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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扩大式清包劳务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 分包方(简称乙方): 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甲方将 工程(土建)以扩大式清包劳务的形式分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责任,完善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
2、名称: 2.2、工程地点: 2.3、结构形式: 2.4、质量标准: 合 格 2.5、总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2.6、合同劳务费总价款: 万元2.7、开竣工日期:本工程于_年_ _月_日开工至_ 年 月 日竣工。(基础钢筋开始绑扎第一天开始计算工期)。三、分包方式:扩大式清包劳务(分包范围:钢筋混凝土主体、砌墙等二次结构、抹灰等土建工程内容(全部毛墙毛地面),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 四、工程分包范围:4.1、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主体砼结构:钢筋分项工程、模板分项工程、砼分项工程、外脚手架分项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全部操作过程。、土方(人工配合机械挖土清底修边,
3、不含铲车、挖掘机、汽车吊、破桩)、铺设砂石垫层、浇注砼垫层及防水细石砼保护层;、二次结构的砌体、构造柱、圈梁、过梁、砼止水带、砼压顶、砼栏板、封檐板及砌筑和砼造型等;、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找平(楼地面只做一次找平,二次找平价格另议)、屋面工程(不含防水、保温);、室内外零星工程:如散水、台阶等;全部承包内容做到毛墙毛地面即算工程结束。4.2、不包含以下工作内容:现场绿化,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挖填土、室内外回填土及土方的运输;钢结构、楼梯栏杆、护窗栏杆 ;非分包范围内的预埋预留、防水、保温工程、门窗制安、油漆、涂料;水、电、暖、通、弱电、智能化及消防等安装工程;室内外地板砖、墙砖、石材的粘贴、干挂
4、、内外墙及天棚刮腻子、批白等装修工程;直螺纹套筒、直螺纹加工及机械。五、结算依据及单价:5.1、本工程土建部分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建筑面积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及本合同、补充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基础部分按照基础外边线尺寸计算面积,单价合同约定。5.2、扩大式劳务清包劳务报酬(含自身管理费、人工费、周转材料设备租赁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劳务人员的劳保、医疗、养老等相关费用)。5.3、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每平方米分包单价为 元整。(其中砼结构主体部分按 元每平方米计算工程价款;二次结构及抹灰部分按 元每平方米计算工程价款),基础按照地下室面积另加一层,屋面造型或者斜屋面另增加半层
5、计算。5.4、乙方分包该工程主体框剪结构_ _栋 楼,共计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进行最终结算。5.5、工程主体含有夹层或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发生费用小于1000元者不计任何费用。大于1000元的部分,单价按照“5.3”执行,以实有面积计算工程。5.6、现场签证以实际发生费用计算。5.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费用额外增加的金额不超过500元的,不予计算损失,否则甲方承担乙方实际发生的损失。5.8、乙方分包本工程的单价不含任何税、费,也不向甲方提供发票。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6.1、分包单价按建筑面积 元/据实结算工程价款,基础部分按协议有关条款计算工程量价款。按单栋楼完成约
6、定节点支付工程价款,付款方式按以下条款执行:(1)、砼结构部分:按建筑面积 元/结算工程价款。乙方完成地下室砼结构封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工程价款的 %,以后每月或每节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 % 支付给乙方,砼屋面封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砼结构工程量的 %(基础工程款付清);砼结构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 ;余款 %待内外墙抹灰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全额付清。(2)、二次结构:单价按 元每平方米据实结算。砌体按每平方 元以实结算,每完成 层支付本项单价款的 %;全部完成支付总单款的 %;内外粉刷按每平方 元以实结算,每完成 层支付本项单价款的 %,全部完成支付总单价的 %;粉刷全部完成支付
7、二次结构总工程款的 %。分包范围内土建工程验收后甲方在 日内付清乙方全部工程价款。6.2、乙方施工至甲方付款节点时,如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可继续施工 日历天, 日以后乙方有权停工,乙方停工期间的全部损失有甲方承担,并赔偿因停工造成的其他损失。6.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少付或拒付乙方劳务工程款。6.4、劳务工程款支付采用乙方开财务收据,甲方支付现金或银行转账。6.5、支付的现金必须是乙方指定的收款人收款,转账必须是乙方指定的账户,否则乙方有权不认可甲方的工程款支付。6.6、工程价款结算(1)主体工程款=建筑面积合同单价+变更费用+签证费用+其他费用(2)二次结构工程款=建筑面积合同单价+变
8、更费用+签证费用+其他费用(3)抹灰工程款=建筑面积合同单价+变更费用+签证费用+其他费用(4)基础工程款=基础面积合同单价+变更费用+签证费用+其他费用七、工程量的确认及现场计时工: 7.1、乙方按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将完成的工程量报与甲方,3天内经甲方确认并办理签证。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非乙方原因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7.2、除甲方工程项目部有必要需求外,施工过程中甲方不签署任何计时工。若甲方项目部主管人员签证安排计时工,每工日按150元计算,计时工在下一节点付款时全额支付。八、材料及设施供应相关事项:8.1、甲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并承担全部费用(构成工程实体
9、材料和部分技术措施材料):包括一、二级配电柜、电器电料、电缆(一、二级配电由甲方负责送到距离建筑物30米范围内)等;商品混凝土、钢材、型钢(包括机械设备等基础材料)、水泥、白灰、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止水带、止水条、止水钢板、外墙分隔条、找平和找坡材料、抹灰用钢丝网片、抹灰用胶、防水螺栓成品、剪力墙内水泥撑、板上层筋马镫、套丝、套筒等非乙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所需各种建筑材料。乙方可以给甲方提供材料计划,但是不对计划准确性负责。8.2、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分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各种施工机具并承担费用:包括塔吊、砼输送泵、施工电梯(或者货梯)、提升架、搅拌机、砂浆机、打夯机、弯曲机、切断
10、机、切割机、对焊机、调直机、电焊机(含电线)、圆盘锯、手提锯等;三级配电箱、电器电料、电缆、电线;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对拉螺栓、PVC穿墙管、三型卡、勾刀;钉子、铁丝、扎丝、胶带、钢刷、扫帚、塑料薄膜、焊条、安全带、安全网、脚手架、竹笆、笆片、手推车、扳手、铁锤、角磨机、电锤、电钻、碘钨灯、照明大灯(含电线)、铁锨、振动棒(含电线)等小型工具、用具(冬、雨季施工所需措施性材料、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8.3、甲方设专人收发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乙方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8.4、乙方分包范围内施工安全防护材料由乙方自行租赁或购买(不包括工程标示牌、消防器材、需要甲方提供的除外
11、)。九、甲方责任: 9.1、甲方负责本工程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规划布置。9.2、甲方负责建筑物的坐标、水准点测量、轴线定位、沉降观测、放大线等工作并负责复核。 9.3、甲方委派 为该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及合同执行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负责图纸设计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设计变更签证等相关事宜。 9.4、提供所需建筑材料(按第八条执行),并承担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工作和费用。 9.5、合同签订后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及配套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资料。 9.6、免费提供乙方生活住房、办公用房和所有用水、用电(
12、施工楼层用水材料由乙方负责)。 9.7、按合同约定 15 个日历天内足额结算并支付乙方工程价款,甲方如不按合同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索赔工程款及相关利息。 9.8、甲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土方的开挖、回填、运输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9、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及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书面交底并记录。 9.10、甲方负责编制施工总体施工计划及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单栋施工计划并下达施工指令。主持隐蔽工程验收,提出整改意见。9.11、甲方负责协调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周边关系并处理民扰问题,保证乙方正常施工。9.12、协调各分包单位关系,做到协同施工,不因各分包单位的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
