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625932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37.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 1、乡应对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等的宣传教育。 2、乡应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为其免费进行一次孕情环情检查。 3、乡应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为其免费落实一项有效避孕节育措施。 4、村、社区居委会应为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村、社区居委会应与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 6、村、社区居委会应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流出人员的定期联系,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档案管理制度

2、1、户籍地对流出人口应分男性、未婚成年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建立计划生育档案。 2、未婚成年女性档案有:流出未婚成年女性登记表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3、已婚育龄妇女的档案有: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外出前孕情环情检查证明、定期寄回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粘贴附表。每人一档,每村一卷。 政务公开制度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通过政务公开形式公开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乡要利用计划生育服务大厅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管理相关规定,婚育证明免费办证程序、办证条件。 3、行政村要利用政务分开栏公布流动人

3、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管理相关规定,婚育证明免费办证程序、办证条件,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办理婚育证明情况等。 寻查登记制度 1、乡应对辖区内流出人口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行政村每月进行一次寻查登记。 2、及时掌握流出人口底数及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变动情况;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情况;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情况;合格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等。 3、对漏管人员及时建立档案,纳入管理,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4、对有计划生育信息变更的流动育龄妇女及时更新信息,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维权服务制度 1、不

4、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等相关证件。 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对流动人口乱收费、乱罚款。 3、不得随意改变婚育证明使用时限。 4、不得随意增加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次数。 5、不得强迫已寄回现居住地全国统一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的已婚育龄妇女,回户籍地参加孕情环情检查。 6、不得跨省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点开展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并收取费用。 7、不得无正当理由不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奖励优惠待遇。 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 1、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 2、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为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落实奖励扶助资金。 4、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落实特别扶助资金。 5、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儿童提供入托、入学等方面的服务。 6、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7、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