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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征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分行、徽商银行分行、农村商业银行、浦发行支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当涂支行、当涂新华村镇银行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评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对各考核对象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评分依据。三、考核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企业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非银行信用信息运用和综合管理等四个方面。(一)企业征信系统(40分)1贷款卡行政许可情况(20分):各金
2、融机构在为借款人办理(包括新办、年审、补年审、变更、挂失换发等)贷款卡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资料,准确填报电子表格,严格按市金融机构贷款卡业务预审操作流程于规定时间提交至人行,对于提交资料质量不高或经借款人(其他金融机构)举报有推诿、拒办贷款卡业务的金融机构,经查实每发现一户扣5分,扣完为止。2. 贷款卡制度执行情况(10分):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查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贷款卡,不得为无卡或持无效卡(贷款卡未年审或被注销)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办理信贷业务。若对无卡或持无效卡借款人或担保人办理信贷业务的,每发生一户扣5分,扣完为止。3信息查询(5分):建立内部查询管理制度,合规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保留与查询相
3、关的档案资料。现场检查时发现违规查询或因违规查询被举报经查实的,每违规查询一笔扣1分,扣完为止。4异议处理(5分):对异议信息及时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若对异议信息处理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二)个人征信系统(40分)1个人信用报告查询(30分)。建立信用报告查询管理制度,合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手续齐全的,不得无故拒绝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并要按规定保留查询资料和记录查询登记薄。如有违规查询或未登记查询登记簿的或无故拒绝查询推脱至人民银行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用户管理(5分):用户调整未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备案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
4、为止;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个人信息泄漏等重大后果的,本项不得分。3异议处理(5分):未执行市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协查制度的,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个人异议外部协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三)非银行信用信息运用(30分)1、非银行信用信息运用情况(20分)。各机构应积极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规定建立相关制度办法,对信贷业务过程中非银行信用信息运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并及时上报人民银行。有典型案例和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的,每季得5分;无实质内容又无相关案例的,不得分。2、非银行信息运用统计报表(10分)。各机构能够按时按质报送报表的,得10分,迟报1次扣1分,漏报1次扣2分,扣完为止。(四)综合管
5、理(40分)领导重视,成立征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工作。能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相关制度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合规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并报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备案。(20分)2及时上报企业、个人征信系统相关报表,迟报1次扣1分,漏报1次扣2分。(10分)3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选定企业的外部信用评级工作,开展一户企业得1分,没有开展此项业务的不得分(按企业开户行及信贷业务开办行为归属) (5分) 。4按时完成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不符合要求的,按次酌情扣分(5分)。四、加分项目(一)运用征信系统进行
6、综合分析撰写的分析报告和其他文字材料,被省以上(含省级)报刊、当地政府、上级行采用的,每篇加1分,被总行(含总行)以上报刊采用加2分。信息采用以最高加分为准,不重复计分。(二)对征信系统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被人民银行省行及以上采用和推介的,每条加1-2分。(三)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反映征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每反映一次加0.5-1分。(四)人民银行布置的部分商业银行另外报送的统计报表,每次加1分。五、奖惩办法(一)各被考核对象,缴纳人民币1000元,作为征信工作奖励专项基金,每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得分情况评选优秀单位和征信工作先进个人。考核结果人行市中心支行将以行文的形式进行通报,并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对征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后三名的机构,人行市中支将增加现场业务检查次数,督促其提高征信工作效率。(二)组织领导: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负责考评日常管理工作,由征信管理工作人员按照考核办法建立月度登记台账,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报分管行领导审定。六、附则本办法由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