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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生产技术管理部分) 编制单位:煤矿(总工办)编制时间: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目录1.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管理制度22.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23.矿井工程设计管理制度2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5.矿井工程质量及技术事故追查制度26.技术培训制度27.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制度28.岗位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9.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协作制度210.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211.矿压监测技术管理制度212.矿井支护材料、器材、坑代用品使用管理制度213.生产技术设备仪器、工具维护保管制度214.生产技术档案、文件、图纸管理制度215.科研成果、年度成果申报鉴定管理制度216.科技
2、进步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217.科技进步工作制度218.一通三防例会制度219.风量调节及测风管理制度220.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管理制度221.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22.高温火点管理制度223.矿井火区管理制度224.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225.采掘工作面和硐室通风管理制度226.通风巷道管理制度227.通风调度管理制度228.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29.局部通风管理制度230.灌浆管理制度231.排放瓦斯管理制度232.贯通巷道通风管理制度233.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234.安全监测管理制度235.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36.井下爆破管理制度237.地面爆破材料库管理制度238.“一炮三检”
3、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239.自救器集中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40.盲巷管理制度241.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242.防灭火管理制度243.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244.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制度245.瓦斯管理制度246.通风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247.束管监测管理制度248.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管理制度249.瓦斯检查制度250.甲烷断电仪及甲烷传感器检修维护管理制度251.双风机双电源配置管理制度252.传感器标校检修管理制度253.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254.灾害预防处理预案编制审批制度255.瓦斯日报审鉴制度256.瓦斯异常汇报制度257.瓦检员交接班制度258.启封密闭瓦斯排放管理制度2
4、59.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制度260.外源火灾及消防管理制度261.灭火救灾管理制度262.密闭管理制度263.井下点火作业制度264.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265.井巷维修管理制度266.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制度267.矿井测量技术管理制度268.矿井联系测量制度269.矿井贯测量理制度270.矿井控制测量制度271.矿井采区测量制度272.井巷工程施工测量放线作业管理制度273.测量资料计算对算保管制度274.激光指向仪使用管理制度275.测量仪器管理办法276.地质报告审批及储量管理制度277.地质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278.地质资料定期分析保管制度279.地质资料收集存档管理制度
5、280.矿井探放水技术管理制度281.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预测制度282.地质工作质量和事故分析制度283.矿图绘制、发放、保存及销毁制度284.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85.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86.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87.储量管理制度288.生产衔接及三量审批计划制度289.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1. 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管理制度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矿井资源,保持矿区持续发展,使资源充分得到利用,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实现安全、文明、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要在总工程师主持下制
6、定矿井五年、十年发展规划,规划中要有具体的采掘接续关系接续表、采掘接续方案、“三量”关系等内容。第二条 通过规划管理,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从单纯追求数量增长转变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来。第三条 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关系,强化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第四条 制定的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作业计划要经过专题会议审定后实施,要有总工程师和矿主要领导的批准。第五条 矿井必须根据生产能力核定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严禁超能力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第六条 根据矿井生产的各期规划,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年
7、度计划,其中主要包括原煤生产计划、掘进计划、开拓工程计划、巷道维修计划、灌浆、注氮等计划内容,并要附计划指标。第七条 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生产能力核定和上级下达生产指标,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生产矿长确定。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各科负责编制,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第八条 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准备巷道、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提升、运输和“一通三防”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
8、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作主,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运转期间进行非正常性施工作业 (应急抢险、抢救除外)。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生产技术科、机电动力科负责落实好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上报工作。公司供应部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第十条 利用生产调度会、安办会和班前会形式,做好生产调度、安全安排。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矿长向有关施工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
9、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提出今后计划及要求。第十一条 各生产、辅助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接受矿计划性工作指导,按矿领导、职能部室和有关会议布置积极组织落实,完成矿和职能部室布置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有关指标。在组织生产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及职能科室反映、汇报。否则,影响生产或完不成有关指标,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检查。第十二条 非计划性工作和其它生产应急工作,由职能部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般均实行派工单制度,接受派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派生产、工作任务。否则,处罚接受单位及其负责干部。派工单每月结算一次。有定额的按
10、定额结算,无定额的按矿计时工结算。2. 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为完成矿年度生产计划,保证掘进接续正常推进,使矿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按照矿井中长期规划,在总工程师主持下元月份上旬完成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制定,计划中要有具体的月度工程量及工作面产量等内容。二、按照年度生产计划每月22日前完成月度计划的编制,计划中详细标注该条巷道年初计划量、完成工程量、剩余工程量、断面形状、断面尺寸、当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施工队。三、矿井年度计划要满足掘进接续及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四、月度作业计划要根据年度作业计划编制。五、计划编制要合理,严禁超施工队生产能力编制作业计划。六、年度掘进计划
11、和月度掘进计划要有总工程师和矿主要领导的批准。七、月度掘进计划领导批准后发至矿长、生产技术部及施工队。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 矿井工程设计管理制度第一条:每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由公司技术部门签字下发设计施工图,并与矿总工程师会审后方可组织实施。第二条:各项工程设计都必须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有关设计规范,保证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操作可行。第三条:掘进专业单位工程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提供设计施工图,会审后报公司总工批准,在下发矿部。第四条:掘进工程设计之前,应先通知地测部门准备提供与设计有关的测量资料、实测图和地质说明书。第五条:设计人员应在工程开工前20天前作出工程初步设
