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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民帮扶工作需知天全县惠民帮扶中心主要职能 天全县惠民帮扶中心是县委、县*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是整合各类帮扶政策和资源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困难群众帮扶的重要平台,主要职能是: (一)解决群众五大困难 着力解决生活难问题。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群众进行快捷、及时有效的生活救助;特别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省级以上劳模、单亲职工、烈军属、残疾人中需要特别关心的困难群体给予有力的生活救助。 着力解决就医难问题。充分发挥和完善社区医院的作用,为职工就医提供方便,着力解决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和知识讲座。 着力解决上学难问题。集中开展“困难群众子女助学行动”,将定向募集和日常募
2、集结合起来,做实助学基金。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全县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困难群体子女入学提供帮扶。 着力解决就业难问题。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及困难职工子女中有就业愿望的给予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小额借贷。 着力解决维权难问题。会同司法等部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 件的群众给予免费救助(含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惠民帮扶中心求助须知 一、请求助人员先查看须帮扶的各窗口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及中心一站式帮扶流程图。 二、请求助人员出示居民身份证和低保金领取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证等及其他必需具备的证明材料。如:申请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的需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
3、取证或单位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明,重大疾病需出示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住院证明等;申请就业再就业援助的需出具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子女就学救助的需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证明、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单位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明等。 三、请积极配合窗口工作人员填写惠民帮扶申请表(填报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四、请在办理过程中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协助*适时增加住房难、行路难、饮 水难等帮扶职能。 (二)实现两大渠道畅通 一是社会舆情反映渠道。通过窗VI信访接待和帮扶救助资料分析,及时掌握困难群体的心理动态,把握*政策执行具体情况,分析社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4、,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供支持,发挥其作为县委、县*了解社会舆情的晴雨表作用。 二是政策传递宣传渠道。通过惠民帮扶中心,集中向困难群众宣传党委*帮扶困难群体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借助有效的帮扶服务,把县委、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措施及时传递给困难群众,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导向力,缓解社会压力,提高社会和谐程序。 天全县惠民帮扶中心功能设置 天全县惠民帮扶中心以“十个窗口”、“四大阵地”为载体,困难群众提供直接有效的帮扶。 一、十个窗口 (一)信访接待窗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开展政策咨询,做好信访督办,化解社会矛盾,畅通困难群众诉求。 (二)民政救助、残疾人帮扶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低保、优抚医疗救助等
5、方面的政策咨询和帮扶救助,对城市流浪人员实施救助。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维权援助、助残物资捐赠、办理残疾人证等服务。 (三)就业再就业援助窗口: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困难职工 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 (四)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窗El:为出现突发性生活困难或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职工家庭给予救助,包括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金、子女助学金,提供再就业职介和培训等。 (五)困难群众子女就学窗口:为家庭生活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读书难的特困群众子女学生提供“两免一补”、助学贷款和一次性困难不知等服务,发放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六)法律援助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
6、形式辩护和法律事务代理等等服务。 青少年事务服务窗口:为青少年提供就业创业援助、权益保护、心理咨询,为留守学生、困难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和助学金。 (八)妇女权益保护窗口:为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婚姻家庭指导。 (九)农民工维权窗口:为农民工提供追讨工薪、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服务。 (十)日常募捐受理窗口:接受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的日常捐赠,向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捐赠物资;为困难群众联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结对帮扶。 二、四大阵地 (一)惠民医院:以医院为重点,按照“中心监管、市场运作”的理念确立惠民药店和惠民门诊点,对困难群众进行惠民医疗救助。 (二
7、)惠民超市:以现有超市为依托,不断完善超市功能,特困职工凭有关证明,在购物时给予适当优惠,让利于困难群众。 (三)职业培训学校:依托劳动部门现有的培训基地,作为惠民帮扶中心培训机构,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待业青年、妇女、4050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本领,增强帮扶工作的长效性。 (四)困难群众就业服务中心:将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劳务市场确定为惠民就业服务中心,定期举办招聘会,开展技能鉴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服务。 天全县惠民帮扶中心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本县所属企事业的在册职工、改制企业移交社区的职工
8、、进城务工人员、工会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且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患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1、凡请求生活救助的困难职工,须持居民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单位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明;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和住院证明,到惠民帮扶中心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窗口申请登记,按要求填写惠民帮扶生活困难救助申请表。 2、对上述困难职工对象,出现突发性生活困难的,或因本人患重大疾病,如癌症、肾衰竭或25种重特大疾病,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经审查和核实后,每年可享受一次基本生活困难补助。 3、帮扶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结果
9、及时告知求助的困难职工。 4、求助的困难职工群众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惠民帮扶中心救助窗口签收领取救助金。 5、办结后,工作人员将惠民帮扶生活困难救助处理情况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 再就业援助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援助对象和条件 本县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即:下岗失业“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困难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1、凡符合再就业援助的困难群众,须持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两张近期
10、照片,填写求职登记表。 2、免费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受理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和职业技能鉴定申请。 3、工作人员将再就业援助处理情况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 残疾人帮扶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服务对象和条件 本县的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残疾群众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1、凡符合残疾人帮扶服务的困难群众,须持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填写残疾人帮扶服务登记。 2、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积极配合和协助助有关部门搞好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用品用具供应、
11、维权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信访接待、求职登记、就业咨询、法律援助等项政策解答和信息服务,及时了解、反映、解决惠民帮扶行动实施过程中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办理残疾人证。 3、工作人员将残疾人帮扶处理情况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 民政救助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服务对象和条件 本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社区的“低保”、优抚对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众。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1、凡符合民政救助服务的困难群众,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填写民政救助服务申请登记表。 2、为困难群众提供低保、优抚、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咨询;为唇
12、腭裂患者中的困难群众提供“微笑列车”免费矫治项目服务;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分类施救;对“三无”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3、工作人员将民政救助服务处理情况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 困难群众子女就学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服务对象和条件 本县未纳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中职助学补助政策范围的城 市特困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优秀特困生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 生。 二、服务内容及程序 1、凡符合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的困难群众,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学生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填写困难群众子女就助服务申请登记表。 2、为困难群众子女给予适当帮助,包括提供助学贷款、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助学金等救助服务;为贫困学
13、生联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结对帮扶;提供教育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 服务人员根据申请助学服务内容及管辖范围即转有关受理部门。 各受理部门根据申请助学服务事项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落实。 3、工作人员将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处理情况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 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对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条件,案件由本县管辖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对公民提供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事项的免费法律咨询。 二、服务内容及程序 1、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为经济困
14、难群众免费提供代拟法律文书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程序 (1)受理:申请人向法律援助窗口递交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的另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l年以上)的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经县惠民帮扶中心初步审查同意后,在接受申请之日起1日内报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 (2)审查: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申请应自受理申请后3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3)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后,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安排法律服务人员,或安排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并一书通知受援人。 (4)实施:确定的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5)结案: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在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应在15日内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结案报告和全部案件材料。 3、工作人员将法律援助处理情况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所有资料一并归档输入微机,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