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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2010-05-01实施2010-02-25发布旅游安全管理旅行社Tourism safety management travel servicesDB44/T 7102010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ICS 03.200A 16备案号:27965-2010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与定义14 安全管理体系25 团队旅游安全要求56 经营场所安全要求77 职业安全要求88 突发事故与应急处理89 旅游保险10前 言DB44/T 7102010旅游安全管理 旅行社是旅游安全管理系列标准之一。本系列标准已经发布的包括:DB44/T 7092010旅

2、游安全管理 海滨旅游DB44/T 7102010旅游安全管理 旅行社DB44/T 7112010旅游安全管理 旅游(星级)饭店DB44/T 7122010旅游安全管理 旅游景区(点)本标准由广东省旅游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学章、甘达坚、虞国华、李江虹、邹飞翔、郑烘、陈白羽、林雪玲、薛珺君、杨志鸣。旅游安全管理旅行社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开展旅游服务的安全要点和安全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分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GB/T15971 导游服务质量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LB/T 002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旅行社 travel service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组织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等有偿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3.2分社 travel service bran

4、ch旅行社在其住所地以外设立、以该旅行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3.3旅游者 tourist以消遣、增长知识、增进精神愉悦为主要目的,离开常住地,从事游览、度假、参观、访问、购物、娱乐或其他非职业活动的人。注:通常也称作游客。3.4旅游团队 tour group由旅行社组织,采取综合包价的方式,按预定行程计划进行旅游消费活动的旅游者群体。也称作旅游团。3.5导游人员 tour guide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受旅行社委派,按照接待计划,从事陪同旅游团(者)参观、游览等事务的工作人员。3.6领队 tour escort依照规定取得领队资质,受出境游组团旅行

5、社委派,履行旅行社合同义务,带领旅游团从事境外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3.7旅游安全事故 travel accident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游乐园、海滨浴场等旅游场所发生的涉及旅游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故;或由旅行社(公司)接待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a)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不足万元者;b)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者;c)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死亡或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者;d)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

6、故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者。3.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public health emergency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3.9旅行社责任保险 travel service liability insurance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3.10旅游意外保险 travel accident in

7、surance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4 安全管理体系4.1 总要求旅行社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执行并不断改进和完善。4.2 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4.2.1 安全管理方针旅行社的经营管理中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法定安全管理方针,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具体安全管理方针。企业安全管理方针应:a) 形成文件,获得企业最高管理者的批准,并得以贯彻实施和保持;b) 适合企业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c) 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d) 定期评审,以确保其符合企业当前生产和

8、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4.2.2 安全管理目标4.2.2.1 旅行社应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和细化到具体部门,形成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各级安全管理目标应:a) 可量化;b) 与企业安全管理方针保持一致;c) 在应用中持续改进。4.2.2.2 旅行社在建立和评审安全管理目标时应考虑:a)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b) 安全生产的危险源和风险;c) 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d) 财务、运营和操作的要求;e)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4.3 安全管理机构4.3.1 设置原则旅行社应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安全管理机构。4.3.2 管理承诺旅行社最高管理者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9、应:a)向员工传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重要性;b)确保企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的制定;c)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在经营班子中任命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设置各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d)确保安全管理资源的获得;e)督促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并进行安全管理评审;f)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持续改进。4.3.3 设置要求旅行社应设立安全专(兼)职部门,合理配备专(兼)安全人员,安全部门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国内旅行社应聘用不少于1名注册安全主任(可兼职)或委托具有国家相关专业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经营管理服务,国际旅行社应聘用不少于1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4.4 职责、权限与沟通4.4.1

10、 职责旅行社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责任; 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预防各种安全事故,严守国家秘密,协助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履行保密制度; 组织实施安全旅游、健康旅游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普及安全生产运营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强化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安全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档案; 确保旅游线路安全和旅游团队行程中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做出说明和警示,并积极

11、采取防范措施; 预防交通、卫生等旅游安全事故; 制定/获得并熟悉有关应急预案,确保有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实施高风险的特殊旅游项目时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预案和急救措施; 防范与旅游者相关的治安与刑事案件; 预防以旅行社名义进行违法活动。4.4.2 权限旅行社最高管理者拥有安全管理最高权限。各级部门和岗位有与其职责相匹配的权限。旅行社工作人员可以越级向任何一级责任人报告和反映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并有权拒绝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人身安全的工作指令。4.4.3 沟通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企业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4.5 资源配置4.5.1 安全生产资

