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治安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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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治安工作的有效管理,明确落实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要求,使治安工作与现代化冷库治安管理模式接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确保市场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场内治安巡逻,突发治安事件处置,纠纷调节处理,车辆停放、通道疏通、客户报案,投诉处理等。 3.职责 本市场安全保卫工作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由市场管理部监督执行。 4.程序 4.1治安值勤巡逻人员之间必须保持有效联系,一旦发现情况能及时到场支援,防止假币、偷盗、斗欧等治安案件发生; 4.2协助各部门解决各类纠纷,加强对车辆集中停放区域的巡逻和宣传提示,防止车门、

2、车窗被撬,维持场内治安秩序和财产安全,并做好巡逻记录; 4.3为确保本市场安全和市场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市场范围内的固定、移动目标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与人防相结合,形成立体的群防体系; 4.4监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保守监控秘密,未经许可不准回放有关录像,做好日常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5治安工具管理:严格保管安保制服、警棍、对讲机等治安用品、工具,正确使用,不得遗失、损坏、外借,不得挪作它用。 4.6治安员违法时,将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本市场消防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全体客

3、户及本市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有效地执行国家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场范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 3职责 市场管理部牵头负责,相关各部门配合。 3.1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3.1.1市场管理部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对灭火机按要求规定的年限调换药剂,并注明换药日期,便于管理; 3.1.2对灭火机要定期检查,发现外壳氧化腐锈,按陈旧腐蚀程度逐渐有计划报损,同时做好添臵工作,做好器材统计工作; 3.1.3各类灭火机要定期进行清理,表面保持整洁; 3.1.4严禁敲击器材或挪作他用; 3.1.5经常检查消防泵,保持运行情况正常。消防通

4、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3.2消防事故应急方案 1 3.2.1报警 任何人发现火情后,必须立即内部报警,无自救力的立即打119公安消防救援电话,派人到路口接消防车,单位领导还必须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 3.2.2扑救 a本市场专职、义务消防队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由火场指挥人员按“灭火作战方案”及根据火情实际,指挥投入灭火战斗; b火场指挥应根据火场情况,正确果断采取停电等各种辅助措施,防止火势扩大; c火场指挥应迅速判明火场特点,火场的主要方面及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明确主攻方向,在灭火力量优于火势时, d果断采取“速战速决”的战术扑灭火灾; e在火势大于灭火力量时,采取“先控制,再消灭”的战术

5、,全力控制火灾范围,防止蔓延,等待增援力量; f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火场由公安消防人员指挥,并根据公安的要求,指挥内部力量配合做好救护、维修、警戒等工作,直至扑灭大火。 3.2.3善后工作。 a组织有关人员保护现场。 b等待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勘察、调查火灾原因。 c填写事故报告表。 d对伤亡职工进行慰问。 e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f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3.3防火安全规定 3.3.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3.3.2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制订防火工作规划,层层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6、的原则,安保部建立起防火档案。 3.3.3 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实行防火工作奖惩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并定期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培训,防火措施要时时做到防患于未燃。 3.3.4 市场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防火工作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开出整改单,责令限时整改完毕并进行复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市场内要划分重点防火区域,进行重点防范。 3.3.5 不得随意挪动、玩弄以致损毁消防器材。 3.3.6 消防器材必须臵于醒目位臵,前面不得堆放杂物,通道、楼梯口必须畅通无阻,消防器具、报警装臵必须完好有效,必须有专人定期维修保养。 3.3.7

7、不得擅自拆装电线电路和电器设备,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不得随便使用电炉、油炉等禁用器具,不得私自加接大功率电器具,不得随意乱扔火种,重点防火部门下班后要切断总电源,经常性检查生产用各类电器设备、电烙铁等,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增强防火责任,一旦发现火警,及时全力扑救并尽早报警,尽可能防止火情扩展,并保护好现场,对火警事故采取“三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3.4防火安全检查规定 3.4.1对经营场地出租租赁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防火部位做到每半年不少于二次的检查。除定期检查外,本市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 3.4

8、.2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要当场落实到人,对重大隐患要开具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单,立即整改,一般问题限期整改; 2 3.4.3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必须在整改后进行复查。 卫生防疫制度 1 目的 为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本市场的卫生安全防疫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场公共卫生的控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3职责 3.1由办公室负责、物业部协助卫生防疫工作。 3.2本市场内配备卫生督查人员,对市场的卫生防疫进行检查、预防和处理工作。 3.3各大交易区管理人员协助检测人员做好各类农副产品的入市检验; 4程序 4.1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

