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税服务厅推行“免填单”服务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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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办税服务厅推行“免填单”服务的实施意见“免填单”服务即对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不填写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按规定程序办结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推出后,纳税人可以免填98项涉税表单,极大方便了纳税人。为进一步贯彻总局“两个减负”的精神,落实省局“三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实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的目标,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无锡市地税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推行“免填单”服务举措, 一、实施目的通过在税务

2、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涉税审批等涉税事项办理过程中推行“免填单”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需填表格较多、部分填写信息重复、填写困难、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辅导沟通时间较长、效率不高等问题,做到及时响应纳税人对办税服务的需求,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二、实施方案“免填单”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为简化纳税人填写表单手续、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一)“免单”:即对于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不需要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征管信息系

3、统,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信息,无需纳税人签章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二)“免填单”:即对于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不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信息,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三、“免填单”业务范围在办税服务厅受理的涉税事项需纳税人填写的表证单书中,本次纳入“免单”和“免填单”的共21种,其中纳入“免单”的涉税事项四大类7项,涉及表证单书7种;纳入“免填单”的涉税事项三大类14项,涉及表证单书14种。具体为:(一)纳入“免单”的范围:(四大类7项)纳税人在

4、办税服务厅办理以下业务时,不需要填写相应申请表格:1、登记类:(1)纳税人办理银行账号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填写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告表,可凭税务登记证件以及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资料办理。(2)停业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停业申请审批表,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发票购领簿和未使用的发票、停业申请书等资料办理。(3)复业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复业申请表,可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核准复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

5、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文件;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复业的文件、复业申请书等资料办理。2、发票类:(4)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不需要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可凭代开普通发票申请书、合法身份证件、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双方合同、协议或与开票事项相关联的有关权属证明等资料办理。3、申报类:(5)印花税票认购。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印花税票请领(售)单,口头提出认购即可办理。 4、证明管理类:(6)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外出经营合同等资料办

6、理。(7)申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出票。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二)纳入“免填单”的范围:(三大类14项)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以下业务时,可以不需要填写相应申请表格:1、登记类:(1)设立税务登记(个体)。纳税人可以免填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可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经营户);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开业通知书等资料办理。(2)扣缴税款

7、登记。纳税人可以免填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办理。(3)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可以免填变更税务登记表,可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通知书或其他批准部门核准变更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税务登记证件的正本和副本原件;其他各种能够证明变更内容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办理。(4)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可以免填注销税务登记表,可凭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国税收缴证件证明;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

8、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属破产的纳税人,应持有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等证件、资料;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办理。2、发票类:(5)领购发票资格申请。纳税人可以免填发票领购资格鉴定(变更)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申请领购特殊行业发票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等资料办理。(6)领购发票资格变更。纳税人可以免填发票领购资格鉴定(变更)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领购簿;申请领购特殊行业发票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等资料办理。(7)领购发票资格注销。纳税人可以免填领购

9、发票资格注销申请审批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或企业公章;最后一次领用的发票等资料办理。3、审批类:(8)退税申请。纳税人可以免填退税申请书,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减免税批复(针对减免退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针对汇算清缴退税);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针对个人退税申请)以及纳税人书面申请等资料办理。(9)手续费申请。纳税人可以免填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领据,可凭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征单位)以及提取手续费的申请书等资料办理。(10)印花税核定征收审批。纳税人

10、可以免填印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可依据纳税人的口头申请办理。(11)企业所得税税核定征收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公章等资料办理。(12)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变更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上年征收方式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办理。(1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纳税人可以免填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公章等资料办理。(1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变更审批。纳税人可

11、以免填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公章等资料办理。四、实施时间“免单”服务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行,“免填单”服务依托省局大集中系统,待江苏省地税局大集中系统“免填单”功能完善后实行。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地税局同步推行。岳阳县国家税务局推行“免填单”办税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总局“两个减负”的精神,切实优化办税服务,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效能。我局决定自3月1日开始在全县各办税服务厅统一推广应用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一、“免填单”服务实施目的 通过在税务登记、认定管理、证明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涉税审批等涉税事项办理过程中推行“免填

12、单”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需填表格较多、部分填写信息重复、填写困难、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辅导沟通时间较长、效率不高等问题,做到及时响应纳税人对办税服务的需求,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二、“免填单”服务 1、坚持合法、可控原则。合法,即以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前提;可控,即法律责任的可控,要能够清晰划分当事各方的法律责任,使相关事项的法律效果不变。 2、坚持“两个减负”原则 本着“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按照“拓面覆盖、应简尽简、力求快捷”的原则,我局从办税每一个环节、

