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第1期培训学员提问及教师答疑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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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第1期培训学员提问及教师答疑汇总一、身份识别 序号学员提问参考答案1了解你的客户”,在实际工作中,前台人员向客户询问了解其资金来源及去向情况。往往客户会本着存取款自由的原则,同时个人隐私意识很强,不愿配合网点前台人 员的了解询问,或者不提供真实的情况,银行很难了解到其资金来源及去向情况,不便对客户及其交易情况进行了甄别分析。请问前台人员如何通过一些途径或具体 的方式方法来了解?尽职调查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式, 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总体而言,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金融机构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程序,整合前台和后台信息资源,达到“了解你的 客户”的目标,

2、强化识别效果。具体来说,前台识别时可采取一些技巧性的手段,比如基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的角度出发,结合本行营销策略,逐渐了解客 户更多的资金交易信息,避免直接询问资金来源和去向引致客户反感。2客 户的尽职调查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对于基层机构无论是交易行、客户行在对客户进行分析甄别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所达到的调查结果非 常不科学。建议对尽职程序提供相关固化的格式(表),以提高工作效率。对于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的结果不准而导致洗钱行为的发生,金融机构如何承担责任。监 管者制定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板,金融机构套用固化表格,看似简单,但用于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是很不科学的。首先,客

3、户身份识别要和风险划分相当。不同客 户的风险是不同的,必须因地制宜,没有万能公式,要合法合理。金融机构应该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健全内控制度。只要严格依法履行尽职义 务的,金融机构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实际工作中如何识别护照和军官证等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如何识别辨别真伪,有无这方面的权威机构?公 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对护照持有人的出入境信息进行管理,实践中,有的金融机构通过查看“出入境记录”的方式辨别真伪。如果没有出入境记录,一般就是 假的。怎么看呢?1、看护照中的签证页,中国入境签证页上应当有“海关”和“边检”的蓝色入关印章;2、如果护照的签证过期,属于

4、延期居留,可直接报警。金融机构识别军官证的确是一个难点,我们将进一步探讨。4柜台人员如何了解企业客户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客户经理无法有效配合前台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这种情况怎么办?柜台人员可以结合企业身份背景信息,如资本规模、经营范围、交易对手等,分析客户资金交易,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同时,金融机构应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相关岗位各司其职。5个 人客户的身份识别工作比较困难,因为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种类比较多,但目前只有通过公安机关的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查询身份证,而当客户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来 办理开户或其他业务时,只能依靠人工去识别,所以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对于监管部门能否建立综合信息平台,

5、能够对多种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有利于提高 客户身份识别能力和减少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建议很好,但需要有关证件管理部门的信息支持。6现金支取人民币5万元以上,由他人代理的,需要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并留存其复印件或影印件。想问的是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会增加本已繁忙的前台业务人员的工作压力,请分析此规定的必要性。加强现金管理是当前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重点关注并保留好有关身份证件和信息。对于已在本行留存了身份资料信息的客户,可不再重复留存。7单位存现超过5万元现金需要对经办人复印身份证或联网核查吗?没有异常情况不需要8客户身份识别办法规定,为规定金额以

6、上一次性交易客户办理业务,应核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信息、留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实际工作中,因业务属一次性交易,银行未开发系统,已留存证件复印件,还需手工登记证件上已有的信息吗?如性别、国籍等。需要登记。9对于代理办业务,当出现这种情形时,是否需要对代办人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留存复印件:如某代办客户到网点通过现金无折方式存到多个不同名的客户账户,且每个客户的存款金额都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之间,但几个账户累计达到30万元。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银发2008391号文件,银行应参照一定金额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对代办人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并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10

7、目 前反洗钱的工作难点是可疑交易分析。高质量的可疑交易分析需要结合客户身份、收入等方面的信息。但客户身份识别中规定的,开户时客户预留信息仅为九项,其 中职业信息无细分项,从客户预留的单位名称,无法判断所处的行业,这个行业的收入是多少,对银行分析人员来讲较为困难,银行人员不太可能了解到所有行业的 收入情况。如何去分析客户身份?可疑交易分析是“系统筛 选”和“人工分析”相结合,客观和主观相结合。分析身份只是可疑交易分析中的一部分,当然收入情况是判断的主要因素,实践中一般有如下方法可以参考:1、 如果有职业,上网搜一下收入情况,很多网上的论坛里就有求职的人问答某单位收入情况;2、如在你们行有工资卡,