12、计。第六条:设计图纸,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设计图经设计院总工和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第七条:通风系统的工程设计,通风设施的调整,一般零星工程的维修、安装、砌筑由生产科负责设计,由安全科技术员编制施工措施,上报审批后执行。第八条:机电运输系统及设备安装由机电科负责设计,报总工、主管矿长批准。第九条:矿井改扩建设计、采区设计以及其他重大工程设计由矿总工负责组织有关方案论证会。外委有资质单位设计。第十条: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的会审,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体系,包括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因地质条件变化或由特殊情况需维修时
13、,或补充设计时必须按设计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执行。第十一条:对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单位工程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专题会议会审,决定施工设计是否可行。第十二条:每年对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评优奖励。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认真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收集质检部门和各级领导对工程质量所提出的意见,并出具书面整改措施送达施工单位和本部门施工员,监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程按设计要求施工。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细化、规范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化,工作上档次、出精品,特制定掘进专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范围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从井
14、巷工程设计、材料使用、现场施工、月度工程结算全过程的管理。二、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单位齐克勒克煤矿主要负责人陈华三、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对应施工责任单位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周裕强 熊德发四、井巷工程质量保证体系1、保证体系的思路:以基层单位、班组为主体,确保物资供应、作业的过程就是质量保证的过程,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考核、处罚力度。2、保证体系的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确保班工程质量的验收;根据需要配备质量验收员(由掘进队长兼职),不定期组织对班组工程质量的抽检并提出考核意见,月
15、底提出奖惩意见。五、 井巷工程质量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2、生产技术科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由掘进队长兼职)。生产技术科的职责:贯彻国家相关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负责质量验收员的培训工作。质量验收员职责:熟知巷道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必须责成返
16、修;严禁以权谋私,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及时将验收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设一名专职副科长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设一名专职材料管理及井下锚索施工验收及锚杆锚索检测人员。3、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并将质量验收员名单报矿部总工办。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更换后及时报矿部总工办。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4、支护材料(锚杆(索)及附件、钢筋托梁、锚固剂、冷拔丝网等)必须使用取
17、得正规生产许可证公司的产品,并按批送检。5、日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报验,监理与生产技术科验收并填写台帐备查,原则是谁验收、谁负责。具体报验程序见井巷工程质量报验及验收实施细则(二)、标准1、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2、所有的支护材料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且符合公司及设计要求。3、基岩掘进工程、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巷道宽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50 - +200为合格,0 - +200为优良。、巷道高度偏差: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50 - +200为合格,0 - +200为优良; 无腰线测全高-50 - +250为合格,0
18、 - +250为优良。、井巷掘进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4、锚网支护工程、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锚杆预应力标准:锚杆扭矩不小于100N.m。、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优良: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锚杆抗拔力标准:
19、顶锚杆抗拔力为80KN,帮锚杆抗拔力为60KN。、锚杆锚固剂及装药量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冷拔丝网(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mm,网必须紧贴煤壁,严禁空帮或空顶。、金属网的联网必须实现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且采用双排联网,双排联网的连接点应采用三角形布置,连接点与点之间不大于200mm,联网扎丝采用直径不小于1.4mm的铁丝3股连接,或与金属网同等直径的铁丝单股连接,拧接不少于3圈,并使被连接的两网片之间紧固。、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钢带必须连在一起。、巷道两帮底部锚
20、杆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能超过200 mm)。5、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0。优良: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20。、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不小于设计深度95%。优良:不小于设计深度。锚索安装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优良: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锚索预紧力不小于80KN。、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20KN。、锚索装药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正常施工条件下,锚索距工
21、作面距离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值,工作面顶板较破碎时,锚索必须跟到迎头。6、巷道开口必须先加强支护经矿验收后方可开口,加强支护方式有:加密锚索、架金属棚及抬棚等,要求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7、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均必须采取架金属棚或抬棚等补强支护措施。8、巷道贯通必须根据测量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贯通设计并报生产技术负责人审核。9、巷道必须定期检查,对支护性能下降或失效处及时维修。三、考核A、种类1、立即或限期整改;2、罚款;3、停工整改;4、验收扣尺B、程序1、矿质量验收员(掘进队长或技术员兼职)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2、施工单位的行为符合
22、罚款条件的,验收员权提出罚款,但必须报生产技术主管领导,并出具矿统一的罚款单;3、因工程质量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矿质量验收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报告矿长和生产技术主管领导。C、考核的适用1、施工单位未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的,工程不得开工。2、掘进工作面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或不按规程作业、擅自修改支护设计的,罚款10000元并停止作业,进行整顿。3、施工单位没有使用作业规程设计规定的支护材料,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0元。4、井下使用不合格锚索、锚杆、钢筋拖梁、网或失效锚固剂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根、片或支。5、采用不合格
23、托板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6、采用锚网加钢托梁支护时,钢托梁没有连成一体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7、金属网连接扣数量少于公司锚网支护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8、采用直径不低于1.4mm,且不少于3股的铁丝进行联网,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9、掘进工作面不配备敲帮问顶工具的,罚款1000元;作业前不进行敲帮问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10、掘进工作面没有敲帮问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11、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空顶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12、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2000元。13、作业现场未悬挂“三图一表
