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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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概论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集1 刑法: 1某工厂保卫科干部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杀乙,一天,他带枪外出,看到远处某乙与某丙站在一起。他认为报仇时机已到,连忙举枪向乙射击,结果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对于丙的死亡,甲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某甲在举枪射击之时,已经看到了丙与乙站在一起,也明知从远处射击,有可能击中丙的结果,但他报仇心切,抱着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举抢射击,因而造成丙的死亡,某甲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大学生某甲,在校园内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内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板机,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对此,霜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应负刑事责任,应负

2、何种刑事责任? 答:某甲在校园内打鸟,应当预见到鸟枪的铁子弹头射出后,可能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对于这一同学的重伤,某甲应失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3某搬运站板车工人某甲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从未出过事帮,有一次换了一辆新板车,未加刹车装置,他就用此板车运铁块去货场,当下坡时同盟行拉车的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他说了声“没问题”,就单独驾车下坡。终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行人撞倒,轧断双腿。对于这行人的双腿被轧断,某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果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某甲驾用未安刹车装置的板车,装运重物下坡,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他自恃身强力壮,技

3、术娴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伤害行为的结果。就某甲的主观方面来说,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对于这一行人被轧断双腿,板车工人某甲应负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1 4某甲在一天深夜,到离村5里外的松林中砍伐松树。他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过路的人听到,此人因月色昏暗,看不到砍树的人,便寻声走去。当走到离树两丈多远时,松树刚刚被砍断,此人被倒下的松树砸中头部,当即死亡。对于此人的死亡,某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果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某甲于深夜到离村5里外的松林中砍树,砍树时也未见人来。根据当时的情况,他不可能预见到砍断松树会把人打死。某甲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出

4、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因而不构成犯罪。对于过路人的死亡,某甲不应负刑事责任。 5一天深夜,某女工从工厂下班回家,路过一个偏僻小巷时遭到抢劫。抢动犯手持匕首,声称不交出钱财就要杀人。女工不得已交出了手表和钱包。当抢动犯打开钱包查看时,女工突然捡起一块砖头向抢劫犯头部砸去,此人应声倒地。女工迅即脱身而去。此抢劫犯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此女工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此女工捡起砖头砸击抢劫犯,是由于面临着严惩的不法侵害行为而对实施

5、不法侵害的人所实施的防卫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6甲、乙二人素有矛盾。一日,甲借故寻衅,与乙发生争吵。甲仗恃体强力大,对乙拳脚相加,将乙打倒在地。乙被打倒后,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甲砸去,也把甲打倒在地。乙从地上站起身后,又有石头猛砸甲的头部,甲的后脑被打碎,当场死亡。乙砸死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答:甲对乙借故寻衅,把乙打倒在地,是一种不法侵害行为。对于这一正在进2 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乙有对其实行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是当乙用石头把甲砸倒在地,自己站起身之后

6、,又继续对甲猛砸,以致把甲砸列,乙的行为乙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从而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因此,乙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防卫过当。 7某甲与某乙是邻居,二人素有私仇。某乙性情粗暴,蛮不讲理。甲想寻机把乙痛打一顿,以泄愤恨。一天雪后扫雪时,甲故意把从院中扫出的雪都堆在乙的门口,乙见状破口大骂 ,并动手打了甲。甲立即还击,把乙打成重作。甲打伤乙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正当防卫? 答:某甲为了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先设法激怒受害人使之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然后以实行防卫为由把受害人打成重伤。某甲既有伤害他人身体的直接故意,又有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因而他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既不是正法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

7、8某甲事领一不法团伙同另一不法团伙斗殴。在斗殴中,某甲被对方几个人围住殴打。他一只手进行抵挡,另一只手抽出匕首向周围乱刺,结果刺死一人。某甲刺死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答: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行防卫行为。在聚众殴的情况下,由于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侵害双方,而不是为了保卫合法权益,因而双方的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而不是正当防卫。当某甲抽出匕首向周围乱刺时,他明知会发生刺死人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正,因而对于被刺人的死亡,他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9汽车司机某甲驾驶一辆满载乘客的长途客车翻越一座山。当下山时,客车后轮脱落,刹车失灵,摇晃着向下滑行,随时可能翻车。此时对

