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溯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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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字溯源甲骨文、金文的“受”字,上面一只手,下面又是一只手,中间为“舟”,表示一方给予、一方接受的意思。所以“受”字的本义,既有给予的意思,又有接受的意思。在古书中两种用法并存。后来在“受”字旁再加手旁,另造一个“授”字来表示用手给予的意思。这样,“受”字后来就专作“接受”的意思来使用了。 在古代,人们误认为心为人的思维器官,故有关思想、意会和情感方面的字都从“心”。后来随着科学水平的提高,人们慢慢意识到脑在人的思维中的重要作用。小篆的“思”字从囟从心,囟即脑门,表示人的思维是心脑并用的结果。楷书“思”字从田从心,则属于讹变。“思”的本义为思考、想,引申为想念、怀念之义,又指思路、思绪。 足字

2、是个象形字。甲骨文的“足”,像一脚趾、脚掌、脚胫俱全的人脚之形;金文字形略有简化,除仍保留趾形字,掌、胫部分则以一圆圈代替。“足”的本义为脚,后借用为充实、充足、足够等义。汉字中凡从“足”之字都与脚及其动作有关,如跟、蹈、路、跳、践等。 甲骨文、金文的“至”字,上面是一倒矢之形,下面一横代表地面,像一枝箭射落到地面之形。因此,“至”字的本义为到、到达,又引申为极、最之义。 1 匠字从匚从斤,“匚”是一种可以用来装木工用具的敞口木箱,“斤”是木工用斧头,所以匠字的本义当指木工,又称“木匠”。古代只有木工才称“匠”;后来凡具有专门技术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人都可以叫做“匠”,如铁匠、能工巧匠、巨匠

3、等。 甲骨文的“别”字,右边像一堆骨头的形状,左边是一把刀,表示用刀把骨头从肉中剔除出来的意思。因此,“别”的本义为剔骨,引申为分开、区别,进一步引申为分离、分支、类别等义。 古文字的“利”字,从禾从刀,表示用刀割禾之意。用刀割禾,说明刀的锋利。因此,“利”字的本义为锋利、锐利,引申为指利益、功用,又有顺利、吉利等义。 早期金文中的士字,和“王”一样,是斧钺的象形。不过,“王”是一种具有权力象征意义的执法刑具黄金大钺,而“士”则是指一般的斧状兵器或刑具。士字的本义指手执兵器的武士或刑官,如士卒、士师等;引申为指成年的男子,如士女。士还代表一种社会阶层,其地位在庶民之上,如士族、士子等。 甲骨文

4、、金文的“降”字,像一前一后两只脚从高坡上往下走的样子。“降”的本义指从高处向下走,与“陟”相对,引申指降落、降低、下降,又引申为贬抑之义。同时,“降”字还可以读xing,用作动词,有降伏、投降之义。 2 金文的“皇”字,下面是一个“王”,上面是一顶装饰华丽的帽子的形状,所以“皇”是古代帝王所戴的一种冠帽。如礼记王制:“有虞氏皇而祭。”引申为指帝王、君主,如三皇五帝、皇帝等。“皇”字由皇冠之义引申为辉煌、华美之义,如冠冕堂皇。由帝王、君主之义引申为大、至尊等义,如皇天、皇考等。 甲骨文“其”字,很像一只簸箕的形状,所以“其”就是“箕”的本字,本义即指簸箕,是一种扬米去糠的器具。因簸箕系用竹编制

5、,故加竹头成为“箕”。而“其”字则被借用为代词,复指上文的人或事;又借用为连词,表示假设或转折;还可用作副词,表示猜测或祈求的意思。 “前”字是个会意字。古文字的“前”,从止从舟,从止表示行进之意,从舟表示乘船而行。说文解字:“不行而进谓之前。”“前”的本义为向前行进,引申为指方位和时间,与“后”相对。 甲骨文、金文的“长”字,是一个手拄拐杖的老人形,而特别突出其长发飘飘的特征。“长”字的本义是老人,引申为指尊长,即辈分大、职位高的人,又指首领。用作动词,“长”字又有生长、滋长、增长、成长等义。此外,“长”还可读为chng,为长短之长,引申为长远、长久等义。 甲骨文、金文的“老”字,像一个弯腰

6、驼背、老态龙钟的老人手拄拐杖的样子。“老”的本义即指老人,即年岁大的人;引申为指年岁大的,与“少”或“幼”相对;又指陈旧的,与“新”、“嫩”相对。 3 甲骨文的玉字,像用绳子联贯在一起的一串玉璧的形状,本义当指玉器,泛指玉石。玉石是一种矿石,质地细腻温润而光泽透明,可用来制造装饰品或作雕刻的材料。古人往往把美好、珍贵的东西加上个“玉”字作为修饰词,如玉颜、玉体、玉女等。汉字中凡从“玉”的字大都与玉石或玉器有关,如环、珍、琳、琼、球等。 金文的“俞”字,左边为舟,右边像一把尖锐的木凿,像人用凿把一棵大木挖空而成舟形,旁边的一点表示挖凿的木屑。所以“俞”字的本义为凿木造船,又指挖凿而成的独木舟。此