8、就更好了,直接看每月工资收入;3、如果有 信用卡,可以查看信用卡的开户资料,并参考信用卡消费情况。最后,收入只是一方面,实践中要综合身份、资金和行为三方面综合判断。当然,可疑交易的分析一 般要花一定的时间,甚至要长期关注。11关于证件过期的问题,我想问下单位的证件过期是所有证件包括开户证件和个人证件吗?如果是开户经办人证件过期可以吗?过期主要指单位的,但相关人员的应更新。12假如部队军人的退役金需要开卡转入,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提供军人证或士兵证件,由相关的部队出具证明,证明该批退役军人身份的真实性,有了这样的证明,是否可以认定,符合我们反洗钱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开户时应按照有关客户身份识别

9、要求进行识别,军人应出具军官证等证件。如为退役,应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13在办理业务时问客户职业有什么意义吗?很多客户很反感,一般都回答无业,这样一来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总 体来说是很有意义的,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相信客户所填写的职业信息的可信度将不断提高。目前,银行还是有一些判定方法的,如银行是客户的工资卡开户 行,或在客户开户后根据其资金交易特征补充更正其职业信息等,动态地完成职业信息填写工作,真正做好“了解你的客户”工作。14在柜台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时,有一些客户非常矫情,就是说是个人隐私不愿提供基本身份信息, 比如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对像代办开户电话核实,弄不好还要给骂一顿。这

10、 是法律赋予金融机构的义务,至于个人隐私,当然银行要为个人信息保密,法律也有相应的保密要求。外资银行有一些经验和技巧可供借鉴:如某外资银行在为客户 开户时不能当场得到账户,必须一段时间后由银行寄送到客户的邮寄地址,而银行本身有很多特色而且便利的金融服务,客户为了获得这些服务,愿意等待。因此, 这段时间也是身份识别的好时机。我国的金融环境和文化也还需要不断完善,如果所有金融机构都严格执行规定,那客户为了获得金融服务也就自然不会不配合了。15对于客户身份识别,可能理论上要求是很合理,但在柜面具体操作中,常常没办法做得很到位,比如客户对于留存的职业、常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客户要是不愿意真实反映,

11、银行也是没办法的。16一次性金融服务:银结通转账发生一万元是否要客户提供身份证?如果在该银行有账户,应该不算一次性金融服务。如该客户在办理转帐的银行没有开户,则应比照规定金额一次性金融服务的要求开展开户身份识别工作。17重 新识别客户方面,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需要重新识别的客户,但如果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没能与客户联 系上,无法重新识别客户,办法中没有作相应的规定,是否以也拒绝受理其相关业务?如:司法机构关注的客户需要作重新识别。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类客户 身有官司多数无法联系到,即便是联系到了,客户拒不接受重新核实。可作为重点关注,符合可疑的要上

12、报。18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机、POS机办理业务,银行遇到最大的困难就是客户重新识别,因为客户开户后就基本上不到银行来,这种情况怎么办?符合客户重新识别情形的需要识别,如无法联系客户,可列入关注类别,重点关注交易方面十分存在可疑特征,如有,应及时上报可疑交易报告。如能电话联系上,可以结合客户身份识别的技巧,开展身份识别工作。19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中要求,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限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银行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但是我们怎样才能知道调查工作已经是否结束了?直接询问开展此线索调查的人民银

13、行。20客户的身份识别是反洗钱报送的关键,有没有其他系统可以查询目前可查询个人的身份证联网系统,现在人民银行在推行机构信用代码,就是单位的唯一性身份证,以后也可查询,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的系统可查询。21关于代理未成年人开户的,如何确定是否是监护人?反洗钱法未在此方面作出规定,开户的前提条件也不需要一定是监护人。如要确定,可通过户口簿等。22在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什么样的个人和中介机构为反洗钱法第十七条的“第三方”,请举例说明。第 三方可分为两类:一类为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或证券公司委托银行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这里银行就是第三方,前提是符合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

