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民事起诉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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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用文书,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民事裁定书,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上诉状,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庭审笔录,代理词,调查笔录,民事起诉状,一、概念二、相关法律规定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病文剖析,范文欣赏,实战演习,一、概念,民事起诉状,指民事案件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状.,二、相关法律知识,(一)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相关法律知识,(二)可提起民事诉讼

2、的案件有:由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所发生的争议;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所调整的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关系所发生的争议;由经济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所发生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由其他法规所调整的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格式,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附:1、起诉状副本 份;2、证据材料 份。具状人:年 月 日 代书

3、人:,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民事起诉状的结构(一)首部(二)正文(三)尾部,民事起诉状的结构,(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二)正文 1、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三)尾部 1、受文机关的名称 2、起诉人名称 3、起诉日期 4、附项,(一)首部,1、文书名称 写成“起诉状”即可。常见:“民事诉状”、“民事起诉状”,(一)首部,2、当事人情况 格式1(当事人是自然人)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被告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4、住址 注意:被告不能写成“被告人”,原告也不能写成“原告人”。,格式2(当事人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原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被告名称。所在地址。电话 被告情况同上。,首部应注意的问题,(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不能写“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2)公民提起诉讼的,称谓为“原告”和“被告”(注意:无“名称”二字);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上诉的,称谓为“原告名称”和“被告名称”(注意:有“名称”二字)。(3)当事人基本情况,极易因事项不全或不规范而丢分。注意: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时,原告基本情况中的“

5、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开户银行”和“账号”四项可以不写,但如果写,一定要写完整。,(4)不能笼统写诉讼代理人,应区分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理人的,不要漏写与原告或被告之关系。(5)尾部事项极易因事项不全或不规范而丢分,记住:尾部共有4 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还应当有“盖章”一项)!(6)凡属于格式中要求的各项,而考试中却未提供的,一律用“xx”号代替,而不能空着不写。,(二)正文,包括三部分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二)正文,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即原告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书

6、写诉讼请求主要应该注意以下两点:,(1)诉讼请求要明确,例如,伤害赔偿案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应当具体写明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各多少元,共计多少元,由被告全部予以赔偿。不能写成:要求对方赔偿我的一切损失。(太过简单)可以写成: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2100元,误工费用200元,后期治疗费用4000元,合计6300元整。,(2)诉讼请求的表达要简练,不当的写法:“我于1997年2月3日,以52000元的价格购买西柳村正瓦房6间,被告居住此房,拒不腾房搬迁.故请人民法院保护我房屋产权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处被告立即腾房搬迁.”(太过具体,显得特别拖沓。)恰当的写法:“请求依法判处被告

7、立即腾房搬迁”,(3)诉讼请求要合理合法,即提出的诉讼请求要于法有据,合乎情理。,(4)诉讼请求的写法易出现的问题,(1)未写请求解决什么争议;(2)未写赔偿的具体数额;(3)混淆赔偿范围,如有些情形下精神损害法律不支持但写入了请求范围。,(二)正文,2、事实和理由 事实与理由一般分开写。事实是提起诉讼、实现诉讼请求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基础和依据,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理由是对事实的评论,是对事实的概括,主要应当写明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双方发生争议的权益的性质、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应当承

8、担的民事责任。最后还应当写明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有关法律的具体条款。事实与理由相辅相成,写好事实和理由,对诉讼的成败具有重要意义。,2、事实和理由,注意事项:(1)应当围绕“诉讼请求”叙写事实。凡是有利于实现诉讼请求,可以作为实现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的具体材料,都可以写入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凡是对实现诉讼请求没有什么作用的材料,一定要弃之不用。,(2)叙写事实既要全面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所谓反映案件全貌,就是要讲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所谓重点突出,就是要讲清楚构成案件的一些必备要素,一般应当写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情节、结果,以及双方争执的焦点等要素。由于案情繁简有别,叙

