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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中国古代丞相制度的演变及特点浅议中国古代丞相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丞,即承奉;相,即辅助,顾名思义,丞相即承奉圣意,助君理政。因此丞相制度自然成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随着中国的帝国兴衰而不断演变。可以说自帝王出现之日起,丞相一职虽未有其名,则已有其实,其后历经演变,虽然这一制度之于每个朝代自有其特色,但相权的不断萎缩便是中国古代丞相制度的基本走势,而相权的不断萎缩自然也就意味着皇权专制的不断强化,此消彼长之间,也使得中国的王朝帝制走向了终结。 一、丞相制度的演变历经三个阶段 如果站在历史发展的轨迹上去分析中国古代的丞相制度,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秦汉时期 秦统一六
2、国之后,设立“三公九卿制度”,其中的三公,即为丞相、太尉以及御史大夫,其中丞相掌行政权,太尉掌军权,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同时也是皇帝的内臣,充当皇帝的耳目。由于自汉以后,太尉一职时设时罢,基本上是依照实际的军事需要而定,而御史大夫同时兼任副丞相,因此实际上丞相实为真正的行政长官这一时期可以说是皇帝放权于丞相,总体而言君相配合是比较融洽的,所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便是这一时期君相关系的指导性原则。 第二阶段:隋唐时期 中国的帝制其本质是家天下,因此丞相一职本为辅佐之用,但任其坐大,帝王们也担心卧榻之侧恐有他人酣睡,因而隋唐时期逐渐形成的“三省六部”制度,其中的“三省”,即尚书省、中书省以及门下
3、省,其中中书省负责发布政令,门下省则对其所发政令进行审核,认为不妥可封驳退回至中书省,而尚书省下设六部,不参与决策,只负责执行。这一制度等于是将秦汉时期的丞相权力一分为三,即分为造命、审核以及执行三个部门,此看似形成了一种制衡关系,其本质还是在于削弱相权,以强化君权对于官僚系统的控制,但无可否认的一点是,三省六部制度还是客观上形成了权力间的相互制衡,并且对于皇权也存在一定的制衡,比如说中书省在发布政令之前还有一个环节就是经过皇帝的“画敕”,即予以批准,但即便如此,门下省依然可以进行封驳,此便足见其制度的先进性。 第三阶段:宋元明清 可以说宋朝是中国古代丞相制度演变的转折点,宋代中央权力的组织结
4、构可大致称为是“两府三司”制,“两府”即政事堂和枢密院,“三司”则是户部司、度支司和盐铁司,分别掌管政军财权,并且彼此互不隶属,直接听命于皇帝,因此丞相在军权、人事权乃至财权上都遭到不同程度上的削弱,到明初丞相一职更是被废除,至此便再未复设,皇帝则将决策之权完全收入囊中,虽代之以内阁,但与丞相之权相比,后者的角色则只是皇帝决策的顾问以及日常处理政务时的秘书,即所谓的“票拟”制度,也就是内阁负责在各级官员呈上来的奏折上写上自己的建议,是为票拟,但这也只是建议,采纳与否还得皇帝决定。到清朝之后,基于外族统治中原的现实,专制统治则更为浓烈,依照钱穆先生所言,清朝统治是有术而无制,即在制度建设上乏善可
5、陈,主要依靠的是统治权术,比如雍正时期设立的军机处,开始时只是因西北用兵而临时设立,至乾隆时期已经取代内阁成为朝廷的行政中枢,内阁之权已被架空,直至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设立总理衙门,军机处之权又逐步被前者所取代,后因清末新政而实行“内阁制”,而“皇族内阁”的产生则直接诱发了武昌起义的炮火,同时也正式敲响了清*乃至中国两千余年王朝帝制的丧钟,至此作为中国古代政制中重要一环的丞相制度也一并终结。 特点一:丞相制度演变中的人治弹性 从中国政治的发展来看,制度的刚性在与人治的弹性的PK中一直是落于下风的,时至今日,此风依旧。如果对照中西,西方人对于制度的执着坚守与中国人对于制度的“活学活用”可以说是形
6、成了鲜明的对比,究其原因,还在于东西方对于人性的不同看法,一般说来,西方人基于其基督教传统,认为人性是恶的,因为唯有信教才有可能得救,因此当人必须要掌握权力之时,这样的信仰所反映出的便是对于人性之恶的种种担心和防范,因此才有的制度上的制衡和约束,以使得权力不被人性之恶所裹挟,故而体现出对于制度的一种信仰和坚持。但是中国人的传统中人性是善的,我们的文化中更为看重的是人的作用,比如易中天先生曾总结过中国人有三种情节:明君情节、清官情节以及侠士情节,所有的这些都在强调人的作用,既然如此,我们在制度面前,较为强调的是人的主动性,即所谓“制度是死的,而人是活的”。 由此对照中国古代的丞相制度,这一制度的
