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项目PAGE 47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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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田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QTFSCG2013-019 项目名称:青田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项目 招 标 人: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时 间: 二一三年七月 目录 目录1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 招标需求5一、项目概述5二、项目具体内容5三、主要任务5四、主要成果6五、时间要求:6六、付款方式6七、其他7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 总则101.1 适用范围101.2 定义101.3 资金来源101.4 合格的投标人101.5 联合体投标101.6 转包与分包101.7

2、 投标费用101.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01.9 质疑和投诉101.11 特别声明112. 招标文件112.1 招标文件的构成1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23. 投标文件的编制123.1 技术文件的组成123.2 商务文件的组成123.3 投标文件的格式12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3.5 投标报价123.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33.7投标保证金134. 投标文件的递交134.1 投标文件包装134.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4.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144.4 投标文件拒收145. 投标无效情形146. 开标和评标及定标156.1 机构组成156.

3、2 各相关组织机构的成员156.3 各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能156.4 开标166.5 评标166.6 定标177. 合同授予177.1 资格后审177.2 合同授予标准187.3 追加采购货物187.4 中标通知书188. 合同签订189.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1910.其他事项19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0一、通用合同条款20二、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8一、投标文件格式说明28二、技术文件格式29三、商务文件格式41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6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

4、青田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 QTFSCG2013-019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五、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龙东小区6幢1单元301室六、采购内容及数量:项目名称建议规格及技术描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青田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利用ArcGIS或MAPGIS软件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进行评估。1个10青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利用ArcGIS或MAPGIS软件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

5、施进行评估。28个42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评估;(3)、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准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2、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3、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工本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2、投标人

6、应于2013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3、账户信息:户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县支行银行行号:403343200028账号:100867696090018888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31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7月31日9时00分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

7、101号)二楼开标室(二)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二、业务咨询: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人)联系人:余雪委、魏娜 联系电话:0578-682401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578-2623312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项目概述1、概况依据青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通过对青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掌握全县及下辖各乡镇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规划各项目标执行情况,评价用地活动的调控情况,总结土地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以及规划与未来经

8、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及时了解土地规划在近年执行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缺失、不足,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得出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方案,为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和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编或修改提供科学依据,使评估和修改后的土地规划更加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并保持其现势性及合理性,从而继续发挥规划的总体控制和用地引导作用。二、项目具体内容1、评估范围青田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成效等,含1个中心城区(包括3个街道和2个镇)和2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成效等(对2012年已列入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规划评估过的中心城区和6个乡镇,若本次经审查不再次进行评

9、估的,评估费用按乡镇中标均价作相应扣减金额)。2、评估原则(1)综合性原则: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综合考虑规划实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规划对各部门用地的协调情况,使评估合理可行。(2)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原则:通过定性评估从宏观上把握规划实施效果,通过定量评估将规划实施效果量化,最终得到较为理想的评估结果。(3)客观科学原则:纳入评估体系的有关指标、参数和方法必须是以行之有效的规划实践经验和科学理论技术及客观详实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经过科学或者时间检验的、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研究成果。(4)统筹兼顾原则:评估过程中统筹考虑土地规划实施的综合效果,并充分听取城建

10、、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对评估中涉及的问题,在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最终得出客观且适用的结论。3、评估时限青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时限为2006年2012年。三、主要任务根据工作目标要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1、规划实施评估(1)确定评估目的:结合青田县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明确因何种原因开展的土地规划评估,以及评估后需要达到的目的。(2)编制评估技术方案:制定土地规划评估的操作技术流程,明确评估的关键节点和重要内容,确定评估需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与指标体系。(3)基础资料的调查与收集:根据评估需要,调查和收集青田县经济、社会、环境、土地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11、。(4)确定评估内容:依据评估目的和技术方案,确定青田县土地规划评估应包含的内容。主要为:分析评估土地规划目标和各项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县、乡二级同时评估);分析评估土地用地结构及布局的变化情况(县、乡二级同时评估);分析评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对用地的引导情况(县、乡二级同时评估);分析评估中心城区规划布局执行情况与空间管制引导情况;分析评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县、乡二级同时评估);分析评估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分析评估规划执行后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县、乡二级同时评估);分析评估规划实施保障及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评估规划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情况(县、乡二级同时评估);结论和建议

12、。(5)开展土地规划执行情况与未来适应性评估:根据评估内容,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估青田县及其下辖各乡镇的规划执行及与未来适应性情况。(6)提出土地规划修改措施和建议:根据土地规划执行与未来适应性的评估结果,得出县乡两级规划继续执行、调整执行与修改执行等后续执行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7)土地规划修改的效果预判:评估结果若出现土地规划需重新修改时,则依据青田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现状,结合评估报告给出的措施和建议,分析预判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布局调整的效果、分析预判对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的影响、分析预判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影响、分析预判土地规划执行的效益等。(8)编制评估成果