13、每一个流程、每一个事项、每一份资料入手,通过对税企双方都认为项目过多、填写繁琐易错、辅导填写难度大、办税效率低、既手工填表又录入计算机造成重复劳动的表单进行梳理,简化了业务受理方式,并将所有“简化填单”电子数据放税企QQ群里,方便纳税人取用。同时又要考虑尽量做到不加重大厅操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3、优化流程、提速时效原则 我局对现行的征管流程进行认真研究,减化、优化流程。将税控机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普通发票票种核定(不含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用量调整等业务改由办税服务厅直接审批。减少文书流转环节,减少办税时间。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一站式”涉税办理事项一览表规定的办税时限进一步提速,实行“

14、免填单”服务后,需即时办结的,依据“免填单”办税服务项目业务清分表中前三项应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速20%以上:未简化,合并服务流程的,在省局规定的效率目标时限内提速10%以上(一览表规定县局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所有涉税事项需要内部流转的,由大厅受理人员填写“一站式”办理业务内部传递单,按提速后时限注明各流转科室效率目标时限,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涉税事项。三、“免填单”服务的具体内容 “免填单”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为简化纳税人填写表单手续、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提供的优化服务。具体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 (一)“免单业务”:即对于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不需要填写申请

15、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信息,无需纳税人签章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 (二)“免填单业务”:即对于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不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信息,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 (三)“简化填单业务”:即由税务机关对表证单书涉及纳税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合理且适当的简化,仅保留纳税人识别号、填报时间等基本信息项,其他如纳税人名称、经济性质、经营地点、联系电话等可以从CTAIS系统查

16、到的信息不需要填写。对于这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简化后的申请表单进行填写,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及申请表单,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信息,再由纳税人核对后在申请表单上签章确认,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四、“免填单”服务的工作流程 实施“免填单”服务,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需办理免单、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口头提出涉税申请,需办理简化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填写简化涉税申请单;2、税务人员接受、审核纳税人应提供的相关附列资料;3、 税务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在CTAIS系统相关业务模块办理业务并打印相关表单,交给纳税人签字确认;4、纳

17、税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并交还税务人员;5、税务人员在CTAIS系统进行后续业务操作,办结业务。五、“免填单”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办税“免填单”服务是我局创新纳税服务手段、打造纳税服务品牌的重要举措,是响应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的有效措施,也是2012年我局纳税服务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全局人员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2、积极宣传,重视推广。要通过外部网站、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多种途径积极对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免填单”服务的内容、范围、流程,加快“免填单”的推行步伐。 3、重视培训,优化服务。优化办税服务资源配置,

18、注重“免填单”服务技能的培训工作,加强窗口工作干部的沟通能力,确保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便捷、优质的“免填单”服务。 4、注重改进,不断完善。把纳税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在“免填单”服务推行过程中,注意收集纳税人对“免填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服务平台和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免填单范围,以更为完善的“免填单”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岳阳县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施免填单服务的意见桂地税发2012113号 2012.9.18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

19、“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优化纳税服务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桂地税发2011151号)精神,优化办税服务,简化办事手续,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负担,在崇左市地税局2011年10月开展试点运行并取得阶性成果的基础上,自治区地税局决定从2012年9月下旬在全区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推行“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推行实施“免填单”服务,是落实税务总局“两个减负”重要举措,是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重要抓手,是“学习调研年”、“创新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成果。二、基本原则(一)依法治税。推行“免

20、填单”服务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其实施必须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二)精简高效。“免填单”服务的实现是借助系统间数据的自动导入,完成相应表单数据、内容的自动生成,从而实现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的工作目标,并在减轻纳税人办税的负担同时降低税务人员的咨询辅导、税法宣传以及业务操作的工作强度。(三)客观真实。推行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口述情况必须真实准确;税务人员采集录入的相关涉税信息,打印出的制式文书,必须由纳税人核对、签字确认,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四)稳步推进。“免填单”服务由自治区地税局统一安排推广实施,各地须在

21、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办理中全面运用该系统,对于自治区地税局确定纳入考核的功能项目应当重点实施推广,确保2012年年底前通过“免填单”系统办理业务量达到一定比例;对于系统中的其他功能项目,各地结合实际,从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的角度出发,研究其在各地推广运用的具体步骤与实施方法,最终实现整体运用。三、“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的功能项目及工作流程(一)“免填单”服务概念“免填单”服务是指纳税人在办税涉税事项时,不用填写申请表单,由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涉税事实,直接在“广西地税信息系统”中采集或录入相关涉税信息,并通过“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打印出相关文书,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