7、演变过程中每一个阶段,甚至是每一个节点上,都能反映出这一时期皇帝在丞相制度上的深刻印记,因此虽然相权发展的总体趋势是走向式微的,但在此过程中也伴随着相权的时分时合,不断重组的过程,而这些毫无疑问都体现出皇帝本人的意志。另一方面,相权既是来自于皇帝的信任,也是来自于皇帝的放权,而放权的基础便是信任,但信任则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因此当无法对于皇帝形成一定的制度性约束,这种信任只能因皇帝的更迭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自然也就无法遏制人治的弹性。 特点二:丞相制度的总体走势是相权式微 如果类比中国古代丞相制度的总体走势的话,其大致具有钟摆的基本特质。当钟摆处于有阻力的非理想空间之中时,随着不断地左右摆
8、动,其振幅是逐渐变小的,并在中线位置趋于静止。其实这也正好是中国古代丞相制度的真实对照,这其中丞相就是钟摆本身,皇帝就是钟摆的中线,钟摆的摆动轨迹就是围绕其中线左右摆动,也就是相权虽然基于皇权而左右摆动,但其自身运作的空间是越来越小的,也就是摆动的振幅是越来越小的,并逐步向中间靠拢,这也恰好反映了相权的式微以及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 为何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是不断走向强化的?究其原因,其根源于中国古代社会“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这一国策自战国魏国李悝变法时所最早提出,便一直为中国历代皇帝所秉承,农业只能解决的温饱问题,却很难实现财富的快速积累,而商业发展的核心诉求意在效率,为此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
9、要动力,因此也正是源于此,长期坚持“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使得中国古代社会虽历经朝代更迭,但总体上的政治发展是停滞不前的,并且两千余年的秦制正如一切制度的发展规律一样,如果没有适时的改革创新,自然要走向腐朽和没落。 与此同时,当缺乏内部动力的同时,也没有外部的推动力。中华帝国一脉相承,在对外交往中是内敛的,而非外霸的,是利用其文明的魅力引发万邦来朝,而非武力上的征服,因此中国对于外部番夷历来以天朝上邦自居,以体现其优越性,自然也就不存在向外效法的可能,直至清末,西方舰炮逐步敲醒了这个沉睡的帝国,才逐步认清了中国之于西方的实际差距,因此也才有了制度变革的动力,这一点也就是费正清的所谓“冲击反应”
10、理论,虽说这一理论带有浓重的西方中心主义基调,但是也在很大程度上反证了中国古代政治发展的停滞不前。 三、丞相制度的现实意义 正如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在其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所想阐释的那样,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并非一个所谓的“皇权专制”就能一笔概括,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前提就是抛开历史的偏见,站在历史的背景下去分析这一制度的优弊得失。 自十八大以来,新一届领导集体在执政理念上也多有创新,其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而这一轮的改革进程中,毫无疑问,政治领域的改革必将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而这方面个人认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如何理顺党政之间的关系问题,坚持党委领导如何在组织结构层面得以更为合理的体现,就当前的现实来看,坚持党委领导反映到权力的组织结构上,则体现出一种片面性,坚持党的领导很多时候造成了党委在权责上的严重不统一,尤其是在地方层面,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督和制衡,党委一把手更是成为了腐败的重灾区,这些都需要我们从理顺党政关系的角度去深入研究如何实现权力结构上的更好配置。 其实,中国古代两千余年的政治发展,君相之间的权力之争可以作为其发展的一条显著的脉络,而正如儒家思想讲求的中庸之道,在笔者看来,权力的平衡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汉唐的文明和辉煌,而明清时的君主高度专制其实也昭示了中国王朝帝制正在走向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