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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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施工合同备案篇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一、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运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二、必需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勘察合同;3.设计合同;4,监理合同;5.检测合同;6,劳务分包合同;7.专业分包合同;8.招标代理合同;9.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应供应以下资料:1 .招标的工程,供应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 .不招标的工程,供应:招标办批准的干脆发包申请,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

2、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平安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3 .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4 .工程质量保修书;5 .实行担保的,供应担保合同或保函。四、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供应以下资料:1 .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2 .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3 .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4 .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平安生产许可证;5 .实行担保的,供应担保合同或保函;6 .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供应: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供应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

3、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对于总承包人运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凭据。7 .工程承包人不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招标的工程。劳务分包人供应: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平安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不招标的工程。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供应: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平安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六、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合同备案时应供应下列资料: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招标的工程应供应招投标的相关文件)。七、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与招投标备案同步进行。篇二:施工合同备案流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流程事项名称:

4、施工合同备案校验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在办理上备案时,通过会员的身份登陆“绍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干脆办理。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只需依据系统提示的“留意事项”填写合同条款。一、材料申报:1、对依法招标的施工合同上备案:(1)施工合同(正副本);(2)招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对干脆发包的施工合同备案:(1)施工合同(正副本);(2)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办理流程:(一)受理:目前本市开展的合同备案工作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区域范围主要包括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绍兴生态产业园、滨海新区。合同备案由我

5、处专业人员接受申请单位的备案申请,并在收到合同草本和完整协助资料后1到2个工作日内进行上审查;(二)上传审查资料;(三)依据系统提示填写合同条款;(四)审查合同约定。1、比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施工合同的签订的单位名称、合同价款(含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工期、质量平安等协议内容及签订日期进行上审查2、比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工程价款支付约定进行审查;3、在审查过程中发觉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价款约定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指出,并通过备案系统干脆提出整改(修改)看法,经整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后采纳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干脆打印合同。(五)办理备案手续:审定符合要求的即时,

6、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带齐申报材料到我处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上归档。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最新版)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编号()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合同签订日期: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造价管理站二。一年月日此表由备案单位填写,一式五联,备案机构、施工许可证办理机关、质监、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联。大亚湾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审批表篇四:建设施工合同备案篇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一、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运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二、必需鉴证并

7、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勘察合同;3.设计合同;4.监理合同;5.检测合同;6,劳务分包合同;7.专业分包合同;8.招标代理合同;9.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与备案的其他合同。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时,应供应以下资料:1 .招标的工程,供应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 .不招标的工程,供应:招标办批准的干脆发包申请,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印章,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平安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印章;3 .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4 .工程质量保修书;5 .实行担保的,供应担保合同或保函。四、

8、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供应以下资料:1 .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2 .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3 .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4 .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平安生产许可证;5 .实行担保的,供应担保合同或保函;6.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供应:1.程承包人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供应工程承包人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对于总承包人运用自己企业职工的,应出示身份证、技术工种证、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凭据。6 .工程承包人不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招标的工程。劳务分包人供应: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

9、平安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不招标的工程。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供应: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平安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六、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合同备案时应供应下列资料: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招标的工程应供应招投标的相关文件)。七、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与招投标备案同步进行。篇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指南省管工程项目农夫工工资核准、施工(监理、分包)合同备案指南一、受理范围在本省区域内省直管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二、办理条件房屋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

10、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己经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办理程序其次步: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提交备案表及其附件材料:a:如提交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则办理备案相关手续;b: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备案条件,告之并返回提交单位,要求补正后重新提交备案;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五、办理地点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厅综合楼三楼省质监总站,电话:82213297)六、提交材料(一)、农夫工工资核准:1、长沙市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保障金核查表(一式四份);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核验原件);4、中标人

11、的商务标书(核准后退回);5、规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规费包括:劳保基金、新型墙体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二)、施工合同备案: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2、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3、施工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4、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供应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复印件,核验原件);5、建筑行业农夫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原件)及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协议(复印件);6、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一式三份);7、按投标文件供应施工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8、省外建筑业企业

