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质量管理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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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质量术管理系统部门:工程部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一 总 则3二 质量责任制度4三 质量教育培训制度11四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3五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15六 工程成品保护规定16一 总 则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法令、法规,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牌创发展”的质量观念,加强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实施品牌战略,树立良好社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3、 公司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2、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组织各级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培训教育并按规定持证上岗,加强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4、 公司质量管理的目标是:工程合同履约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每年创市优良工程 3 项,创省优良工程 2 项,创国家级优良工程 1 项。5、 公司质量管理体制:(1) 公司采用“股东合伙人”制的经营模式。公司股东既是公司董事,又是公司的经营合伙人,公司股东以董事身份共同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同时,公司股东

3、又以合伙人的身份各自成为一个非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公司股东各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公司的股东兼董事各自管理自己属下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3) 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方式是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上下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公司、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体制。(4) 公司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施工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董事属下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在其分管董事的领导下,由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分管其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5) 公司设立工程管理部及专职质量工程师,负责各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

4、在各自施工的工程项目中设置分管工程质量的副经理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各自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二 质量责任制度6、 总经理质量职责(1) 负责建立公司质量责任制,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 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发布质量手册;(3) 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总责;(4) 主持管理评审工作;(5) 任命管理者代表,负责聘任内部质量审核员;(6) 负责提供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必要的资源。7、 管理者代表质量职责(1) 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努力实现公司质量目标;(2) 批准发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3) 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对公司质

5、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负主要责任;(4) 组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批准内部审核计划,确定内审员;(5) 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并根据实施效果修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6) 确保质量责任部门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和工程交付后不断改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以满足顾客的质量需求;(7) 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工作;(8) 负责与公司内部的质量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传递相关质量信息。8、 施工副总经理质量职责(1) 协助总经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责任制,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 负责公司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生产管理工作,传

6、达、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3)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中,负责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4) 审定严重不合格工程的质量处理方案。9、 总工程师质量职责(1) 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技术上负总责;(2)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工艺标准等。根据本公司的技术能力和质量水平,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目标;(3) 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优化工程质量设计,强化质量保证措施;(4) 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有关提高工程质量、安全

7、、效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并组织实施;(5)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标准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并考核其工作;(6) 积极参加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完善本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协助总经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ISO9001.2008版标准。(7) 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创优质工程质量初评工作;(8) 协助总经理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提出重大质量事故结构返修、加固处理方案;负责审查项目经理部提出的一般质量事故返修、加固方案。10、 工程管理部质量职责(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8、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2) 按照公司制度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3)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项目的施工方案,检查、指导质量保证技术措施的实施。(4) 负责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定期发布,负责督促项目工程材料的检验、试验,负责公司和项目部监视测量装置的周检计划安排和监督实施。(5) 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树立“质量第一,争创精品”的思想,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6) 负责参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质量等级的核定,抽检各项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7) 定期组织公司质量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9、,对发现的严重不合格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总工程师审核批准。(8) 协助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检查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9) 负责各项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质量报表的统计和上报。(10) 配合公司办公室做好质量教育的培训工作。11、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1) 项目经理是担负工程项目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是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第一质量责任人。 (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及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项目工程的质量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3)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责,

10、督促做好各自质量记录,保证质量体系在本部持续有效的运行;(4) 负责技术改造和推进技术进步的具体工作,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业务素质;(5) 组织对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促进过程质量控制;(6) 认真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工序的质量“三检”制度,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落实纠正、预防措施;(7) 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8) 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进行考核、监督、验收、评定,使其分包工程符合质量要求;(9) 组织工程质量回访,解决工程保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12、 项目施工副经理职责(1) 在项目经理

11、的领导下,对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第二责任;(2)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其在本项目部持续有效的运行;(3)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计划时,首先落实质量技术措施;(4) 协助项目经理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5) 组织施工队、作业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施工,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与质量控制措施;(6) 参加质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落实纠正、预防措施,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7)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落实纠正、预防措施;(8) 主持和参加生产调度会,

