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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聘用协议书 甲方:焦作工贸职业学院乙方:郭宗庆身份证号码:为保证甲方的工作质量和乙方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教学督导员兼职职务。二、聘用时限:2011 年6月13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三、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在甲方坐班工作天数为2-3天。四、薪酬标准:日工资标准,每天150元。由教务处负责出勤统计、按月造表上报。五、乙方获取报酬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缴纳各种税收,由乙方在收入中依法缴纳(甲方可以代扣)。六、甲方负责将乙方的工作职责、内容等事项以“工作任务书”(见附件)的形式通知乙方,并按甲方有关规定提供教育教学设
2、备和场所。七、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八、乙方可享受学院的图书、信息、设备等教学、实训资源。九、乙方的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由其原单位负责办理。十、乙方在聘用期间,从事与本协议内容之外的工作,发生纠纷或违反法律之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负责。 十一此协议签订后,学期中间双方一般不能提出解约要求。欲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在等待获得甲方解除与其的聘用关系期间,仍需尽职尽责地做好所承担的工作,按照规定做好交接,甲方应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酬金。否则,甲方可视情节,扣除乙方的部分酬金。十二以上条款如需变更,需经甲乙双
3、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后方为有效。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章)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任务书 姓名:郭宗庆 聘用期限:2011 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教学督导员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教学秩序、教学活动、课堂教学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沟通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检查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情况。二、组织课堂听课,督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督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风气、学习纪律、学业成绩等。对教风、学风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三、督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四、检查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等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对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五、参加教学工作座谈会,收集相关教学资料,发现、培养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建议学院表彰或推广。六、配合学院参与教学评估工作、精品课程建设、示范专业建设等工作。七、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研究,定期对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剖析和通报。每月写出督导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