8、面有一辆货车正在抓坡,某甲为了避免翻车事故的发生,对着货车开去。客车因与货车相撞而停住,但3 是两辆车的发动机都被撞坏了。某甲对其撞坏汽车的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某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权益的行为,当某甲驾驶长途客车下山时,由于客车轮脱落,刹车失灵,全车乘客随时可能因翻车而死亡,此时存在一种紧急危险。某甲驾车撞向上行货车,是为了使客车得以停住,以损害两部汽车的笔段,来保护全车乘客的生命健康。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惟五能够避免危险的方法。对于这一紧急避险的行为,他不应负刑事责任。

9、10某仓库保管员对工资不满,打算放火烧掉仓库,以泄愤恨。刚把火点燃后,看到有人正向仓库走来,他感到即将被人发现,事已难成,弄不好要坐牢,便把火弄熄了。这个保管员放火烧仓库的行为,是属于放火罪的预备,还是放火罪的未遂,还是放火罪 的既遂,还是放火罪的中止? 答:这个仓库保管员已经把火点烯,表明他已着手实施犯罪,因而不性于放火罪的预备。他的放火行为还没有得逞,即还没有把仓库的一部或全部烧毁,因而不属于放火罪的既遂。他之所以把火扑灭,是由于他在主观上认为已经不具备完成犯罪的条件,而不是自动放圣诞节犯罪行为,因而不属于犯罪中止。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而构成放罪的未遂。 1

10、1劳改释放犯某甲与仓库值班员某乙约定,乘乙值班时甲来仓库盗窃财物。届时乙借故离开了仓库,任甲盗走大量财物。事后,二人平分了赃款,甲、乙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4 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从本案看,甲、乙二人都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甲、乙二人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两者也都具有秘密窃取此仓库财物的故意。因此,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的共犯。 12劳改释放犯某甲、某乙、某丙在路

11、上遇到两个女青年,三人一齐上前拦截搂抱。两个女青年大声呼喊:“抓流氓!”某甲恼差成怒,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一女青年刺去,刺中了其心脏,此女青年当场死亡。甲、乙、丙三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答:甲、乙、丙三人对于实施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具有共同的实施行为和共同的故意,因而此三人构成了强制猬亵侮辱妇女罪的共犯。但是某甲行凶杀人是他临时起意,乙、丙二人事并不知道,此二人既未参与杀的行为,也不具有杀人的故意。因而故意杀人罪只能由甲单独负责,乙、丙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13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

12、,大儿子进行传递,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答:某甲的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某甲带领两个独生子进行行窃,乃是把他们当做犯罪的工具使用。他操纵着这一工具实施自己想犯的盗窃罪,应依单独盗窃罪论处。因此,此父子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5 14甲、乙兄弟二人在其邻丙于XX年7月至8月间,借为其邻人乙补习功课之机,多机同乙发生性行为,并且教唆乙行窃。乙听从甲的教唆,行窃多次,窃得不少财物。XX年x月x日再次地窃时被抓获。甲、乙二人各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甲借机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同时,他还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罪

13、,应按照盗窃罪从重处罚。甲既犯有强奸罪,又犯有盗窃罪,应按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将其所犯的强奸罪与盗窃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法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乙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不满14周岁,某乙对其盗窃行为不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她的家长或监护人对她加以管教。 16某甲在XX年因犯反革命宣传煸动罪,被判处管制1年。服刑之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对人民政权更加敌视,XX年又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事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后犯之罪距关犯之罪已经超过

14、了5年,根据6 上条的规定,某甲的行为是否不构成累犯? 答:我国刑法除了第65条中关于一般累犯的规定外,还有第66条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某甲前犯之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后犯之罪也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应以累犯论处。 17某甲实施了盗窃犯罪行之后,潜逃外地。过了一段时间后,感到无处容身,于是返回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待了其全部盗窃罪行。某甲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 答: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某甲在被司法机关拘押以前,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