12、须供应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9、项目的立项批文(复印件,验原件);10、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复印件);11、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三)、监理合同备案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2、监理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3、监理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4、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5、按投标文件供应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名单(原件),并供应总监及专业监理人员证件(复印件,验原件);6、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四)、分包合同备案1、分包合同备案表(三份);2、分包单位营

13、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3、分包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4、分包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执业或上岗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5、分包合同草签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以上材料供应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人公章。七、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五)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六)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77号公

14、告)(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建设部第89号令)(九)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十)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湘建价XX330号)(H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十二)湖南省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运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湘建价XX451号)关于调整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湘建价XX4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运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1.XXHl号)

15、(十三)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厅局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XX36号)(十四)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XX109号)八、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四)款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需领取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备案是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九、重要提示(一)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和施工合同中不得出现的内容,请依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

16、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签订,合同中禁用的条款如下:1、优质工程奖、罚不对等。禁用工程质量达到省优、市优、芙蓉奖、鲁班奖不奖不罚,达不到省优、市优、芙蓉奖、鲁班奖等嘉奖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处理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2、规费(不行竞争费),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标准不按规定支付的,禁用设置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费(不行竞争费),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或设立暂缓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湘建价XX403号、湘建建XXIll号)3、工资标准低于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4、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合同设置带资、垫资条款。禁止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合同设置带资、垫资条

17、款,或建设单位一时资金不能到位,承包人负责筹措资金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5、要求承包人在发包方没有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状况下不得停工,以及在此状况下发包人不担当违约责任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6、采纳不同等条款转移风险。合同价包括全部风险费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风险内容,强行采纳包干价,如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等,遇改变时均不调整,但没有给定具体的风险费用或风险费率的,没有约定土建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改变超过3%,安装、装修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改变超过5%,对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参省建设厅湘建价(XX)2号)7、不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接

18、着运用定额计价法,不执行消耗量标准的。(省建设厅湘建价(XX)236号)8、不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省建设厅湘建价(XX)330号)9、合同条款没有约定工程结算审查完毕时间的。(省政府令192号)10、合同没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比例和时间,又不供应担保的。(省建设厅湘建建(XX)423号)11、劳保基金不按规定计取的。12、工期设置明显不合理,又无赶工措施费的。13、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责任要承包人担当的(省建设厅湘建价(XX)236号)14、法律、法规禁用的其他合同条款。(二)合同备案系告知性备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备案机关事

19、后发觉或通过举报投诉发觉合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权责令改正。(三)备案后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应在签订补充合同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四)合同的主要内容变更、工程停建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其变更缘由的报告书。(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以经备案机构备案的合同为准。附件一:长沙市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附件二:省管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表附件三:省管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备案表附件四:省管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备案表附件五: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篇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实施看法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

20、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实施看法(试行)的通知合建XX98号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管、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我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实施看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我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2692762,0551-2692765o特此通知附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实施看法(试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一二年七月十七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实施看法(试行)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行为,依法爱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1、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合肥市建筑市场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看法。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看法。本看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本看法所称专业承包合同是指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人从建设单位承揽专业工程所签订的合同。第三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监

22、督管理。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及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评议、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等制度。第五条建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发包人应当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日起七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市)、区及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备案机构)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受市城乡建委托付,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负责施工许可分级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及日常监督工作(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由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办理)。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一)施工

23、总承包合同备案:(1)合肥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附表1);(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复印件(核原件);全部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副本;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3)招标投标备案表或干脆发包通知书;(4)实行工程担保的工程,同时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保函复印件(核原件);(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平安员、质检员、预算员、劳资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白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样)。(二)专业承包合同备案:(1)合肥市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附表2);(2)企业营业执照

24、、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复印件(核原件);全部专业承包合同正、副本;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3)招标投标备案表或干脆发包通知书;(4)实行工程担保的工程,同时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保函复印件(核原件);(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平安员、质检员、预算员、劳资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白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样)。(三)专业分包合同备案:(1)合肥市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附表3);(2)分包工程发包人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项

