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 一、分诊目的: 1.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2.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3.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 4.增加病人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二、病情分级: 一级: 1.病人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 2.处理: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 3.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病人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级: 1.病人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
2、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发性创伤、儿童高热等。 2.处理:诊室优先就诊。 3.目标反应时间:5分钟。即在5分钟内给予处理,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5的病人。 三级: 1.病人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病人。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 2.处理:候诊区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1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 四级: 1.病人情况:病情不会转差的非急诊患者。 2.处理: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2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 三、分诊制度: 1.当班护士对来急诊科就诊的病人,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就诊手续,并做好就诊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接诊时间、初步判断、是否传染病、病人去向等项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 尽量予以合理的分诊。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2.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对急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收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及时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务部组织抢救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