15、地交待了其犯罪事实。因此,某甲的行为应属于自首。他投案的动机虽然是出于感到无处容身,而不是出于真诚悔罪,但是并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18无业青年某甲多次进行盗窃活动,窃得不少现金和贵重物品。公安机关派人到其住处进行监视,决定在他回家后予以收审。某甲之母得知后,找到某甲问他做过坏事没有,某甲说他不曾做过任何坏事。其母要带他去派出所说明情况。某甲先去隐藏好了赃款财物,然后跟随其母到了派出所。适逢有关负责人员外出,母子便一同回家。当晚,公安人员将其甲收审,基本甲问公安人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公安人员摆去证据后,某甲知道已经隐瞒不住,便承认了所犯的罪行。某甲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 答:某甲跟随其母去派

16、出所,并不是为了投案,而是在其母要带他去,他非去不可的情况下,先隐藏了罪证,然后打算去说明假情况后。到派出所时,也未说明是来投案自首的,更不曾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事实上他是被抓获收审归案的,因而不属于自首,在公安人员对他摆出证据后,他能如实地交待所犯罪行,可以构成7 坦白,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的情节。 19某国营商场的营业员某甲为了购买一处房子,打算贪污一笔巨款,于是经常在营业时偷拿销货款,每次偷拿数十元,偷拿了千余次,得款十多万元。对于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偷拿货款的贪污罪行,是否适用数罪并罪? 答:某甲得用职务上的便利偷拿货款,虽然次数很多,但系出于一个概括的犯罪故意。他为达到一个犯罪目

17、的,而多次实行同一性质的行为,所触犯的是同一罪名,因而属于连续犯,应以一个贪污罪论处,不适用数罪并罚。 20某甲想做一套家具,但是缺乏木料,便到附近铁路上窃取了新铺放的枕木20根。幸而有人发现了枕木被盗,及时向驰来的列车发出信号,才未酿成大祸。某甲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答:某甲实施了破坏火车轨道,足以使火车颠覆的破坏活动,严惩危害了交通运输的公共安全,在主观上具有危害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因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盗窃火车铁轨下铺设的枕木,与盗窃国家仓库中堆放的枕木,其犯罪客体是不同的,前一行为的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方面的公共安全,后一行为的犯罪客全是国家财产所有权。

18、如果某甲不是盗窃铁路上铺设的枕木,而是盗窃国家仓库中堆放的枕木,其行为就不是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而是构成盗窃罪。 法学概论案例2 民法 1甲丧偶,有四子都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一天,甲和长子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甲有一笔财产。问1)此案应当如何继承 2)乙妻和乙子应各得多少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子应得多少遗产? 8 2村民孙友养了一条狗,栓在大门内。过路学生李勇淘气,拿石头和木棍逗打这狗,狗挣断绳子讲李咬伤。问: 孙有没有责任? 李的医药费损失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3某甲于XX年2月离家外出,此后与家中失去联系,其妻经多方寻找,始终找不到,遂于XX年5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某

19、甲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某甲死亡。这一宣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4某大学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先由校长批准设立,接着订立了组织章程,然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最后开张营业。此劳动服务公司从何时起具有法人资格 5某印刷厂于XX年3月向造纸长购进10吨纸,议定12月付清货款。该印刷厂管理混乱,货款没有按期偿付。次年年初,该长厂长因犯罪被判刑改造。造纸厂多次找印刷厂索要货款,新任厂长认为,此款是原来厂长所欠,自己没有承担这一债务的责任。于是,造纸厂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应如何处理? 6 这道题目就是XX年的一道案例分析关于父债子还的民事案例, 开头是“某甲系某企业经理”,在海洋出版社的卷子。我就不

