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谈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浅谈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能 内容摘要:公共财政的职能是财政基础的核心内容。本文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从公共财政的概念、公共财政的形式、特点、公共财政的职能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正确把握公共财政的职能,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公共财政 财政职能 一、公共财政的概念 是指国家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的财政收支体系。这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构建的*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在理论上被称为“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的特点是
2、: ( 1) 公共财政是一种弥补市场缺陷的财政体制,作为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基础上并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模式,它是一种缺陷财政,*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时,首先必须满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这一基本条件,否则就会出现“越位”和“缺位”; ( 2) 公共财政是一种服务财政,以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社会集中代表的国家,其活动和存在的根据就在于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 3) 公共财政是一种民主财政,是按社会公意公益来进行的一种社会集中性分配。他要求最大限度实行民主政策。在市场经济下,*提供公共产品不通过公民的买卖来作出决定,
3、而必须通过一定的政治程序即所谓的“政治投票”作出决策。公共选择主要体现为通过代表民意的权力机关审批*预算和决算。; ( 4) 公共财政是一种法制财政,市场经济是一个法治经济,对于*来说,其活动和行为也应当置于法律的根本约束规范之下。财政作为*直接进行的活动,在市场经济下无疑必须受到法律约束和规范,从而具有明显的法治性特征。 其表现在公共财政收入方面,无论是开征税收、设立规费项目,还是发行国债,都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办事,由财政税务部门依法组织征收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预算。表现在公共财政支出方面,各项公共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法及其他财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科学安排,预算审批必须公开
4、透明,依法来进行。;充分接受明主监督,公共财政是一种受制财政。 公共财政的形式,亦即公共财政的收入来源,绝大部分取决于税收收入。当然还有一部分来自其债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形式。常见的其他收入形式有罚没收入和通货膨胀税等。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财政职能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这也是学者们普遍认可的四个职能。 资源配置职能。是指将一部分社会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活动,由*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从而优化全社会的资源配置。在市场经济中,财政不仅是一部分社会资源的直接分配者,也是全社会
5、资源配置的调节者。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既包括对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资源的直接分配,又包括对全社会资源的间接调节。 收入分配职能。是指*财政收支活动对各个社会成员收入在社会财富中所占份额施加影响,以公平收入分配。在*对收入分配不加干预的情况下,一般会以个人财产多少和对生产所做贡献大小等因素,将社会财富在社会各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这种分配往往是不公平的,而市场对此无能为力,只有依靠*对这种不公平现象加以调节。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主要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性支出等手段来实现。 调控经济职能。是指通过实施特定的财政政策,促进较高的就业水平、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宏观经济运
6、行的不同状况,相机抉择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措施。当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财政支出和减少*税收,扩大总需求,防止经济衰退;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减少财政支出和增加*税收,抑制总需求,防止通货膨胀;在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但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时,实行趋于中性的财政政策。 监督管理职能。在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调控经济各项职能中,都隐含了监督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决策的分散性、市场竞争的自发性和排他性,都需要财政的监督和管理,以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政令统一
7、,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更需要强化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 当然最近又有人认为公共财政具有反腐倡廉职能,可以简称为廉政职能。所谓公共财政的廉政职能,是由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与公开性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公共财政是公共资源,而腐败的产生在于偷窃公共资源,不正当地运用公共资源。公共财政还是阳光财政,而公开透明是廉政建设的本质要求。 三、我国财政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1 .财政职能弱化 ,许多应该做的事无力去做 ,“缺位”的问题亟待解决。关键在于财政收入占国内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下滑 ,财政可供分配的资金总量不足 ,远远不能适应公共财政所应承担的公共需求的要求 ,影响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在许