9、写时从实际出发,有什么要素就写什么要素,并且要注意详略得当。(3)叙写理由时,理由与事实、诉讼请求必须一致。,(4)在诉状中叙述纠纷事实时,必须注意叙述事实和列举证据的紧密联系.(5)在阐明理由时,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6)在行文方式上,案情较为复杂的,一般先写明纠纷事实,再用专门的段落阐述理由.(7)注意人称的一致性.,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1),原告徐某平系被继承人吴某平(已故)与陈某某(已故)的非婚生子,与被告等为同父异母姐弟,兄弟关系,于1953年原告20岁时由生父吴某平养父徐祥某达成协议,并经证人陈某某,李某某,朱某某等做证,议定:(1)宣告原告系

10、吴某平的亲身儿子;(2)原告当即回到吴家生活、上学,成为吴家成员。而且生父配偶李某云有遗书亦可以充分证实。所以被继承人吴某平与原告的亲生父子关系,早已成为众所周知,无可争议之事实。自1954年至1966年12年间,原告一直与被继承人夫妇共同生活,相依为命。原告称吴某平夫妇为爹娘,被继承人亦对原告抚爱倍至,完全尽到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2),原告有了工资收入后,每月除一部分生活费外,其余部分均交给被继承人夫妇使用。被继承人年老多病之际,原告均必亲侍汤药,殷勤奉养,料理家务。对此,邻里、亲友均可证实。1966年秋,吴家被查抄,被继承人吴某平死亡,其配偶张某云、李

11、某云二人生活困难,原告虽然当时也因案在押,但仍委托姨母李某珍将其在京所存衣物变卖,以作为二位老人的生活费用。所以20余年来,原告对被继承人夫妇,尽到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3),而今落实政策,某某市人民政府已发还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物资和原告在吴家的生活用品,以及坐落在某某市昆明路251号房屋一所。另外被继承人吴某平生前在香港英商麦加利银行存有港币240万元。外国企业股份若干和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存款(数目待查)。再者,原告之祖母(即吴某平之母)吴某某在香港英商麦加利银行亦有存款(数目亦待查)。以上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吴某平、张某云、李某云及吴王某某均已死亡,因此

12、,上述各项国内外财产成为吴某平夫妇的遗产。,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事实4),被继承人吴某平的美籍儿子吴德,女儿吴某某久居美国关岛,均为美国公民。于1979年秋冬两次回国探亲时,竟无视原告的合法继承权利,提出对被继承人在国内外的全部遗产均由被告继承的非法主张。并指使昆明路251号房产照管人余某某拒绝原告进住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昆明路251号房屋舍内,致起纠纷。,范文欣赏(徐某继承纠纷一案-理由),被告姐弟二人与原告同为被继承人吴某平夫妇的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均履行过赡养义务。根据第18条中关于“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之规定,原、被告双方应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依同法第19条中关于

13、“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地位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原告的合法继承地位与权利,自应受到我国法律的保障,不容抹杀或侵犯。故来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三)尾部,1写明致送法院。即“此致xxx 人民法院”。2署名和日期,署名时注意具状人(起诉人)与代书人之区别。3“附”主要包括两项:起诉书副本份数(按被告人数提交);证据名称、件数。格式如下:此致 人 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 代书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附:1.本诉状副本x份;2.证据材料x份。,格式:公民用,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

14、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与原告的关系。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系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应依次写明其名称、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以及业主姓名等事项。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应依次写明其名称、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以及业主姓名等事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写清原告与被告发生纠纷

15、的起因、经过、所造成的结果、争执点或主要分歧。并注意两点,一是叙述事实要客观,二是要抓住关键和主要情节,突出双方的争议焦点。)(理由的阐述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对被告侵权事实进行概括、归纳;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联系上述事实,指明被告行为的违法侵权性质,说明原告的正当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三是援引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提起诉讼的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部分,需注意证据名称规范化,写明证据来源和证据所要说明的问题。另外,证人证言还需提供证人的住址。),此致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代书人:xxx xxxx 年x 月x 日附:1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提交)。2 证