20、打了。 7某校4年级小学生李大才,在作文比赛中,以“记邻居家的一件事”为题,虚构了邻居五年级小学生张小同虐待祖母的情节。由于情节动人,受到好评。但张小同因受到议论,指责。便起诉到某人民法院。问: 本案侵犯张小同的哪种权力?根据何在? 谁应承担该侵权的责任?为什么? 9 8 A饲养的一头牛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A便将该牛抛至野外,B发现病牛,将牛牵回自己家,并寻找失主。A得知,告诉B,这牛生病,治不好了,所以不要了。于是B喂养该牛,并请兽医将牛医治好。 经过一段时间照料,牛病好了。于是B以2000元将牛卖掉。A得知后找到B,要求B将卖牛款交回给自己。B不肯,A于是起诉,称B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牛

21、款应归自己。问: 什么是不当得利? 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9 XX年,某酒楼向水泥厂购入水泥50袋。XX年,此酒楼并入某饮食公司。水泥厂向此饮食公司催要货款,饮食公司以该货款系原酒楼所欠为由,拒不承担责任。于是,水泥厂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应如何处理? 10某甲患老年性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由其女儿照料生活。一日,某甲在其精神病发作时,把其皮大衣拿出卖给某乙。甲女儿知道后。找到乙,要求双方互退皮大衣和价款。乙以价格公平,两不吃亏,并且钱物两清,买卖已经成交为由,拒绝甲女儿的要求。甲女儿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如何处理? 11个体工商户甲,在谋镇开了一个饮食店。镇工商所的干部乙,因主管办理个体

22、户的营业执照,要求甲在开张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他供应饮食。甲由于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接受了乙的要求。供应了一段时间后,甲感到长期下去亏损太多,于是向乙提出低价供应的要求。乙不同意,继续每天以低价强行取走食物。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10 12村民甲借了信用社的货款后,患病数次,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货款。同村的运输专业户乙表示愿意代为偿还欠款,并与甲达成代偿债务的协议,这一协议是否有效? 13 某水泥成品厂为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一项生产预制件任务。按合同约定,应当在5月交货,但到10月也没有交货。建筑公司因此停工待料,损失5万元。而合同中所定的违约金仅5000元。对于这一情况,此建筑工

23、程公司可以要求水泥成品厂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 14临时推销员甲,为某服装公司到某镇推销衬衫。看到该镇土产商店减价出售核桃。甲便以他所认识的某副食品商店的名义向此土产商店购买核桃2000公斤,先付一部分货款,所欠部分,土产商店同意甲回副食品商店后一次汇出。甲把核桃运回副食品商店后,副食品商店经理表示:“本店不需要,谁买的谁负责处理”。甲只好另行办法销售这些核桃。出售核桃的土产商店派人到副食品商店催要货款时,副食品商店经理以没有委托甲购买核桃为由,拒绝付款。因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 15 某建筑公司施工队承包某机关的宿舍大楼,挖地时,挖到一个盛满银元的坛子。有的工人认为交工,有

24、人认为谁挖的,就归谁,于是私自分光。后来有人检举。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16 甲和乙原来是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并对财产作了分割。离婚后两人又想回到一起,但两人没有办理复婚登记,也没有同居。正在此时,甲遇车祸死亡。他生前没有子女,他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死亡,只有同父异母的兄弟丁。丁正在清理甲的遗产时,乙赶来,以甲的妻子的身份要求继承甲遗产。丁不同意,于是上法庭。如何处理? 11 17 甲年幼的时候,父死亡,母改嫁。因甲和继父的关系不好,由其祖父母把他抚养长大。后来祖父去世,祖母年老多病,某甲的叔父在远方工作,收入不多,所寄回的钱不足以赡养老人,主要由甲赡养祖母。祖母临终前,将其住