24、”的,罚款1000元;“三图一表”内容不全的,罚款200元。14、锚网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15、锚网支护工作面不配备质量检测工具的,罚款1000元。16、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每紧固一圈,加罚100元。17、锚杆的抗拔力试验每300根做一组(3根),如果不合格,罚款1000元,并再做一组试验,如果还不合格,生产科汇同施工单位现场办公,提出补救措施,所有施工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18、锚索预紧力或拉拔力检查,每10根抽检一个,如果不合格,罚款1000元,并在该组里再抽检一根,如果还不合格,罚款5000元,同时对该组所有锚索进
25、行检查,生产科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补救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所有施工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19、锚索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20、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21、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每根罚款200元。22、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23、按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1000元。24、锚杆失效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25、锚网没有紧贴煤壁,造成空帮或空顶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补打锚杆支护。26、锚网未按要求搭接和压茬的,每处罚款200元。27、巷道断面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线偏差
26、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500元。28、巷道施工中偏帮、冒顶没及时进行处理留下安全隐患的,罚款200-1000元,并立期整改。29、跟煤层底板掘进的巷道,巷道底板距煤层底板超过500mm的,罚款200-1000元(遇特殊地质情况,经地质部门认可的除外)。30、巷道开口前未加强支护的,罚款1000元并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31、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的,每处罚款500元。32、混凝土喷射厚度达不到设计规定或作业规程规定值的,每处罚款1000元。33、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处罚款500元。34、巷道贯通作业
27、不符合规程规定(一般巷道20m,综掘巷道50m)或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0元。35、巷道维修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作业规程执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36、巷道支护性能下降,支护失效严重,未及时维修处理或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并立即停止掘进作业,进行维护。37、每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企管部汇同矿管理人员、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当月进尺验收,对验收中不合格的巷道扣除进尺,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38、公司来我矿检查,针对掘进工程质量所有罚款均由施工单位承担。一通三防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书面报请矿部或安全科,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矿
28、部或安全科要严格做好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2、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矿部牵头组织技术、机电、安全、监理及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3、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得弄虚作假,只有在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后,验收人员方可在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由矿部与技术部门保存、备案。4、验收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数量、施工负责人、验收单位、验收人、验收时间等。5、工程质量标准:5.1永久密闭:(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厚度不小于0.5m。(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3)密闭前5米无杂物、积水和淤泥。(4)密闭前5米内支
29、架完好、无片帮、无冒顶。(5)密闭前要掏槽(砌碹巷道要破碹后掏槽,锚网支护巷道要全断面剪网后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300m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并抹有不小于0.1m的裙边。(6)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风堵严密。(7)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每周要对密闭的完好状况和墙前的瓦斯进行检查,(8)墙面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5.2永久风门(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或不小于可能通过此风门的车辆及设备的最大长度
30、;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矿井进风井间、主要进回风巷间、采区进回风巷间需设风门处同时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或设两道2道平衡风门。(2)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实现自动化;矿井总回风和采区回风系统的风门要装有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包括反向风门)。(3)风门(包括卸压小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除外)、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斜。(4)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5)墙垛周围边要掏槽、见硬顶、硬帮与煤岩接实。(6)墙垛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
31、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7)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8)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9)按规定安设风门传感器、使用正常可靠。5.3永久调节风窗(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2)调节风窗调节位置要设在上方。(3)风窗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4)设调节窗的墙体要掏槽、周边见煤、岩硬体,锚网支护巷道要全断面剪网后掏槽,设在风门上的调节窗,其风门不漏风。5.4临时密闭(1)密闭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2)密闭前5m内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
32、鳞式搭接,密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或喷砼,严密不漏风。(4)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检查牌。(5)密闭前无瓦斯积聚。5.5临时风门(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或不小于可能通过此风门的车辆及设备的最大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2)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行电机车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要有报警讯号,否则要设专人负责看守。(3)风门设在顶、帮良好处,前后各5m内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4)门墙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墙要鱼鳞式搭接,墙面灰、泥满抹或勾缝。(5)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6)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7)木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帘(运输机道风门
33、也要需设挡风帘)。(8)平衡通车风门可不设底坎但必须将风门底板硬化,风门底必须有挡风胶皮。通风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及其他规范要求。密闭墙必须符合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5. 矿井工程质量及技术事故追查制度第一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对工程质量的责任,防止技术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等法规,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煤矿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工艺不断改革,逐步向合理集中化过渡;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提高;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必须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科
34、学的,严密的管理。首先必须整顿和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为此,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必须把加强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贯彻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为加强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需明确矿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副矿长对分管的生产技术业务负责;矿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矿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的业务负责。第四条 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对矿长负责。矿要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公司、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副矿长组织实施;矿长和各级行政领导应尊重、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并保证
