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工作制度.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520653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急救中心工作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急救中心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救中心工作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急救中心工作制度急救中心工作制度 、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思想,急病人所急,准时上下班,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凡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负责接受急救人员应准确记录救治人地址、病情以及出车时间,经复核无误后在一分钟内出车。 、急救人员执行任务时要主动、耐心、细致,积极抬抱病人,不准袖手旁观,在有家属的情况下指挥、协同抬抱病人。患者的病情、死亡由医务人员鉴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拒绝抢救送院。 、急救人员随车救护时,确诊为家中死亡的病人,须明确告知其家属或有关人员,如不送院,请病家在随车记录卡上写明“病人死亡,自愿不送医院”,并签字,但病家坚持要送医院,随车救护人员不得拒绝送院。 、急救

2、人员值班时一律穿工作服,做到衣着整洁,坚守岗位,不随便离岗,不准饮酒,执行任务时不准无故停车或绕道行驶,不准带非值班人员及单位人员出车,不准穿拖鞋,不准听无线电音响及谈笑、吸烟等。 、急救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必须服从调度指挥,有问题待完成任务后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反映,不得借故不出车,拒绝出车影响急救应对引起的后果负责。在急救工作中,救护车的开、停应服从医疗需要。 、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遇重大紧急情况,车遇阻挡,原则上不予改变,但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如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确实危重,须经调度同意后,方可改变急救对象。 、病家直接上门要车,应及时与调度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出车。凡病人要求送往外省市,应事先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由中心统一安排派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