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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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0541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小企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是指根据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京经信委发201223号),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或者按上述办法规定标准建设,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经营管理,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提供孵育空间和服务的场所。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三条 资金重点支持创业基地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发展建设和完善所需的场地和基础设施项目,提供

2、必要的公共服务设备、设施项目以及对经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基地给予适当奖励。支持内容主要包括: (一)服务环境建设项目1、满足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发展所需的服务场地、标准厂房等的建设和改造;2、水、电、气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3、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商务、培训、信息、咨询、投融资、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相关服务所必要的设备、设施的建设和改造;4、为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而进行的信息化建设和改造。 (二)创业基地奖励项目鼓励创业基地引入小型、微型企业,降低入驻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的租金,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创业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予以适当奖励。第四条 对服务环境建设

3、项目,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拨款补助两种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方式是指对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予以利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年限原则不超过二年,分年度安排,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拨款补助方式,对第三条第(一)款1、2两类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对3、4两类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五条 对吸引小型、微型企业入驻创业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企业出租面积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创业基地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 申报服务环境建

4、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市; (二) 项目各项手续齐备,总投资完成50%(含)以上,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 新增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能力投资不得低于10%;未新增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装修和水、电、气等设施投资不得高于50%; (四) 新建、扩建标准厂房的,小型、微型企业入住户数的比率不低于80%; (五) 该项目已获得国家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予支持;申报单位承担的国家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竣工前,原则不再受理其新项目申请。第七条 申报创业基地奖励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市

5、; (二)申报创业基地须为经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 (三)入驻的小型、微型企业与创业基地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且其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均位于创业基地内; (四)入驻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国家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五)入驻的小型、微型企业数量比重不低于80%; (六)基地用于向小型、微型企业出租的面积及公共创业服务的面积之和占基地建筑总面积的比重超过50%; (七)基地内入驻企业满意度超过80%。第四章申报材料要求第八条 申报服务环境建设项目,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 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二) 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

6、地服务环境建设支出明细表(见附件4);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原则要求由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格式见附件5); (四)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资料,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固定资产投资登记表、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2、申请服务环境建设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已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3、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已投入资金支付凭证;4、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

7、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到位凭证、付息凭证及借款合同审查表(见附件6);5、拟购置设备的询价资料;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见附件8); (六)其他要求的材料。第九条 申报入驻企业奖励项目,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7); (二)创业基地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 (三)创业基地与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所签订的租赁合同; (四)创业基地入驻小型、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具体根据评审单位要求提交);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见附件8); (六)其他要

8、求的材料。第五章审批和管理第十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每年不定期组织项目申报,并将项目申报通知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及首都之窗等网站公布。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第十一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委托中介机构按照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对符合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的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市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和当年预算情况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第十二条 服务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批、监督和验收参照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

9、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十三条 申请创业基地奖励项目的单位,应认真核实所申报的入驻企业是否属小型、微型企业,如发现故意虚假申报的,将取消创业基地奖励申请资格,如发现以虚报数据等手段骗取资金,或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的,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今后三年不再受理其申请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已奖励的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追回;已获得认定且情节严重的,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取消其“创业基地”称号。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附件:1、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申报材料2、申报材料清单3

10、、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4、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5、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6、借款合同审查表7、创业基地奖励申请表8、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附件1:封皮编号: 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申报材料 基地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1 联系电话: 1 联系人: 1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附件2:材料清单申报材料清单1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2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3服务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45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

11、件3: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一、运营单位基本情况机构名称(盖章)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 )万元 主要投资方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例() 财务数据上一年度总资产 上一年度总负债上一年度净资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上一年度净利润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小企业基地基本情况基地名称基地类别楼宇型平台 生产型基地综合型基地基地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入驻企业家数 家其中:入驻小型、微型企业家数 家基地建筑总面积 m2其中:向小微企业出租面积 m2其中:公共服务面积 M2基地现有基础设施情况基地主要服务内容小企业基地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正在认定 尚未认定三、项目投资

12、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金额 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改造投资金额 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万元银行融资 万元其他融资 万元项目(计划)开始时间年 月 日项目(计划)结束时间年 月 日项目(预期)效益情况四、资金申请情况申请支持方式及金额贴息 万元补贴 万元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申报机构(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支出类别支出明细项目实支出金额支出涉及的凭证号码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说明:1、“支出类别”填列建筑工程费用(列办公服务场所、标准厂房等场地建设、改造及水、电、气、通信等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

13、设备购置及安装(列服务设备购置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列招标、监理、办公家具购置等费)等。2、“支出明细”列具体建设项目、设备明细、费用明细等;3、归入信息化建设及改造的投资需在备注中说明;4、如有需要可增加行数。附件5: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环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及构成、建设期等);二、申请单位和创业基地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创业基地的运营情况、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目标、获得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等);尚未获得创业基地认定的,需说明创业基地预期提供的服务功能和效果、运营方

14、案、发展目标等内容;三、建设背景和必要性(服务对象的行业状况,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和公共服务需求情况等);四、项目建设方案(工程技术方案、建设规模、服务方案) 五、组织运营保障(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六、建设进度安排(建设周期、各阶段进度安排、进度现状)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八、财务及社会效益评价; 九、风险分析;十、资金申请。附件6:借款合同审查表金额单位:万元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借 款 人担保人或抵押物借款银行合 同 号合同签订内容合同执行情况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提款计划时间金额 实际到位时间金额年利率(%)实际

15、年利率(%)借款时间应付利息*期限已付利息*偿还本金计划时间金额(万元)实际偿还本金时间金额(万元)银行审查意见*应付利息和已付利息截止日期为年第季度末*银行须填写意见并加盖银行公章审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7:创业基地奖励申请表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机构名称(盖章)成立日期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财务数据上年度总资产 上年度总负债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利润总额上年度净利润基地名称认定时间入驻企业家数其中小微型企业家数小微企业入驻率(小微型企业家数/入驻企业家数) %建筑总面积公共创业服务面积用于租赁的面积 其中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租赁面积小微企业实际租赁面积小微企业实际租赁率(小微企业实

16、际租赁面积/用于小微型企业租赁总面积)%小微型服务面积占比(用于小微企业租赁面积+公共创业服务面积)/建筑总面积%入驻企业满意度%申请奖励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上年度末从业人数入驻形式(租赁/自购)面积(平方米)租赁期及租金标准(元/平方米/天)*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业满意度评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附注:1、租赁期及租金标准仅租赁企业填写;2、请按照以下标准填写:租赁企业先于自购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先于中型、大型企业;3、本表可根据需要增加行数。附件8: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本单位知悉并保证所提供的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资金申报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后果。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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