14、户身份资 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另一类为非金融机构,如银行在办理代发工资业务代理批量开户时,可参照上述身份识别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 定,委托代理开户单位对其员工进行客户身份识别。23通 过对反洗钱培训系统的在线学习,使我们对反洗钱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非常感谢人行。但实际工作中,一线柜员存在许多需解决的问题,如持续身份识别中对大额 存取款的客户的识别,为减少客户等待时间,对已了解其经营情况的客户,许多营业机构采用识别存档的方式,专夹保存客户联网核查资料,虽然这样做了,但也非 常担心不符合人行要求,请贵行给予一个回复好吗?专夹保存肯定没有问题。但按照反洗钱规定,如出现异常现金存取

15、还应进一步联网核查客户的身份证信息。24能否利用社保、税务等系统核实客户信息的真实性。从国外经验看,利用社保、税务信息是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手段,我国也应积极开展这方面的探索。25请问为他人账户存现1万元以下(不含)的业务,是否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银行经办员是否要核对其证件,并登记其证件号码?没有强制要求。26对 现金存款与现金汇款理解不够,请问它们的区别是什么?如:异地无折无卡一次性存现,是一次性现金存款还是现金汇款?(如果是代理人是否也无需比照一次性交 易的证件复印留存要求,只需按照代办要求留存代理人相关信息?)异地存现,在本地无折无卡,对本地银行来说应是一次性?1. 异地无折无卡一次

16、性存现,如果存现的帐户是客户本人在该行的其他网点开立的帐户,且接受存现业务的网点能通过本系统了解客户身份信息,则不必按照规定金融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的要求进行识别。2. 如果客户存现给其他人的帐户但手持其身份证件,应明确为代理关系,则应按代理业务开展身份识别工作。如果客户没有携带帐户开立人的身份证件,则应比照规定金融以上一次性金融服务的要求进行识别。27我 是农行的一名员工,请问:在线培训客户身份识别2.2中关于一次性业务的识别条件:“为不在本银行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 付.”这里的“本银行机构”是泛指整个农行系统还是具体指农行系统中的某个营业机构?是否包括通存通兑业务

17、?例如:客户手持农行铁西支行开立的 银行卡在农行铁东支行给异地的工行卡办理现金汇款, 对于铁东支行来说,这笔业务是否属于无折无卡汇款,是否算一次性现金业务?又比如在以上条件下若是给异地的农行客户汇款是否也算一次性业务?1、 本机构范围要从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可查询掌握的信息来看,如果网点能查到全行开户情况,能够及时获得开户信息,就可将“本机构”理解为全行。2、通存通 兑业务不属于上述一次性金融服务,但在代理他人存现而无法提供户主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应比照规定金额一次性金融服务的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3、如果 通过客户农行铁西支行的银行卡办理汇款就不算一次性金融服务,因为客户在本机构有帐户。4

18、. 存现的帐户是否为异地或是否是农行系统,不是判定是否为一次性金融服务的标志,判定的标准主要看存现人是否在本机构开立了帐户。28我 对一次性交易理解不透,关键是现金存款与现金汇款的区别没弄明白。例如:A客户在中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一个银行卡账户,在中行西单支行无任何账户(即无 存折也无银行卡),有一天,B客户在中行西单支行为A客户的银行卡存一笔现金5000元,请问B客户在中行西单支行为A客户的银行卡存的这笔5000元现 金属现金存款还是现金汇款?对中行西单支支行来说,该笔交易是否属于反洗钱中讲的一次性金融服务?属于一次性金融服务中的现金汇款,只有A客户本人或请其他人手持A的身份证将现金存入A的

19、账户才是现金存款。29对现金存款与现金汇款理解不够,请问它们的区别是什么?如:异地无折无卡一次性存现,是一次性现金存款还是现金汇款?无卡无折存现比照一次性金融服务处理。30有时候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来进行调查所涉及的客户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已经进拘留所了),这时候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工作存在较大困难,客户已经都联系不上了,怎么办?可作为重点关注。31目前我们查询联合国制裁名单的系统操作比较复杂,监管部门是否可以搭建一个更便于操作的系统?国内外都有公司专门开发制裁名单数据库系统,有些商业银行已经在用。32目前协查部门要求查询时,不太愿意讲理由,基层网点对客户风险调整的掌握有难度,请问老师该如何操作