7、字后世多用为叹词,又用作姓氏,其本义则罕为人知。 “吹”字由口和欠组成,欠字本来像一个人张口出气的样子,再加上一个口,强调用嘴巴呼气,所以吹的本义为“合拢嘴唇用力呼气”。自然界空气的流动也可称为吹,如“风吹雨打”。而一个人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则叫作“吹牛”或“吹牛皮”。 甲骨文的“欠”字,像一个跪着的人,昂首张嘴,大打哈欠的样子,它的本义就是“张口出气”,也即打哈欠。以欠为偏旁的字,如吹、歌、歇等,大都与“张口出气”有关。至于欠债、亏欠的“欠”,则用的是假借义,与本义无关。 金文的“限”字,左边的“阜”像高丘形,右边是一张目反顾的人形,表示一个人回头向后看,但被高丘阻挡视线,无法极目远眺。“限”

8、的本义为阻挡、阻隔,引申为限制,又指界限。此外,“限”字还可当门槛讲,因为门槛本身就有限制、界限之义。 4 嚣字由“页”和四个“口”组成,页指人头,一个人四面都是口,表示说话的人很多,声音嘈杂,有“吵闹”、“喧哗”之义,如成语“甚嚣尘上”。 心的本义指心脏,古文字的“心”字就很像一个心脏器官的形状。心是人体器官的主宰,古人误认为它是思维的器官,所以心又是思想、意念、感情的通称。心脏在人体的中央位置,故心还有中央、中心之义。凡从心和它的偏旁的字,大都与人的思想、意念和感情有关,如志、忠、性、怕、恭、忝等。 贝在古代是一种非常难得的珍贵之物,除用作货币外,妇女们还把它们串起来挂在脖子上作为装饰。“

9、婴”字从二贝在女上,其本义即指戴在女人脖子上的串贝颈饰。所以说文解字称:“婴,颈饰也。”此字后来多用来指初生的女孩,又泛指幼童。 金文的“走”字,上面是一个甩开两臂向前奔跑的人形,下面的“止”代表脚,表示行动之意。因此,“走”的本义为跑、奔跑,又指逃跑。古代跑步叫做“走”,走路则称为“行”。近古时代,“走”字才渐渐由跑步之义转变成行走之义。汉字中凡从“走”的字,大多与跑的动作有关,如趋、赴、赶、超、趣等。 小篆的“负”字,从人从贝,贝是财富的象征,人有财富则心有所恃,故说文解字称:“负,恃也。从人守贝,有所恃也。”“负”的本义为倚恃、依仗,引申为赔偿、亏欠、辜负之义,又因为以背载物及担负、负担

10、等意思。 5 因是“茵”的本字。古文字的“因”字,像一个人仰面卧于席垫之上,它的本义是指草席。由于“因”有席、垫之义,故可引申为依靠、根据、凭借、沿袭等义,进一步引申,又有原因、因缘之义。 鼓是一种圆柱形、中空、两端蒙皮的打击乐器。古代两军作战,以击鼓鸣金来指挥进退。古文字的鼓字,像人手持鼓槌敲击鼓面的形状,其本义为击鼓;引申为指敲击、拍打、弹奏,如鼓掌、鼓瑟;再引申为振动、振作、激励等义,如鼓动、鼓励、鼓舞、鼓足干劲等。此外,鼓形外凸,所以鼓字又有隆起,凸出之义,如鼓腹。 古文字的“此”字,从止从人,止即趾,代表脚,又含有停步的意思。甲骨文的“此”字,像一个人站立不动的样子,而主要是强调人站

11、立的地方。因此,“此”的本义是指人站立的地方,引申为指示代词“这”,与“彼”、“那”相对。又引申为指这样、这般。 古文字“夏”字,像一个挺胸叉腰、四肢健壮、高大威武的人形,其本义指高大威武之人,引申为指物之壮大者。古代汉族自称为“夏”,又称“华夏”。我国第一个朝代称为夏朝,而现在的“夏”字多作为姓氏使用。此外,“夏”又用作季节名,是春夏秋冬四季的第二季。 甲骨文的“索”字,像一条扭结而成的绳子,又像有人用双手在搓制绳子;金文的“索”字增加屋形,则像人在室内搓制绳子之形。古代“大者谓之索,小者谓之绳”,所以“索”的本义是指粗绳子。因绳索有所系联,可以寻绎,故“索”字有寻求、探寻之义,如按图索骥;

12、又有讨取之义。 6 甲骨文的“康”字,主体像一簸箕形状,下面的四点代表谷糠,表示用簸箕把碾碎的谷皮和细屑簸扬出来。这些簸扬出来的谷皮和细屑,就是我们所说的糠。所以“康”字的本义是指谷糠。“康”字后来多借用为安乐、安宁之义,又引申为丰盛、广大等义,故又专门造了一个“糠”字来代表它的本义。 “君”字从尹从口。甲骨文的“尹”字,表示一人手持指挥棒指挥别人做事;尹下加口,表示能对官吏发号施令。以此会意,“君”即指统治人民的一国之主,后来又引申为对人的尊称,如严君、家君、夫君等。君还可用作动词,有统治、主审的意思。 金文的“富”字,像房屋中一只酒坛子的形状,屋中有酒表示富有。所以“富”字的本义为富有,即