9、,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4.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3本市场内的交易场地每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障交易环境的卫生安全。 4.4对一些可能引起卫生隐患的传染源进行重点消毒清洁工作,严加控制。 4.5生活和工作场所建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厕所和洗手消毒设施。 4.6生活和工作场所建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箱,箱外不得倾倒垃圾,清扫员要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4.7严格控制生活和工作场所的蚊、蝇、蟑螂、鼠类等病媒生物密度,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4.8建立本市场发生紧急疫情时的应急预案,

10、并重点做好预防工作。 4.9市场成立卫生监督小组,对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管理者通报,以便管理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经销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市场交易有序、安全地进行,对进入本市场交易的经销商行为进行规定。 2范围 所有进入本市场交易的经销商。 3职责 市场管理部对交易行为不文明的经销商进行约束。 4程序 4.1经营者应与交易市场签定租赁合同,交纳房租和保证金,并申请领取“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后方可进场经营。 4.2进场经销商与市场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固定货位的经销商还需与市场签订进场经营合同、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填

11、写年度市场商户档案表。场内经销商必须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做到: a) 档位内保持清洁卫生,商品陈列整齐有序; b) 档位、车位前通道不许堆放杂物,摆放商品; c) 不能将垃圾及商品包装物随便堆放在过道上。 3 4.3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乱拉乱扯电线;用电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处理。 4.4要树立安全防火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市场,违者予以扣留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4.4.1注意防盗,保护好财物。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安保人员。 4.4.2发现防火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市场管理人员。 4.5进入本市场的经销商不得经营下列农副产品: 4.5.1有毒、有害、腐

12、烂变质和霉变的农副产品; 4.5.2法定需要检疫而未经过检疫的农副产品; 4.5.3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农副产品; 4.6经销商必须使用本市场提供的或经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通过的度量衡器和约定计量单位,禁止短斤缺两。 4.7经销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准聚众斗殴、滋事,辱骂顾客和管理人员;不在营业场所营业时从事打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本市场将负责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4.8经营的农副产品必须按照商品分区和陈列管理制度要求,摆放整齐、规范,禁止超线占道摆卖或加工,经销商不得随意将固定摊位转租他人。 商品分区和陈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市

13、场农副产品分场区销售及陈列秩序而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市场范围交易的农副产品。 3职责 3.1法人代表对农副产品分区销售进行统一规划; 3.2市场管理部负责本市场农副产品陈列管理。 4程序 4.1农副产品分区销售 4.1.1本市场经销商只经营与本市场经营范围有关的商品种类; 4.1.2在市场内对本种类商品进行细分:划分出进口水果区、国产水果区、干货交易区、鲜菜交易区、食用菌交易区、精品菜区、综合交易区等。 4.2商品陈列 4.2.1 商品应陈列整齐,成行成线;应明码标价。 4.2.2 商品应挂牌销售,标明商品产地和质量等级。 4.2.3在运输过程中,纸壳箱包装的果品,箱中会蓄积

14、热量产生潮气。在进货后要打开纸壳箱,进行放热处理,以及防止水果在高温潮气下腐烂变质。 4.2.4经认证及转基因的商品应明确标示。 4.2.5所有商品陈列均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4.2.6市场管理部对经销商的商品陈列等情况进行巡查,对于不按本市场规定进行统一摆放、陈列的经销商要及时提醒,以便达到交易区内整齐划一的目的。 4.2.7对管理人员的劝告不加理睬的经销商,本市场有权将其商品清除下架。 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处理制度 1目的 4 为加强对进入本市场的不合格农副产品管理,确保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绿色的健康食品,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进入本市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处理。 3 职责 3.1本

15、市场的商品质量检测工作,由市场检测中心负责; 3.2检测中心负责所有交易农副产品的抽检; 3.3市场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农副产品进行抽检。 4 程序 4.1进场不合格农副产品的确认; 4.1.1凡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皆为不合格农副产品; 4.1.2“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 4.1.3过期、变质的农副产品。 4.2一旦发现不合格农副产品或存在其他质量安全隐患的农副产品,市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商户承诺和市场制度的规定,填写市场协议销毁不合格农副产品备案表,并选择以下处理措施: 4.2.1禁止在本场销售; 4.2.2就地销毁; 4.2.3

16、报告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商品入市查验、抽检登记制度 1 目的 确保农副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 范围 所有进入本市场贮存、交易并进行检验的农副产品。 3 职责 3.1检测人员对入场农副产品进行抽检; 3.2检测中心负责对查验、抽检的结果做详细记录。 4 程序 4.1检测室配备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并保证设备检定合格。 4.2检测室配备专职检测人员。 4,3加强无公害农副产品的宣传力度,使经销商自觉接受检测; 4.4采样人员按国家抽样规定抽取样品,并送检测中心检测; 4.5检测中心按绿色市场认证手册和检测规则的要求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