12、协调各方保证工程质量,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精心施工,文明施工。13、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1) 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 贯彻实施国家、行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法令、规范、规程和标准及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3)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图纸自审、会审,负责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季节性施工方案及其他由项目部编写的专项方案,负责审批分项工程技术交底;(4) 负责组织工程质量评定、隐检、预检及工程报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主持对

13、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以及督促管理人员做好质量记录;(5) 负责指导材料、成品、半成品、试件的检测、试验工作及加强测量管理工作;(6)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并从技术上提出纠正、预防措施;(7)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展开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8) 负责检查对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法的执行情况;(9) 负责编制交工资料,督促记好施工日志,检查质量技术人员收集整理的质量记录。14、 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部门职责(质量检查员)(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法令、规范、规程

14、、标准及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项目经理部制订的项目工程质量计划;(2) 促进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3) 负责督促工程质量“三检”,隐蔽工程检查及工程预检工作;(4) 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判断质量问题类别,参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负责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5) 负责验证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价处理轻微不合格品,收集不合格的信息并传递给质量管理部门;(6) 参加质量分析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交付;(7) 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质量记录。15、 施工队长质量职责(1) 施工队长是施工现场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施工的

15、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2) 组织班组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施工;(3) 支持严格按施工工序和科学态度组织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认真执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 坚持每旬或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对施工质量好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表扬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质量低劣者,要及时责令纠正或返工;(5) 组织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做好成品保修和保质期的维修工作;(6)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实施审定的纠正、预防措施;(7) 支持质量检查员的工作,督促开展跟踪检查。16、 分包单位负责人质

16、量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工艺标准等,及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2)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提高本单位员工的质量意识,组织本单位员工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施工。(3) 根据分包合同要求,向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工程技术质量交底。并检查、督促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定期和不定期的加强自检,了解本单位的生产状况,采取措施保证施工质量。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和接受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5) 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上报总包方,并保护事故现场,接受调查处

17、理。17、 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的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队承建工程的项目工程质量计划;(2) 督促、检查班组、作业人员质量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3)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制度;(4) 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协助队长组织本队的质量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跟踪、整改;(5) 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并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6) 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质量记录。18、 施工队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1) 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对本队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2) 组织班组认真学习质量标准、规范规程

18、、工艺标准、操作要领等,协助队长要求班组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施工图施工;(3) 对班组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书面技术交底,施工中认真检查落实;(4) 对本队施工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标高控制负直接技术责任;(5) 严格把住原材料质量关,对钢材、水泥必须实行双控,材料进场后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检验,严格按重量比控制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有时要抽查砼坍落度;(6) 负责组织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隐蔽手续;(7) 及时整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上交存档,负责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自检评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填写、办理相关鉴证资料;(8) 掌握本队施工工程全部质量情况,参加本队组织

19、的质量检查,协助质量检查员建立档案;(9) 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按照要求做好施工日志;(10) 有权制止任何忽视工程质量工作的做法。19、 班组长质量职责(1) 班组长是基层施工操作的组织者,对现场操作质量负直接责任;(2) 认真贯彻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规定,负责本班组的质量自检、互检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3) 领导本班组人员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4)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使用关,对不合格材料有权拒绝使用,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施工;(5) 搞好本班组的文明施工,组织本班组成员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6) 对本班组人员操作质量不合格部位,应主动组织返修

20、重作,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自觉从严把关;(7) 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珍惜已完成的成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8) 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按照审定的处理方案进行纠正。20、 班组兼职质量检查员的质量职责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的质量管理工作。21、 工人质量责任(1) 专业施工作业人员是施工项目作业的直接操作者,要对自己的操作质量负责,因此,不断提高自己操作技术水平,确保操作中的工程质量;(2) 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设备性能,懂质量标准,懂操作规程;“四会”即:会识图,会操作,会维修,会检测;(3) 要认真熟悉图纸,坚持按图施工,做好自检工作;(4) 施工操作