13、财物丰饶的意思,与“贫”相对;又指财物、财富;引申为充裕、丰饶之义。 鼎是古代的一种烹饪容器,常见者为三足两耳大腹。甲骨文和早期金文的鼎字,正像鼎之有耳有足大腹的形状,是鼎器的形象写照。在古代,鼎不但是烹煮食物的容器,也是宗庙祭祀用礼器。同时作为一种重要的宗庙礼器,它又是国家政权的象征。所以鼎的形象,有较为丰富深邃的文化含义。 7 甲骨文、金文的“即”字,左边是一只高脚的豆,上面盛满了食物,右边是一个跪坐的人形,像一个人准备进食的样子。它的本义是“就食”。要就食必须走近食物,所以“即”字又有“走近”、“靠近”之义,如成语“若即若离”、“可望不可即”等;后来又借用为副词,有“马上”、“立刻”之意

14、。 甲骨文“航”字,像人手持长篙撑船之形。它的本义当指渡船、航行,又指船,特指方舟。小篆的“航”变为形声字。说文解字:“航,方舟也,从方亢声。”方,即指方舟。此外,空中飞行也称为“航”。 古文字的“弄”字,像双手捧玉玩赏的样子,其本义为玩玉,引申为“玩弄”、“游戏”之义。在古代,真正有玉可玩或有资格弄玉者,大抵不外帝王将相、公卿大夫以及妃嫔姬妾、公主千金之辈,所以弄玉是一种十分高雅的文化生活,现在的“弄”字则多带贬义,如弄权、愚弄、戏弄、弄巧成拙等。 古代以贝五枚为一挂,两挂为一朋。甲骨文、金文中的朋字,正像两挂贝的形状,其本义即指贝两挂。后用作货币计量单位,如诗经:“既见君子,锡我百朋。”后

15、世朋字,朋多用为朋友之义,又指党与、同类,引申为比附、勾结之义。 8 古文字的“班”字,像刀在两玉之间,表示把玉石分开的意思。“班”的本义为分玉,引申为分发、分布、排列等义。“班”字也可用作名词,表示位次、等级之义;又用作军队或集体单位名称。 “手”是人体上肢的总称,一般指腕以下能够持物的部分。古文字的“手”字,正像一只人手的形状,上面的分支代表五个手指,下面是手臂。在汉字中,凡从手的字都与手或手旁的动作有关,如打、拍、扶、拿等。 “望”本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望”,是一个站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土墩上翘首远看的形状;金文“望”字增加月表,表示“举头望明月”的意思。因此,“望”的本义为“仰观”、“远

16、看”;而登高远望有等待之意,故又可引申出“期望”、“希盼”等义。小篆以后,“望”字形体发生变化,原来代表眼睛的“臣”被“亡”所代替,“望”字即由会意字变成了形声字。 甲骨文的“听”字,从耳从口,表示用耳来接受别人的言谈。“听”的本义指用耳朵来感受声音,引申为听从、接受,又引申为决断、治理之义。 古文字的“买”字,从网从贝,是用网取贝的意思。“贝”是古代的货币,可以用它来换取货物。买即指收购,是一种拿钱换取货物的行为,与“卖”相对。 甲骨文的“之”字,上面的“止”代表向外迈出的脚,下面一横代表出发的地方,表示离开此地,去到彼处的意思。因此,“之”字的本义为往、至、去到。此字后来多借用为虚词,有代

17、词、连词、介词、副词、助词等多种用途,其本义反而少有人使用了。 9 席是一种供坐卧铺垫的用具,多用苇篾、竹篾或草等编织而成。说文解字所载“古文”的“席”字,像屋宇下一张草席的形状。所以“席”的本义指垫席,引申为指席位、坐次、筵席等义。 甲骨文、金文的“步”字,像一前一后两个脚趾的形状,表示一左一右两足交替前行的意思,所以“步”的本义为行走、步行。“步”又是一种长度单位。古代以一举足为跬,举足两次为一步。如荀子劝学:“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又周代以8尺为一步,秦代以6尺为一步,300步为一里。 甲骨文“首”字是一颗头颅的形象,但这个形象并不太像人类的头,而是更像兽类的头。金文的“首”字则只有一

18、只眼睛和头发来作为头部的象征性符号。因此,“首”的本义是指人或其它动物的头。由头的意义引申,“首”字有首领之义,即指一群之长,又引申为指事物的开始、第一、最高等义,如首届、首席、首当其冲、首屈一指等。 古文字的“见”字,是人形之上一只大眼,眼形非常突出,像一个人张眼凝神而视的样子。“见”的本义为看见,指眼睛观看物体而有所感觉。由此引申,则耳之所闻、心之所悟均可称之为“见”,如听见、见识、见解等。此外,“见”还常借用为助动词“被”,表示被动。 在古代纸还没有发明和大量制造以前,人们用于书写的主要材料是竹简。通常一条竹简只能写一行字,而把许多条竹简用绳子连结起来,就成为册。古文字的“册”字,正是这

