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管理 模块二 施工合同签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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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合同管理 模块二 施工合同签订任务1 合同形式选择 任务2 合同条款的确定任务3 施工合同的编制任务1 合同形式选择一、 合同形式的概念和分类1、合同形式的概念: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2、合同形式可分:(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行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口头形式:是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合同内容的合同。(3)其他形式:包括公证、审批、登记等形式.二、 以合同形式产生依据划分(1)法定形式 :法律直接规定合同应当采取的形式。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则当事人不能对合同形式加以选择。(2)合同约定形式 :法律没有对合同形

2、式作出要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采用的形式。三、 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特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复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必须遵守自愿、公平、诚实诚实信用等原则。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当完成发包人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复习)(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

3、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会时间、(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8)交工验收、(9)质量保证期、(10)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11)其他四、建设工程合同类别划分(一)按承包发包的范围和数量分类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3、分包合同(二)按完成承包内容分类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按发包承包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方式分类1、总价合同2、单价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以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总价合同 2、单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建

4、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1)1、总价合同(固定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该方式内容明确,工程价格一次包死,除变更工程内容情况外,一般工程包干价格不得更改。 合同总价的形式1、固定总价合同2、可调总价合同3、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 指以详尽的工程项目设计图纸、承包工程内容的具体规定、技术规范等为依据计算并固定工程总价格的合同。 A、合同双方以招标时的图纸和工程量为依据,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实施,一笔包死。 承包人要工程量和工程价格变动的双重风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不要求变更原内容,实施后均应按

5、获得项目款的支付。 B、适用条件:招标时的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履行不出现大的设计变更;工程规模较小,最终产品的要求明确,技术不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中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合同工期短,一般为一年期之内的承包合同等。(2)可调总价合同 指以详尽的工程项目设计图纸、承包工程内容的具体规定、技术规范等为依据计算并固定工程总价格,并约定,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市场价格浮动等因素引起工程成本增加时,可对合同工程总价进行相应调整的一种合同。 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一年以上),是在固定总价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通货膨胀造成市场价格浮动等因素对承

6、包价格调整的条款。可调总价常用的调价方法(1)文件证明法:合同履行期间,当合同内约定的某一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地方建设行政管理机构颁发价格调整文件时,按文件规定执行。(2)公式调价法(3)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 可调总价合同主要适用于技术比较简单,工期在年以上的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3)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 由业主根据施工图纸、规定及规范,详细划分发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数量,投标人依据业主规定划分工程量,标出分项工程单价乘以相应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的固定的工程总价。 发包人明确规定发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数量,以工程量为基础相对固定合同总价。 在工程实施期间,工程量变动,费用相应增加,允许

7、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承包人只须承担费用风险,工程量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只要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动不大,工程总价就不必调整。 适用范围:业主能够提供准确的工程量表的工程面目。它使用较为普遍。合同总价的特点1、该方式内容明确,工程价格一次包死,除变更工程承包内容情况除外,一般工程包干价格不得变更。2、这种合同类型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于进行支付计算。3、这类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太大的项目。4、因而采用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施工详细)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商能准确计算工程量。采用

8、总价合同的注意事项、必须完整、准确地明确规定承包内容。、必须将设计和施工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确保总价相对固定。、酌情考虑承包人所能承担风险的限度,力求分配可接受,确保有竞争力的承包人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2)2、单价合同(量变价不变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承包人只承担工程单价和费用方面的风险;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

9、是估算工程量,而非是准确工程量。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算的确认。常用的单价合同的种类、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价与包干混合合同、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是以业主方面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为基础,以投标人自行确定并填写在业主拟定的工程单价表中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工程价格的合同。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设计规范、标准的工程项目。、纯单价合同 指承包人在业主拟定的工程单价表上填写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按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工程总价的合同 单价与包干混合合同 以单价合同为基础,是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一种结合形式。对内容简单、工程量准确部分,采用总价合同承包;

10、对技术复杂、工程量为估算值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承包。 它适用范围比较宽,大多数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业主为了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3)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成本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奖金合同、限额成本奖金合同、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 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的,由工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工程直接成本及一项按工程直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计算的定比

11、费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不规定固定费用的具体数额,只规定占该工程直接成本的百分比。、这类合同在招标投标时,业主方面图纸不齐全,工程具体内容不明确,不便粗略估算工程所需费用。、这类合同形式也可认为是可调价格合同,工程总造价及付给承包方的酬金随工程成本水涨船高,不利于鼓励承包方降低成本。业主风险大。、成本固定费用合同 是指工程的承包人发包人签订的由工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工程直接成本及一笔数额既定的固定费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合同。、成本奖金合同 成本奖金合同是有目标成本,根据目标成本确定酬金,采用百分比率或固定酬金,然后,根据实际成本支出,另定一笔奖金,当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