35、生产技术措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第五条 对于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洗选等主要生产环节及其业务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强化管理。要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第六条 要大力推行质量标准化,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一切工作都要有质量标准,都要按质量标准办事,同时建立相应的检查验收制度。第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坚持改革,积极学习、应用现代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矿井生产技术素质,增强应变能力,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日益提高。第八条、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矿区内或矿井的其
36、它重要、特殊工程,如大峒室开凿、巷道维修、设备安装等都要有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矿应根据部颁发的的有关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及检查监督的规定,结合本矿具体情况,制定掘进作业规程管理方法,报公司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可参照掘进作业规程的管理办法执行。第九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程质量标准编制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有关职工认真学习掌握。各工种要按照应知应会的要求,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第十条 所有工程,都应有工程规格质量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验收工作。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每班验收;矿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凡质量不合格
37、的工程要坚决推倒重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扣除工作量和相应的工资、奖金。各项工程质量每月评定一次,记录备查。第十一条 要重视矿区尤其是井下通讯和调度工作。要求所有掘进工作面、主要峒室和重要车场、巷道、石门都有完善的通讯设施,以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第十二条 对煤矿专业在技术方面的事故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贯彻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发生技术事故后,各级有关干部要参加追查,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切实具体。第十三条 严格施工方法的审批制度。凡正规地段必须采用正规施工方法。由于地质或其它原因需采用非正规施工方法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第十四条 掘进工作面,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老窑,
38、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第十五条 行政责任分为两类,即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关系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第十六条 实行工程质量及技术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就是要严格落实各区队、机关部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生产职责。第十七条 基层区队责任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的行政处分:1、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者一年内累计发生2人重伤事故的。2、由于管理不到位
39、而造成整个矿井停产2小时或造成二级及其以上事故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构成犯罪的有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第十八条 主要技术责任者及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的行政处分,并进行处罚:1、未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责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的。2、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制定的施工方案、措施有漏洞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的。3、对重大技术隐患整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整改的。4、发生技术事故后,不立即组织进行原因分析、整改致使事故后果扩大的。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有关机构另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九条 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40、给予解除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留用察看的行政处分,并进行处罚: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定,因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2、对违反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而屡教不改的。3、由于对生产技术设施破坏而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背客观规律、强令职工作业造成重大技术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第二十条 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进行处罚:1、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或者违技术规定施工未造成造成事故的。2、忽视安全技术管理,有冒险蛮干行为的。3、对生产生产
41、技术人员提出的质量事故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技术负责人加重处分:1.对上级关于生产技术方面工作安排和要求不落实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2.对有关部门的提出的安全质量隐患不整改,造成重大损失的。3、同类技术事故在原单位一年内重复发生两次以上的。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分由安全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矿办、公司等部门依据本制度提出行政处分意见,经矿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6. 技术培训制度第一条:矿每年都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要在每年的一月上旬编制完毕,下达到各单位。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受训人员的不同分级组织实施
42、,其副队长及以上人员,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其他安全技术工种的培训由矿负责组织,各单位要保证人员按时到位。第三条: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转岗,必须经不少于7天的转岗培训方可转岗。第四条:坚持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类培训都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后必须对受训人员的学习进行考核,矿负责培训人员和安检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第五条:矿、队在规定的学习日内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情况,在不同阶段进行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自主保安、群众保安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7.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制
43、度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掘进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掘进工作面的基本法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掘进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贯通、过断层、过旧巷、揭露煤层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按照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队技术员负责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施工作
44、业前还必须由队技术员向本队干部和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益,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晰,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经过审批的设计或工作面设计;、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邻近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6、掘进作业规程(或掘进工作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巷道布置方式及巷道用途、长度、服务年限。、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已有的巷道情况,掘进范围内预测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