21、中要爱护原材料、构配件等半成品、成品;(5) 严把操作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工程不隐蔽交工;(6) 坚持文明施工,操作地点和周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允许出现“脏、乱、差、流”的现象。(7) 搞好协作配合,共同控制工序质量,确保施工质量;(8) 发生质量事故应如实报告,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及时改正;三 质量教育培训制度22、 质量教育、培训的策划(1) 公司办公室根据人员能力识别、考核情况和岗位标准要求以及上年度的培训实施效果,制定本年度的培训总需求计划。(2)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于每年1月15日前做出本年度质量培训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22、门统一安排,需要时可随时追加临时培训计划申请。(3) 办公室将各部门的质量培训需求计划统一收集汇总,报主管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 如果培训计划有变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再批准。(5) 遇有临时性的培训,办公室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6) 内部培训,公司或部门聘请专家讲课活动。23、 质量培训教育内容(1) 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各级人员牢固地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明白确保工程质量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所在。(2) 质量管理知识教育:使员工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思想,同时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3) 质量管理

23、体系文件的教育:使员工学习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促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4) 技术教育与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实际,学习业务技术技能和操作技能,提高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24、 质量培训教育的对象及方法(1)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施工副总经理、三总师、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2) 有技术职称的负责管理人员。(3) 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塔吊司机、电气焊工、电工、架子工、水暖工、防水工、卷扬机工、搅拌机工、混凝土振捣工、信号员等。(4) 培训的方法可采取长期培训,短期培训,外部培训,内部培训,自学考试或通过各种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 公司组织参加学习

24、的人员到专门培训学校上课学习,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各类有效证明文件,作为上岗的资格证明。 参加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班,结业时经考试合格发上岗证书,作为特殊工种的岗位操作证件。 公司、各部门聘请内部、外部专业技术人员讲课,提高知识技能和业务素质。 各部门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交流经验、提高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个人自学,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5、 培训评价(1) 各级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后,要取得培训效果的有效证明材料、岗位证书、上岗操作证明、职称证明、结业证明等。如果经过考试的要有考试成绩证明。(2) 内部聘任教师应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最低应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内聘或外聘教师应保存相关人

25、员档案记录。(3) 内部组织的培训学习,要做好记录,如果进行考试的要保留试卷。(4) 项目经理部组织的个人技能操作考核,也要有记录,并报人力资源部门记录存档。(5) 经培训考试,未能取得合格证书者,要继续学习,否则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岗位。26、 培训文件记录(1) 办公室要建立人员培训台帐,将每个人的培训经历全部填入台帐中。(2) 各部门都要将培训计划的申报、批准手续、培训的有效证明、本部门组织的学习、操作考核等,做好有效记录。(3) 有关部门应制定岗位人员的定量考核标准和制度,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考核打分标准、考评办法等。考核的方式为公司主管领导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岗位人员的方

26、式。(4) 加强职工的敬业精神,使全员都意识到从事质量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四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27、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从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检查制度。28、 在工程质量检查中,依照项目质量目标,合同要求,施工图纸,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工程质量。29、 工程质量检查形式(1) 公司月检查制度,由公司主管工程质量总工程师组织召集质量、安全、工程管理、设备材料等有关部门人员及项目质检专业人员组成质量检查组。(2) 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

27、质量检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集所属施工、技术、质检、材料等有关专业人员及施工队队长、班组长组成质量检查组。(3) 各级质检员施工期间日常巡回质量检查。(4) 施工过程中隐检、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评定验收等。30、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的内容及要求(1) 施工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各级质检、技术、施工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不符合工艺标准的施工操作,应及时予以纠正。发现不合格中间产品,做好检查记录,出具不合格报告,并负责实施纠正和验证。(2) 工序质量交接检查建立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要求每一工序完成之后,都必须经过操作者自检和班组互检合格后再由

28、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序质量交接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3) 隐蔽工程检查施工中坚持隐蔽工程不经检查验收就不准掩盖的原则,由项目经理部邀请业主、质监站、设计院、监理单位的代表对要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施工队要及时进行整改,并经复核确认达到质量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4)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要求每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并邀请业主、质监站、设计、监理单位及施工队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填写质量评定表,确认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继续施工。(5) 工程施工预检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