13、留下质量、安全隐患。9.13、甲方保证乙方进场一个月内要正常开工,不能保证正常开工的,甲方要补偿乙方的各种损失。 9.13、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次履约保证金交甲方公司财务,有甲方财务出具盖有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交给乙方。收据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和所交保证金金额、收款人和交款人全称。 9.14、甲方在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期满一个月后,如工程不能正常如期开工,则甲方无条件在期满一月后的 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自愿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保证在期满3个月内双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甲方仍不能保证双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起诉,甲方承担除乙方双倍保履约证金外,还要
14、承担乙方的其他费用损失,保证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十、乙方责任:10.1、乙方委派 为该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积极配合甲方项目部的下达的施工任务,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现场协调工作。10.2、积极组织本工程分包范围内所需的各种专业施工队伍,配备过硬的项目管理班子,向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供应和设备进场计划,参与编制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10.3、按甲方支付人工费的比例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保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10.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10.5、乙方组织本工程所需的劳动力,保证农忙季节、节假日(春节除外)正常施工。10.6、乙方做
15、好工程分包范围内的成品的保护工作,配合甲方整理竣工验收资料。10.7、如天棚、外墙不用抹灰,甲方不得扣出乙方人工费。10.8、乙方分包工程项目保修期间若有施工质量缺陷,必须及时进行维修(非乙方人为造成、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造成除外)。10.9、负责分包施工区域内安全保卫及看守工作,按甲方要求参与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遵守施工现场制定的施工管理制度。10.10、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罚款,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整改、维修、返工等费用。10.11、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工程承包人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搞好施
16、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治安管理工作。10.12、乙方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必须上报甲方及监理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0.13、乙方自行将分包工程转包或严重违反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保险 11.1、乙方施工开始后,应获得甲方为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承担支付乙方保险费用。11.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承担乙方支付保险费用。11.3、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7、,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无 。十二、工期延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造成工程竣工日期推迟或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2.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的影响;12.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12.3、劳务报酬拖延或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的;12.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等其他情况;12.5、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缓建、停工、窝工、民扰等各种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十三、合同价款的调增及费用补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分包价款可做调增:13.1、工程量增加及工程设计变更的 (低于500元不予计算) ;13.2、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13
18、.3、合同分包内容以外的及与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不相符的;13.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缓建累计超过壹个月的;13.5、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施工累计超过 15 天的;13.6、非乙方原因影响的其他情况。十四、工程停建、缓建和停工:14.1、由于政策变化、文物保护、不可抗力、民扰、甲方原因及双方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停工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在期满一个月后3日内对乙方据实结算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并在7日内一次付清乙方结算额的全部费用。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停工的全部费用,如人员、机械、钢管、扣件、顶丝等所有机械、周转材料租赁费及相关经济损失。14.2、因甲方手续不全及工程款不到位、民
19、扰,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因停水停电等造成乙方停工超过 3 天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14.3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在一个月内不能开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5 个工作日内全额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如甲方不按时退还保证金,则乙方起诉,甲方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并承担其他费用。十五、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甲方项目经理,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7天向甲方
20、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5.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按现行的相关法规法律执行。 (3)乙方自购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0% 。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21、)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3因合同一方延误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相应责任。十六、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6.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若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期。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6.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 8小时
22、内以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处置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期,所发生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由甲方报有关部门协同处置。十七、安全、质量要求及施工组织:1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检查。17.2、工程质量:按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17.3、乙方确保按图纸、按规范、按时、按质施工。工程质量必须合格标准。质量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材料、人工费由乙方承担。17.4、乙方技术负
23、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提供复印件给甲方备案。17.5、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施工现场。17.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不得招入本工地,老弱病残的不得录用。虚心按受有关管理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及指导。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需要加班赶进度时必须全力服从,乙方不得提任何附加条件。17.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带家属、孩子入住施工现场,严禁在住宿房屋内用明火烧饭及私拉电线,经查处没收器具,并罚款