22、后,办结涉税事项的一种服务。目前“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涉税审批、行政处罚、告知回执、咨询服务等功能模块115项办税业务免填单功能,免填单业务表单86张,其中纳税人免填单41张,办税服务人员免填单45张,涵盖办税服务厅所有业务。(二)“免填单”服务工作流程实施“免填单”服务,各级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纳税人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涉税事项的相关资料;2.办税服务人员受理申请并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3.办税服务人员在“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等系统中录入涉税事项数据;4.进入“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打印表单交纳税人签字、盖章确认。5.办结涉税事项。四、“

23、免填单”服务业务范围“免填单”服务包括对以下各项业务所需表、证、单、书填制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应服务。(一)税务登记1.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2.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表3.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登记表4.扣缴义务人登记表5.应办未办纳税人登记表6.外来报验纳税人登记表7.纳税人停业报告书8.纳税人复业报告书9.税务登记变更表9.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0.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申报征收1.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2.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所得12万元以上)3.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4.代开发票申请表5.建安发票代开申请表6.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申请表7.涉农发票代开申请表8.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申请

24、表9.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三)发票管理1.普通发票领购申请审核表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3.发票使用情况表4.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5.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申请表6.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7.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表8.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表9.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表10.发票领购确认表(四)涉税审批1.退税申请审批表2.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3.房产税减免申请审批表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审批表5.其它税减免申请审批表6.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7.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8.房产土地交易纳税审批表9.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五)行政处罚根据纳税人违法事实,按规定程序办

25、结该涉税事项。(六)告知回执涉及告知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接收纳税人办税资料的回执,涉及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和涉税审批4大类业务。(七)咨询服务包括咨询受理、咨询业务告知、投诉举报等。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免填单”服务是自治区地税局推行优化纳税服务十项便民措施之一,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税务人员咨询辅导效率的有效措施。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应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二)强化督导,绩效考评为统筹推进“免填单”服务,自治区地税局选定“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的“税务登记管理”模块中的“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临时税

26、务登记纳税人登记表、外来报验纳税人登记表、税务登记变更表”;“代开发票管理”模块中的“代开发票申请表(包括门征、已完税)、建安发票代开申请表、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申请表、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申请表”以及“告知回执管理”模块中的“税务登记类、申报征收类、发票管理类、涉税审批类”等3个模块,共12项“免填单”办税服务事项作为2012年统一推广和重点绩效考核的项目。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自治区地税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地推广运用“免填单”系统的情况实行专项考核,并将以上重点绩效考核项目的推广情况作为基础得分项目。同时,各市实际增加运用的“免填单”服务项目作为加分项目,考核结果记入各单位年度系统绩效考核,以确

27、保高质量地做好“免填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三)因地制宜,稳步推广目前,“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已基本涵盖办税服务厅涉税业务的各项内容。除本次自治区地税局确定的重点推广服务项目外,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逐步推行“免填单办税服务系统”的各项功能,全面实现该系统的各项工作目标。(四)加强培训,深入宣传各地在推行“免填单”服务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对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其切实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同时,各地要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短信、报纸、电台、电视台等途径大力宣传“免填单”服务,使纳税人了解、熟知该项服务。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的

28、进行告知提醒,以方便纳税人。(五)拟订计划,狠抓落实各地要及时制定的实施计划,确保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2012年9月底前,各市地税局将实施步骤、培训计划、实施项目等情况报告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并迅速组织开展相关推广运用工作。(六)跟踪反馈,总结评估各地要做好“免填单”服务实施的跟踪工作,认真收集操作人员、纳税人等各方面在推行过程中所遇到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自治区地税局反映,并做好“免填单”服务项目推广总结、评估工作,及时完善,改进不足,务求实效。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各级办税服厅统一推广实施“免填单”服务的通知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针对部分纳税人反映的“填表烦、填表难”等问题

29、,永康市局借鉴银行窗口服务经验,创新业务受理方式,在办税服务厅对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买、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推行“免填单”服务,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优化了办税服务厅窗口资源,受到纳税人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前期试点单位实施情况的反馈,省局组织有关业务和技术人员对“免填单”服务内容和“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了完善和优化,现各项工作基本就绪,决定自8月份开始在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统一推广应用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填单”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事项,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免填