19、种编简成册的形象描绘。后来的“册”字,就被用为书本、书籍之义。 10 古人迷信鬼神,凡事都要请求神灵的指导和保佑,所以有关祭祀鬼神的活动特别多。甲骨文的“示”字,像一横一竖两石块搭成的石桌,桌石上可以供放祭品,用以拜祭祖先或鬼神,其本义指供放祭品的石桌,也即所谓的“灵石”。因此,凡以“示”为偏旁的字,如福、祭、祝等,均与祭祀神、祖有关。拜祭祖先神灵,一般是有事相告以求庇佑,所以“示”字又有“以事相告”之义,引申为显示、表示,即给人看的意思,如示威、示弱、指示等。 甲骨文、金文的“酉”字,像一个酒坛子的形状,它的本义当指酒坛或酒壶。此字后来借用为干支名,为地支中的第十位。在汉字中凡从“酉”的字大

20、都与酒有关,如酣、醉、酿、酌、配等。 爵是古代的一种饮酒器具。这种酒器,三足两柱,有流有鋬,并仿雀形。它盛行于商周时代,是天子分封诸侯时赐给受封者的一种赏赐物。所以“爵”后来就成了“爵位”的简称,如礼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上古无纸,人们常常把一些重要的文书或法律条文刻铸在钟鼎一类的青铜器上。甲骨文“则”字从鼎从刀,表示用刀把文字刻在铜器身上的意思。小篆“则”字的鼎形简化讹变成贝,从贝从刀,则无从会意。由于铜器上刻的文字多为法律条文,故“则”字含有法则,规则的意思;引申为指法典、规章、模范、榜样等。“则”字还可用作动词,有效法的意思。 “凡”是“盘”字的初音。盘是一

21、种侈口浅腹圈足的器具,甲骨文、金文的“凡”字即像其形。所以,“凡”的本义即指盘子。此字后来多用为大概、要括等义,又用为世俗、凡庸之义,其本义则为“盘”字所取代。 11 甲骨文的“自”字,像人的鼻形,是“鼻”字的初形,其本义即指鼻子。后来“自”字多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指自己;而在“自”下增加一个“畀”字作为声符,另造了一个“鼻”字来表示鼻子的意思。 在古代,玉器是一种非常罕见而宝贵的东西,而海贝壳用来作为交换的货币使用,代表一个人的财富,更是弥足珍贵。甲骨文的“宝”字,像是在屋子里放着的一颗贝和一块大玉琮,表示一个人所占有的珍贵之物或财富,所以“宝”字的本义是指珍贵之物。金文的“宝”字,增加缶旁表

22、示读音。这种写法一直沿用到楷书时代,使“宝”字由原来的会意字变成形声字。而简化的“宝”字,省去贝的缶,它又成为从宀从玉的会意字了。 甲骨文和早期金文中的“岁”字,像一把长柄斧钺之形,其上下两点即表示斧刃上下尾端回曲中之透空处。“岁”的本义是一种斧钺,借用为年岁之岁,泛指时间、光阴,所以金文“岁”字增加两个止形,表示日月变更、时光流逝的意思。 斯文人饮酒,是先把酒斟入酒杯,然后再慢饮细品。而甲骨文的“饮”字,则像一个人弯腰低头,伸着舌头抱坛痛饮的样子,可见古人饮酒也是豪兴过人。“饮”的本义指喝酒,后来才引申为指一般的喝,如饮水、饮茶等。 “贮”是“”的简化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字,像藏

23、贝于箱柜之中,其本义为储存、收藏。金文“”字形体发生讹变,变成贝在宁下,小篆以后则贝在宁左,于是“”就由原来的会意字变成了从贝宁声的形声字。 12 金文的“处”字,像一个人坐在凳上之形;或从虎头作为声符,表示这个字的读音。“处”的本义为坐,引申为居停、居住之义,又指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现在的“处”字,则多用为处置、办理之义。 古文字的先字,从止在人上,一只脚走在人家的前头,这就是先。所以先字的本义为前,与“后”相对;又指时间上的在前,即“早”的意思。 毕是古代用来捕捉鸟兽的一种带柄的小网。甲骨文的“毕”字,正像这种长柄网形。或从又,表示以手把持之意。金文“毕”字从田,则表示毕是用来田猎的工具

24、。所以说文解字称:“毕,田网也。”此字后来多用为结束、终止、完成之义,又引申为皆、全、完全之义。其本义则逐渐消失。 甲骨文刚字,像用刀断网之形,表示坚硬锋利之意;金文增加“山”形,故又含有稳固、坚强之义。 笔是用于书写的工具。毛笔的使用,在中国有非常久远的历史。从考古发掘出来的实物看,最早的毛笔出于战国时代;但从种种迹象推测,毛笔的实际使用可以上推到原始社会末期。甲骨文、金文的“笔”字,像用手抓着一支毛笔的样子。这种笔有较粗的笔杆,杆头上的分叉代表笔毛。早期的毛笔多用木杆,秦代蒙恬造笔,改用竹管,故小篆的“笔”字增加竹旁。而简化字的“笔”从竹从毛,则又是一种新的写法。 13 古人迷信鬼神,凡事