12、源的提供旅行社应:a) 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b) 建立安全费用台账;c) 确保旅行社相关保险的费用投入。4.5.2 基础设施旅行社应确定、提供并维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a) 必备的经营场所和相关设施;b) 配置适当、有效的消防器材(见6.1);c) 支持性服务如信息系统等。4.5.3 安全生产环境旅行社经营场所应符合保障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4.5.4 安全生产责任制海滨旅游区应建立企业、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体系,以部门为主,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的责、权。4.5.5 安全制度旅行社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予以颁布实施,并适时进行评审,以确保其

13、有效性和适宜性。这些制度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 安全生产纪录; 安全作业管理 安全投入保障; 旅游线路安全评估; 安全事故处理; 消防和卫生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奖惩;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交通安全和旅游汽车管理; 应急预案(见4.5.6)。4.5.6 应急预案旅行社应具备完整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预案的准备和演练。旅行社的应急预案应包含对交通、治安、火灾、食品卫生、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泥石流、海啸等)等常见事故的处置预案。旅行社宜根据经营范围和管理现状,补充制定针对特定旅游项目、特定旅游区域或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6 安

14、全教育和演练4.6.1 安全教育旅行社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员工安全教育档案,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员工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培训内容包括: 企业、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基本功训练; 安全生产及防火、交通安全等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应完成相应特种作业培训。4.6.2 应急预案演练旅行社应每年开展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旅行社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消防、治安、卫生、交通安全等,有所侧重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1次,并做好记录。4.7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评审4.7.1 安全生产

15、监督和检查旅行社应: 建立三级安全监督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检查监督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所有工作岗位予以积极配合。 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季度、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形成书面报告。 在日常工作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检查记录应予保存。 自觉接受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4.7.2 安全生产评审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评审包括自我评审、上级主管和政府管理部门评审和第三方评审。旅行社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的自我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并确保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意见得到落实。安全生产评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企业安全管理方针及

16、管理目标是否恰当并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相关文书资料是否齐全; 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能满足需求; 安全生产的资源和设施设备是否完备和满足需求; 员工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是否适宜和有效。4.8 持续改进旅行社应结合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日常安全管理监督,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5 团队旅游安全要求5.1 旅游线路安全旅行社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应有必要的安全评价,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应有配套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向旅游者提供必要的防范指引。旅行社对旅游线路合作方的安全资质证明有备案。旅行社不应将未开发区域纳入旅游线路安排,同时应回避政府警告或临时

17、限制的区域。设计出境旅游线路时,不应选择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或地区作为旅游目的地。5.2 组团安全要求5.2.1 事前明示及引导报名和组团时,旅行社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风险等安全事宜做出明示,包括:a) 对自身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旅游项目作出客观的说明;b) 对旅游行程和活动的身体素质要求作出提示,明示某些疾病患者可能的风险;c) 对身体素质可能不宜参加某些旅游活动的报名者做出提示、警示或劝阻;d) 恶劣天气或者不可抗力的事件对旅游行程安全可能构成的威胁;e) 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者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f) 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其它情况;g) 出

18、发前带齐旅游行程中必要的证件和物品;h) 旅行社认为需要明示的其他事宜。5.2.2 遇恶劣天气时的避险当出发前恶劣天气被气象部门认定为不宜户外活动等级时,旅行社应停止出团;在旅游途中遇恶劣天气时,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必要时中止旅游活动,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5.2.3 地接社资质要求组织旅游团队时,旅行社应选择旅游目的地符合资质要求的地接社。5.2.4 重点和大型团队接待要求接待重点和大型旅游团队时,旅行社应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安全工作。5.3 导游人员和领队安全操作要求5.3.1 一般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应:a) 熟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熟记相关的应急预案,掌握一定的安全防

19、范技能。b) 在上团前了解旅游团队的人员情况和日程安排,获取天气预报,掌握团队的特点和行程安排中需要注意的安全环节,检查行程计划、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完备或妥当。c) 上团前检查旅行社是否已为旅游者和导游人员购买旅游意外保险。d) 持导游证上岗。5.3.2 接团安全操作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在接待团队过程中应严格履行接待计划,履行安全责任,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随时提醒旅游者,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其安全操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 自觉遵章守法,严守国家秘密,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拒绝嫖娼、吸毒和赌博活动,不应诱导和组织旅游者参与吸毒、淫秽、迷信或赌博活动。b) 对旅游者的