24、200 元。如发生意外事故,一概由乙方承担责任。17.8、施工期间如发生矛盾,应及时制止,迅速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尽快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酗酒闹事。如在施工现场、住宿区内发生打架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人罚款 500 元整;如负责人参与或私下怂勇,则罚负责人 1000 元整;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一经发现每人罚款 200 元。如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则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甲方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17.9、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违反者按安全规章奖惩制度执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后,由责任方承担。 17.10、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
25、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严禁隐瞒事故不报,积极配合项目部质安部门工作,做到上通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7.11、乙方分包人应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保证全体施工人员全方位的运转。17.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指挥。执行本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劳务公司进行施工。终止协议时,按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价款。17.13、如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强迫乙方强行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
26、或不执行合同条款;侵犯乙方合法权益,忽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环境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全额支付,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十八、施工验收 18.1、乙方应确保所分包范围内的完成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分包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应在 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 5天内对乙方分包已完工程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合格,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分包工程价款。 18.2、乙方分包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已进入工程保修期,在质量保
27、修期一年内的质量缺陷维修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九、履约保证金交纳和退还:19.1、乙方工人进场,在基础钢筋开始绑扎正常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乙方完成 层砼结构封顶一周内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19.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必须向乙方开具本单位正规的财务收据,且字迹工整清楚、内容完整不得涂改。19.3、甲方如按合同约定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索赔。如甲方不能如约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自愿承担未退还部分每天4的补偿费和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十、违约责任 2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及不按时向乙方
28、支付劳务报酬的。(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2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时间向乙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20.3、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工期。20.4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施工,需要解除合同,甲方应补偿乙方潜在的收益损失(30元/M2)。20.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
29、金(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处理,达到合同质量标准,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所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0.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二十一、索赔 21.1、甲方根据总(分)包合同向总承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的资料,以便工程总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
30、出现,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总承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给乙方。 21.3、当本合同的乙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1.4、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天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材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天内
31、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乙方作进一步安排,视为甲方对该项索赔已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天内,自由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21.5、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二十二、合同解除 22.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 15 天,甲方仍不支付报酬,乙方可以发出
32、解除合同通知。 22.2、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2.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业主原因、民扰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停工事件超过15天、乙方窝工严重,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有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2.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全额支
33、付已完工作的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欠款的效力。二十三、未尽事宜、违约解决方式及其他:23.1、本合同条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2、 如甲方要求乙方承接本合同以外的工程任务,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3.3、如因任何一方在工程施工中不履行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发生合同及协议争议,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可将争议递交 地方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所有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23.4、任何一方不得
34、涂改合同内容或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23.5、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23.6、乙方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由甲方无偿提供。23.7、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23.8、合同分包内容以外甲方安排乙方施工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图纸变更及签证等,按双方协商价以实结算。23.9、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二十四、合同效力、份数及有效期:24.1、本工程补充协议、文件及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分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劳务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以下空白。无正文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