25、目经理复印件(核原件);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4)全部专业分包合同正、副本;(5)专业分包企业已办理的合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或进肥备案证书(外市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6)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平安员、质检员、预算员、劳资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白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样)。(四)劳务分包合同备案:(1)合肥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附表4);(2)分包工程发包人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或合肥市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合肥市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篇五:建筑工程施工合

26、同备案指南省管工程项目农夫工工资核准、施工(监理、分包)合同备案指南一、受理范围在本省区域内省直管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二、办理条件房屋建筑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己经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办事指南”中下载“合同备案”或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领取备案表格,照实填写或打印,并按要求备齐各项附件材料;其次步:到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提交备案表及其附件材料:A:如提交材料符合备案条件,

27、则办理备案相关手续;B:如提交材料不符合备案条件,告之并返回提交单位,要求补正后重新提交备案;第三步: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定额与造价杂志上公布相关合同备案信息。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五、办理地点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施工许可分窗口。(厅综合楼三楼省质监总站,电话:82213297)六、提交材料(一)、农夫工工资核准:1、长沙市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保障金核查表(一式四份);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核验原件);4、中标人的商务标书(核准后退回);5、规费交费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规费包括:劳保基金、新型墙体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二)、施工合同

28、备案: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2、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3、施工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4、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供应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复印件,核验原件);5、建筑行业农夫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原件)及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协议(复印件);6、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一式三份);7、按投标文件供应施工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8、省外建筑业企业须供应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9、项目的立项批文(复印件,验原件);10、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复印件)

29、;11、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三)、监理合同备案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2、监理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3、监理合同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4、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5、按投标文件供应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名单(原件),并供应总监及专业监理人员证件(复印件,验原件);6、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原件(仅参考,不留存)。(四)、分包合同备案1、分包合同备案表(三份);2、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3、分包单位平安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4、分包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执业或上岗证件(复印件

30、,核验原件)5、分包合同草签文本及廉政责任书(各三份原件,加盖备案章后再返回两份);以上材料供应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人公章。七、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五)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六)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77号公告)(七)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建设部第

31、89号令)(九)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十)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湘建价XX330号)(H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十二)湖南省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运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湘建价XX451号)关于调整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湘建价XX4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运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XXIll号)(十三)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厅局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XX36号)(十四)关于印发湖南省

32、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XX109号)八、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四)款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需领取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备案是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九、重要提示(一)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和施工合同中不得出现的内容,请依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签订,合同中禁用的条款如下:1、优质工程奖、罚不对等。禁用工程质量达到省优、市优、芙蓉奖、鲁班奖不奖不罚,达不到

33、省优、市优、芙蓉奖、鲁班奖等嘉奖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处理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2、规费(不行竞争费),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低于标准不按规定支付的,禁用设置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费(不行竞争费),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或设立暂缓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湘建价XX403号、湘建建XXIll号)3、工资标准低于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4、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合同设置带资、垫资条款。禁止政府性投资工程施工合同设置带资、垫资条款,或建设单位一时资金不能到位,承包人负责筹措资金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5、要求承包人在发包方没有按施工合同的约

34、定支付工程款的状况下不得停工,以及在此状况下发包人不担当违约责任条款(省建设厅湘建办(XX)261号)6、采纳不同等条款转移风险。合同价包括全部风险费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风险内容,强行采纳包干价,如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等,遇改变时均不调整,但没有给定具体的风险费用或风险费率的,没有约定土建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改变超过3%,安装、装修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改变超过5%,对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参省建设厅湘建价(XX)2号)7、不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接着运用定额计价法,不执行消耗量标准的。(省建设厅湘建价(XX)236号)8、不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省建设厅湘建价(XX)3

35、30号)9、合同条款没有约定工程结算审查完毕时间的。(省政府令192号)10、合同没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支付比例和时间,又不供应担保的。(省建设厅湘建建(XX)423号)11、劳保基金不按规定计取的。12、工期设置明显不合理,又无赶工措施费的。13、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责任要承包人担当的(省建设厅湘建价(XX)236号)14、法律、法规禁用的其他合同条款。(二)合同备案系告知性备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备案机关事后发觉或通过举报投诉发觉合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权责令改正。(三)备案后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应在签订补充合同后7日内到原合同