16、据名称、件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业主):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账号: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被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业主):姓名、职务、电话。(被告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第三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业主姓名、职务等事项。(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

17、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写清原告与被告发生纠纷的起因、经过、所造成的结果、争执点或主要分歧。并注意两点,一是叙述事实要客观,二是要抓住关键和主要情节,突出双方的争议焦点。)(理由的阐述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对被告侵权事实进行概括、归纳;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联系上述事实,指明被告行为的违法侵权性质,说明原告的正当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三是援引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提起诉讼的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部分,需注意证据名称规范化,写明证据来源和证据所要说明的问题。另外,证人证言还需提供,此致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

18、月x日(盖章)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提交)。2.证据名称、件数。,起诉状 原告:冯,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区人,农民,现住区镇村。被告:杨,女,1962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人,农民,住济南市区镇村。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婚姻关系;2、婚生男孩冯与原告共同生活,由被告承担抚育费;3、财产依法分割。事实和理由 1981年9月,我与被告杨经人介绍相识,于1983年10月6日结婚,婚前关系融洽,婚后感情一般。1984年9月15日生一男孩冯。同年11月我外出作木工,被告在家料理家务,后因被告有作风问题被我发现致使双方感情产生隔阂,并经常为此争吵打架。1991年

19、旧历腊月15日被告与人私奔,经多方寻找才在八里洼发现被告,我乘车前去接她,但她执意要留在娘家而不肯回家,后经本村村民郑、赵说合,被告在索要了500元现金的条件下才于1992年正月20日回家。回家后被告仍不思家务,置丈夫与孩子于不顾,又于1992年2月20日借口去市给小孩儿买衣物为名,从家中拿走现金200元再次出走,次日我组织人员四处查寻,但至今音信皆无。被告杨屡次抛弃家庭、孩子出走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情感,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导致夫妻感情的完全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我与被

20、告相识结婚,有介绍人郑、赵证实,他二人现与我住同村。被告与人私通之事,有刘和被告之兄杨证实,此二人与我现住同村。被告两次离家出走,有郑、赵、杨等人证实,他们与我住同村。此致区人民法院附:起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冯 1993年11月10日,范文欣赏,实战演习例1,刘翠于1990年在东北打工时认识杨兵,并随杨兵回到杨家孝感市结婚,婚后家庭和睦,夫妻感情尚好,杨兵家中有一双目失明的母亲,刘翠在第二年又生下一子(取名杨思),由于二人均无稳定收入,杨兵决定去东北打工挣钱来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杨兵还会给家里寄钱,但后来音训全无。由于生活艰难,刘翠靠做一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儿子。两年后杨兵回到家里,但性情大变

21、,经常对刘拳打脚踢,刘翠决定回娘家暂住一段时间,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刘翠受了伤,杨兵得知后,赶到刘家,当众辱骂刘及其家人。待原告将伤养好,回到孝感时,从邻居处得知,在刘翠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内,杨兵与邻村的林某有不正当关系,刘追问此事,杨却对其破口大骂。刘翠提出离婚,杨兵不但不同意,还当众对刘翠大打出手,被人送到医院后经法医鉴定,刘翠的伤构成二级伤残。在刘翠住院期间,杨兵从不去看望,并且与林某同居。刘翠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1、根据上述事实,帮刘翠代写起诉状。,我要离婚,该怎么写起诉状呢?,民事起诉状原告:刘翠 女 1976年3月10日出生 土家族 生于贵州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22、杨坝村委托代理人:朱芳 孝感市孝南区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杨兵 男 1970年2月2日出生 汉族 生于湖北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 案由:离婚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我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判令我取得孩子(杨思)的抚养权,并由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3、判令被告因侵犯我人身健康权将我打成二级伤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医疗费八千元4、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是在东北打工认识的,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就在1999年9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杨思 男 六岁),由于被告家里有一双目失明老母,孩子也一天天长大,家里钱越来越不够用,所以被告去黑龙江打工挣

