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744882 上传时间:2023-03-1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8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管理手册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一 人员进出管理。1 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1.1 当值安管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1.2 待住户离开当值安管员岗位后,当值安管员方可坐下;1.3 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2 陌生人进入小区。2.1 当值安管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座?”2.2 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安管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或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到将证件还来人应在30秒钟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2.3 当来人说明是租客,但无携带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2.4 如来人

2、能出示有效证件,应礼貌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2.5 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愿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2.6 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2.7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则应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小区;2.8 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值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2.9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闯进入小区时,当值

3、人员应立即通知当值班、组长、应急分队队员前来协助处理。2.10 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应核对有无有效的施工证,如有,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3 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二 物品出入管理。1 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安管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2 当值安管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小区的施工用具、材料做好登记工作。3 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安管

4、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4 如已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行条例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条例明的物品;5 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6 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安管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三 物品放行后,当值安管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四 当值安管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五 每班下班前,当值安管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组长,并由班组长上交主管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六 管理要点。1 业主进入小区,要求安管员凭记忆进行管理。具

5、体要求是第二次见业主面时即能准确区分是否为小区业主。2 租客进入小区,要求租客亮证出入。临时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安管员应按规定登记来访人员有效证件后放行,但应注意通过巡逻安管员保证来访人员不在小区乱窜。长沙市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户出入登记表:日期住宅单位住户姓名或证件号码入住宅小区时间出小区时间当值人班/组长来访出入登记表:日期来访人姓名被访人房号被访人姓名入小区时间出小区时间当值人班/组长签阅物品放行登记表岗位: :日期携带人姓名、住址(单位)物品名称数量值班人班/组长查阅放 行 条安全管理班: 层 号租主 小姐/先生现于 年 月 日退租,其租金及管理费用已交清,屋内一切家私电器已点清,准予搬走。业主认可签字: 物业公司经办人:日期: 日期:附家私、电器明细表搬出物品名称数量备注(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