25、房的房产证交给甲,甲安葬祖母后,将房子卖掉。并写信把这一切告诉叔父,建议将卖房子的钱均分。叔父赶回来, 要求独自继承,理由是其兄早亡,他是其父母唯一的继承人。甲不服,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如何处理? 18 这道题目是关于某人立了三份遗嘱,与XX年的一道案例分析某人的三份遗嘱类似,所以略过。 我想今年不会考遗嘱了。 19 甲有一个儿子 一个女儿。 女儿在解放前出嫁,解放后土地改革时父子分得4间房子。后来儿子出外工作,父亲在家,生病由女儿照料,生活由儿子寄钱供养。XX年,甲立下遗嘱,他死后,自己的房子一半给女儿,一半给儿子。 甲死后,儿子要将四间房子卖掉。女儿不同意,认为根据遗嘱,四间房子自己应当分得

26、2间,弟弟只可以去卖他分得的两间房子。于是发生纠纷,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20 甲生于19743月 XX年4月进入某厂当工人。同年11月,他不小心将乙的一个录音机摔坏,乙要他赔偿。甲说没有钱赔。乙找到甲的父亲丙,要求丙代甲赔偿,丙说甲离开家庭独立生活,家中不应当负赔偿责任。丙还认为,甲现在没有满18岁,是未成年人,他所在的车间应当对他承担监护责任,应当由车间代甲赔偿损失。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21 王被判刑5年,现在正在监狱服刑。他的两个哥哥探监,告诉王,现在父亲病故,母亲生命垂危,你现在不能赡养老母亲,父母的全部遗产已由他俩平分。王不同意,要求也继承,一个哥哥说“你现在都做牢了,还有资格继承遗

27、产吗?”请回答 12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 被判刑的人是否丧失继承权? 为什么? 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2 甲、乙两人共有房屋一所。因为乙长期在外工作,平时都是甲一人居住。19701月 甲未证得乙同意,卖掉该房屋。19904月,乙回乡探亲才知道这事情,于同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屋的所有权。此案该如何处理? 23北京某公司于XX年x月x日就其完成的“漏电保护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天津某公司于XX年独自完成“漏电保护器”发明创造,并于XX年12月组织生产,XX年x月x日向这中国专利局提出“漏电保护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问:中国

28、专利局将专利权授予哪个公司?为什么? 刑法 1某工厂保卫科干部甲和乙有仇,欲寻找机会杀乙。一天,他带枪外出,看到远处乙和丙站在一起,于是连忙举枪向乙射击,结果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对于丙的死亡,甲负什么刑事责任? 2大学生甲,在校园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开枪,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甲要负刑事责任吗? 负的话负何种刑事责任? 3某搬运站工人甲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一次使用新板车的时候,没有加刹车装置。下坡时,别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他说没问题。结果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个行人撞伤。 对这个结果,甲要负刑事责任吗? 如果负的话,负什么刑事责任?

29、 13 4甲在一天深夜,到离村5里外的松林砍伐松树。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路人听到,路人因为天色昏暗,便寻声过去,当走近的时候正好松树被砍断,路人被倒下的松树砸死。对于路人的死亡,甲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负的话,负什么刑事责任? 5一天深夜,某女工从工厂下班回家,遭到某人持匕首枪劫,女工乘他不注意,捡起砖头砸去,那个人应声倒地。女工迅速脱身而去,此枪劫犯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工的行为是否构成这个难当防卫? 6 甲、乙两人素有矛盾,一日甲借故挑衅,两人打起来,乙被打倒在地,乙在地上捡起石头也把甲打倒在地,又用石头猛砸甲的头部,甲当场死亡,乙这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7甲和乙是邻居,两人有矛盾。一天雪后扫雪,

30、甲故意把院子里面扫出的雪都堆在乙门口,乙见状破口大骂,并动手打了甲,甲立即还击,把乙打成重伤。甲打伤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这个正当防卫? 8甲带领一不法团伙同另外一不法团伙斗殴。在斗殴中,甲被对方几个人围住殴打,甲一只手抵抗,一手掏出匕首向周围乱刺,结果刺死一人。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9 这题与XX年的案例分析紧急避险类似,都是长途客车与货车相撞。略过。 10 这题和XX年仓库保管员放火一模一样,略过 11 甲与仓库值班员乙约定,乘乙值班的时候甲来仓库盗窃财物。届时乙借故离开仓库,任甲窃走大量财物。事后 两人平分赃款,他们两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14 12 甲 乙 丙三人遇到两个女青

