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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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2012年2月第一章 总 则一、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的意义作为施工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其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规范、协调好劳动关系,尤其是搞好项目劳务队伍管理事关单位发展和队伍稳定,事关企业的根本利益。劳务队伍管理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始终,劳务队伍素质及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将影响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以及成本目标,影响项目效益和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公司上下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劳务队伍管理的重要性,完善劳务队伍管理体系,制定适应公司发展的劳务队伍管理办法。二、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编制依据、范围及术语定义1、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建都管理委员会国资综合【2

2、012】26号文件、中国煤炭地址总局中煤地办发规划【2012】8号文件、中煤地办发劳资【2011】2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劳务管理实际情况编制。2、制度范围:本制度涉及工程项目分包控制、劳务队伍招标、劳务合同管理、劳务队伍施工管理、劳务队伍验工结算、劳务费支付管理以及劳务队伍考核评价。3、术语定义采用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施工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的术语定义。a)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自己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施工做业的活动。b

3、)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或经业主同意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完成的行为。d)分包方: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资质,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劳务(专业)作业任务的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建筑企业)。e)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由合同书和合同附件组成。第二章 工程项目分包控制制度一、项目分包控制目的及使用范围1、目的:为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对工程项目外包队伍的管理,便于对公司范围内的劳务(专业)分包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2、使用范围使用于公司范围内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4、的管理控制二、工程项目分包控制办法1、公司所属单位可将承包的工程项目,除主体工程外在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进行专项工程和劳务分包,禁止大包和转包。2、公司所属单位在进行项目管理体系策划时应对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项目进行确定,并上报公司备案。3、公司所属单位禁止对资质不合格队伍或达不到公司施工能力要求的单位进行专项工程和劳务分包。4、公司所属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动态监管,严禁专项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和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或变相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5、公司所属单位必须与劳务(专项)分包方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在工期、质量、安全、作业人员培训和工资发放等方面的

5、职责和义务,严禁以不签订合同、口头约定等不规范方式进行施工分包。6、公司所属单位要加强对劳务(专项)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对重点环节、关键工艺流程、隐蔽工程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督。7、公司所属单位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劳务(专项)分包管理制度,并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分包方日常管理。三、对劳务(专项)分包方的控制办法1、对劳务(专项)分包方的选择要求a)劳务(专项)分包方必须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考察评定时应重点考察其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业绩和信誉)。b)劳务(专项)分包方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合法有效。c)劳务(专项)分包方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 d)劳务(专项)分包方资质资料应包括企业法人营

6、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身份证明,属于委托行为的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e)公司所属单位要对劳务(专项)分包单位资质情况及施工能力进行严格考察。对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发证单位、各证件有效期及年检情况等,尤其对委托人身份和授权情况必须严格核实,防止冒用资质情况发生,必要时对所提供的资质向相应单位发函确认。f)公司范围内所有专项和劳务分包项目的分包人选择原则上采用竞标方式。g)公司所属单位严禁使用总局、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劳务队伍(建筑企业)。2、对劳务(专项)分包方选择的监控。a)项目部内部监控分包方的资格

7、审查、竞标评标、分包合同评审、合同谈判等过程必须由评审小组集体决策并保存相应记录备查,并接受项目部党组织、工会、职工代表的监督。b)公司监控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和各级纪检监督组织对公司范围内重点工程分包方的选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公司对所属各单位上报的分包考核评价信息予以审核并定期公布合格/不合格分包方名单。对信誉好、实力强的分包方推荐优先使用,对发生劳务纠纷、拖欠民工工资、施工能力差的分包方列入“黑名单”,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禁止使用。3、对劳务(专项)分包方的控制要求a)对分包方的控制主要由项目部执行,公司进行建都检查。b)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公司所属单位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8、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新进入的分包方按规定履约保证金提高50%并被告三个月试用期。c)公司所属单位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严禁分包方未签合同进场施工,杜绝以口头协议进场先施工后签合同的行为。d)分包方入场前,由项目部对分包方提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要求需以书面形式体现,并组织对分包方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质量目标、技术标准要求、重要环境因素及其环境影响控制、不可承受风险及其控制措施或方案、特种作业要求、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操作规程等。e)工程施工开始后,项目部应根据体系策划要求,按实际施工进度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此阶段的质量/环境