25、必先占卜,以断吉凶。所谓卜,是用火艾灼烧龟壳使之出现裂纹,然后根据这些裂纹的方向和特点来预测吉凶。古文字的“卜”字,正像这种兆纹的形状,所以“卜”是个象形字。又“卜”字的读音b,是模仿龟甲爆裂的声音,故它又是一个象声字。卜由占卜之义,可以引申为预测、估量、选择等义。 金文的“配”字,像一个人蹲在酒坛边上,表示向酒中兑水或添加香料的意思。其本义当指调酒。配即调配,指把不同的东西调和或凑在一起。因此,“配”字还有凑合、匹对的意思。如男女两性结合,就叫做婚配。 壶是一种由陶瓷或金属等制成的容器,主要用来盛装液体,如茶壶、酒壶等。古文字的“壶”字,颈窄腹圆,有耳有盖有底座,是一把酒壶的形象。 音和言都

26、是指从口中发出声音,最初本无区别,所以金文音、言可以互用。后来二字的用法发生分别,言字专指人说话的动作或说话的内容,而音字则泛指从口中发出来的任何声响,所以音字就在言字的基础上附加一小横,以示区别。音的本义指声音,又指乐声,引申为指消息、信息等。 此字为“年”,上面为甲骨文年字的几种写法。字形为人头顶谷物,表示收成。说文:年,谷熟也。春秋中也有“大有年”句。“受年”是甲骨文常见的成语,表示全年的谷物丰收。甲骨文中还有“求年”的记载,就是祈求好的收成,这就是后来“祈谷之祭”。年,后来表示一年的时间。 年字的演变: 14 此字为“众”。上图从左到右分别为拓片、摹写、漫画、照片图示。字形为太阳下的三

27、个人,到金文“日”讹变为“目”。表示众多的意思;也表示某一种身份的人,如同现在的“群众”。甲骨文中的“众”与“众人”从事农业生产、战争、狩猎、做工等。是商王朝的劳动者,其身份为奴隶还是平民,众说纷纭。 “众”字的演变: 此字为“齿”,左为拓片,中为摹写,右为图示。十分夸张地突出了一张大嘴中的牙齿,甲骨文中“齿”字有很多写法,主要是“口”中“牙齿”的数量、大小不同,但是不管怎样写,均为象形,一看便知。说文:齿,.象张口见齿之形。“齿”在甲骨文中为象形字,后来“齿”又加了“止”作为声旁,就演化为现在的样子,成为形声字。甲骨文中常见“疾齿”的卜辞,也就是牙齿出现了毛病,大概商时人们的口腔卫生做得不好

28、,所以牙齿的疾病多一些。 “齿”字的演变: 此字为车。图片依次为拓片、摹写、结构图、复原图1、复原图2。点击可放大。 复原图取自加拿大安大略多伦多皇家博物馆网站,结构图取自殷周车器研究。 象形字,车字在甲骨文中异体较多,明显的特征是两个车轮。最初车轮为圆形,后来为了书写方便,变成了方形,再后来,两个轮子简化为一个。如果想做进一步研究,殷商帝国大祭司推荐郭宝钧先生的殷周车器研究。 “车”字的演变: 15 此字为“史”。说文:“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意思是说,“史”是纪录事情的人,“史”这个字由“又”和“中”两部分构成,表示纪录的人要秉笔中正实录。甲骨文发现后,各家对“史”字当中的“

29、又”并无异议,但对“中”解释很多,有的解释成“干”,说是“博取野兽的工具”,有的解释成史官占卜用的“工钻”,有的说是旗帜,如此等等,众说纷纭,但是还没有得到大家的共识,“皆不可信”。从发现的甲骨文来看,“史”在甲骨文中是一种官名,如“东史”、“西史”、“北史”“卿史”等,甚至上帝也有“帝史”;也用作人名;也用于世袭“史”业的族氏名。“史”、“事”、“使”、“吏”本为一字,后来才发生了变化。 史字的演变: 豆是古代的一种食器,形似高足盘,后多用于祭祀。甲骨文、金文的“豆”字,像一种上有盘下有高圈足的容器,盘中一横是指事符号,表示盘中所盛之物。豆作为一种容器,又可用作一种容量单位,如左传:“齐旧四

30、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现在的“豆”字,多用为指豆类植物,即“豆菽”之豆。 甲骨文的“宿”字,像一个人跪坐草席之上,或躺在室中的一条席子上,表示歇息、睡眠的意思。“宿”的本义为歇息、住宿、过夜。因为住宿都在夜晚,所以又把一夜称为“一宿”。“宿”还有隔夜的意思,如宿雨、宿醒等;引申为早先、平素之义,如宿债、宿愿等。 16 甲骨文的“福”字,像双手捧酒樽往祭桌上进奉酒食之状,表示以酒祭神以求降福,引申为指神灵所降赐的“福气”。古代称富贵寿考等为“福”,如尚书洪范:“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又引申为指一般的幸福、好运气,与“祸”的意义相对,如老子:“祸兮福所