20、?尤其是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是涉嫌洗钱,不确定,以前还会写因涉嫌什么犯罪,现在基本上都不写的,所以,为了自我防卫,大家就都把他们调整为高风险了。上述问题是由于不科学的风险划分标准引起的,客户风险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客户涉案情况是调整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但不是唯一指标。另外,至于具体罪名,不知道也没关系,因为都是涉嫌犯罪,当然知道具体罪名有利于分析判断交易性质。33要是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时未向银行说明存在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那是不是可以默认为客户本人就是实际受益人?一般情况下,客户不会主动说明的,金融机构要主动调查。34有 时候司法机关来进行调查,为了

21、不让银行人员具体知道哪个才是真正想查的人员,一般会让查多个人员,协查通知书上,也没有说明是否涉及犯罪,还是离婚案件查 询,那么是否将所有调查的名单人员全部调整风险等级?假如调整等级了,司法机关也没有后续跟进,银行无法知道是否确定犯罪,也没有合理理由说明其不犯罪, 哪么风险等级该如何调整?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客户涉案情况是调整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但不是唯一指标。如果根据其他方面的情况,如客户经理的了解、征信情况等判断客户实际没有这么高的风 险,可以根据重新识别的情况进行调整。我们要把握反洗钱要求的基本精神和目的,至于途径和方法,需要不断探索。35在司法协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认

22、为可疑就可以协查,但只要法院未定罪,都只是嫌疑人,对这样的客户一律采取风险客户的识别措施是否过重了呢?例如我很对高风险客户的授信额度等是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在实践中,警方调查对象应作为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调整的重要参考指标。对警方正在调查的客户,一般金融机构也应谨慎考虑授信问题。36公检法的刑事、经济案件的协查,冻结的客户的风险等级一定要定级为高风险吗?建议定为高风险,除非有其他证据能够排除。37对公哪些企业可作为白名单处理?按风险为本原则,请各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二、大额和可疑交易 序号学员提问参考答案1可疑交易分析时,判断企业进出资金与企业规模是否相符,主要参考注册资金,

23、那么怎么判断进出资金与注册资金的关系?有什么比例吗?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注 册资金是重要参考指标,此外还要看经营范围和平时资金流量。经营范围一般能够决定业务性质,相应的决定资金特点,比如批发和零售的资金特点就不同。没有统 一的比例,一般情况下,要看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特点,综合判断。比如,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一个注册资金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平时没有什么业务,突然出 现上百万的资金进出,就很可能存在可疑。2目前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有待完善,对于公转私的情况我们金融机构人员怎样判断?我就遇到过这种情况:这个企业就是法人说了算,他签个字就把200万借给了一名员工,财务人员说老总签了字的,这个企业的注册资金

24、是1个亿。这种是可疑吗,怎样判断他有洗钱嫌疑?1、实践中可能存在避税、方便提现等目的,因此需关注员工个人账户的资金动向,再判断是否可疑。2、还可以参考该公司以往操作,是否有类似操作,是否经常这样操作等。3、上网查一下,该公司最近有没有什么大项目在做,或在审批。3请问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日是否涉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星期六、日的顺延问题。是的,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顺延。4客 户自己到银行开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之后就再也没有到柜台办过业务,其账户资金交易情况为集中转入资金万左右,然后通过网银分散转出,交易量较大,每月 转入资金大概10笔左右,客户开户时填写职业为行政管理。因客户只是开户时出现一次,银行

25、无法再了解到其资金交易目的和客户真实身份背景,请问下这种情况 是否可疑,有没有好方法执行“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提供的信息不是特别完整,无法直接判断是否可疑。个人建议,结合交易对手、交易量持续时间及交易特征等综合分析。5有时候上报可疑交易报告时在客户经理方面会有一些较大的阻力,他们怕会影响与客户的关系,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上 报可疑交易并不说明客户就一定有问题,如果客户和交易的确都被证明没有问题的话,最终也会排除可疑。而且,上报可疑交易是金融机构一项不可推卸的法定义 务,如果因为怕影响与客户关系而不履行法定义务,很可能会带来风险,如果最终出现案情,客户经理制而不报,到时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外,按