9、/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全部有关要求。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体系要求对分包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对施工结果应进行监视测量。f)项目部各部门按职责权限分工,在检查项目时可对分包方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g)当分包方施工的工程或施工过程违反合同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时,项目部应责令立即停工整改,整改不力的由项目部评审小组决定是否解除合同。4、劳务(专项)分包单价的控制。a)公司所属单位在劳务(专项)分包合同价款的测算时必须以项目部责任成本目标扣除现场管理费后为基准,参考企业定额、公司内部劳务价格体系,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工、料、机市场价格及其他因素,按照经济合理的施工方

10、案进行测算,同时结合劳务队伍竞标报价,科学、合理的确定劳务(专业)分包单价。原则上劳务(专业)分包单价不能突破公司内部价格体系基准价。b)劳务(专项)分包单价确定前,必须形成劳务(专项)分包价格、中标价格、基准价格对照表,以确保劳务(专项)分包价格控制在基准价和内部劳务价格体系中的区域价格内(同一项目有两个以上分包单位施工时,劳务单价必须平衡统一)。c)对特殊情况下,劳务(专项)分包价格超出中标价格的,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详细的书面分析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d)劳务(专项)分包价格确定、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上报内部劳务价格体系信息资料。e)劳务(专项)分包原则上采用单价分包模式

11、。分包单价按分工序、分细目进行划分,严禁以综合指标单价分包。f)劳务(专项)分包单价应一次抱死,不得随意调整。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附合同单价表及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及设备租赁价格表。分包单价表中应包括:支付项目编号、支付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分包单价、总价、工作内容等。工作内容中应清楚说明每一项单价所包含的工序内容及费用组成,不得以“全费用承包”或“单价包括所有工作内容”等方法笼统表述。g)对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在保持总体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施工顺序、难易程度,本着“先低后高、易低难高”的原则对分包单价进行调整。以有效制约劳务队伍将容易的、成本低的工程干完后退场或要求调价。

12、第三章 劳务队伍招、议标制度一、劳务队伍招、议标总则1、为引进高素质、好信誉的外协队伍,满足公司劳务(专项)分包队伍准入制度,提高公司整体劳务队伍施工水平,规范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定本办法。2、通过劳务队伍招标,形成劳务队伍报价竞争,从而降低分包单价,提高项目经济效益。3、通过劳务队伍招标可防止“劣质队伍”进场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二、劳务队伍招、议标制度1、公司范围内所有劳务(专项)分包项目的分包人原则上必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选择;对工期紧、难度大的特殊项目可以通过议标的方式确定分包人。2、公司所属项目部必须成立劳务(专项)分包队伍招、议标领导小组,设立招标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部招标

13、办法及相关文件,主持项目部有关招、议标工作(劳务队伍招标、物资招标、机械设备招标等)。3、项目部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明确分包方的工作内容、对分包方的能力及资格要求、工程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工期、材料及周转料的供应方式(建议主要材料采取甲供方式)、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等,并将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写明。4、专项工程分包价值在200万元及以上、劳务分包价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部提报分包方案,由公司招(议)标工作组组织招(议)标;单项价值不足200万元由项目经理部主持,公司招议标工作组参与进行招(议)标。5、价值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分包项目必须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方,对价值

14、额在50万元以下的分包项目可以采用议标方式选择分包方。6、同一竞标内容一般不得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家以上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和制约。7、邀请招标时应首选公司内部合格队伍,禁止不合格队伍参加投标,项目部要对投标人进行摸底调查,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对施工能力强、业绩突出、信誉好的队伍优先考虑。8、项目部进行招标时应成立评标小组,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工会主席等党政工主要领导必须参加,应形成对评标结果党政工会签机制。9、项目部在招标时应邀请公司招标工作组、纪检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10、劳务(专项)队伍招、议标程序及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合法、合规,必须正当地维