17、4.6检测中心在对农副产品进行检测完毕后,把检测报告及时送到市场办公室; 4.7检测中心对抽检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开具不合格农副产品处理意见,由市场管理部通知经销商执行处理意见并进行登记; 4.8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国家认可实验室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9检测中心对农副产品送样检测及处理管理流程中的各种资料立档保存。 商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5 1目的 规范市场农副产品的准入条件,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场对农副产品准入的管理和

18、控制。 3职责 市场管理部全面负责本市场农副产品准入条件的管理和控制,检测中心积极予以配合。 4程序 4.1 经营者提供的相关食品备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4.1.1 农副产品的中文名称; 4.1.2 农副产品规格; 4.1.3 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号,或来源地证明; 4.1.4 农副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编号、质量检测报告编号、出具日期; 4.1.5 对已取得的食品安全、绿色、有机等认证结果、认证单位、认定证书编号和认定日期等资料的复印件进行备案; 4.1.6 农副产品进货凭证票据号码及农副产品进货批次、日期; 4.1.7 经营者的档案资料登记包括: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

19、电话、住所、邮政编码。 4.2对于当前无法索证索票的农副产品经营者,必须在进货时填写进货情况表,记载经营者姓名、档位、进货品种、数量、规格单位、进货地点、时间、进货凭证及供货商的基本情况,以作备案依据。 4.3市场管理部应要求各入市经销商的进货农副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的质量要求: 4.3.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4.3.1.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4.3.1.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3.1.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3

20、.1.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4.3.1.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3.2商品应挂牌销售,标明产地、名称、品种、到货日期、质量等级、价格等信息。 4.3.3转基因果品应符合GB18406.118406.4的规定,并特别注明是转基因食品。新鲜蔬、果进入市场前不应带有泥土; 4.3.4实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鼓励经销商与产地签订质量安全合同,建立稳固安全的食品货源基地,保证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 4.4 买卖双方进场交易必须遵守本场交易规则,服从市场对商品布局的统一安排,听从本市场对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管理,按照本市场规定的方式进行结

21、算,不得在场外私下交易。 4.5本市场实行买卖双方自由议价,价格随行就市,交易行为属自愿性质,任何一方不得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6买卖双方进场交易必须爱护市场各种设施和财产,损坏本市场设施和财产的应予赔偿,对屡次损坏或故意破坏本市场设施和财产的,本市场除责令其赔偿外,还可清退出市场。 4.7本市场管理人员和场务工作人员需加强场内巡视和检查,发现进场交易的买卖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查处。 4.8本市场对进场的经营者建立交易信息档案,及时记录和汇总相关内容。 5商品索证准入: 果、蔬类:电脑打印的交易结算单、准入商品登记单、村级证明自产自销凭单。 6 计量仪器校验管

22、理制度 1目的 保证交易计量的准确规范,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场内所有计量仪器校验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市场办公室、市场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本市场所有计量仪器的校验、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户的计量知识培训。 4程序 4.1本市场计量仪器校验清单: 4.1.1 另见计量器具台帐 4.1.2 检测中心仪器清单 4.2强制校验的计量器具每一年为一个检验周期,由市场管理部提前一周通知各部门,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将计量设备统一集中,由市场管理部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校准,各经营业户必须积极配合,并按国家规定交纳检定费。对于检定/校准合格后

23、的计量设备,由市场管理部贴合格标签并标注有效期发放给各使用部门及商户,以便于追溯。 4.3市场管理部设有专门的计量管理人员,每月对计量器具比对校正一次,商户则每天对计量器具比对校正一次;市场管理部负责检查本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本市场所有经营者必须统一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克、千克”或“公斤”。 4.4经营业户如需更新衡器,应及时向市场计量管理员报告。必须购买有CMC标志的衡器,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以确保计量的准确可靠。 4.5有以下情况的经营业户须自行把衡器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4.5.1未按约定上门时间进行检定的; 4.5.2商用衡器经使用

24、确认不合格需检修的; 4.5.3新购商用衡器没有检定的。 4.6市场坚持每月对经营业户的商用衡器进行一次计量误差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超出允许误差的商用衡器,责令停止使用,并由物业部送计量部门及时检修。 5计量设备的使用 5.1商户在使用时,保护好标识,严禁随意涂改,不得损坏和丢失;衡器应作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在搬运期间要做到轻拿轻放,使用和保存期间要防止损坏或失效; 5.2计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各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通知物业部核查,及时分析、找出原因,进行修理和重新检定。并对以往计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如货物未运走,要免费为其重新计量。 6计量设备的报废 6.1经营

