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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综合队伍组建实施方案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综合队伍组建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水平,根据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综合队伍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应急2013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加强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救援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卫生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
2、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平战结合、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立足解决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充分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组建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强化管理、培训和演练,重点突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和早期处置能力,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卫生应急队伍体系。 三、目标任务 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县、乡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统一组织、平急结合、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满足本辖区内应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需要。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
3、 6月30日):队伍组建阶段。各单位按照 平战结合 原则,整合单位内卫生人才资源,组建卫生应急综合队伍,队员一般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技术过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具备初级(师级)以上职称。 1、县医院组建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应急队伍各2支,内科系统应急队伍应涵盖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感染性疾病科、急救医学、麻醉科、儿科、护理(含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等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外科系统应急队伍应涵盖普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急救医学、麻醉科、护理(含医院感染管理)等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每支队伍设队长
4、和副队长各1名,队长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队长由单位科室负责人或副高级职称以上医疗骨干担任,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2名,护士4名。 2、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官桥医院、湖头医院分别组建内科系统和外科系统应急队伍各1支,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各组建1支卫生应急综合队伍,人员组成参照县医院应急队伍配置。 3、县疾控中心组建传染病防控、急性中毒事件应急队伍各1支,其中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应包括流行病学、消杀、检验等专业,急性中毒事件应急队伍应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检验等专业。每支队伍设队长和副队长各1名,队长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队长由单位科室负责人或副高级职称以上医疗骨干担任,专业技术人
5、员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2名。 各单位队伍组建情况于6月30日前将附表1上报县卫生局应急办(防保股)备案。 (二)第二阶段(7月1日 9月30日):培训演练阶段。县卫生局制定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培训计划,对各单位应急人员进行轮训,每人不少于30学时,培训内容以突发传染病疫情、急性中毒事件、突发事故医疗救援等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为主;开展1次多单位联合参演的综合演练、桌面推演或联合演习等,组织各卫生应急综合队伍队员观摩、学习。 各单位在县级轮训的基础上,开展本单位卫生应急综合队伍相关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要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开展卫生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或专项演练,提高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协同应急能力
6、。 (三)第三阶段(10月1日 11月30日):检查指导阶段。县卫生局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突发传染病疫情、急性中毒事件、医疗救援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综合队伍在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处置和评估等工作给予意见、建议、技术指导。 (四)第四阶段(12月1日 12月31日):评估总结阶段。县卫生局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建设综合评估标准,综合评估各单位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建设情况,对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接受市卫生局的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队伍装备。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对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建设工作的投入,根据当地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为队伍配备必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装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各单位参照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不断改善和提高本单位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水平。 (二)强化队伍素质。各单位要创造条件,支持队员外出参加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参与卫生应急处置;要着重加强队员在本单位的技能训练和专业培养。 (三)做好后勤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关心队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在评优评先、工作经费保障、外出培训等方面要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县卫生局将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卫生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