15、护公司利益。11、项目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同时应组织各竞标分包方进行二次报价,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定后按得分高低顺序拟列中标分包方人选,并按照排序依次与分包方开展合同谈判。 文章来源天财会计网:8mkkj968crm第四章 劳务合同管理制度一、劳务合同管理总则1、为规范公司劳务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防止腐败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与公司外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签订的劳务合同。3、本办法所称劳务合同管理指公司范围内各单位与其他各单位实施的劳务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

16、、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4、劳务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a)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有效性;b)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c)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d)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5、劳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流程:劳务招标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签订成立合同执行及检查合同终结。6、公司实行合同综合管理和分系统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开发中心、计价合同部、物资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等为本系统合同专项管理部门。7、公司各单位(子分公司、项目部)须指定一个部门为本单位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合同的

17、审查、备案、统计等合同管理工作,并配足合同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质量和水平。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参与合同管理的机会为个人谋取私利。二、劳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基本要求1、劳务合同谈判前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并做好谈判策划。2、劳务合同签订前,合同主管部门须对分包人资质情况进行审查,尤其检查资质及分包单位名称是否与投标时提供资料一致,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资质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保存。3、合同履行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主管部门须要求分包方对所提供的资质资料进行更新。4、合同价款的确定必须以公司内部价格体系(需制定)为参考,不得突破基准价,若超出基准价必须

18、报公司项目管理部进行分析,并经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小组评审批准后办理。5、合同条款应在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或国家合同范本的基础上修改形成。6、合同必须经过评审后才能正式签字、盖章。7、合同评审可以以会签方式或会议方式进行。8、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a)合同项目的可行性;b)合同项目的经济性;c)合同中技术性内容的适宜性;d)合同内容的合法性。9、合同评审按照归口把关、分工负责的原则,合同部、技术部、安质部、财务部、物资部、实验室、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对合同中的技术性及经济商务内容的适宜性负责,法律事务部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负责。10签约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合同评审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

19、可靠性负责。11、合同必须由签约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按照相应的授权范围进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部签订合同,只能由取得授权的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签订,其他人无权签订合同。12、正常情况下必须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严禁无合同进场施工。增减工程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应及时签订变更合同。13、合同价款、合同条款必须集体研究确定。14、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公司上报劳务价格体系信息资料。15、合同履行过程中,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合同约定。16、公司所属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和总价50万以上的各类合同,须报上一级单位进

20、行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总价100万以上的合同,须报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可对应报公司审查的合同类型和标的额进行细化。17、各单位必须报公司审查的合同,先由本单位相关部门审核、修改后,将合同文本、简要情况说明报公司相应合同专项管理部门,由合同专项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按评审结果进行修改后方可签订。18、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a)主体真实,意思表示要清楚;b)条款要完备,不能缺块漏项;c)文字表述要准确,严密而无歧义;d)格式要规范,采用公司范本,不得使用对方当事人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e)明确合同签订地、履行地、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和管辖机关。仲裁机关选择

21、广州仲裁委员会,诉讼机关选择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f)重点明确双方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分包单价(单价所含费用)、物资设备供应;明确劳务队伍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了经济责任及违约责任;g)设立担保的,可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也可签订独立的担保合同,切记明确担保的方式和范围。19、公司所属单位在与分包方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20、合同签订要求a)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当让签约对方先行签字盖章,或者双方同时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签字;b)合同的末页应当载有相关的合同条款,或者“此页无正文”的说明;c)严禁将仅有我方已签字

22、、盖章却无合同条款具体内容的合同末页,交、寄给对方签字盖章;d)严禁向对方出具盖有我方印章的空白合同书;e)严禁各单位(子分公司、项目部)为分包方签订的合同盖章或提供担保;f)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分包企业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21、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分包方须缴纳分包合同总额5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工期、安全施工的担保。22、合同中应明确每月结算日期、扣当期已结工程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扣510%作为劳务工工资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在确认无拖欠劳务工工资后将劳务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返还。23、劳务(专项)分包合同签订前,合

23、同承办单位或部门应向分包主体单位发函,要求合同相对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真实性、权限进行确认。如果分包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经分包方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可以不要求确认。24、劳务(专项)分包合同以子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进行统一编号。25、签约承办单位(部门)与合同执行单位(部门)不同时,签约承办部门应当向合同执行部门进行合同交底,形成书面的合同交底纪要。合同交底纪要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交底双方、交底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当事人、合同主要内容的解释与说明、签约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合同交底纪要一式两份,交底部门和执行部门各存一份,与其他合同资料一并保存。26、合同签订后,应当