25、者的自备秤未经计量部门校验、检测的,一律属非法使用,由市场管理部予以没收,场内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杆秤,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 6.2凡计量不合格,造成缺斤少两,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市场市场管理部按计量法与本市场规定进行处罚,并没收计量器具; 6.3对于无法修复的计量设备,填写设备报废单经物业部确认后,由主管领导决定报废; 6.4计量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应在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 7检测设备的使用控制 7 市场管理部或各部门的使用者在检测设备的装置、防护和储存过程中应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8计量知识的培训 市场管理部每半年分期分批组织全体管

26、理人员及经营者进行计量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学习和广播宣传; 8.1 市场管理部应配合培训部门对新员工和经营户进行上岗前计量知识的培训工作,考试合格方能上岗、经营; 8.2 市场管理部的专兼职计量人员应自觉学习,熟悉掌握有关计量管理工作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管理技能; 8.3 计量数据与计量档案的管理; 8.4 本市场计量数据档案的管理由市场管理部设专职专管人员进行管理。 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绿色市场的卫生管理,保障市场清洁卫生,经销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绿色市场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市场管理部全面负责本市场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的管理和控制。

27、3.2物业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规范环境卫生的具体工作。 4程序 4.1市场环境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市场内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4.1.1 废弃物垃圾及时清扫,及时清运,确保环境整洁; 4.1.2 各档区应自备垃圾收集袋、笤帚、簸箕,并将遗弃物装入垃圾袋内,保洁人员定时收取,不得随意乱倒; 4.1.3 装卸货物时,不得散落和随手丢弃废弃物; 4.1.4 保持公共下水道、排水沟完好畅通,不堵塞、不积存或溢出污水,无臭味; 4.1.5 市场周围无污水坑、垃圾场、环境优良; 4.1.6 市场内的垃圾容器为统一密封式,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无异味; 4.1.7 地面光洁无污渍,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 4.1.

28、8 通道干爽清洁,果菜头、果菜尾摆卖时,不准超出摊位,摊内外无废弃物,墙壁无乱涂、乱画; 4.1.9 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衡量器具表面光亮; 4.1.10吊扇、壁扇、灯箱、导购箱要干洁明亮,无尘积、无苍蝇粪便。 4.2禁止下列有碍环境卫生行为 a 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b 乱倒垃圾、污水、随地大小便; c 破坏和盗窃公共卫生设施; d 乱贴广告、乱贴标语、张贴影响市场形象宣传单。 e 场内外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f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卫生监督员有权予以处罚。 4.3个人卫生 4.3.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 4.3.

29、2 经营者要勤洗澡、理发、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3.3 夏季经营时不得光足、赤背,身有汗臭味; 4.3.4 从业人员按规定着制式工作服; 4.3.5 服务员不准留披肩发; 4.3.6 使用合格洗涤剂。 4.4卫生消毒制度 4.4.1市场地面、楼梯、扶手、摊位每周由保洁人员冲洗消毒一次。 4.4.2现场加工设备等每日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4.4.3清洗、消毒过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消毒粉、剂。 4.4.4净菜加工用具如容器等的消毒,必须浸泡在82热水或氯制剂消毒液中30分钟以上。 4.4.5净菜加工人员进专用操作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戴白色清洁工作衣帽和口罩。每天营业前,按规定配制消

30、毒水,氯制剂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应在400ppm之下,必须将用具及空气进行消毒。 4.4.6各摊位消毒人员负责记录消毒时间、方法等。 4.4.7消毒及灭虫鼠药剂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制度: 4.4.8杀虫剂用药原则:复配用药、交替用药。 4.4.9所用药物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认可推荐的、低毒的、有批准文号的药物,并严格按说明使用。拒用“毒鼠强”等禁用药。对康星胶饵、灭得优、都灭、气雾罐、灭害王等容器型药品,需有严格的领用手续,空瓶统一回收销毁,有经手人签字。 4.4.10可二次使用的药械,应当及时回收。 4.5管理 4.5.1管理员随时检查卫生保持情况,督促保洁员和商户及时清理; 4.5.2建立卫生评比制度,颁发卫生先进摊位区流动红旗; 4.5.3发挥个体协会作用,引导商户讲卫生、爱卫生自觉行动; 4.5.4组织各摊位区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评比出好的摊位区; 4.5.5对卫生差的批评处罚。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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