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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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实施范围现我院在册的正式职工(100名),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都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岗位类别设置1、根据青海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2、根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

2、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设置管理岗位2 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94个, 其中副高级8名、中级40名、初级52名;工勤技能岗位4名。三、岗位等级设置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划分。2、我院设置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名,设置专业技术副高级五级岗位2名、副高级六级岗位3名、副高级七级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八级岗位12名,中级九级岗位16名,中级十级岗位12名;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十一级岗位26名,初级十二级岗位26名;设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岗位4名。四、岗位基本条件(一)岗位基本条

3、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除符合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六级管理岗位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必须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2、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满,根据地我院实际聘任的岗位,确定其相应的岗位等级。参照以下办法确定:中专、大学专科毕业生,可确定为十级管理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确定为九

4、级管理岗位。3、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优先聘用。(1)在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省(部)、州、县级本专业方面奖励成果或荣誉称号;且在任现职内要有1-2次年度考核优秀;(2)且在任现职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符合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必须包括准入的要求。3、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根据单位实际聘任的岗位,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4、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聘用:(1)在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省(部)、州、县级本专业方

5、面奖励成果或荣誉称号;且在任现职内要有1-2次年度考核优秀;(2)且在任现职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上。(3)学历高者、获得奖项及论文档次高、篇幅多者。5、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基本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本院科室学科带头人、且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有创新,能较好解决疑难的技术问题;(2)在国家及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3)连续三年以上考核合格,医德医风良好,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4)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熟悉国内外进展,具有指导本专业发展能力,具有常规技术工作能力。 6、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基本条件(1)本院科室学科带头人、且在本专

6、业技术工作方面有创新,能较好解决疑难的技术问题;(2)在国家及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3)连续三年以上考核合格,医德医风良好,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7、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基本条件(1)专业科室技术骨干;(2)连续三年以上考核合格,医德医风良好,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8、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基本条件被聘在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科室专业技术骨干; (3)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能组织和独立完成综合性技术工作,能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 (4)连续三年以上考核合格,医德医风良好,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9、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基本条件被聘在十级岗位工

7、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科室专业技术骨干; (3)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能组织和独立完成综合性技术工作;(4)连续三年以上考核合格,医德医风良好,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10、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基本条件被聘在十一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科室专业技术骨干;(3)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能组织和独立完成综合性技术工作。(4)连续三年以上考核合格,医德医风良好,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1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基本条件被聘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1)必须具有初级(助理)专业技术

8、任职资格;(2)能按照工作规范独立配合上级专业人员完成本职工作。1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基本条件(1)本科毕业生直接聘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2)大学专科学历被聘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学历被聘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并能按照工作规范独立配合上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职工作。13、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基本条件(1)必须具有初级(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满,根据我院实际聘任的岗位,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四)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符合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必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必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限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4)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优先聘用。1、在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省(部)、州、县级本专业方面奖励成果或荣誉称号;且在任现职内要有1-2次年度考核优秀;2、且在任现职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四、聘任期限以上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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