24、全面履行。a)如我方不能履行,合同执行部门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收集、保全好有关证据。b)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部门除督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报告,并注意收集、保全有关证据。法律事务部接到报告后,应认真分析,提出应对措施。27、各子(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方安全生产、劳务工工资支付的监管,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严禁项目部向“民工头”个人账户付款,严禁分包方以

25、公司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从事经济活动。28、招投标人员、洽谈签订合同人员、实施履行合同人员要收集、保管好招投标文件,谈判记录,合同文本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变更协议、监理签证、书面通知、电报、电传、电话记录、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及时交本项目部或部门合同管理员归档。29、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双方应签订合同终止协议,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双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三、合同变更、解除与纠纷处理1、合同变更、解除要严格依法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由原合同签订部门或经公司授权的原合同承办单位负责,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应与原合同一起保管。2、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3、接到对方合同变更

26、或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当审查其是否合法。因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索赔。4、当对方拒绝签收我方送达的有关文件时,可以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5、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或有出现纠纷风险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纠纷,并将情况报告法律事务部。6、当对方对我方提起诉讼或仲裁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当立即通报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并积极准备有关应诉资料,参与纠纷的处理。7、因合同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管理,应当以合同执行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8、债权主管部门应当对存在到期债权已过一年仍未收回的、合同履行完毕后超过一年仍未办理完结算的、双方有明确争议导致款项拖欠的、以及合同对方

27、明确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的等问题的合同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将有关情况与法律事务部沟通,研究相应对策,并确保争议事项的解决不超诉讼时效的要求。9、法律事务部应当在取得有关资料的情况下,对合同争议成讼的机会进行监控,分析我方主动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有力时机,提出相关意见,由主管领导进行决策。四、合同例行制度1、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公司对授权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由法律事务部统一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2、除法定代表人外,公司及所属单位人员在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经法人授权。3、合同文本使用制度。签订合同时,优先使用公司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公司没有制定范本的,使用国家制定的合同统一文本。4、

28、统计归档制度。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登记管理,分系统保管好合同档案,定期将上级单位审查的合同原件分系统报上级单位备案。5、定期报表制度。各单位应及时填写合同登记表、合同管理统计表,于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公司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并报告合同管理工作情况。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各单位的合同登记表、合同管理统计表和合同管理情况形成本系统的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并报送至公司法律事务部。6、考核评比制度。公司每年对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尽职尽责,工作成绩显著,为企业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合同管理中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按

29、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7、责任追究制度。分包方不签合同先进场、项目部为分包方进行担保及其他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公司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追究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合同管理职责1、法律事务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a)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b)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c)管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事宜;d)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评审,负责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提出法律意见;e)参与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审查;f)建立合同登记、档案管理

30、制度,负责合同管理台账,定期向上级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告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g)监督、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h)统一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指导所属单位办理合同纠纷案件;i)组织对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负责合同综合管理的日常工作。2、合同专项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a)负责本部门承办的合同文本的起草、评审、谈判和签订工作,负责组织对本系统下属单位报送合同的评审;b)负责组织起草本系统的公司合同示范文本;c)指定专人负责本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定期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本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d)参与合同评审,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范

31、围的合同内容的审查并提出意见;e)对下属单位的合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f)参与处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合同纠纷。3、公司开发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和与集团公司外单位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牵头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登记建档,并负责向档案室移交。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物资购销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加工定做合同、物资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等的归口管理,牵头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登记建档。5、计价合同部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土方运输合同、和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内部工程分包合同等的归口管理,牵头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登记建档。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等的归口管理,牵头

32、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登记建档。7、财务部门负责借款合同等的归口管理,牵头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登记建档。8、工程技术部负责仪器仪表采购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的归口管理,牵头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登记建档。9、其他合同由法律事务部牵头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登记建档。10、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a)负责本项目部承办项目合同文本的草拟、谈判、评审,对向公司合同评审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b)依据公司授权签订合同;c)严格履行合同,保存好合同履行中形成的各种资料;d)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合同登记,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合同报表;e)负责本项目部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五章 劳务队伍施工过程管