30、单”服务分为“免单”、“免填单”、“简化填单”三类。1.“免单”服务。对部分涉税事项,免予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采集相关涉税申请信息,直接免单,纳税人就可办结该涉税事项。具体包括报税、网上认证资格认定、纳税证明开具等2大类3小项4种表格(详见附件表1)。2.“免填单”服务。对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不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CTAIS系统,采集相关涉税申请信息,打印出制式文书或代其填写表格,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结该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减免退税、纳税

31、申报等5大类15小项16种表格(详见附件表2)。3.“简化填单”服务。对表证单书涉及纳税人填写的部分进行合理且适当的简化,仅保留纳税人识别号、填报时间等基本信息项和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其他如纳税人名称、经济性质、经营地点、联系电话等可以从CTAIS系统查到的信息不需要填写。具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发票验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延期申报申请审批、各项税收优惠的备案及审批等。二、“免填单”服务的工作流程实施“免填单”服务,各级办服务厅窗口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纳税人提出涉税申请;2.窗口人员接受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审核纳税人的相关证件;3.窗口人员在免填单

32、管理系统相关模块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等必要信息,系统生成涉税申请表;4.窗口人员打印表单;5.纳税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并交还窗口人员;6.窗口人员在CTAIS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7.窗口人员加盖业务印章,并将相关证明资料交还纳税人。三、“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为实现“免填单”服务,永康市局开发了“免填单”管理系统,并根据各试点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同时吸收了舟山市局的表单导入(CTAIS系统)功能。该系统由国税端免填单管理系统和纳税人端自助免填单管理系统两部分组成,内容包括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减免退税、纳税申报等5大类业务的信息采集、信息补录、打印等功能。系统采用B/S架构,

33、嵌入在原金华市局开发并在全省推广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里,以市地为单位统一部署。相关软件及操作手册放在省局FTP:-纳税服务处/上传区/汪向前/免填单系统/目录下,请各地自行下载、安装、应用。四、推广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免填单”服务是2010年全省国税纳税服务重点工作,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十项举措”之一,是应纳税人需求,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实在措施,也是优化办税服务人力资源配置的理想选择。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措施积极推广。2.积极宣传,主动服务。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短信、报纸、广播、电台等途径大力宣传“免填单

34、”服务,使每个纳税人都了解、熟知这项业务。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要对办税人员进行主动提醒,以方便纳税人。3.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各地在推行过程中,可根据本地实际,采用多种途径,实施“免填单”服务。除通过大厅窗口实施“免填单”服务外,各地要积极通过自助办税区、网站(纳税人端)等途径,引导纳税人自助填写打印表单(详见附件表3),再交给窗口受理,同时要加大力度推行纳税人端自助系统,以解决部分企业印章不能外带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为提高办税人员表达的准确性,各地大厅窗口可适当准备一些便签纸和笔,让办税人员把要补充的信息写在纸上,再交给窗口人员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使用双屏幕设备,以方便办税人员纠错。4

35、.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各地在推行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业务流程,明确操作人员、纳税人的职责,做好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力求在7月底之前完成培训工作,保证推行工作顺利进行。5.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各地纳税服务部门要与信心中心及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系统的安装、部署工作,确保系统平稳上线运行。6.及时总结,做好评估。各地要做好“免填单”服务实施的跟踪工作,认真收集操作人员、纳税人等各方面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及时向省局反映,并做好项目总结工作。五、其他相关事项1.各地应力争在7月底之前完成系统安装、人员培训、宣传工作和试运行工作,8月份按

36、时上线实施。届时,省局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各地要保证工作进度,以免因工作被动而影响服务声誉。2.在“免填单”服务范围方面,除省局确定的统一推广项目外,各地可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和本地实际,自行扩充服务项目。各级办税服务厅车购税窗口和车购税分局,也要根据省局货物劳务税处的要求,加快推行车购税电子申报系统,以实施车购税的“免填单”服务。3.关于表单格式问题。“免填单”服务所涉及的表单格式,省局进行了初步统一,参考了总局目前正在统一的样式和全省各地普遍使用的格式,因此原则上各地要统一应用系统所设置的表单格式,不要做新的修改。在打印方式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全打或套打方式。各地在推行过程中,遇到问题