26、照法定保密要 求,不应让客户知道上报可疑交易情况,应该是不会影响客户关系的。6反洗钱可疑和大额的录入费时费力,又有时间限制,自己很想做好,可是量一多,就只能做些形式完成任务了,希望能多给点时间,能让自已和做反洗钱的同事们不要被限制所累。多给时间解决不了问题,要改变现有工作模式。目前人民银行正在推动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试点工作,其宗旨也是给金融机构减负、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7请问经人行反洗钱协查过的客户,但在我行没有可疑交易发生,我行也要将其作为重点可疑客户上报吗?建议重点关注,如有可疑交易发生,应及时上报。8银发201048号文中对银行未上报异常交易要留存分析记录,规定不明确。应规定银行怎么样

27、留存、留存了哪些依据才能符合监管规定,不会因漏报而受到处罚。经人工分析排出疑点后,金融机构没有报告某些异常交易,但工作记录足以证明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已经勤勉尽责,监管部门就不能认定其违规。9目前单位转个人的交易比较多,很大一部分商户都是通过POS刷卡进入帐户后直接取现,长期如此,像这种客户可否作为重点可疑对象?POS 机业务主要关注其中的套现风险。有如下识别点可供参考:1.商户申请POS机时一般选择“批发类”等一般商户,节省费率;2.可以有移机现象(需要现场巡 查);3.刷卡资金量比较大,超过其经营规模(与注册资金比较);4.刷卡结算资金入商户单位账户后立即公转私,转到借记卡账户;5.信用卡刷

28、卡比例超 高;6.经常有查询余额的操作;7.一般都是信用卡还款期限快到时才还款,还款后立即全部刷卡;8.有些卡有交替使用的特征;9.注意交易金额特征,如账 户交易不留余额,经常出现接近刷卡上限金额。10.POS机刷卡最终用于取现。等等。10我看到有关文章提到利用POS机洗钱,但不名如何发现,我们单位就有很多POS机商户,每天累计金额不少,但不知是否存在可疑?11请问法院协查的客户调为高风险后,该客户后来在我行销户,再无业务发生,是否可以调降风险等级?建议不要因销户影响客户风险等级的判断。即使该客户全部销户,最好也不改变其原有等级,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数据库留存其风险等级状况和划分依据,作为参考。如

29、果该客户以后又来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银行则不必从头再来,而是可参考原等级划分状况,并根据现状进行调整。12在实际工作中,反洗钱系统中提取出公转私业务,经了解转入个人只是因为从个人卡结算方便而并不是有业务关系,往往转入的个人是本单位的财务人员,资金从对公户转入个人账户再从此个人账户转入真正的交易对手,此个人账户仅起到过渡作用,这种情况是否认定为其可疑?这种情况可能涉及避税。如果资金量比较大或者有其他可疑情形,建议报告;如果资金量不大,建议关注。目前,FATF已经要求各国把税务犯罪列为洗钱上游犯罪,今后将加大对税务洗钱的打击力度。13个人账户要求解入大额支票,若无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柜员无法判断其资

30、金的来源和用途,柜员能否拒绝办理?若能办理是否应该报可疑?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应拒绝办理,进一步调查发现可疑后再上报。15通 过网银进行大额频繁公转私业务,银行是否可以封闭其网银?2011年人民银行下发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开立、转账中谈的主要是网银的方式,上面没说不能转啊, 只要你提供合理的依据,什么是合理的依据,你怎样去鉴别这些依据。柜台没法了就报可疑吧,真的是无计可施了。老师,有没有可直接拒绝这些客户的规定或者法 律?银发2011116号文说得很清楚,通过网银进 行的大额可疑公转私业务,银行应关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网银转帐功能,并要求存款人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转帐业务,并出具书面付款依据或相关