33、理制度一、劳务队伍施工过程控制管理总则劳务队伍施工过程管理涉及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施工进度、合同执行等方面。为提高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务施工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企业利益,促进工程项目建设和谐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二、劳务队伍进场验收、登记制度1、劳务(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项目部组织安质部、合同部、人力资源部对进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禁止使用不满18周岁和超过55周岁人员,禁止使用盲流人员、残疾人员及其他不适应施工作业的人员;安质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特种作业证进行登记造册备案。2、劳务(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项目部组织物资设备部、合同部对合同约定由分包方

34、提供的机具设备进行现场验收。三、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劳务(专业)分包队伍进场后,安质部应督促分包队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对所有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2、所有劳务班组必须实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该项工作由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完成。 3、项目部及分包队伍必须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制度,对重点危险源、高空作业、特种作业及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防护。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生命安全。4、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要有专人进行施工工序、安全

35、、质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每道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施工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5、分包队伍在进场施工时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必须服从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6、项目部必须经常性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并要及时向他们传达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分包队伍安全主管必须参加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会议,布置落实,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7、分包队伍的安全主管及专职安全员对所属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分包队

36、伍对项目部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不得以种种理由拖延整改。8、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施工现场同意,不得动用现场的机械设备。9、项目部必须检查督促分包队伍在施工中不得以节省开支为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特别是风险性较大的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其安全围护设施及工人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10、项目部要督促分包队伍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并成立施工检查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对文明施工搞得好的分包队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否则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经济处罚。11、分包队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对事故不得隐瞒

37、和虚报。接受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安全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好“三不放过”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12、根据施工进度及特点,分包队伍职工的增减情况必须按时书面通知项目部有关部门,安质部根据劳务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1、劳务(专项)分包队伍进场后,工程技术部应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学习,提高劳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工程质量。2、在施工前,工程技术部应对劳务队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就交底内容双方签字确认形成书面交底材料。3、技术交底的内容范围:a)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b)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步骤、施工

38、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劳力组织;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c)各测量控制桩、中线、水准点的名称、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等。d)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及工艺。e)分年、季、月编制针对性的安全质量环保措施、专项工序的安全质量措施、冬雨季措施及防洪措施等。4、技术交底的要求a)技术交底前,技术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作充分的准备(熟悉设计图纸、有关的规范规程及技术安全标准),拟定交底提纲,向接受交底的人员分发书面资料,仔细核对交底内容范围,所有的技术交底须执

39、行技术复核制。b)技术交底是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的工作,技术人员应仔细阅读设计图纸及规范、规程,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的复印分发。应对原图和资料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c)技术交底书按规定表格填写清楚,绘制简图并标注各部尺寸,复制若干份,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其中一份由交底人员保存。d)技术交底下发后应跟踪服务,并按技术交底检查、监督、指导施工。e)作业层技术人员应建立本工程范围技术交底台帐。台帐内容主要为:交底日期、工程部位、内容摘要、交底人、接受人。综合交底也应

40、记录在案。f)设计变更批复后应及时进行技术交底。5、技术交底的方式技术交底的方式有会议交底、书面交底两种形式。会议交底应有会议纪要,书面交底应有签字留底。6、现场施工技术检查制度现场施工技术检查是工程技术部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有关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技术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并做好环境保护。现场施工技术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a)检查施工进度及劳务队伍对施工计划的落实情况。发现影响生产进度的各种因素及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研究改进。b)检查施工中技

41、术交底和有关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执行情况。c)复核施工测量放线、放样是否有误,检查施工中结构物的平、立面位置、图形、各部尺寸是否有误。d)检查复核预埋构件、预留沟槽、孔洞是否符合设计,是否有遗漏,各种结构的隐蔽部分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检查签认。e)检查各种工程用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品种、型号和其它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符合者禁止使用。f)检查施工中对地上地下管线路及运输设备是否采取保护措施并提出处理要求。g)检查模板、脚手架、负荷平台和各类施工临时设施现状,发现异状变形要及时进行处理。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为保证工程质量,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隐蔽工程