23、钱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被告还向家里汇钱,但后来音信全无,因生活所需,我只能在村里做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孩子。两年后,被告突然回家,我以为可以正常过日子了,可是没想到被告动不动就拳打脚踢,2002年9月1日那天我们又争吵起来,被告对我大打出手,邻居阻拦不住,使我造成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被逼无奈我只好回娘家(贵州)途中翻车将我压伤,被告得知后急忙赶到,但不是安慰,而是痛打我,后来村里人劝说被告将我接回,但回到家我到邻居家串门时居然得知被告在我离开家中的这段时间经常把邻村一女带到家中居住(经证实他们确有男女不正当关系),被告的种种行为使我们的感情确已破裂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明

24、知自己有配偶,但仍与他人同居,并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被告的行为使我们再也无感情可言。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此 致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刘 翠2004年10月20日代书人:朱 芳附:1结婚证;2被告打我时阻拦的邻居及残疾证、医院病历、诊断说明书;3看到与邻村女人同居的邻居。,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及证据的形式),层次不清、段落意思不明,应当注意在诉状中叙述纠纷事实或被告的犯罪事实与列举证据的紧密联系),应明确费用数额,被告,格式,法律规定,实战演习2,1999 年11月16日,杜峰与张安(西安市xx公司经理)、王美(张安之妻,西安市xx 区xx 街道办事处干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25、约定:甲方(张安、王美)将其位于西安市环城南路38 号砖混结构三层约200 平方米的楼房及其附属配电、上下水设施租赁给乙方(杜峰)作餐饮、娱乐营业之用,年租金7.5 万元,租期自1999 年11 月20 日至2003年11月19 日;乙方必须于每年11月30 日前一次交清全年房租,如推迟30 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在租期未满之前,有权将自己经营的酒楼转让他人,但在转让前应告知甲方,并在租金不变的情况下,由甲方与受让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在租期未满前,甲方不得终止协议,不得提高房租,如甲方终止协议,赔偿乙方)年的房租;如乙方终止协议,乙方所交房租不退,房屋装修部分归甲方。协议签订后,双方未

26、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领取房屋租赁证。,杜峰对所租之房进行装修,开办了酒楼。2000 年12 月19 日,杜峰在西安晚报上刊登转让该酒楼的广告。2001 年元月初,杜峰将酒楼转让给李文,并将此事通知了张安夫妇,李文向杜峰支付转让费10 万元,但张安夫妇拒不按协议约定与李文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并阻挠其经营,致李文无法经营,于同年11月底退出酒楼。,杜峰将租金交至2001年11月。同年12 月5 日,杜峰以张安、王美违约,给其造成损失为由,委托西安市中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丽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安、王美赔偿损失12.5 万元(租金损失7.5#万元,营业损失5 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

27、元。请就此案情撰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杜峰,男,36 岁,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风城酒楼经理,住西安市+区+城+幢+号。委托代理人:梁丽,西安市中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安,男,40 岁,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西安+公司部门经理,住西安市+区+街+号。被告:王美,女,35 岁,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西安市+区+街道办事处干部,住址同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支付违约金$万元;2.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万元;3.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1999 年11月1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被告张安、王美将其位于本市环城南路38号砖混结构三层

28、约200平方米的楼房及其附属配电、上下水设施租赁给原告杜峰作餐饮、娱乐营业之用,年租金7.5 万元,租期自1999 年11月20日至2003年11月19 日;原告必须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全年房租,如推迟30天,被告有权收回房屋;原告在租期未满之前,有权将自己经营的酒楼转让他人,但在转让前应告知被告,并在租金不变的情况下,由被告与受让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在租期未满前,被告不得终止协议,不得提高房租,如被告终止协议,赔偿原告4年的房租,如原告终止协议,原告所交房租不退,房屋装修部分归被告。,协议签订后,原被告双方依约履行义务。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原告一次性向被告支付年租金7.5 万