31、证明文件。其 实,如何正确理解这个规定并如何具体操作,大家不必太为难,从某种程度上说,此规定是赋予银行一种可能采取的手段,也是对洗钱分子的一种威慑,如果客户真 可疑,银行按规定关闭网银转帐功能后,客户不敢到柜面办理业务,则进一步洗钱的可能就不存在了,也就达到了预防洗钱目的。如果客户是正常客户就不怕到柜面 办理,而银行也有机会进一步识别客户身份,排除可疑的仍可继续为其开通网银功能,不能排除可疑的则应按规定进行报告。16当 客户的交易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时,怎样判断其是否可疑,怎样对其进一步客户身份识别,在工作中好像有困难。目前,银行个人网上结售汇等电子自助模式的反洗 钱监管是一个难点,无法类似柜面

32、交易一样能现场即时的判断。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是现阶段反洗钱工作的难重和重点,对通过电子银行而发生的业务在进行分析、 甄别过程中有难度。客户开立结算账户,之后经常通过网银结算,如何识别客户的洗钱行为呢?的确如此,网银等非面对面业务的反洗钱监管在各国都是难点。人民银行也在会同商业银行抓紧进行研究。个人认为网银业务识别客户的重点除开立账户外,还应更多地关注其交易,分析交易特点判断是否存在疑点。17网上银行大额可疑交易,实际中该如何控制?如何判定?一 般情况下,网银交易应关注:1.是否频繁大额资金转入转出;2.快进快出;3.不同账号网银交易的IP地址是否相同;4.不同账号之间是否具有交替性。 5.如果

33、能够找到开户资料,看看开户人身份信息与网银交易是否相符,例如老年人一般不倾向于用网银、一般也不会在开户时同时开通网银。18在系统中上报可疑交易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如同一客户已上报了可疑交易后,系统中又在几天内出现了该客户的多笔可疑报告,继续上报多笔报告怕形成重复上报,是继续上报,还是不再重复上报,或是在多长时间后系统中再出现可疑报告时再上报,该如何处理?关键是要分析重复发生的交易是否有疑点,存在疑点的应按规定上报。19个人客户甲给乙账户汇入现金20万元,前台柜员办理这笔交易时录入汇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银行反洗钱监控系统已自动抓取生成客户乙为主体名称的大额交易报告,报告中也有交易对手汇款人甲

34、的信息(姓名和证件号码),问:是否还要新增一份以甲为主体名称的大额报告。要增加。20问 一个操作方面的问题,按照可疑交易报送规则,银行上报可疑报告时一般都会在上报的报文中同时报送客户信息及开户情况,那这时候在报告的“可疑行为描述”内 容中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对客户的开户情况进行过多描述了?那对于交易方面还重点写吗?比如资金来源和去向的情况还有交易规律和特征方面重点写“行为”上的疑点,可疑行为描述既包括开户行为也包括交易行为。21有时候是想着在可疑行为描述中也把资金来源和去向的情况还有交易规律和特征方面的情况写出来,想着这样会更有助于人民银行监测分析中的分析人员在分析时能更形象和直观,这种想法对吗?

35、非常好!22客户在我行开立了账户,但不在我行进行交易,如何甄别可疑交易并报告?虽不在开户行交易,但开户行能够掌握账户全部交易信息,应结合客户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甄别。23在日常核查过程中经常需要判断客户资金流向是否可疑,是否存在洗钱行为,但就从客户交易信息明细上看,无法对其进行准确判断,请问针对这类问题,应该从哪个方面着手呢?可从资金流向的账户性质、资金流动频率等特征,并结合本行客户身份信息综合分析。24金 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这一条中,以书面形式向人民银行当 地分支机构报告有文件制度明确如何报告及报告哪些

36、内容,但“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报告”没有明确说如何报告,比如是向属地派出所报告还是向公安分局报告? 需要报告哪些内容?口头报告是否算符合监管要求?一般来 说,派出所不受理经济案件,但现在有些地方的派出所也受理部分经济案件,这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向警方报案可以采取口头和书 面形式,警方有义务登记报案情况。因此,无论口头或书面,都符合法律规定。实践中,对口头报案的,最好做工作记录,以便查阅。至于报告的内容也应按照当地 公安机关的规定填写。25银行将涉税可疑交易上报到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后,这些报告会被提交给税务部门吗?根据反洗钱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涉嫌洗钱的线索,应向公