37、,请及时与“免填单”服务保障组加强沟通联系。省局:汪向前,电话:0571-85270923。永康市局:吕新波(技术),电话:13858920776;吕静月(业务及操作),电话:0579-87177740;舟山市局:傅增辉(表单导入),电话:0580-2282221。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各级办税服务厅实施“免填单”服务的通告各纳税人:为解决部分纳税人反映的“填表烦、填表难”等问题,我局借鉴银行窗口服务经验,决定自8月份开始在全市国税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对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买、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推行“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免填单”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

38、事项,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免填单”服务分为“免单”、“免填单”、“简化填单”三类。1.“免单”服务。是指对部分涉税事项,免予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采集相关涉税申请信息,直接免单,纳税人就可办结该涉税事项。现有“免单”服务包括报税、网上认证资格认定、纳税证明开具等2大类3小项4种表格。序号大类小项表单名称1金税工程网上认证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申请审批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协议书报税抄税单2涉税证明纳税证明申请书2.“免填单”服务。是指对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不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

39、其口述,依托CTAIS系统,采集相关涉税申请信息,打印出制式文书或代其填写表格,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结该涉税事项。现有“免填单”服务包括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管理、减免退税、纳税申报等5大类15小项16种表格。序号大类小项表单名称1税务登记停业登记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变更登记变更税务登记表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认定管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3发票发票票种(用票量)的调整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

40、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代开普通发票代开发票申请表4减免退税类减免税审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退税审批退(抵)税申请审批表5纳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非定期定额户)纳税人纳税申报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定期定额户)纳税人纳税申报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定期定额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3.“简化填单”服务。是指对表证单书涉及纳税人填写的部分进行合理且适当的简化,仅保留纳税人识别号、填

41、报时间等基本信息项和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其他如纳税人名称、经济性质、经营地点、联系电话等可以从CTAIS系统查到的信息不需要填写。现有“简化填单”服务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发票验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延期申报申请审批、各项税收优惠的备案及审批等。二、纳税人网上自助服务系统的应用我局在推行“免填单”服务的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还应用了供纳税人免费使用的网上自助服务系统,该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纳税人登录后可以直接调用数据、补录数据和打印办税表单,省去手工填单的麻烦。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网上自助服务功能后,即可登录网上自助服务系统。登录号为纳税人识

42、别号,初始密码为000000时,必须通过修改密码后才可使用系统。纳税人网上自助服务系统的地址为:http:/80.44.31.80:7001/。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推广实施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市局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在全市国税系统统一推广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填单”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事项,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免填单”服务分为“免填单”、“简化填单”两类。(一)“免填单”服务。即对于

43、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不填写涉税表单,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CTAIS系统,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通过“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打印出相关文书,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结该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登记管理、认定管理、证明管理、税收优惠备案等4大类58小项7张表单(详见附件1)。(二)“简化表单”服务。即对于部分涉税事项,对表证单书中涉及纳税人填写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简化,依托CTAIS系统,采集基本涉税信息,并通过“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打印出相关文书,纳税人只需填入CTAIS系统无法采集的信息,并经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结该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登记管理、认

44、定管理、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收优惠备案等4大类20小项11张表单(详见附件2)。二、“免填单”服务的工作流程实施“免填单”服务,各级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纳税人提出涉税申请;(二)窗口人员接受相关证明资料原料、复印件,审核纳税人的相关证件;(三)窗口人员在“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相关模块中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等必要信息,系统生成涉税申请表;(四)窗口人员打印表单;(五)纳税人填写其他信息,经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并交还窗口人员(“免填单”无需填写,直接核对签章即可);(六)窗口人员在CTAIS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七)窗口人员加盖业务印章,并将相关证明资料交还给纳税人。三、“

45、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为实现“免填单”服务,市局开发了“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登记类、认定类、发票类、税收优惠类、申报征收类、证明类、合并类、查询统计八大功能模块,并作为外围系统平台的子系统进行管理。其中,税收优惠类在外围系统渠道服务平台税收优惠备案管理中操作。四、推广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免填单”服务是应纳税人需求,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实在措施。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措施积极推广。(二)积极宣传,重视推广。要通过外部网站、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多种途径积极对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免填单”服务的内容、范围、流程,加快“免填单”的推行步伐。(三)重视培训,优化服务。优化办税服务资源配置,注重“免填单”服务技能的培训工作,加强窗口工作干部的沟通能力,确保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便捷、优质的“免填单”服务。(四)注重改进,不断完善。把纳税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在“免填单”服务推行过程中,注意收集纳税人对“免填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服务平台和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免填单范围,以更为完善的“免填单”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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