36、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四)合同的主要内容变更、工程停建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其变更缘由的报告书。(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以经备案机构备案的合同为准。附件一:长沙市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附件二:省管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表附件三:省管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备案表附件四:省管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备案表附件五: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篇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若干问题的相识和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若干问题的相识和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O近十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动努力,合同备案工作取得了

37、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具体,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志向。现结合我市合同备案善,就当前合同备案的必要性、存在的若干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和思路谈一些相识。一、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施工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不仅是主观须要,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首先,从社会制度和企业性质看,我国目前是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结构,生产力水平不高,法制不健全,不正值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的

38、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现阶段必需依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宣扬、监督和管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才能使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其次,从当前经济秩序的状况看,旧的体制虽然已被打破,但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人们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行为规范,经济交往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大,加之投机和趋利的心理作用,使建筑市场交易秩序常常处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假如版面地强调施工合同签约自由和企业自律,只会加剧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使企业付出更加学生的代价。其次,从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看,一些企业的合同意识比较薄弱,废止签合同,不会用合同爱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知如何管理合同的现象仍很普遍。如:大连水陆工程局由

39、于签订施工合同的随意性,短短两年时间就遗留了47起合同纠纷,花80多万元,先后打了五年官司,造成干脆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沉痛的教训,使他们相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此后,由于他们主动申请备案鉴证,完善了合同内容,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经营状况越来越好。最终,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放开。国外建筑承包商将进入我国市场,假如我们业主不是以同等主体来进行交易,仍旧盲目地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资,就有可能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卑视原则”而引发贸易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必需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引发的新形式、新改变和新要求。二、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面临的

40、几个共问题1、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履行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觉性,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回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个别单位不采纳国家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三是部分发包方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各行其是,甚至个别单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规,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签订合同来约束承包方;四是个别承包方不具备法人资格,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五是有的单位不运用合同专用章。上述问题产生的缘由,是由于某些领导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改造应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识不足。2、对承发包主体资格的审查缺乏深度。承发

41、包的“主体”资格,即发包方的“发包主体资格”和承包方的“承包主体资格”。这是文艺工作不同一般地必需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据了解,当前有关部门在工程发包时比较重视对“承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而忽视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特殊是对工程款支付实力的审查不够严格。有些发包方将能否垫资作为招标和选用承包方的先决条件,导致有关施工许可手续已经办完,工程款仍无着落,根本不具备履约实力。而一些急于找米下锅的承包方“忍辱负重”,在施工过程中不惜以贷款垫资为代价,去满意发包方的要求,致使工程款旧账未清,又欠新帐,拖欠工程款的三角债现象相当普遍。还有的发包方强行将“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字样写入合同附加条款之中,

42、干扰了建筑市场的公允交易和同等竞争,致使建设工期和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这种状况应当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加强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严格审查和管理已成为规范建筑市场刻不待时的一大课题。3、管理措施不配套。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困难的系统工程,必需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而当前存在着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缺乏系统性;二是涉及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关法规修改和调整工作滞后。近年来,发包方对优质工程的要求越来越高,工期越来越短,而目前的工期与质量奖罚的具体方法和标准却没有相应的调整和出台,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和施工篇七: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东湖开发

43、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此表由备案管理机构填写,一式四联,备案机构、施工许可证办理机关、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联。篇八: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单位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办理要件、办理流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单位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工作。2术语与定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行为。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法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

44、工合同结算备案的通知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方法4适用部门综合业务室5受理范围按规定应当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支队监督的建设工程6办理流程办件单位:发包单位办件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办件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88号窗口(塘沽大连道)办件窗口:合同备案岗联系人:唐蔚杰联系电话:022-66897997办件时限:符合规定的当日完成供应要件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留存一份)“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审核、下载、打印盖章的承发包方正式合同文本(原件留存一份)履约担保函(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供应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当供应)(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工程款支付担保函(承包单位要求发包单位供应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发包单位应当供应)(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7办理结果合同备案岗接到发包单位报送的要件后,应当对要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8相关备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电子资料一次性存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纸制资料存档入库。9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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