37、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对洗钱犯罪有管辖权);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负责涉税犯罪的侦查,如果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查;如果只是一般违法,尚未达到犯罪标准,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交税务部门查处。三、非现场监管序号学员提问参考答案1有 两点当时在查询相关文件解释及课件候,仍然不是很明白:1.关于人行新实行的每年一次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自评评分中提到过月报也占自评项分数,但又不是非 现场监管报表系列中的内容,其实想请问人行的老师,月报是必须的吗,在内容和形式上和季报有什么区别?2.关于对公账户新开客户受益人那里,看到老师回答 留的是课件中的解释,但我当时看了却还是不太明白实际操作中应该怎么统计,关系企业算不

38、算是受益人?合伙企业中除法人代表的另外自然人是受益人吗?集体和 国有性质的企业又怎么算?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 行)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监管范围建立具体的非现场监管工作目标和对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分析指标。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要求您 单位报送的月报属于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其非现场监管工作目标设立的分析指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 2008391号)明确“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二是未被客户披露,但实际控 制着金融交易过程或最终享有相关经济利益的人员(被代理人除外)。21. 半

39、年报非现场监管报表中的半年报是每半年按常规固定报送吗? 还是仅为某种特殊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报送? 课件只说内容为反洗钱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境外监管部门检查和处罚情况,能再具体解释一下吗? 问题2.月报金融机构年度自查评分表格中曾出现月报字样,且表述内容应为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请问这里的月报和非现场监管报表中的季度报表有什么区别?是 需要按照每月固定常规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吗?还是有其他报送要求? 问题3.名词概念季度报表中的新客户指的是当季新开客户人数,而不是当季新开帐户人数,对否?1、 非现场监管报表中的半年报是指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应于每半年

40、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日前半年执行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规定的情况以及被境外监管部门检查和处罚 的情况通过其总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2、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未要求报送月度报表。3、“新客户”是指与金融机构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以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单位进行统计。四、其他序号学员提问参考答案1现金管理条例现在还是有效的吗?单位现金支票用途如果写货款,而且是大额,怎样来判断是可疑?现金管理条例没有废止。判断支票用途是否可疑要根据客户经营范围、日常经营规模等合理判断。2课件中反洗钱岗位为反洗钱合规官、反洗钱情报员等,现在我行反洗钱岗位为反洗钱管理员、联络员,请问以后

41、银行都要统一使用课件中的岗位名称吗?岗位名称由各金融机构自定。3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下一步可否开展对银行高管人员的反洗钱培训?是的,我们将设计开发针对高管人员的反洗钱培训课程。4除了培训高管人员,一线的客户经理等营销岗位也急需相关培训及考试。一般来说,基层网点的反洗钱岗位会由柜面人员担任,但如果客户是本行客户经理等介绍来的,客户会找来客户经理与柜面人员强势交涉,柜面人员会很难让客户进一步提供相关反洗钱审核材料。很多客户经理只管维护客户,对合规性方面看的很淡。好建议,我们正计划要求金融

42、机构加强对柜员和客户经理的反洗钱培训。5针对高管也不用专门开什么课程,有反洗钱的学习培训的高管必须参加就行了,现在反洗钱岗位大都设在法律合规部门,而分管这些部门的往往都是一点前台业务不分管的纪检书记来管,这样反洗钱工作差不多就形同虚设。最好是由一把手来直接分管反洗钱业务。目前我们在设计分级培训方案,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培训。6希望能增加银行人员是如何发现重点可疑交易的具体方法,如果有保密的问题,希望面授,尤其是银行发现人员口述过程,最有启发性各银行机构之间这样的交流应该增加,我们也会多组织一些这样的培训和交流。7建议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在对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按业务条线检查,如人行支付结算