29、元。随后,原告将房屋装修成酒楼经营。2000 年11月,租期满一年,原告依约再次支付租金7.5万元。2000年12 月19 日,原告在西安晚报上刊登转让该酒楼的广告。2001年元月初,原告将酒楼转让给受让人李文,并在转让前通知被告转让事宜。转让之后,被告拒不按协议约定与受让人李文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并阻挠其经营,致使李文无法经营,被迫于同年!月底退出酒楼。在此期间,原告因被告的违约行为损失租金7.5万元,造成营业损失5万元。,鉴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双方订立的合同约定,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107 条及民事

30、诉讼法第108 条规定,诉请你院依法秉公裁决。,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租赁协议原件;2.原告付款凭证;3.被告阻挠经营的说明材料。,此致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杜峰 2001 年12 月5 日附:1.本状副本2 份;2.书证5 份。,实战演习例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的正文。2007年5月1日上午,家住xx省xx市的王某乘坐xx省青年旅行社的大巴汽车外出旅游。当该车行至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门口时,因该车司机刘某违章借手机,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该汽车撞在路边停车卸货的一辆“北京”牌小卡车上,乘客王某摔倒,经医院骨

31、科诊断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期间共花去住院费、治疗费19800元,王某因不能上班被其工作单位(某市自来水公司)扣除工资、奖金共计6500元,其子王小虎因护理父亲,被工作单位扣除工资、奖金计4000元,王某在住院期间因接待前来探望的亲朋好友花去饭费1600元。,由于xx省青年旅行社将责任推到“北京”牌小卡车上,拒不对王某进行赔偿,王某认为xx省青年旅行社应负全责,一纸诉状诉至法院。王某,男,48岁,汉族,xx市人,xx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师,家住xx市桥东区二道街5号。Xx省青年旅行社,地址为xx市裕华区栾城道口8号,总经理张某,男,36岁。,实战演习例4,根据以下材料,你作为吴某的律师,

32、为吴某写出民事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吴某向律师反映的事实:杨某和吴某是邻居。吴某原先住在某区某路某号,2000年9月,吴某在某市某路购买坐北朝南高平屋私房一间。吴某所购房屋,与杨某家居住的私房的东山墙之间相距大约4米。杨某居住私房的东山墙没有窗户。2001年4月,吴某为了改善其房屋内的采光、采风条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想在其居住的私房西山墙中间新开一个0.90.57米的窗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始施工。在施工时,杨某及家人出面干预,为此,双方之间发生纠纷。2001年12月,杨某认为吴家新开的窗户影响其家庭生活,在没有经过吴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吴家新开的窗户和原有的窗户都用砖头堵塞。吴某认为,

33、自己的平房西山墙上新开一窗户,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杨某强行把新开的和原有的窗口用砖头堵塞,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他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杨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律师调查取得的事实和证据:1、2001年6月,在吴某家开了个新窗户后不久,杨家也在他的私房的东山墙开了一个相对应的窗户,由于两窗相对,杨某故意说吴某侵犯了杨家的隐私权,影响了其家庭生活。2、2001年8月,杨某向吴家铝合金窗扔东西,砸坏了吴家铝合金窗。律师拍下了照片作为证据。3、杨某经常借故破口大骂吴某。律师取得了邻居林某某、黄某某的证言。,实战演习例5,根据下列案情,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

34、状。王占群,男,1975年2月1 2日生,辽宁省新民县人,汉族,农民,住辽宁省新民县县城东环路1号。任秀芝,女,1976年3月4日生,辽宁省新民县人,汉族,农民,住辽宁省新民县县城西环路99号。,王占群与任秀芝经人介绍于1998年3月15日在新民县休闲公园相识,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当年l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关系很好,不仅用小家庭的积蓄购买了一套坐落在县城东环路l号的两室一厅的住房,并于2000年4月28日生有一子王修全。在以后的日子里,王占群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但对任秀芝的态度却发生了很大变化,经常约小姐住宾馆,回家便找茬吵架,或动手打任秀芝,虽多次请居委会主任杨正民劝解也无济于事

