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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制度安排 摘 要 通过对制度安排与技术创新互动作用研究,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障碍因素,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合理制度安排提了若干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制度安排 技术创新 障碍因素 对策1 制度安排对于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和意义1.1 制度、制度创新及制度安排的内涵 “制度”是一种规范人行为的规则,它是一定范围内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规则的集合,它的实施旨在制约追求主体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群体或个人行为。新制度学家诺思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指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或者确切的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制度创新
2、”是指社会规范体系的选择、创造、新建和优化的通称,包括制度的调整、完善、改革和更替,它是改进现有的制度安排或引入一种全新制度,以提高制度效率及其合理性的一类活动。制度创新是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它的实质在于通过制度调整和体制变革来安排和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生产关系,有效地刺激与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制度创新”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是一种“全新型”或“改进型”的制度安排,是对原有制度的一种扬弃。1.2 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互动作用对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关系的认识,存在着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之争。技术决定论认为技术变迁决定着制度的变迁
3、,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是以凡勃伦为代表的美国制度学派。技术决定论者认为,技术是自主的,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和“轨迹”。技术变迁是技术内在的产物,它的发展决定着制度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因此,技术创新是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而制度则是技术的侍奉者,不适应技术的制度必遭淘汰,技术创新成为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的核心力量。马克思也认为,技术在上是起推动作用的决定力量,技术是生产力,制度是生产关系,技术是自变量,制度是应变量。制度决定论则认为制度创新决定着技术创新。制度决定者则认为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以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发展的制度创新理论则认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是同一件事,决定性的因素则是制度创新,虽
4、然技术自身的演进对经济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但技术演进的过程是可选择的,即相应的制度安排可以延缓或加速这一进程,高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技术存量规定了人类活动的上限,但其本身决定不了人类何以成功,而正是制度安排决定了知识和技术的增长速度。诺思甚至表示,即便没有技术创新,单是制度创新也能实现经济增长。从技术决定论与制度决定论的争论可知:他们都承认技术与制度间的相互作用,区别在于强调的主次有别。技术决定论强调制度滞后,正因为如此,制度“瓶颈”的打破将为技术发展提供机会,制度决定论强调制度前提,而制度分析表明,制度创新是对获取机会的应答,而不少的获取机会是由技术变革带来的。事实上,如果将创新看
5、作成一个系统的话,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它的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双方共同构成互相联系、互相推进的有机整体,惟有它们整合在一起,才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现实力量。一般而言,技术创新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冲破旧制度的束缚,导致制度变迁,而制度的变迁又为新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和宽松的创新条件,激励进一步的创新。正是由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此起彼伏的矛盾运动才构成了创新系统的不断发展,创新系统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导致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水平不断上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作为一系统的阶段,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也会发生变化。正如诺思所言:“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进一步的制
6、度创新则需要知识、技术的增长。”反之,似乎可以说:制度确立了知识和技术进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技术创新总有受阻的时候,而此时,制度创新又成为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制度成为了技术创新“瓶颈”,制度创新成为技术创新的前提。当一种制度处于比较发达和完善的状态时,技术创新占主流,对经济增长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当完善的制度尚未建立起来时,制度变迁显得相当重要,技术进步的水平及其对经济发展的持续贡献则取决于相应的制度安排。2 阻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分析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经济转轨的转型期。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技术创新的互动机制尚未形成,旧的制度安排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导
7、致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难以发展与提升。其主要障碍:2.1 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企业未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技术创新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与其相适应,只有适时调整阻碍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才能有效地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产权制度不完善,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产权明晰的利益主体,国家作为者的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所有权不分离,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地位不明确,国有企业只是政府指令执行工具,企业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从而大大地削弱了国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驱动力。到1998年,我国R&D人员80%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不足20%,而发达国家正好相反,美国企业占75.5%,
8、日本占64.8%,英国企业占68.5%,韩国企业占54.9%。2.2 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产权制度最基本功能是界定产权主体对产权客体的关系,以明确谁所有、谁支配、谁受损和谁受益。企业产权保障力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首要动力,但是,在传统产权制度下的模糊产权关系,没有对出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责权利做出界定,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使企业家和其他创新主体在企业内部的创新收益分配所获得的报酬往往与其创新贡献不符。这就使得企业失去依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降低,提高效益,实现垄断利润的内在动力,从而影响企业创新的持续与长远发展。2.3 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机制不完善,企业技术创新
9、资金严重匮乏国有企业创新的一大难题在于创新资金的严重不足,这与国有企业的投资体制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我国技术创新投资主要依赖于国家,投入科技开发应用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家,企业只占20%。国有企业的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使得国有企业难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创新发展的机制和强有力的竞争力。由于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期限长的特点,出于自身经营风险考虑,对技术创新的贷款投入越来越审慎,并有明显减缓的趋势。而我国现有风险投资企业数量少,资本实力弱,难以承担高技术产业化所需风险资本的重任,国内又尚无使风险资本增值和回收的第二股票市场,使风险投资无法实现良性循环,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严重匮乏。2.4 国有企业技
10、术创新的消化机制不完善,从而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项目具有专业的性质,这是由它的不可替代性决定的,技术创新的动力来源于社会需求与市场需求拉动。但是由于受资源约束,满足需求的基本手段只有通过科学技术知识的物化和商品化。根据有关资料,我国专利技术的实施率仅为10%。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为10%15%,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吸收与引进机制还没能建立起来,从而影响科技成果转化。3 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的制度安排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效益低下,其主要原因是过去国有企业改革都只停留在表层的政策调整,而没有进入到深层的制度创新阶段。因此,国有
11、企业必须调整机制,整合创新资源,全面实现制度创新,重构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 3.1 明晰产权,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首先,要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确立国有企业法人产权制度,使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和结果获得强有力的企业产权制度保障。同时,国家必须尽可能退出直接的经济活动,由微观转为宏观控制,由控制每一个企业转为控制整个经济大局。因为与企业相比,政府毕竟远离市场,政府组织和推进技术创新不可能有效地利用技术创新与市场间的信息,从而不能及时地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创新对策。政府只有将自己定位于宏观调控中枢的位置上,将自己的行为限定在为企业的技术创新与长远发展创造条件的范围内,才能使
12、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3.2 建立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技术创新必须要建立高效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贯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必须确认智力科技资源的商品属性,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肯定技术、资本、风险等各种要素收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以形式加以确认,企业外部政府代表国家和社会以政策法规激励企业和企业家去推动创新,企业内部则以技术创新所获收益去激励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使技术创新效益最大化。在收入制度上,除提高经理人员的收入标准外最重要是通过给予层股权,使他们的贡献直接与创新的效益挂钩。同时,对其他创新人员也应以技术股权、重大奖励等多种形式给予激励,促进企业
13、技术创新。3.3 正确认识和发挥政府在促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功能国家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要努力为国有企业营造一个支持创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环境,通过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与规则,建立起一个资源配置最优化,创新要素整合最大化、产权保护有力,配套服务完善的支持系统。首先,政府可通过其政策、货币政策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机构,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渠道。其次,政府可通过制定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专利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等措施,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消化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同时,政府还可通过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严格的招投标制度,运用市场机制为国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明确的导向和发展空间。参考文献1 卢现祥. 新制度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2傅家骥. 技术创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3李立生. 论制度安排与技术创新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