12、,承包方可根据成本降低额得到一笔奖金;当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时,承包方要被处以罚金。另外,还可以设工期奖罚。、限额成本奖金合同 限额成本奖金合同确定一个成本概算额,在合同中对成本概算额规定“底点”和“顶点”,即限额成本和最低成本,奖金是在目标成本和顶点差额间。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在这种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比较低。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的范围:(1)项目的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未充分;发包方工期要求紧迫,需要必须

13、发包,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2)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彼此信任,承包方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3)风险很大的项目。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1) 合同类型的选择,这里仅指以付款方式划分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合同的内容视为不可选择。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 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佘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由于选择总价合同业主不承担风险,业主较愿意选择;对于这类项目,承包商同意采用总价合同的可能性大,因为这类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2)2、项目的竞争情况 如果在某一

14、时期和某一地点,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商比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以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愿意承包项目的承包商较少,则承包商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商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3)3、项目的复杂程度 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着:一是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二项目的风险较大。因此,承包商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意价合同被选用的可能性较小。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低,则业主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4)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 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和工程量都已十分明确,则可选用的合同

15、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已详细而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的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此时单价合同为最合理的合同类型。如果单项工程的分类和工程量都不甚明确,则无法采用单价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5) 5、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 项目的准备包括业主的准备和承包商的准备工作。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他们分别需要不同的准备时间和准备费用。对于一些非常紧急的项目,如抢险救灾等项目,给予业主和承包商的准备时间都非常短,因此,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反之,则可采用单价或总价合同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6)6、项目的外部环境

16、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劳动力素质(当地)、交通和生活条件等。如果项目的外部条件恶劣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用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总之,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一般情况下是业主拥有主动权。但业主不能单独考虑已方的利益,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考虑承包商的承受能力,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 六 合同条件的选择 我国的工程建设可选用的合同条件主要有两个: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2、FIDIC合同条件。 FI

17、DIC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中影响较大,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贷款项目都是采用FIDIC合同条件。除此之外,国内的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案例1 某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定了施工合同。这个单项工程在签定合同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况: 该工程在签定合同时,施工图纸设计未完成,业主即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定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案例一 合同条款中规定:(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

18、的责任。(2)甲方向乙方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问题:(1)该单项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2)施工合同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为哪几类?案例1答案1)该单项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形式不恰当,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第2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正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第3条中“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2)工程施工合同

19、按计价方式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形式。案例2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北京开发建设一住宅项目,经过多次和设计单位沟通,在进行该工程招标前得到了详细的施工图纸;开发商在编制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各工程承包商在报价时要按照当期市场材料价格报价,对于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要考虑齐全,同时要考虑各种材料涨价等不利因素;开发商在招标文件中还明确本工程将采用图纸内容一次性包干的固定价格合同,图纸内所有的项目将不再考虑变更的经济费用。问题: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案例2答案(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而且在

20、报价中已经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的费用,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任务2 合同条款的确定一、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0)的有关规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建设工程合同的文件包括:(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施工合同专用条款。(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二、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各条款之间的关系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补充、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

21、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堤下,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施工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高于签署在先的文件或协议。 当合同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的理解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的解释时,应按通用条款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词语定义与解释;、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代表业主利益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理人员的权力与职责;、工程施工的进度控制;、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工程施工的费用控制;、施

22、工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工程施工的信息管理;、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与风险管理等。 四、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辟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提供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提供图纸等其他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

23、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协助承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执照和批准;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按合同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验收。五、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施工期间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负责保修期间的工程维修;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付工程;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持现场清洁;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

24、六、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竣工验收、合同工期的约定 工期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工期,包括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进度计划 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对

2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应承担的责任。、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 开工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检查监督的依据一般是双方已经确认的进度计划。工程实际进度与经过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该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过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但是对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追加合同价款,工程师也不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负责。、暂停施工()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

26、意见。()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发包人出现某些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这时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意外事故导致的暂停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果需要承包人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该暂停施工,此时工期是否给予顺延,应视风险责任应由谁承担而确定。、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当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中间

27、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七、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工程质量标准、检查和返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重新检验、工程试车、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材料设备供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双方对工程质量标准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8、。、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9、、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给予顺延。、工程试车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应当组织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

30、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7、质量保修 承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材料设备供应()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就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并向发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八、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施工合同价

31、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索赔价款结算、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质量保修金、施工合同价款 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采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固定总价:适用于合同工期较短且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高速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

32、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工程预付款 普通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的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堤下,发包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一个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

33、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工程款为名转移资金。、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规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坐调整的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的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

34、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以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质量保修金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保修金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也可由发包人从应付的承包方工程款内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比例和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应该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2)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返还。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及时结算与返还(如有剩余)质量保修金。发包人应当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