20、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防止损坏或丢失,适时提醒旅游者保管好个人财物。c) 根据天气情况,提醒旅游者增减衣服,预防生病。d) 全程提醒旅游者紧跟团队,经常清点人数,防止旅游者走失和发生意外。途经有安全隐患区域时,应提前向旅游者发出警示,避免游客误入。e) 带领旅游者参加潜水、探险、狩猎、滑雪、漂流、蹦级、登山、骑马等特种旅游项目时,提醒旅游者必须根据自身体能量力而行,作好充分安全准备,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并协助进行安全措施落实和监督。f) 对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g) 监督旅游车司机的工作质量,避免其出现酒后驾车、

21、疲劳驾驶等其他不安全的行为。行驶途经危险路段提醒旅游者防止磕碰,到站下车提醒旅游者带好所携物品,停车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h) 了解旅游者所住房间的楼层、位置及酒店的安全紧急通道等住宿情况,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到达现场处理。i) 监督用餐地点的食品卫生状况,保障旅游者饮食卫生。j) 发生突发事件、旅游安全事故时,导游人员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向旅行社汇报实情,向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善后事宜。k) GB/T15971提及的其他安全操作要求。5.4 旅游交通安全要求5.4.1 航空、铁路、游船旅行社组织旅游者乘坐飞机、火车、游船时,导游人员和领队应提醒旅游者遵守航空、铁路、游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2、,妥善保管好携带的行李、物品,出入境时还应提醒旅游者遵守出入海关携带物品的规定。5.4.2 旅游汽车5.4.2.1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营运车辆应符合LB/T 002的要求,并保证车辆证照齐全、安全检验合格,满足旅游行程运输要求。5.4.2.2 租用外单位车辆时,应选用公安、交通、工商、税务、消防等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证照齐全的旅游汽车公司的车辆,并与车辆单位签定旅游团队接待用车合同。5.4.2.3 严格贯彻落实自备车辆出车检查制度,做到旅游车辆班组日检、部门周检、公司月检。检查中使用安全检查表并签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符合重大事故隐

23、患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来管理和执行。5.4.2.4 旅行社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确保行车安全,不超载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对连续驾驶超过4h,或连续行程超过400km的旅游线路,旅行社应安排驾驶员中途休息时间,或增配一名驾驶员。5.4.2.5 旅行社应为每辆旅游车上的旅游者配备至少1名导游人员。5.4.3 交通避险引导旅游者旅游过程中,原定交通路线、路况出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领队及导游人员应提出改变交通工具或路线的提议并说明原委,在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后,可临时改变交通工具和行程,必要时可以中止旅游行程。5.5 旅游餐饮住宿安全要求5.5.1 旅行社向游客提

24、供的预包装食品和饮料时,应确保食品和饮料来源明确,有完整的质量标识或证明,并符合保质期限。5.5.2 旅行社在为旅游团队选择饮食场所时,应考察其食品安全卫生情况,选择具备营业和卫生资质,外观干净、卫生的餐厅。5.5.3 旅行社在为旅游团队选择住宿场所时,应考察其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选择具备营业资质、建立并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的饭店。6 经营场所安全要求6.1 消防安全旅行社的办公和营业网点应设置消防设备、器具和消防监控系统,并按GB 13495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较大型的营业点(工作人员达8人或以上,下同)应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和设置紧急照明

25、装置,并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6.2 治安管理旅行社的营业网点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维持门市部内的现场秩序和治安安全。旅行社应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安全情况记录。旅行社的办公和营业网点存放现金、支票、发票、公章应使用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使用,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资料实行专人专柜管理。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宜在其报名处等位置安置摄像头,对办公和经营场所进行录像监控。6.3 用电安全管理旅行社经营场所应符合用电规范,不应擅自架设电线或增加电源插座,电器的安装使用应以电缆电路的承载能力为限,以确保用电不超出电缆和电路的承载负荷。出现电路超负荷运行时,应及时停用部分用电器,或者实施错峰用