31、依,福兮祸所伏。” 甲骨文、金文的“舟”字,像一只小木船的简单形象,其本义即为船。“舟”又用作器物名,古人称搁茶碗的小托盘为“茶舟”,今人也叫“茶船”。汉字中凡以“舟”为义符的字大都与船及其作用有关,如航、舫、舰、艇、艘等。 盘是古代盛水或食物的浅底器皿,多为圆形。甲骨文的“盘”字,像人手持匕向一圈足的器皿中舀取食物之形。金文“盘”字的器形讹变成“舟”,字变为“般”;或加“皿”表示它是器皿;或加“金”,表示它是由金属铜制成。小篆的“盘”字从“木”,则表示它是用木制成。“盘”字除作为器名,还可用作旋转、缠绕、盘问、盘算等义。 一个人在前面奔跑,另外一个人从后面追上来用手把他抓住,这就是“及”字所

32、表达出来的意思。及的本义为追上、赶上,引申为到或至,又用作连词,相当于“和”、“与”的作用。 “我”是什么东西?由甲骨文“我”字形体可知,“我”原来是一种兵器的形象。这是一种长柄而带齿形刃口的兵器,是用来行刑杀人或肢解牲口的。这种兵器后世罕见,所以“我”字本义也不常用,后来就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指自己、自己的。 17 甲骨文的兵字,像一个人双手擎着一把非常锋利的武器斤,其本义即指作战用的武器,如“兵不血刃”、“短兵相接”等。引申为手持兵器作战的人战士,如“兵强马壮”。进一步引申为指军队、军事、战争等义,如“兵不厌诈”、“兵荒马乱”等。 孝是古代封建社会所崇奉的道德标准之一。旧时称善于侍奉父母为

33、“孝”。古文字的“孝”字,上部是一个弯腰驼背白发飘飘的老人形,下边的子代表小孩,表示小孩搀扶老人的意思。敬重老人,帮助老人,这正是孝道的具体表现之一。孝又指居丧,即在尊长死后一定时期内要遵守一定的礼俗。 金文的“而”字,像人颏下须发飘拂的样子,其本义当指下巴的须毛,今人则多称胡子或胡须。“而”字后来多借用为代词,相当于汝、你、你们;又借为连词,有和、及、才、就、并且等多种含义和作用。其本义反而少为人知了。 左和右一样,最初本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就是一只向左伸出的手形,后来才在手形下加“工”,成为“左”字的定形。所以“左”字的本义指左手,引申为方位名词,凡在左手一边的都叫“左”,与“右”相对。(

34、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刑,即刑罚,特指对犯人的体罚。甲骨文的“刑”字,像人被锁拘在一个木制的笼框中的样子。把犯人关在囚笼中游街示众,是古代对犯人常用的一种体罚方式。金文“刑”字的人形讹变为刀形,又移出笼外;而囚笼之形又与“井”字形相近,故小篆“刑”字就讹变成为从刀井声的形声字。 18 从早期金文的字形来看,“辛”像一把形似圆凿而末尾尖锐的刀具之形,是一种用来黥面的刑具。此字后来多用为干支名,是天干的第八位。此外,“辛”字还有辛辣之义,也指辛味的蔬菜。又引申为悲痛、酸楚、劳苦等义。汉字中凡从“辛”之字,大多与刑罚及辛味有关,如辜、辟、辣等。 战字从单从戈,单本是一种捕猎工具,也可用作杀敌武器,

35、而戈则是一种常用的兵器。“单”与“戈”结合,表示干戈相向、兵戎相见,所以“战”的本义指两军交战,即战争、战斗之义,泛指比优劣、争胜负。 甲骨文、金文的“印”字,像用手按着一个人的头,其本来的意思就是按压,也就是压抑的“抑”的本字。“印”字后来由按压之义引申为专指需要按压才能留下印迹的图章印信。先秦时候的印称为“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规定只有皇帝的印才能称玺,其他人的一律叫做“印”。而凡是由按压留下的痕迹都可以称为印,如手印、脚印、印刷等。 金文“扶”字从夫从又,像用手搀扶一个人的形状;小篆“扶”字从手夫声,则变为形声字。“扶”的本义为搀扶,引申为扶持、扶植、扶助、支持等义,又引申为倚持、倚仗

36、之义。 金文“奔”字由一个“夭”字和3个“止”组成。夭是一个甩臂奔跑的人形,下面加上3个止表示很多人一起奔跑。石鼓文“奔”字由3个夭和3个止组成,正是众人奔走的真实写照。所以,“奔”的本义是众人奔走,引申为快跑、急走、逃亡等义。后来由于形近讹误,小篆“奔”字夭下面的3只脚变成3丛草。这样,众人奔走的“奔”就变成一个人在草上飞走了。 19 甲骨文“逆”字,上面像一个迎面而来的人形,而下面的止形则是相迎而往,所以“逆”字的本义为迎,如国语晋语二:“吕甥逆君于秦。”由于二人逆向而行,所以“逆”字又有倒向、不顺、违背等义。 古文字的“友”字,像两只同时伸出来的右手,两手相交表示握手,所以甲骨文的“友”

