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对讲系统安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楼宇对讲系统安装合同.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楼宇对讲系统安装合同楼宇对讲系统设备及安装合同 甲方: 颖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桃李苑一期”楼宇对讲系统工程的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娄星南路16号 ; 2、工程名称: 桃李苑一期 楼宇对讲系统工程; 3、工程内容:为甲方提供 整个小区楼宇对讲系统工程的设备提供及工程安装; 4、承包范围: 工程主要设备采购费、安装费和辅材费;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责任; 二、 施工周期 1、项目总工期:工期具体施工安排将根据甲方的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总工期 15 天; 2、本工程完
2、工后 15 天内,乙方完成整体工程检查及提交甲方验收。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 120元/户 , 总计:-元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甲方应7日内付给乙方¥:6000元, 余款¥600元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付清。 3.售后服务条款: 保修内容:凡乙方所提供实施材料、设备、施工等均在保修范围之内。 保修期限: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凡属保修范围之内的问题由乙方免费上门服务,一年后乙方免收工费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按时完成,同时保证按合同规定的付款周期向乙方支付设备材料费和工程款; 甲
3、方有义务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进行协调。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负责按照合同附表指定品牌购买工程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施工辅助材料,并保证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要求;乙方要遵守甲方工地的规定及安全制度。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和进度完成本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五、不可抗力 如果在双方合作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设计变更 1、施工中如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向乙方发书面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按甲方的书面通知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法解决,双方则提请相关仲裁机构仲裁。 八、其他 1、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将“非可视对讲系统配置及安装报价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