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名词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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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名词解释1、 民事权利 2、 个人合伙 7、 担保物权 8、 监护 13、 联营 14、 代理 15、 善意取得 19、 诉讼时效 20、 物权 21、 共同共有 22、 相邻关系 23、 附期限的民24、 民事法律事27、 法定代理 实 25、 不动产 28、 善意占有 32、 民事义务 33、 复代理 38、 宣告死亡 3、 附条件的民 9、 法人 5、 指定代理 6、 时效 4、 事法律行为 10、 财产所有权 16、 按份共有 11、 承包经营权 17、 房屋典权 12、 民法 18、 等价有偿原 29、 法人的清算 34、 抗辩权 35、 共有 26、 国有土地使30、 人格关系

2、 用权 31、 表见代理 36、 平等原则 事法律行为 37、 其他物权 名词解释1、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18、 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种行为的可能性。 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叮能性的制度石1) 2、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19、 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仸。 涉的权利。 3、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20、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

3、关系而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4、 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21、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5、 时效,是指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定法律后果的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度。 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6、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2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权。 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7、 监护,是为保

4、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身和财产23、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客观现象。 8、 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24、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5、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9、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和处分的权利。5.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26、 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

5、的代理。它是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10、 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27、 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其占有是非法的。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8、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终止后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1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部财产关系。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9、 人格关系,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6、 12、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30、 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13、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主张代理的效力。 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31、 民事义务,是指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14、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为的必要性。 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32、 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

7、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 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33、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 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34、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15、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35、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16、 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36、 其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它是在所i权权能与所有权发生使用、收益的权利。 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他物权人对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 17、 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37、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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