42、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检查,并经监理检查合格,签妥隐蔽工程检查证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隐蔽工程检查职权范围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业主要求办理。8、检查程序a)实行“三级”检查,即劳务队伍自检,项目部质检人员检查,第三方监理检查。b)隐蔽工程达到检查程度时,主管施工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按时签妥(包括签字)检查证并备齐有关附件。c)项目部质检人员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请求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d) 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c)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检查,业主有专门规定的执行业主要求。9、施工日志填写制度施工技

43、术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及时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必须如实反映施工情况并按施工日志相关要求填写。五、物资设备管理制度1、为增强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水平,提高物资设备使用效率,节约项目成本,各单位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本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物资发放、队伍对物资管理及物资盘点要求,制定设备使用(尤其是特种设备)、油料管理程序。2、物资管理部门应按月建立各项材料清单。供应劳务队伍的材料必须采用限额发料进行控制,并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3、劳务(专业)分包方应遵守和执行公司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必须由其授权的物资人员办理甲供材料的领用或调拨手续。4、劳务(专业)

44、分包方领用的甲供材料、周转料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在双方合同终止前,其所有权属项目部。劳务(专业)分包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用途或变卖、抵押或转让(包括节余料和边角料)。5、劳务(专业)分包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自行带入现场;自购的辅材必须是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合格材料,材料进场前须报请项目部检验合格后可进场使用。6、劳务(专业)分包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向项目部交回甲供材料剩余部分(含钢筋废料)和办理甲供周转料交还手续。如发现劳务(专业)分包方私自处理甲方供应的材料(含钢筋废料)按其所得款的双倍赔偿项目部损失。第六章 劳务队伍验工结算制度一、工程项目验工计价的基本要求1、项目部按月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劳

45、务(专业)分包方所施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对合同内合格工程量予以计量形成已完工程计量单并签字确认,该项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完成。2、对质量不达标的工程不得计量,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超出合同总量或超出合同约定工作范围的工程量必须有完备的变更和签认手续方可计量。3、项目部计价部门应及时根据已完工程计量单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价对劳务队伍进行计价并出具劳务队伍结算支付单,对形成的劳务队伍计价支付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后递财务部入账。4、劳务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物资设备部必须按月对物资材料进行盘点,根据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和甲供物资材料的

46、消耗量(应耗量、实耗量、剩余量等)计算劳务队伍当月物资材料扣款情况并形成单据双方签字确认,经项目经理审批后递财务部入账。 6、所有的验工计量手续必须实行“双检制”,要有计算人、复核人签字,同时要有劳务队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7、所有结算资料必须按规定签字齐全,对签字不全的结算单据,项目经理不得批准。8、所有需要劳务队伍签认的与结算有关的单据,签认人必须是合同签约人或经签约人书面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书必须明确载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9、为及时掌握项目的收入和成本,不论价款能否支付,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流程每月为劳务(专业)队伍办理计量结算手续。不得因资金紧张或其他原因拖

47、延计量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得向劳务队伍预支劳务费,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确需预支的,必须严格控制预支额度并及时在结算支付中扣除。10、各部门必须履行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职责,按标准流程规定,自觉、及时进行结算资料的传递。11、对行业、地方政府或业主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项目,结算支付应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满足其特殊要求和规定,确保施工正常进行。12、合同履行期间,项目部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确因需要发生人员变更的,必须做好工作交接,要有书面交接资料,资料中应明确结算支付工作进展程度、遗留问题及解决程度等。13、项目完工,项目部应及时对劳务队伍办理末次结算及退场手续,同时应形成劳务队伍末次结算确认单,经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签字确认,党政领导会签后方可退场。14、末次计量结算资料均应注明“末次”字样,并应有劳务队伍负责人签字。15、末次结算时需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劳务队伍最终完成价值、各项费用扣款金额、应付劳务费、已付劳务费、扣留质保金等,同时明确剩余款项的支付期限及方式、质保金的退还期限及方式。16末次结算在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二、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流程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流程图劳务队伍验工计价单(计价合同部)计算人签字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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