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劳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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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篇一: 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篇二: 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者可以

2、通过这3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条件和程序,避免因此引发劳动争议。本文就对劳动者解除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介绍。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 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

3、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 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 劳动法第32条规定: “有下

4、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 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

5、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 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 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 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

6、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 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 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 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 合同的条件成

7、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 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 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 第93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

8、除、法 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 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湖南律师 北京律师 篇三: 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只有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关的法律赋予了企业更多的义务。 一、就企业而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

9、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 4、2 5、2 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10、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 有权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 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

11、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单位既没有通知职工履行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也没有与其续签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延续,若此时用人单位再解聘职工或职工主动辞职,应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都允许劳动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 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 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

12、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四、不得解除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 二、 三、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

13、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妇女特殊时期劳动合同的问题。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其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如果该女工有劳动法第2 4、25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温州律师 重庆律师 篇四: 企业与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与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及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种情形: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合

14、理地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是用人单位进行用工管理的有力手段,但是如果行使不当,往往又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认真理解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具体规定,合理行使解除权,进行有效的用工管理及风险规避是十分必要的。 劳动者患病在医疗期内,但是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合同? 企业: 我公司和小李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小李现在查出肝病,医院要求其在家休息治疗。单位在进行档案整理时发现,小李在应聘时提交的毕业证书是假的,他并不符合单位当时招聘录用的条件。单位能否以该理由立即解除和小李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李: 我目前尚处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

15、劳动合同。虚假证书是应聘时提供的,之后我的工作是胜任的,公司不能以该理由解除合同。 律师观点: 劳动者提供虚假毕业证明,实际上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 当如实说明。对于毕业证等学历信息,小李作为劳动者在应聘入职的时候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本案小李提供虚假的毕业证书属于以欺诈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16、条规定,劳动者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本案中公司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举证,证明小李应聘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信息,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进而说明其解除行为是合法的。 律师提醒: 对于患病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或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依据有关条文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尽管劳动者有患病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的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据其他单方解除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这里主要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存在劳

17、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列举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则不受不得解除规定的约束,可以优先适用该条规定,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吗? 企业: 我公司非常注重员工管理,有着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劳动纪律。小王是我公司一名车间工人,经常迟到早退,屡次违纪,公司已经给其做出一次口头警告和两次书面警告。两次处罚通知都是在布告栏里公布的,并且扣发了小王的奖金。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小王再次违反公司纪律达到口头警告处分,就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就有权解除合同。前不久小王在工作期间又和同事发生争吵,引起生产秩序混乱,公司便依据规章制度,以小王严重违纪为由将其辞退。 小王: 自

18、己和同事发生争吵,不属于公司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公司不能直接将我辞退,对于公司所称的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自己从未收到处罚通知。我被辞退后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审判结果: 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公司提交的布告栏记录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认定小王屡次违纪事实清楚,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合同并无不当,驳回了小王的请求。小王不服,又提起了诉讼,法院经审理,也认为小王屡次违纪事实清楚,公司可以给予处罚。但是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布告栏记录并不能充分证明已经将处罚结果送达小王,故不能以小王已经受到一次口头警告、两次书面警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判决恢复公司与小王的劳动关系。 律师提醒: 公司制定完善的规章

19、制度非常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依法实施。对于用人单位在管理中通常使用的公告栏、电子 邮件等通知方式在证据形式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或者进行某项通知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最好将处罚通知或通知文件送达员工本人并由其本人签字。 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法院在审理时主要审查三个方面: 第一,用人单位是否有合法解除的规章制度。当然,该规章制度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并且规章制度要告知劳动者或向劳动者公示,只要符合这几方面要求的规章制度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发生争议时法院才会作为证据予以采纳;第 二、对于劳动者

20、是否存在严重违纪的事实行为,该方面的举证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所以用人单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书面文件的制定和收集,最好是有违纪员工本人的书面确认;第 三、要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以及书面送达劳动者本人。 只有符合上述三个方面的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才是合法的,否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即便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如果不具备上述三方面条件而对劳动者单方面做出解除合同的决定,往往会存在要和劳动者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向劳动者支付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双倍赔偿金的风险。 员工不胜任工作,公司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能否

2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 公司员工张小姐,担任项目经理职位,但是工作能力实在不行,导致她负责的很多项目进行得很不顺利。公司准备重新招聘一位项目经理。对于张小姐,公司安排多支付她一个月工资,然后以“张小姐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张小姐被辞后立即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认为已经支付张小姐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替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公司的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张小姐: 虽然自己负责的项目进展的不是很顺利,但是公司并没有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过规定,公司认为自己不胜任工作并没有充分的依据,而且公司没有对自己进行岗位调整或者进行培训,就直接解除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仲裁裁决:

22、 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查明张小姐所担任的项目经理岗位公司确实没有具体的岗位职责要求,同时查明公司对于张小姐的工作表现也没有进行过任何考核,另外公司在解除和张小姐的劳动合同前也没有给张小姐进行过调岗或培训。因此仲裁裁决支持了张小姐的请求,裁决公司和张小姐恢复劳动关系。 律师提醒: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对于该条的理解往往不是很准确,认 篇五: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而不

23、违法? 摘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能出现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况,那么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违法的?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欢迎查阅。 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而不违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公司无合法理 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 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可以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24、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2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 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

26、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 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违法解除合同相关方面的介绍。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 上面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就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该承担一定 的责任。更多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如如何签订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 除合同后劳动者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 律师365,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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