31、年,三人一起上前拦截搂抱。两个女青年大声呼救“抓流氓”,甲恼羞成怒,抽出匕首向一个女青年刺去,造成该女青年当场死亡。甲 乙 丙三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13某甲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13岁 小儿子11岁 . 一天夜里,他带领两个孩子到乙家盗窃,他进入房间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传递。 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14甲1982/12/24出生 乙19841210出生 兄弟两人在丙的教唆下,多次进行枪劫。XX年x月x日在一次作案的时候,甲和乙被同时抓获。 他们三人各自负何种刑事责任? 15 甲 1954417生 于XX年7月到8月间,借为邻人乙补课之机,多次

32、同乙发生性行为,并且教唆乙行窃。乙听从甲的教唆行窃多次,1998919再次行窃的时候被抓。 他们两个人各负何种刑事责任? 16甲在XX年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管制1年。服刑后,更加仇视人民政权。在XX年犯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我国刑法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某甲前犯之罪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犯之罪距前犯之罪超过5年,根据上条规定,某甲的行为是否不构成累犯? 17甲犯盗窃罪后,潜逃外地,过了一段时间,感到无处容身,于是返回向公

33、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待其全部盗窃罪刑,甲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 15 18 无业青年甲多次进行盗窃活动,窃得不少现金和贵重物品。 公安机关派人到他住处进行监视,决定在他回家后予以收审。甲妈妈知道后,找到甲问他做过坏事没有,甲说没。他妈妈要带他去派出所说明情况。甲先去隐藏好赃款赃物,然后跟随母亲来到派出所。适逢有关负责人外出,母子一同回家。当晚,公安人员把甲收审,甲一开始装糊涂,公安人员摆出证据后,甲知道隐瞒不住,于是都承认了。甲的行为属于自首吗? 19 某国营商场营业员甲为了购买房子,打算贪污巨款,于是经常在营业的时候偷拿销货款,每次偷拿数十元,偷拿千余次,得款十多万。对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

34、偷拿货款的贪污罪行,是否适用数罪并罚? 20 甲想做一套家俱,但是缺乏木料,便到附近铁路上窃取了新铺放的枕木20根。幸而有人发现枕木被盗,及时向驰来的火车发出信号,才没有酿成大祸。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还是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民法答案 1法定继承中如果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且不能确定谁死于后的,应推定没有继承权的人先死。如几个人死亡人辈份不同应推定长辈先死。 甲先死,甲的遗产原则上有四个儿子均等继承,乙继承的一分,乙妻得34,乙子得14. 乙先死,由乙子代为继承其父应继承甲遗产的份额。 2 民法通则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6 孙将

35、家犬栓在门内,对家犬的管理是妥当的。李被咬是李自己造成的,孙没有责任。 李的医药费由他父母承担。 3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和自然死亡的法律效力想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日起就是被宣告人死亡的日起,其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行终止。在本案中,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他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之日起即消灭,同时继承开始。 4此劳动服务公司应从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5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印刷厂的原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所为的行为,并非个人的行为,而是企业的行为。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法

36、人的对外债务就可以不履行。因为新任厂长有责任代表企业承担债务,印刷厂应当如数偿还所欠造纸厂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拖欠货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道题目考过的,答案略。 7侵犯了张小同的名誉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由李大才的父母承担。因为其父母有监护责任。 17 8 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损害而使自己获得利益。驳回A的诉讼请求,A无权请求返还应属于B的卖牛款。因为B的所得不是不当得利,B的所得与甲的损失没有因果关系;A抛起了牛

37、即是放弃了对牛的所有权,已经不是牛的所有人。 9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的分立、合并,它的权力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某酒楼并入饮食公司,系企业法人的合并。合并后,原企业法人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反人承担。因此饮食公司应当负责还请某酒楼所欠水泥厂的货款。 10 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未经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而自行实施的卖皮大衣的行为,系无效民事行为。乙应当退还皮大衣,甲卖皮大衣所得的钱应退还乙。 11民法通则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