43、处、外汇管理局、货币信贷处等检查业务条线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业务,将问题直接下给各业务条线责令其进行整改,约见业务条线主管行长谈话,或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从而让其认识到,不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是由其条线承担相应的主要责任,而不是人行反洗钱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应由合规部门承担,与已无关。这是金融机构内部的责任追究问题。反洗钱法不是这样规定的,人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8人行还有别的反洗钱学习平台吗?这样的答疑解决不了多少问题,只有在人行的平台上继续学习才是根本。正在研究建立,在适当的平台给大家开放。9实际工作中,我的级别最低,但反洗钱工作是我管理,柜台人员反映反洗钱工作往往向领

44、导汇报,有些重要情况我就不知,误事。如有一次,有上报一个重点可疑报告,柜台人员反映“有人举报”我却不知,因审慎分析好些天后决定上报,嫌疑人已不再露面,误了时机。提高反洗钱人员的级别真不是一小事。关键还是制度要明确。一般情况下,反洗钱部门和人员牵头负责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反洗钱事务,各业务条线的人如果有反洗钱方面的问题,应首先跟反洗钱负责人员沟通,这应当在内控制度中明确规定。如果你们单位这方面的制度不明确,建议尽快完善,否则不利于反洗钱人员做好工作,领导责任也大。不能把责任全压给操作层,管理层必须首先要尽责,要加强对高管的问责。10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和发现可疑交易线索,建议监管部

45、门通过特别的途径(为了保密指定专用邮箱或登录地址)来提供一些反洗钱案例给金融机构进行学习和吸取反洗钱案例的经验和做法,使我们在反洗钱工作取得成效。我们在考虑建信息共享或交互平台。11贪污贿赂犯罪主要是涉及到一些高层和具有一定职务的人员,为打击这种洗钱行为,建议各地区建立高层(职权)人员的相关资料,然后将有关资料下发到各金融机构进行监控,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贪污腐败现象,另一方面又可以打击洗钱行为。这个建议很好。12请问反洗钱人员配置中的专门岗位怎么理解,是指专门的事由专门的人来做,但专门的人并不专门做这个事吗?反洗钱部门和岗位的设置级别,是随着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重要程度的认识而不断改进的。尤其

46、是遭遇过洗钱案件的机构,对于内控制度的漏洞认识应更深刻,对部门和岗位设置的高度也应认识更深,下一步我们监管的重点之一也是要转换到风险为本的方法上来,促使金融机构高管更充分地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级别和待遇。13反洗钱业务贯穿银行业务全过程,反洗钱岗位人员的级别设定应高于其他岗位人员,这样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14目前将反洗钱工作设在合规部,个人认为不太合理。多数银行合规部人员力量单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仅有1人或2人,全年要持续的开展反洗钱培训、检查、人行协查、调研、工作信息的撰写等,同时还要兼职其他非反洗钱工作,凭1个2个人的力量,根本无力去推动全行的反洗钱工作。

47、与其他条线部门又是同级,人员、业务均无法直接管理。目前,多数银行的反洗钱岗位人员(特别是补录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人员)由柜台人员及柜台业务主管担任,但是按现在的人员管理上来看,柜台人员及柜台业务主管均由会计(运营)条线管理。会计条线的主管领导认为反洗钱的主管部门为合规部,未将反洗钱工作的业务量考虑在内,人员配备仅按柜台业务量配备相应人员,造成目前柜台人员及柜台主管无力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只能加班加点,长时间的加班,造成反洗钱岗位人员的抵触情绪,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也无法提高反洗钱业务数据的报送质量。要改变现状,需要有会计(营运)条线管理部门领导对反洗钱工作的高度重识及正确认识,正确领导柜台主管

48、、柜台主管领导柜台人员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和大额、可疑交易的报送工作)。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应引导银行将补录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的部门设在会计(运营)部门。对于银行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是否合理,应由银行自身通过实践逐步发现问题并不断调整完善。目前,人民银行正在推动商业银行通过大额和可疑交易自主确定标准并报送的改革,在反洗钱义务方面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自主性,真正转变到风险为本的做法上来,增加银行各级领导的风险意识。同时我们也会加强高管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促进银行反洗钱内部管理机制更加顺畅和有效。15增加些培训内容可以吗?如:银行的业务内容的,反洗钱如何开展、如何操作?我们会进一步征求银行意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16目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一个最大困难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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