13、:编制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相关表格、图件、附件等,形成整套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四、主要成果(1)土地规划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由报告主体、附表和附图组成。(2)土地规划评估附件:包括土地规划评估编写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五、时间要求:2013年11月20日前提交评估成果。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总额的30%。2、整套成果验收合格,并上交有关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审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清中标总额余款(不计息)。七、其他(1)服务期间,中标人都要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14、。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设置任何保密措施。(2)中标人必须严格科学、客观、公平地开展评估工作,对提交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全面负责。(3)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合同书上的条款履行中标人的所有义务。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2.1招标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合格的投标人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5联合体投标1、不接受2、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2)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1.6转包与分包1.本

15、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布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3.1技术文件组成1、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附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可单独提交);6、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7、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8、满足本次投标所需的特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

16、次投标的其它资信证明文件;注:已是浙江省政府采购入库注册供应商则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非注册供应商则提供上述复印件(不含下划线的复印件)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则按无效标处理。9、项目设计技术方案;10、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1、拟投入项目组编制人员一览表;12、同类项目业绩表;13、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和服务承诺书;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2商务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商务报价明细表3、投标文件响应表4、其它: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4投标有效期90天3.6.2投标文件的份数1.商务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2

17、.技术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3.7.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前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帐、汇票、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5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田县支行开户行号:403343200028开 户 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开户帐号:100867696090018888(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4.3.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4.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9时00分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18、否是6.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7月3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6.4.4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第3.1条规定的相关资料。6.5.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5.5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6推荐中标候选家数 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为: 2 家8.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总额的30%。2、整套成果验收合格,并上交有关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审批之

19、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结清中标总额余款(不计息)。9.1合同履约金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周立峰联系电话:0578-6820589 传真:0578-6825930联系地址: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青田县马鞍山路1号)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1.2 定义1.2.1 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3 “投标人”系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1.2.4 “监督机构”系指青田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招管办和采购办等。1.2.5 “买方”系指招标人,“卖方”系指中标人。1.2.6 “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

20、文件规定须承担的活动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2.7 “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与之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1.2.8 “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1.2.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3 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 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 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 转包与分包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

21、计量1.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8.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9 质疑和投诉1.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22、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预查、答复和处理。1.9.3 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详见【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1.10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 特别声明1.11.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

23、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1.11.2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向监

24、督机构和招标人书面反映,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1.11.3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作认同本次招标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评审方式等);投标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1.11.4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11.5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25、:(1) 招标公告(2) 招标需求(3) 投标人须知(4)合同主要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供各投标人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

26、造成投标人无法查询或浏览,招标人不予以负责。答复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供各投标人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查询或浏览,招标人不予以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为使投标人准备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经监督机构批准可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

27、()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的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3.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商务文件。3.1 技术文件的组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 商务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已提供格式的须按格式填写。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4.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自投标截止日算起。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5 投标报价3.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5.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款、税金、培训、等一切完

28、成本项目所需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作调整。3.5.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3.6.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6.2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应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

29、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之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3.6.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6.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7投标保证金3.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7.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

30、无效投标处理。3.7.3 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7.4 投标保证金票据,凭银行交纳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票据。3.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4. 投标

31、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包装4.1.1 投标人应按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二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 (3)投标文件名称:(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4)投 标 人: (5)投标人地址: (6)邮 编: (7)“在xxxx年x月 x 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4.1.3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

32、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4.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4.3.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4 投标文件拒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4.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4.2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4.4.3 包装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4.4.4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4.4.5 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 投标无效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

33、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5.1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34、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

35、实提供服务成果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5.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

36、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4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 开标和评标及定标6.1 机构组成本次招标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相应的招标组织机构:监督小组和评标委员会。6.2 各相关组织机构的成员6.2.1 监督小组:由监督机构等部门组成。6.2.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应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设主任或组长一名,从招标人代表之外的专家中推荐产生,负责主持评标具体工作。6.2.3 其他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开标大会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6.3 各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能6.3.1 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

37、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6.3.2 评标委员会:(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和比较,并做好记录。(2)对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投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3)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4)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5)推荐预中标人名单,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标报告。6.3.3 其他工作人员:(1)主持人:主持开标大会全过程工作,宣布开标、评标结果等;(2)唱标人:宣读并拆封开标一览表;(3)记录人:按进程予以详实记录,对采购现场出现的争议及其解决情况等应予客观反映。采购记录应由记录人和监督小组签字确认后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存档备查。6.4 开标6.4.1

38、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第4.3.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6.4.2 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6.4.3 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启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

39、进行评审;(6) 当众开启商务文件,公布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打分;(9)按评标办法中的要求计算出各投标人得分,并按得分高到低进行排序;(10)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1)主持人公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宣布评标结束。6.4.4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 评标6.5.1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5.2 评标程序(1)招标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

40、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5)代理机构工作人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

41、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6.5.3 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5.4 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

42、倾向性和启发性;(2)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4)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6.5.5 评标办法 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5.6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6 定标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见前附表。7. 合同授予7.1 资格后审7.1.1 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列出的标准,审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

43、地履行合同。7.1.2 如果通过审查,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中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授予合同,并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7.2 合同授予标准7.2.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的中标候选人。7.2.2 招标人原则上应当按照排名顺序确定为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 不违反国家法律前提下,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服务成果在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低于排名第一的20%(含)以上的;(3) 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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