38、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本案的情况是一种显示公平的买卖关系。对这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应当予以撤销。乙应赔偿由于这一行为给甲造成的经济损失。 12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规定”还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甲借信用合作社的货款,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甲如果吧还债的义务装让给第三人乙,要取得另一方信用社同意方为有效,否则乙和甲达成的代偿债务的协议对信用社不具有法律效力。 18 13可要求水泥制品厂承担如下的民事责任:支付违约金补偿超过违约金的实际损失继续供货

39、。 14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甲购买核桃的行为事先没有受副食品商店委托,事后未经副食品商店追认。属于无效代理的行为。副食品商店对之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行为的一切后果,均应甲承担。 15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这坛银元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应经人民法院认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对于擅自私分的,除了追缴私分的银元外,还应予以训诫。 16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

40、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呢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寻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乙已经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都丁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甲的全部遗产。 17继承法规定: 被继承人子女被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 而甲的叔父是被继承人的次子,属于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 因此,应由甲和叔父共同继承,卖房所得之款,应由两人均分。 18答案略 19 20

41、 继承法规定“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某甲父子在解放后分得的四间房子。父子各得两件。遗嘱中说的是自己的房子一件给女儿,一件给儿子。 所以对这四间房子,儿子得3间, 女儿应得1间。 21 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在损害别人录音机的时候,满16周岁了。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没有钱不能作为拒绝赔偿的理由。乙无权要求甲的父亲代为赔偿。同时,丙认为甲所在车间应当对甲承担监护责任代为赔偿的意见不成立,因为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监护问题。 21继承人有下列行为

42、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只有符合以上行为,才丧失继承权。对于实施其他犯罪被判处刑罚甚至死刑的,都不应剥夺继承权。 王应与母亲 两个哥哥同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的继承遗产。 22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力被侵害之日其超过XX年,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 乙因为超过XX年,因而他的请求权不能得到人民法院保护。但是要注意,民法通则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当事人呢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间限制” 如果甲自愿履行。 可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

43、2 我国专利法规定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北京某公司。 刑法 这部分答案省略一些,写主要的。 20 1 甲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 甲 负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3 甲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负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4甲不可能预见松树会砸死人,对自己行为虽然造成他人死亡,但不是出于过失或者故意的,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5你先说说正当防卫的概念,然后说根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枪劫、强奸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6 乙的行为超出必要的限

44、度,不属于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 7甲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 8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侵害对方的,因此双方都是不法侵害而不是正当防卫。 甲的行为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9略过 10略过 11 你先说说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甲乙两人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甲的行为是采用作为的方式,乙的行为是采用不作为的方式。两人都由盗窃仓库财务的故意,所以两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21 12甲乙丙三人对于实施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具有共同的实施行为和共同的故意。因此三人构成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共犯。 甲单独承担故意杀人罪,乙和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公犯。 13甲的两个儿子因为年龄未

45、到,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甲操纵这一犯罪工具实施自己的盗窃罪,依单独的盗窃罪论处。他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14这题请参考海洋出版社第六套模拟出版社的案例分析。 15甲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同时还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罪,应按照盗窃罪从重处罚。 甲既犯有盗窃罪,又犯有强奸罪,应按刑法数罪并罚。乙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她父母加以管教。 16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应以累犯论处。 17 自首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且如数供述自己的罪行。甲在被司法机关拘押以前,自动想公安机关投案,甲的行为属于自首,虽然他投案的动机是出于感到无处容身,而不是出于真诚悔罪,但并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18 甲事实上属于被抓获归案的,不属于自首 . 他在公安机关摆出证据后,能如实交代所犯罪行,可以构成坦白。 19 甲虽然次数多,但系出于一个概括的犯罪故意,属于连续犯,应予一个贪污罪论述,不适用数罪并罚。 20甲的行为足以使火车颠覆,严重危害了交通运输的公共安全,主观上具有危害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因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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