35、利息返还承包人。案例三1998年6月,甲建设单位与乙建筑公司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建设某大厦的工程施工合同,乙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公司的施工工艺存在严重的缺陷,在开槽的过程中,没有作好护坡桩的工作,导致临近的居民楼的地基受到侵害,在8月的雨期中,相邻的居民楼地基出现塌陷,构成了对居民居住的严重威胁。在相邻居民的强烈抗议下,甲建设单位向乙建筑公司正式提出停工整顿的要求。建筑公司停工后,派人对现场进行看护,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封存。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地区进入了冬期施工季节,虽然建设单位向建筑公司发出了复工的命令,但是由于建筑公司本身的施工能力和技术能力等

36、原因,建筑公司以停工造成重大损失要求先行赔偿为由,拒绝复工。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乙建筑公司以原告身份起诉甲建设单位,要求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同时要求解除合同。被告甲建设单位认为,由于建筑公司的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告有权要求原告停工整顿,对于复工的命令原告应当执行,但是原告以冬期施工困难为由拒绝复工,导致工程的预定期限难以完成,要求法院判令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出具了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各个文本内容多有修改的地方,且笔迹混乱,难以认定,而且在各个文本中都没有合同原件。在庭审中,原告又出具了一份手写的补充协议,其中约定了对停工的补偿等事项,协议中没

37、有双方当事人的公章,只有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问题焦点(1)请问你认为法院在审理此案件时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2)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有哪些?解释顺序如何?案例参考答案:1)法院定案的依据应该是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因为在本案中,作为双方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无法相互印证,所以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合同文本中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变更文件,应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2)合同文件主要由下列几部分组成: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

38、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 8)工程量清单;9)工程量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即为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排在最前面的文件具有最高的解释效力。案例 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定合同。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有如下规定:由于本工程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签定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2.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计算,该工程工期为570d.但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1997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

39、1999年7月30日,日历天数为591d.问题焦点:(1)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可调价格合同形式是否妥当?(2)本工程合同的合同工期应为多少d?案例参考答案(1)该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是恰当的,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2)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矛盾时,应以协议条款为准,应认定工期目标是591d.任务3 施工合同的编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1)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是指施工的区域,是承包方进行施工的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实际上界定施工合同的标的,是施工合同必备的内容。(2)施工图样的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必须是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为

40、了要确保工程质量,严禁随意性的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3)工期 承发包双方在确定工期时候,应当以国家工期定额为基础,根据承发包双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确定合理的工期,工期指自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期限,双方应对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进行精确的定义,否则,日后容易引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4)中间交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为保证工程各阶段的交接,顺利完成工程建设,双方应当明确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5)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或更高标准,但是,应根据优质原则

41、确定合同价款。(6)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承发包双方需明确约定哪些材料和设备由发包方供应,以及在材料和设备供应方面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7)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施工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实践中常见有些发包为了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迟迟不组织验收或者验而不收。因此,承包方在拟定本条款时应设法预防上述情况的发生,争取主动。(8)合同价款 发包方一般应在工程开工前,通常采用国家或者地方定额的方法计算确定。随着商场经济的发展,承发包双方可以协商自主定价,而无需执行国家、地方定额。(9)付款和结算 发包方一般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一定的备料款(又称预付款),工程开工后按工程实际

42、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进行结算,扣除保修金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10)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 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期限。(11)其他条款 施工合同还包括隐蔽工程验收、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双方均要在签订合同时加以明确约定。二、施工合同的订立1、订立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设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

43、签订的合同有效2、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 订立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应遵守国家的建设计划和其他计划(如贷款计划等)。建设工程施工对经济发展、社会生活有多方面的影响,国家有许多强制性的管理规定,施工合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2】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签订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合同条件,合同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公平的,不能单纯损害一方的利益,对于显失公平的施工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3】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在订立施

44、工合同时要诚实,不得有欺诈行为,合同当事人应当如实将自身和工程的情况介绍给对方。在履行合同时,施工合同当事人要守信用,严格履行合同。3、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1)合同文本分析【1】合同文本的基本要求 通常,当事人双方在选择合同文本时应注意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不能漏项。合同虽然在工程实施前起草和签订,但应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情况都要作出预测、说明和规定,以防止扯皮和争执。2)定义清楚、准确,双方工程责任的界限明确,不能含混不清。合同条款应是肯定的、可执行的,对具体问题,各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谁负责、谁承担费用,应十分明确。3)内容具体、详细,不能笼统,不怕

45、条文多。双方对合同条款应有统一的解释。4)合同应体现双方平等互利原则,即责任和权益、工程(工作)和报酬之间应平衡,合理分配风险,公平地分担工作和责任。在我国,施工合同文本通常采用示范文本,它能较好地反映上述要求。【2】合同文本分析的主要内容 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具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所指行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如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税赋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备性分析。具体包括:属于施工合同的各种文件(特别是工程技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说明文件和设计文件,如图样、规范等)齐全;施工合同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都有规定、不漏项等。 【2】合同文本分析的主要内容 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具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所指行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如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税赋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备性分析。具体包括:属于施工合同的各种文件(特别是工程技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说明文件和设计文件,如图样、规范等)齐全;施工合同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都有规定、不漏项等。 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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