工及操作要点,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有关具体措施。 3、交底应层层到位,交底要有记录。 第十九条 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1、为保证施工技术方案的顺利实施,除要在施工前
19、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和切实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外,还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控制和调整完善工作,并形成相关记录。 2、根据对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须制定定期改进措施和方案,对其有关部分或指标逐项进行补充、调整,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在施工中逐步优化完善。 3、试验和测量工作按项目试验管理办法和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编制切实有效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施工原始记录 1、施工原始记录是施工活动的真实反映,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主要资料。因此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记录、如实填写、妥善保管,其主要内容为: 工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外购半成品的试验数据和出厂检验证。 各种
20、有关技术质量问题的报告、事故处理报告、业主或监理对技术质量问题的批复文件。 有关设计变更报告和业主或监理批复文件以及经批复增减工程数量的附件。 各项工程检查报告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工程照片和录像、重要项目的隐蔽工程部位以及新工艺、新技术和难度较大的施工作业,均应有照片或录像。 施工日志、记录施工人员从事施工活动、日常重要事项以及测量放样、施工交底记录等等。 2、施工原始记录应随工程进度如实填写,不得过后补填。数据不得涂改。 3、施工原始记录应按合同要求格式进行。对于反映施工过程的其他重要原始记录,项目经理部可自行制定格式,但内容必须完整。 4、各种原始记录,均需经检查、复核和项目总工程师签字方
21、有效,并归档保存,作交竣工验收之用。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项目经理部无权修改设计,如确需修改,必须报业主或监理审批。对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必须征得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业主或监理申报。 2、因原设计考虑不周或设计漏项,需增加、补强或返工重做的工程,必须报监理核准,并取得变更通知或纪要等书面依据。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各项技术措施和单项施工技术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动时,需按有关规定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监理审批。 第二十二条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5 1、安全环保技术措施是施工方案或分项工程施工方法中对事故预测预控所采取
22、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指导安全环保施工的技术性规范文件,应在开工前完成编制和审批,以便交底和实施。 2、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编制 编制前应对该工程进行调查,了解工程概况、结构类型、工期质量要求、机具设备、施工技术条件和自然环境等资料,并根据以往同类型工程施工的经验、教训,结合工程特点、薄弱环节及关键控制部位进行预测预控分析,制定出恰当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应视为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组成部分,一并贯彻实施。审批后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一般不得变更,如因条件变化确需修改时应履行同样的审批手续,未被批准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不得实施。 3、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主
23、要内容为: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防护措施。 4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交底与监督检查 交底应根据审批后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以不同层次不同深度内容,在开工前向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可与施工技术方案交底一并进行。 监督检查应保证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除加强教育提高员工执行措施的自觉性外,更重要的手段是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环保检查,安全环保检查应按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施工日志管理 1、技术人员的施工日志是技术人员工作内容凭证之一,是技术部门考核和评价其工作的重要依据。项目经理部的所有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全面的记录施工日志。
24、2、施工日志内容包括施工安排及落实情况,劳力、机械情况;急需解决问题、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和安排;调度会议、质量情况、监理的指示、口头要求以及必须记载涉及工程的有关情况。 3、施工日志记载的技术问题包括:设计修改情况,材料代用情况,质量事故处理,现场技术控制及技术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技术交底情况,施工人员反映问题和情况。 4、施工日志的保存。施工日志由技术人员妥善保存,但在管理中应接受检查和监督,在事故处理中作为重要凭证。 第五章 施工总结 第二十四条 施工总结 工程在施工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成本控制、合同完成情况、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经
25、验与教训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为今后施工提供借鉴。 第二十五条 技术总结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工程所采用的“四新”技术项目、如何解决施工重大技术难题以及施工质量事故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通过对本工程的总结,使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第二十六条 总结内容 工程竣工后要给工程技术人员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业务、技术总结,并由项目总工支持,专人负责收集资料编写整个工程的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2、对工程结构、施工设计有何改进意见,施工中采用的方法、工艺有那些新的改进和提交合理化建议有多少?效果如
26、何? 6 3、工程质量情况和质量管理方面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4、施工中积累的原始资料和数据,有哪些能为今后的施工提供依据。 第六章 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第二十七条 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及工区应成立技术领导小组,由总工担任组长,主抓项目的科技进步和课题研究等工作,并将成果组织编写成文上报公司参与局有关评审。 第二十八条 积极参加项目经理部立项组织的科研课题研究,大力进行“四新”项目的推广和实施。项目的技术开发应立足于解决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有重大影响的课题,并以技术革新、修旧利废、合理化建议、技术质量攻关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QC小组活动。QC小组活动包括确
27、立课题、成立小组、进行攻关、撰写总结、成果发布等内容。QC成果率不低于50%。 第三十条 应逐步推行以施工工法为核心的管理办法。推广经工程验证、技术先进合理、管理可靠、实用、能确保优质高效低耗的施工方法。项目总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分工不同等条件做出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工班编写,并按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其编写内容:1、工法特点;2、适用范围;3、施工程序;4、操作要点;5、机具设备;6、劳动组织及安全措施;7、质量标准;8、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9、工程实例。 第三十一条 项目要有计划地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和技术交流,加速知识更新。重视加强对工人施工操作技能培训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做到
28、熟悉本职工作,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要领和方法。各项目经理部应积极响应参加集团指挥部举办的技术、技能盆训班。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对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和鼓励。具体奖励和鼓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章 修建铁路专用线、路外立交桥及管线过轨工程、临建验收 第三十三条 负责编制铁路专用线建设管理办法。负责审批本工程管段范围内专用线的接轨申请、审查接轨方案和设计文件,协调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协助专用线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组织开通。 第三十四条 配合专用线建设单位向铁道部、地方路局办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三十五条 负责制定本工程管段内路外立交桥及管线过轨工程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负责审批管内
29、路外各种建筑物、电线路、管道及渡槽穿越铁路的申请,审查设计方案及文件,协调施工和监理,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七条 负责编制临时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组织大型临时设施、关键工艺设备的验收。 第八章 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本工程设立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集团和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为主任,技术、施工、安全的负责人为副主任,工程技术管理、安全质量、综合、计划财务部为委员。工程验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十九条 验收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条 按管理权限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九章 其他工作 7 第四十一条 密切配合设计、监理单位,建立测量复核责任约束机制,负责编制、执行工程测量交桩复核和施工复测制度、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按照设计图纸和现行铁道部颁标准规范及业主、监理的有关要求将本段内施工任务进行质量控制单元划分,按照批准的质量控制单元和业主、监理的有关要求列出管段内的开工报告清单。负责编制、执行开工报告上报/审批制度。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