26、电。6.4 工作环境遇高温天气时,营业场所应采取相应防暑降温措施,为营业员和旅游者提供舒适的环境。6.5 网络和信息安全旅行社应确保网络安全,保证营业网点和游客相关资料的安全。旅行社应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保密,不应对外透漏或将其用于商业用途。7 职业安全要求7.1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旅行社聘用的专职或兼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复审。7.2 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旅行社应:a) 约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b) 监督特种作业人员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现场操作时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

27、产品。7.3 劳动防护与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旅行社应为其员工及聘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7.4 不安全因素的报告与处置旅行社应建立不安全因素报告和快速处置机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后立即报告,及时处理。7.5 职业健康安全旅行社应要求员工和导游符合从业健康要求,按规定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并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8 突发事故与应急处理8.1 突发事故处理原则突发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是:a)以人为本,救援第一;b)属地救护,就近处置;c)保护现场;d)及时报告,信息畅通。8.2 事故报告与分级响应制度凡是发生有旅游安全事故(伤、亡、中毒、社会安全等)时

28、,领队及导游人员应在积极抢救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旅行社领导汇报,境内的向当地旅游、公安或交通部门,境外的向使领馆汇报,请求救援。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旅行社部门安全负责人应在得知消息后6小时内报告旅行社安全第一责任人或最高管理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或特重大安全事故时,应在得知消息后1小时内报告旅行社安全第一责任人或最高管理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旅行社部门安全负责人应对事故处理及时响应,作出明确指示,提供尽可能的援助;发生重大或特重大安全事故时,旅行社安全第一责任人或最高管理者应对事故处理及时响应,作出明确指示,提供尽可能的援助,做好善后事宜。8.3 事故分类处置8.3.1 轻微事故发生轻

29、微安全事故,领队及导游人员可酌情处理,帮助旅游者解决问题。8.3.2 治安事故在旅游者遭遇坏人的骚扰、偷窃、抢劫、诈骗、行凶等治安事故时,领队及导游人员应采取果断应急办法,积极排除险情,妥善解决问题。8.3.3 交通事故或火灾在旅游活动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遇突发火灾,领队及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者意外伤病、病危或死亡时,领队及导游人员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救治并做好善后处理。8.3.4 重大传染性疫病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旅游者患疑似重大传染疫病时,应立即向旅行社和卫生部门报告,迅速隔离和救治,积极处理。游览地突发传染性疫病,领队及导游人员应立即向旅行社报告

30、,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和消毒防疫工作和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按旅行社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示处理。8.3.5 自然灾害与骚乱遇到台(飓)风、地震、冰雪、水灾等自然灾害或政治动(骚)乱,领队及导游人员应保持镇定,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旅游者,迅速与旅行社及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并带领团队撤离灾区,沿途照顾好伤病员,防范或减少旅游者伤亡事故发生。8.3.6 食物中毒旅游者出现或怀疑食物中毒时,领队及导游人员应配合卫生部门尽快做好抢救工作,向旅行社领导和当地旅游部门报告,配合当地卫生部门查找毒源并做好善后工作。8.3.7 旅游者走失遇旅游者走失,导游应了解情况,积极寻找,迅速向旅行社报告,

31、必要时进一步向旅游和公安等政府部门报告,同时与住宿饭店联系;事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写出事故报告。8.3.8 丢失证件或物品旅游者丢失证件或物品时,导游人员应详细了解丢失情况,尽力协助寻找;同时报告旅行社,积极协助旅游者向有关部门报案,补办必要的手续。8.3.9 丢失或损坏行李旅游者的行李丢失或损坏时,导游人员应详细了解丢失或损坏情况,积极协助查找责任者,有投保时协助物主办理保险索赔,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8.3.10 港澳台及外籍游客伤亡发生港澳台和外籍旅游者伤亡等事故时,领队及导游人员应及时向旅行社和旅游部门报告,积极救治,认真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

32、,协助办理保险理赔和善后事宜。8.4 信息发布旅行社工作人员对媒体等发布旅游安全事故消息,应事先征得旅行社领导和(或)旅游、公安部门领导的同意。8.5 总结与建档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旅行社在紧急施救、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应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和事后处理是否妥当,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改进措施,督促措施的落实,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9 旅游保险9.1 旅行社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等相关旅游保险。9.2 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时,应向旅游者推荐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散客和自由行旅游者,旅行社可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同时,旅行社可根据行程需要向旅游者建议购买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救助保险、旅游救援保险等其他相关旅游者的个人保险。9.3 旅行社应为在职员工和导游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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