35、。更为严重的是2002年3月1 8日二人发生争吵,王占群再次殴打任秀芝,并致使其右手中指骨折,后经医院三个多月的治疗才得以痊愈。王占群打伤人后,不但不支付医药费,而且还拒不支付任秀芝母子俩的生活费。从2002年5月31日起,任秀芝与王占群分居,并带儿子回娘家居住至今。此外,2003年4月2日任秀芝做子宫摘除手术住院时,王占群既不前去照顾,也不支付住院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秀芝于2006年3月10日写了民事起诉状,诉至辽 宁省新民县人民法院,并向法院提出了如下诉求:(1)请求法院判决任秀芝与王占群离婚。(2)请求法院判决婚生子王修全由任秀芝抚养,王占群每月负担其子生活

36、费100元。(3)请求法院判决坐落在县城东环路1号的住房为任秀芝所有。任秀芝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东环路居委会主任杨正民证明一份。(2)县医院提供的2002年3月18日骨折诊断证明书一份。(3)县医院提供的2003年4月2日子宫摘除手术证明书一份。(4)县城西环路居委会提供的任秀芝自2002年5月起一直在其娘家居住的证明一份。,实战演习例6,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孙杰(男,1940年8月21日生于省县,系公司退休干部,住公司宿舍楼栋单元号),与孙小林(男,1979年5月3日出生于省县,系制药厂工人,住市街楼号)原系叔侄关系,1996年8月,孙杰经孙小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了相关

37、手续后,收孙小林为养子。同年9月1日,孙杰将孙小林的户口由原籍省县乡村转至市,并为孙小林找了工作。孙小林先后在公司和制药厂当工人。,孙杰与孙小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小林将自己每月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杰,孙杰则每月给孙林200元零花钱,还给孙小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较好。1990年5月以后,由于孙杰与孙小林在孙小林的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双方产生了一些矛盾。1999年8月,孙小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杰家,自此孙小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孙杰也不再给孙小林零花钱。,2001年3月,孙杰因病住院。由于孙

38、杰正与其妻闹离婚,无人照顾,孙小林虽与孙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2001年10月上旬,孙杰与孙小林因孙小林的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杰声称孙小林结婚时将不给孙小林任何资助。孙小林非常生气,便于2001年10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松下牌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孙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孙小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担任其代理人,于2001年11月2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孙小林的养父子关系,并让孙小林归还电视机。,实战演习例7,根据下

39、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原告李芬,女,28岁,汉族,河北省县人,大学本科毕业,现任市进出口贸易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街号,于1998年与被告王章自主结婚.王章,男,35岁,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汉族,市人,现任大学讲师,住市区居民小区4号楼503号.原被告二人系经人介绍相识,经过半年多的恋爱后结婚.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两万元的家具,每人各出资50%.婚后夫妻二人感情尚好,并于2000年二人共同出资将被告所在学校分配给被告的现住房(二室一厅)买下.男方出资60%,女方出资40%.另外夫妻二人几年来尚有共同的存款5万元.但二人结婚9年多来,始终没有生育孩子.男方认为主要是女方无生育能力,女

40、方也为此对男方心怀不满.逐渐产生感情裂痕.,近半年来,男方对本校一女生李产生好感,常借辅导帮助为由而深夜才归.而且二人还经常传递书信,其中有一封李写给被告王章的信.夹在被告的书中,被原告翻出,信中有许多向被告表示爱慕之意的文字,此信已为原告拿到.二人为此时有口角.直到女方搬回娘家去住,开始分居,迄今已有数月之久.女方虽将此情况反映给男方单位,经单位领导调解数次,仍未见缓解.基于此种情况,现女方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民事起诉状一份,请求区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二人的共同财产均分;各人的衣物归个人所有.对现有住房女方不提出占有要求,但要求按市场出售价格平均分得价款.证据有二:一是李写给被告王章表示爱慕之心的信;二是被告单位负责人李出具的关于调解二人和好效果不大的证言.,本次内容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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