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免费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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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女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全体女职工。第三条 本合同对公司和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女职工权益保护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已经订立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标准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

2、准执行。第二章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公司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或拒绝录用女职工。第五条 公司应与女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六条 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社会保障权利以及人身权利。公司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先评模以及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女职工担任领导成员。第七条 公司不得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女职工法定条件下的结婚、生育权利,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第八条 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同等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3、的权利,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同等的自学成才、岗位成才政策,对女职工业余文化技术等专项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第九条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公司应加强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会女职工组织应配合单位行政,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及妇科病防治知识,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公司应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设施。第十条 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公司每年应定期安排女职工进行妇科体检(由公司承担妇科检查费用),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第十一条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按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第三

4、章 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按规定减轻劳动定额、降低劳动时间和强度。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基本工资。第十三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单位应将劳动合同延至女职工哺乳期满为止。第十四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得不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十五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孕期保护(一)公司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

5、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经医院证明从事原工作有困难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轮班岗位应明确夜班的时点)。(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四)女职工怀孕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凭医疗单位证明,应当算作工作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扣减工作量。第十六条 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第十七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产期保护(一)生育产

6、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已婚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育),增加产假30天,奖励假也可由男方享受,男方和女方奖励假期合计不超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增加一定天数的奖励假。(二)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三)公司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津贴和生育、节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公司凭女职供提供的相关医疗单位

7、证明和票据,按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及报销。(四)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按期正常工作的,持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按病假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一)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二)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内公司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日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第十九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法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第四章 合作与监督第二十条 公司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

8、与民主管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女职工代表。第二十一条 为了检查和监督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司与工会应当成立人数对等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年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的监督。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公司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

9、四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进行平等协商并订立或续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六章 合同的争议及处理第二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甲方首席代表(公司负责人)与乙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签订,由甲方将合同文本一式四份报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以公示的形式向全体女职

10、工公布。工会应将生效的合同文本报上级工会及地方总工会女职工部备案。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3年,自 2012 年 10月 31日至 2014 年 9月 30 日为止。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归入公司档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乙方: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 工会名称(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年 月 日 XXX分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变更书(参考文本)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如下变更: 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章) 工会名称(章)单位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XXX分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补充协议书(参考文本)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章) 工会名称(章)单位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授权书(参考文本) 兹授权 代表 与 签署XXX分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个月。授权人(签字): 授权书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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