37、字还特意用横画把两只手连在一起。握手是为了表示友好,就像现在常见的老友重逢,大家都伸出右手紧紧相握,以表达亲密友好之情。因此,“友”字的本义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朋友”。不过在古代,“朋”和“友”的含义是有区别的:“同门为朋”,即跟从同一个老师学习的人称为“朋”;“同志为友”,即是说志同道合的人才能称为“友”。 反即“扳”字的初文。古文字的“反”字,像一个人在悬崖峭壁下用手向上攀援之状,本义即为扳、攀,引申为翻转、反覆之义,又引申为方向正反的反。随着引申义的进一步扩大,“反”字的本义渐渐隐晦,于是只好在原字上又增加一个手旁,另造了一个“扳”字来表示攀援之义。 “正”为“征”的本字。甲骨文的“正”

38、字,上部的方框代表四面围墙的城邑,下从止,表示举趾向城邑进发征行的意思。金文的“正”字,上面的方框或填实为方块,或简化成一横,渐失形象意味。“正”的本义为征行、行伐;引申为中正、平直之义,与“偏”、“斜”相对;又指正面,与“反”相对。 甲骨文、金文的“承”字,像双手托着一个跪着的人的形状。“承”的本义为捧着,引申为接受、承担,又引申为继续、继承之义。 20 武与“文”相对。古文字的“武”字,从戈从止,戈是武器的代表,止本是足趾的象形,表示行进。所以“武”字的本义乃是指有关军事的活动,是有关军旅和技击、强力之事的通称,又引申为勇猛、刚健之义。 脊,即脊骨,指人背部中间的椎骨。小篆的“脊”字,上部

39、为背肌和脊骨之形,下部从肉,表示骨肉相连之意。“脊”的本义指脊骨,引申为指物体中间高起的部分,如山脊、屋脊等。 唐代的武则天是一个喜欢别出心裁的人,特别喜欢乱造字、乱改字。有一次她对大臣们说:“射字由身字和寸字组成,一个人的身高只有一寸,应该是指矮小的意思;而矮字由矢和委组成,委有发放之意,把箭发放出去,应该是射箭的意思。所以这两个字应该掉换过来使用才是。”其实射字的本义就是射箭。古文字的射字就是一个人用手拉弓发箭的形象,只是到了小篆,弓箭之形讹变成身字,右边的手变成了寸,原来的形象完全消失,无从会意,才让武则天闹了这么个大笑话。 甲骨文、金文的“兴”字,像众手共举一副筑版之形。这是众人夯土筑

40、墙劳动场面的形象描绘。有的“兴”字加上口形,表示一边举夯筑土,一边呼喊号子以协同动作。因此,“兴”的本义为抬、举,引申为起、起来、兴起、建立,进一步引申为兴旺、兴盛之义。 甲骨文的“弃”字,下边是两只手,中间为“其”。上部为“子”,“子”的周围几点代表初生婴儿身上残留的胎液,整个字像人双手捧箕把初生而死的婴儿抛弃掉的样子。因此,“弃”的本义指抛弃、丢掉,引申为废弃、违背之义。 21 甲骨文的“折”字,像用斧头把一棵小树拦腰斩断,其本义为斩断。引申为把东西弄断。把东西弄断,可以用斧头砍,也可以直接用手折,而用手折断一件东西,须先使之弯曲,因此“折”字又有弯曲之义,如曲折、转折、折叠等;进一步引申

41、为“使人从心里屈服”之义。折字由折断之义,还可引申为夭折、损失、挫折、亏损等义。 “分”字从八从刀,八本身就有分别之意,表示用刀把一件物体剖开。分的本义为分别、别离,即把一个整体变成几部分或使相联的事物分开,与“合”相对。由此引申,则分字还有辨别、分配等义。 新为“薪”的本字。甲骨文、金文的新字,右边的“斤”代表斧头,左边是一段本柴的形状,表示用斧头劈柴的意思。新的本义指木柴,俗称“柴火”。此字后来多借用为“新旧”之“新”,故另造“薪”字来代替它的本义。 丁是个再简单不过的字,一横一竖钩,好写又易认,似乎只有文盲才不识,所以过去常用“目不识丁”这样一个成语来挖苦那些不学无知的人。那么丁字到底是

42、个什么东西呢?不说出来你可能还真不知道哩!甲骨文、金文中的丁字,原来只是一颗钉子的形象:从上面俯视,是圆形的钉帽;从侧面看,则好似一个楔子,所以丁字的本义就是钉子。丁是“钉”的本字。 “两”为“辆”的本字。古代的一驾马车多用两匹马来拉,故马车的衡上多配有双轭。金文的“两”字,像马车前部的衡上有双轭之形。所以“两”字的本义可以用来代指车辆。又用作数词,指一对,一双,专用于马匹等成双配对之物。“两”字还可用为量词,车一驾为“一两”,布一匹也可称为“一两”。此外,“两”又是常用的重量单位名称,按现在的用法,十钱为一两,十两为一斤。 22 兔,兽名,是一种长耳短尾,肢体短小的小动物。甲骨文的“兔”字形