8、多方面 ,职能作用仍不到位 ,具体表现 ,一是属于公共需要的基础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公路、铁路、港口和城市公共设施等等方面的投资缺口很大 ,形成一些瓶颈 ,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财政不得不采取大量举债的方式来弥补这方面的资金不足 ,从而不断地加重了财政的债务负担。二是管理还比较薄弱 ,漏洞较多 ,财源和资金流失十分严重。目前我国有近四万亿的国有资产 ,这么一大块家底 ,应该创造出巨额财富 ,但实际上 ,这块资本的运用效率是很低的 ,而且每年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流失。我国的资源全部属于国有 ,但长期以来 ,忽视从价值上进行有效的管理 ,到目前为止 ,对国有资源的家底也没
9、有搞清楚 ,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体系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很多是无价和廉价开采使用 ,相当一部分价值流失了 ,国家财政从资源利用中获得的收入是很有限的。三是大量的非税收入依然游离于预算之外。分配关系扭曲 ,分配秩序混乱 ,愈来愈多的部门直接参与收入分配 ,各种基金、收费等预算外收入大幅度增长。四是税收征管不力 ,税收流失也相当惊人。我国每年的税收流失都以成百上千亿元的数字累积着。这里面有随意减免税的原因 ,有偷漏税的原因 ,有征管手段落后的原因 ,有税收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等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制化程度不高 ,税法体系不健全、执法不严 ,基层把税收任务比税法看得还重 ,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可以分成、得
10、奖金 ,执法不严却无人追究 ,造成应收不能尽收的局面很难扭转。一部分税收收不上来 ,财政职能的弱化就可想而知了。因此 ,应强化财政的收入机制 ,强化税收管理 ,严格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 ,解决好税收的征管体制问题 ,提高财政的两个比重。财政有了钱 ,职能弱化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2 .财政供给制分配方式尚未完全打破 ,国家财政仍包揽过多 ,通常说的“越位”问题仍然存在。这些年来 ,财政改革多半着眼于旧体制存在的统收问题 ,而*大包大揽的传统思想和财政统支的局面依然存在 ,财政职能范围仍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很大程度上仍受着计划经济体制下供给制分配方式的影响 ,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也不利
11、于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这里面突出的问题 ,一是财政补贴仍过于沉重。财政补贴主要包括价格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两大类 ,但长期以来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 ,保持物价水平的平稳 ,使相当一部分国营企业的产品价格水平 ,虽然放开了 ,但仍与价值存在着严重背离的情况 ,企业亏损负担沉重 ,财政承担着价格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不断增加的双重压力。有关资料表明 ,2 0世纪 XX年代以来 ,财政补贴快速增长 ,由 1 XX年的 2 50 . 1 4亿元增加到 1 XX年959.6 8亿元 ,年均增长 1 4.4% ,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重由 1 8%上升到 2 4.9% ,上升了 6 . 9个百分点。二是
12、财政支出供给范围仍然过宽 ,不仅包括了公共需要范围里的开支 ,而且还承担着大量竞争性经营领域里的开支 ,如补充企业的资本金 ,安排重点企业生产建设性支出等等。三是在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中对基数的确定 ,是根据“保存量” 的原则 ,利用基数法得到的。这样一来 ,原体制中一切合理不合理的因素都囊括在内 ,等于承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不合理所得。为此 ,主要应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 ,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并与此同时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预算管理粗放 ,约束力不强。*财政预算应是规范财政收支活动的基本手段 ,是一项非常严肃、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 ,但我国在财政预算的执行中的管理一直存在着严肃性
13、和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往往有很大的随意性 ,有时一些资金的使用往往是领导干部一句话、一个批条 ,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资金就划出去了。本来国家预算是经过人大审议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预算 ,但是具有长官意志的财政支出现象却在各地区、各部门甚至中央财政支出中都有体现。这种权大于法的非规范化、非法律化的财政支出管理行为 ,不仅违反了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也造成了财政职能的弱化。具体问题表现在 ,一是预算编制方法粗放。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方式基本上是粗放型的 ,预算编制方法落后。目前我国支出预算编制方法主要采用“基数法” ,即新年度的支出预算在上年支出基础上考虑下年度新的增支因素后确定 ,这种方法
14、不科学、不规范 ,也不符合公平原则。二是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三是预算支出效率低下。具体表现为 :重复购置、盲目购置、随意购置的现象相当普遍 ,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预算资金不按预算目标使用 ,挪用、挤占现象严重 ,影响了国家预定的支出计划的落实 ;采购资金使用缺乏透明度 ,产生腐败现象。四是预算外财政资金的大量存在。预算外资金虽然也是财政性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财政预算内资金的不足 ,但由于其管理上的条块分割 ,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预算上难以控制。同时 ,大量合理与不合理收费的存在 ,一方面冲击了正常的国家税收 ,另一方面也挫伤了群众的纳税积极性以及对*的信任程度。所以 ,应加快脚步 ,建
15、立保证财政职能发挥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公共财政”职能的确立 ,更需要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法制环境。而现实的情况则是 ,到目前为止 ,真正通过立法的 ,只有“预算法”和“会计法” ,在几十个税种当中 ,只有“个人所得税”通过正式立法 ,其余还都停留在按国务院有关条例征税的阶段。大量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有的是出于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色彩 ,有的是出于部门利益出台的一些相互碰车的规章制度 ,法制不健全与法制环境紊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比如在目前开征的税种当中 ,大部分是以行政部门条例或者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征税依据 ,还有不完善、不适应的地方 ,只能依靠部门行政文件进行解释、补充。如农业税 ,基本上还是以几十年前制定的条例作为征收依据 ,土地变化很大 ,没办法进行调整。一些地方钻税收不完善的空子 ,采取自定办法滥收费 ,进行创收。这不仅直接对财政构成巨大的冲击 ,更重要的是对营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