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686741 上传时间:2023-03-1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讨论稿)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是指苏州大学专项拨款和捐赠类奖励基金,用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全面发展。奖励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该奖学金分为: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卓越科技创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捐赠类奖学金。一、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一)凡我校在籍本科生从入学第二学年起可以参评。(二)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含80分)以上。(三)参加奖学金评定者体育课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四)有记载的校内外青年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等18小时及以

2、上。(五)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所修学分(不含公选课、重修课、超修课)未达到评奖年度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2、凡有不及格课程(含实践环节,不含公选课、重修课、超修课)者不能申请各类奖学金;3、延长学年者;4、当学年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5、宿舍违章用电者;二、奖学金种类(一)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奖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或者卓越科技创新奖学金中的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奖项之一,同时还要获得专项奖学金奖项之一学生方可申请。(二)学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基础课程、通识课程、特色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在该年级、专业(专业大类)中,根据学生自主

3、选择的分类培养方向划分的班级成绩优秀的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细分为二类:学习优秀奖(学术型类)和学习优秀奖(应用型类、创新创业型类、复合人才型类、国际竞争型类)。学校奖学金按照分类学生数比例同时向学术型倾斜划拨。评奖学年中途进行分类培养方向调整的学生,在调整后的培养方向类参评。(三)卓越科技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国家和省级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获得团体或个人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署名有“苏州大学”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等有突出贡献和成绩突出的学生。(四)专项奖学金1、学术科技奖学金用于奖励国家和省级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

4、获得团体或个人三等奖以下者,校级、市级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获得团体或个人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2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比赛中团体或个人获得亚军(银奖)及以上荣誉者;3社会工作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或社会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4精神文明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内外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服务单位表彰或受有关部门鉴证者,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事迹者;5勤勉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强自立成绩突出者。6.素质拓展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校内外, 积极组织学校、院

5、部、班级各项团体活动并获表彰者。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者,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及广泛调查征求意见基础上,在社会责任感、精神文明、思想道德修养上具有更高层次的学生。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个人专场表演或展示者。7、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少数民族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各专项奖学金评定中,各学院(部)可在学校划拨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专项奖学金的人数。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五)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农林师范专业、基地班和本科强化班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在发放奖学金时扣除专业奖学金金额。(六)捐赠类奖学金苏州大学捐赠类奖学金是指校内外企事

6、业单位、基金(会)或个人在我校捐资设立的奖学金。捐赠类奖学金分校、院(部)两级管理,奖学金证书由相应管理单位负责制作。苏州大学校级捐赠类奖学金评定办法同时也须符合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具体评定要求还须符合各捐赠类奖学金的协议或者条例的相关规定。院(部)级捐赠类奖学金由学院负责管理,并及时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备案,并附有关协议和评审条例。申报内容包括: 1.奖学金名称; 2.奖学金基金或资金来源; 3.奖励范围、获奖条件、等级金额及评审办法; 4.评定和颁奖时间。在卓越科技创新奖学金和各专项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学生如已经获得相关部门专项奖励,可申请奖学金荣誉,不

7、再颁发奖学金金额。苏州大学捐赠类奖学金申请者,原则上在人民综合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三、奖学金获奖比例和金额类别等 级标准(元/人年)比例(人数)备 注人民综合奖学金50010%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20003%农林师范专业和基地班学生含平时已发的专业奖学金400元二等15007%三等75010%卓越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20001%二等15001.5%三等7502%专项奖学金学术科技奖学金400-60015%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文体活动奖学金400-600社会工作奖学金500精神文明奖学金500勤勉励志奖学金500素质拓展奖学金500优秀少数民族奖学金500四、奖学金评定办法及程序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

8、织实施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安排落实,各院(部)成立由学生工作人员、教务管理人员、教师(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有关工作。(一)评定办法:各学院(部)的奖学金评定在各学院(部)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以年级、专业(或专业大类)按照分类划分对学生进行测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判。学生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奖励证书原件或证明原件,在学业分类测评和科技创新获奖证书和证明以及专项认定的基础上,经各学院(部)评议,按照奖学金评定要求、评奖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二)评定程

9、序:1、非毕业班每年奖学金在9月份评定,毕业班学生在每年3月份评定;2、各学院(部)组织完成学生分类学业成绩测评,成绩向学生公布。学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均可向学院(部)提出申诉,由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答复;3、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奖励证书原件或证明原件,经过公布的学业测评成绩和科技创新获奖证书和证明以及专项认定,各学院(部)进行奖学金评定工作,初步确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和校内外青年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记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任课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对公布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各学院(部)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投诉,由学校

10、学生工作处或各学院(部)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复核;4、各学院(部)完成整个评奖工作,并报送各种材料;5、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6、学校公布正式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7、奖学金获得者的表现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8、各类校级奖学金由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颁奖,院级奖学金由各院(部)组织颁奖。 9、获奖学生名单和主要事迹由校、院(部)两级以一定方式公布和宣传,切实加强在评奖过程中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10、如在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者,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在获奖后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学校将收回其当年所有的获奖证书、奖金,并在全校范围

11、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处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五、本细则在2011级本科生中试行一年,学校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和德育测评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全日制本科生测评细则。学生学业测评总成绩按照学分绩点综合测评 ,其中包含思想政治课(两课)、军事理论课、职业指导生涯课程等。对德育、体育成绩采用准入制度。学生德育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即可参评各类奖学金。除参评三好生、三好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的学生需要体育成绩达到优良或80分及以上,其他同学只要体育达到学校规定

12、的合格标准后,即可参评各类奖学金,不计入总分。一、德育测评(行为规范)成绩(一)行为规范考评细则思想品德按行为规范分为政治行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日常行为四个方面:、政治行为: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抵制和反对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积极上进; 、道德品质: 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法制观念强,坚决抵制违纪违法的行为;、日常行为: 珍惜集体荣誉,主动为搞好集体献计献策,维护集

13、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为人正直,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生活俭朴,厉行节约。(二)行为规范考核方法:、自我小结,学生对照行为规范的四项内容对过去一学年进行自我小结;、评议小组评议,由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导师)、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和现实表现,对每位同学进行评议和测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在倾听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定每位学生的测评结果。4、对诈骗偷窃、考试作弊、论文抄袭、恶意拖逃学费、不按时还贷、制造虚假履历、不履行就业合同、隐瞒健康状况等失信行为,德育测评(行为规范)成绩不得超过80分。 二、学业测评成绩学业测评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学业成绩(不含重修课、超修课、公选课)均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体育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单独计算,不计入学业成绩测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