43、体,简单而概括地表现了兔子的这些基本特征。 甲骨文的“面”字,外部是一张脸的轮廓,中间有一只大眼睛,它的本义即指人的脸。不过在古代,脸和面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脸,最初指颊,即眼与颧骨之间;而面则指整个头部的前面部分。所以“面”字可引申为泛指前面,又指物体的外表、表面。现又借指面粉义。 甲骨文的“直”字,为目上一条直线,表示目光直视的意思。许慎说文解字:“直,正视也。”因此,直的本义为直视、正视,引申为成直线的、垂直、正直、公正、直爽、直接等义。 甲骨文的“执”字,像一个人双手被手铐枷锁扣住的形状,其本义为拘捕。由拘捕的意思,“执”字又引申出持、拿、掌握、掌管、施行、坚持等义。 甲骨文“达”字,

44、像一个人沿着大路向前行走,有的“达”字加“止”形表示行走之意。因此“达”字的本义是指在大路上行走,含通达、到、至等义,如四通八达、抵达等;引申为指对事理认识得透彻,如达观、达识等;又有以物相送、表达之义,如转达、传达、词不达意等。 干栏建筑是古代民族的一种居住形式。这种居室的最大的特点是上层住人,屋下可以圈养牲口。“家”字从宀从豕,是屋中有豕(猪)的意思。人畜杂居,正是干栏居室的特点。而有室有豕,是一个家庭的基本象征。所以“家”的本义是指家室、家庭,又指家族。 23 “寸”字是个指事字。小篆的“寸”字,从又从一,“又”是手形,“一”为指示符号,在手下之左侧,指的是手掌以下约一寸的地方,即中医诊

45、脉的部位,又称“寸口”。所以,“寸”的本义是指寸口,为经脉部位名称。“寸”又用作长度单位名称,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又形容极短或极小,如寸土、寸步、寸阴等。 “爪”字的本义为覆手持取,其实也就是“抓”的本字。甲骨文“爪”字,像一只向下伸出的手而特别突出手指的部分;金文的“爪”字则更在指端添上指甲,所以“爪”字的本义也指人的手指,又是指甲和趾甲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指动物的脚爪子。 甲骨文的“力”字,是古代一种耕地的农具耒的象形:上端为长柄,下端弯曲的部分是用来铲土的耒头,中间加一竖杠是用来踏脚的。所以,“力”字的本义是指一种农具,即耒。用耒来耕地是要使劲用力的,故“力”字引申为指力量、力气,又引

46、申为指能力、威力、权力等。 甲骨文的“斗”字,像两个人在打架,你抓住我的头发,我给你一拳,扭成一团的样子。它的本义是厮打、搏斗,引申为争斗、战斗之义。“斗”字的楷书繁体写法与繁体的门字形体接近容易混淆,所以它的简化字就使用了升斗的“斗”字来代替。 “客”字的结构为宝盖头下面一个“各”,宝盖头是房屋的形象,而“各”则是有人自外而来的意思(“各”兼表声)。所以,“客”字的本义是指来宾、客人,又指旅居他乡的人。此外,“客”还特指专门从事某种活动的人,如侠客、剑客、墨客等。 24 古文字的“寝”字,均像有人手持扫帚在室内打扫房屋的形状;楷书的“寝”字则在室内还安放有床(丬)的样子,用以表示这是人睡觉的

47、房子。因此,“寝”的本义指卧室、寝室,即人睡觉的地方;引申为指躺卧、睡觉、休息;进一步引申为停止、停息之义。此外,“寝”由卧室之义,引申为指君王的宫室,又指帝王的陵墓。 甲骨文、金文的“去”字,从大从口。“大”像背面远去的人形,“口”是原始人居住的穴居。“去”表示人离开穴居,其本义为离开、离去,如去国(指离开本国、远走他乡);引申为指去掉、弃除之义,如去伪存真(去除虚伪的、表面的,保存真实的、本质的)。现在的“去”字,与古代“去”字用法正好相反。如“我去北京”,是“我到北京去”的意思,而不是离开北京。 伞是一种挡雨或遮太阳的用具用布、油纸、塑料等制成,中间有柄,可以张合。伞这种用具产生的时代较

48、晚,故“伞”字出现的时代也比较晚。在小篆和稍后的隶书中无“伞”字,“伞”字是一把张开的伞的形象:上面是伞盖,伞盖下面是伞骨和伞柄。可以说,伞是楷书构造中的象形字。 甲骨文的“依”字,像人在衣中之形,表示穿衣的意思。所以,“依”的本义为着(zhu)衣,引申为倚靠、凭藉之义,又有附从、按照的意思。 带是一种用皮、布等做成的扁平状物。小篆的“带”字,上部像一条束缚东西的带子,下部从巾,表示是用布做成。所以“带”字的本义是指束衣用的布带,又泛指腰带或类似的东西。“带”字还可用作动词,有佩带、携带、带领等义。 25 小篆的“冠”字,上面是一顶帽子之形,下面从人从寸,像人用手把帽子戴在头上之形。“冠”的本义为戴帽。因冠在人头之上,所以“冠”字又可引申为超出众人、位居第一之义,如冠军。此外,冠又是帽子的总称。 “用”即“桶”的本字。甲骨文、金文和小篆的“用”字,均像日常用器的桶形,因而引申为施用之用,分别有使用、功用(作用)、费用等义。 甲骨文的“易”字,像用手把一个器皿中的水注入另一个器皿中之形。这个字形后来经过不断简损,只截取保留器皿中带耳的一片和水滴三点,故到小篆时就讹变得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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