29、和复核工作,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不得进行施工,工程预检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质检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还要邀请设计、监理单位的代表参加。31、 质量检查记录(1) 公司定期施工质量检查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工艺标准等。(2) 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工艺标准等内容执行;(3) 各级的质量检查记录资料要妥善分类收集入册,完工后归档。32、

30、 搞好工程质量分析和消除质量隐患通过工程质量检查,可以获得大量反映质量问题的信息和数据。采用有效统计工具,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找出产生施工质量问题的种种原因,采取防范、整改的措施,尽可能消除质量隐患的出现,把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杜绝,从而达到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维修费用,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五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33、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34、 本制度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根据不合格品分类,主要指严重不合格品。即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较大影

31、响,且处置工期较长、费用较高。如桩基础检测不合格、屋面严重漏水、装饰工程大面积空鼓等。35、 事故报告(1)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直接事故责任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总经理;(2) 发生事故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继续施工,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6、 事故调查(1) 一般不合格品,即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共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 严重不合格品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邀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及质监单位参加;(3) 事故调查组向发生事故

32、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主动如实反映情况,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不得阻碍调查和取证,不得隐瞒真相或出具伪证;(4) 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发生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负责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3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案(1) 公司或发生事故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调查组或设计单位提出的事故处理方案,积极组织力量进行加固补强或返工;(2) 一般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部调查处理后,将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工程部,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室审批;(3) 严重不合格品事故的有关责任者,公司根据事故调查组确定的责任者

33、和处分建议,决定对有关责任者的处分决定;(4) 重大质量事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 凡发生质量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或提供伪证的,一经发现,要加重处罚。六 工程成品保护规定38、 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分项工程的某些部分已经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的成品,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损伤,增加维修的工程量,造成工料浪费,且恢复困难,影响工程质量。为加强成品保护,特制定本规定。39、 单位工程施工的每一道工序或

34、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对本工序(本单位)和上道工序已完成的施工成果进行有效的保护。特别是进入装修,水电设备安装阶段,认真做好成品保护显得特别重要。成品保护即包括施工过程成品保护,也包括单位工程完全竣工后交给业主前的交付阶段的最终成品防护。40、 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分包单位应负责对员工进行成品保护意识的思想教育,使人人关心、爱护建筑成品;同时还要向班组做好成品保护项目、种类、办法的交底工作,使施工作业人员心中有数。41、 成品防护措施:(1)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网络图规定的合理施工顺序组织施工。建筑主体完成后,装修应坚持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粗后细的施工顺序。(2) 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施工作业人员

35、应检查上道工序的施工成品(半成品)完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再继续本工序施工,保护好本工序施工成品完好无损地移交给下道工序。具体采用护、包、盖、封等四种措施,即对成品采取保护措施;对成品实行包裹,以防损伤或污染;对成品表面覆盖,防止堵塞或损伤;对成品局部封闭,防止损伤和污染。(3) 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改变上道工序半成品时,需经上道工序负责人同意,并在本工序转下道工序之前,要负责修复损坏之处。如水电等安装施工,需开槽、凿洞等损坏土建施工半成品时,应经土建负责人同意,并在水电安装完成后对损坏处及时修复(或委托土建人员修复)。(4) 所有未出库的成品、半成品零配件、工器具在领用出库前由仓库管理员保管贮存好

36、,要做到出库领用时完好无损,出库后由领用人员负责保护。(5) 在施工期间和交付期间,根据工程大小配备适量的保安人员值班,禁止非本单位非施工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应有登记检查,防止成品损坏或丢失,随时注意关闭门窗,并注意防火、防盗。(6) 所有安装好的机器、设备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开车运转。(7) 施工区域内的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按要求分区堆放,做到成垛、成捆、成堆、成方、一头齐,并按标准挂牌标识。(8) 在工程交付期间,应对最终成品进行清理,包括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合同内的工程量是否全部完成,损坏、污染的地方是否修复。(9) 工程部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给予指导,检查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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