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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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中小企2009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加快我省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运作,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维护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100号)(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

2、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第四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

3、办公室会同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监局建立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负责审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明确的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进行核准,指导与督促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定明确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态监督系统,及时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

4、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会同财政、工商、人行、银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为“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提供信贷服务;财政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风险识别与预警工作;工商部门做好准入把关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年度检验;人行分支机构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银监部门协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进行相关培训。第五条各省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和协调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

5、布局,审报县(市、区)政府有关试点方案,监测分析防范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第六条试点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对象,审定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组织中小企业、财政、工商、人行、银监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息贷款等金融违法活动。第七条各级房产、国土、车管等相关部门,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要及时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第八条在试点期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省辖市政府要认真选择试点对象,有条件、分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防止一哄而上、擅

6、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协调一致的监管机制,认真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第二章机构的设立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行政区划指小额贷款公司所在的县(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在设区的市辖区的,其行政区划应当由设区的市行政区划名称与市辖区名称连用。行业是指“小额贷款”。组织形式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

7、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第十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二)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不高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主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500

8、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为1亿元)。(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公设施;(七)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中选择,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

9、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五)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第十

10、二条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四)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资金实力;(五)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可依法转让。第十四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报省辖市政府审查,经省辖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扩权县(市)可直接上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同时报所在省辖市政府备案。申请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市、区)政府报送以下材料:(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出资

11、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资金入股;(四)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五)可行性研究报告;(六)公司章程;(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八)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九)股东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应提供最近3年的经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十)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十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十二)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对营业场所出

12、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十三)公安、人民银行分别对股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信用记录证明;(十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十五)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材料。第十五条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一)县(市、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二)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三)本意见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第十六条省中小企业局对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意见。对不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驳意见。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省

13、中小企业局核准之日起90日内,凭核准意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暂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开业前30日内向省中小企业局、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第二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

14、性。第二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核定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营下列业务:(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二)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三)经省中小企业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不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发放高息贷款,不得从工商企业获取资金,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不得对外担保,不得开展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不得在核定的县(市、区)行政区域外从事经营活动。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

15、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时,应该认真审查是否符合上款规定,违反上款规定的,不得给予融资。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第二十四条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第二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

16、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第二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贷款管理制度、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第二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参照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第二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

17、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小额贷款公司从事信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828号)和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853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小额贷款公司按季向省中小企业局、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提交财务报表、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和其他相关统计信息资料,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要求,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每年4月30日前,小额贷款公司负责向公司股东、

18、有关主管部门、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和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第三十条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和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担任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和声誉,熟悉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三)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从业经验,确保履职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在行为及决策上有较好的判断和管理能力,有良好的从业记录;董事

19、长和经理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四)具备履职所需的独立性。第三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

20、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金融行业工作的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第五章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调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应按照设立审批程序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省中小企业局对同意核准变更的申请材料,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意见。对不同意核准变更的申请材料,应

21、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驳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凭省中小企业局的核准意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第三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后,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第三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持续经营1年以后,可以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住所仅限于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的迁址,不得进行异地迁址。第三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应按照设立审批程序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

22、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小额贷款公司解散,依照公司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凭省中小企业局的核准意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破产:(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自愿或应其债权人要求申请破产;(二)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机构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申请破产。小额贷款公司拟破产,应在向法院申请破产前,向省中小企业局提交申请并获得核准。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破产清算。第三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

23、公司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省中小企业局、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备案材料。第三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省级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监测系统,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处置和防范风险。第四十条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制度,落

24、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和处置机制,及时识别、预警风险,切实防范和处置风险。第四十一条省中小企业局应建立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相关部门依其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检查。根据监管需要,省中小企业局可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聘请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专项审计或稽核,有关费用由小额贷款公司支付。第四十二条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制度。小额贷款公司每年月日前向当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县(市、区)级以上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中小企业局进行行业年审。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工商年度检验时,应当提交省中小企业局出具的行业年审意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

25、年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加盖公司印章);(三)股东、发起人名称(姓名)及出资额;(四)公司经营情况;(五)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六)省中小企业局要求的其它材料。第四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省中小企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中小企业局取消当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营运期间抽逃注册资本;(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三)未经核准擅自变更、终止;(四)超

26、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定县(市、区)行政区域从事经营活动;(六)非法集资或变相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利率政策等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七)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八)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九)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十)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办法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组建行业协会,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

27、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第四十五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监督实效。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合同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本办法中的“以上”均含本数或本级。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下面红色字体为赠送的个人总结模板,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xx年电气工程师个人年终总结模板根据防止人身事故和电气误操作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班针对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重点,为

28、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工作,特制定了防止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两防)实施细则。把预防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作为重点安全工作来抓,检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安全生产“三大规定”情况,检查(两防)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防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处理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从而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生产目标收到一定的效果。通过前段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我班到现时为止在此方面的情况总结如下一、在防止人身事故方面(重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在运行维护、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防触电、防高空坠落事故。我班通过对每周的安全会议和工作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管

29、理的检查,使得安全防范思想、工作、监督到位;使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及整改落实,从而安全工作得到保证。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包括高空作业现场查勘,使工作人员对该任务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卡)有清晰、准确、全面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安全措施,并正确派选合适胜任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2、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交待工作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该作业的危险点。作业过程中明确监护人员,监护人实时监控高处作业人员动向,及时提醒和纠正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使安全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和执行到位。3、认真落实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配备可靠的(按规定期限内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带(绳)、

30、升降板、脚扣、竹(木)梯等,并能够正确使用此类工器具。 4、在高空作业的工作全过程中,强调工作人员自始至终确保自身安全行为:定期对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器具(安全带、安全绳、脚扣、升降板、竹木梯子等)进行试验,试验或外观检查不及格的立即报废,严禁留作备用。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栓在上方牢固的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工作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栓牢。上杆前先检查杆塔及拉线情况和登杆工具,确保该设施安全性和可靠性,使用脚扣时,安全带必须系圈在杆上;上下杆时,必须使用防堕落装置或有具体防止堕落的安全措施,以防失去保护。安全带必须栓在的构件上,不得随意解除。高处作业在转移作业位置时,手

31、扶的构件必须牢固,不得失去保护。需要沿着水平梁、斜柱、水平管或暂无防护栏杆、没可靠的扶持物帮助保持平衡时,必须使用水平安全绳。在无任何保护的情况下,绝对禁止沿单梁或管道上行走的行为。高处作业人员的施工工具必须使用工具袋装备,禁止使用容易造成工具掉落的简易皮套;上下传递物件时,必须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严禁利用绳索或拉绳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和在间隔大的构架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5、认真执行“两票”制度,防止误触电、感应电伤人的高空堕落事故。二、在防电气误操作方面在培训方面,组织了二次工作人员在配变站现场作防误操作演练,并使用录音记录。使全体工作人员对防误操作的认识,意识到预防人

32、身、电网、设备安全事故的重要性。(1)认真组织查找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施工、维护班组和人员在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整改和防范措施。(2)加强安全管理,在执行规程、规定和制度上决不含糊。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3)通过每周的安全活动日,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快报和相关规程、规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讨论,吸取事故教训,使“防误”工作深入人心。(4)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认真正确填写操作项目和程序,不漏项。(5)操作时认真履行唱票、复诵制,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并由监护人监护操作,同时

33、录音操作过程。(6)拉、合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时,应先将线路转为空载状态,防止带负荷拉、合线路刀闸。(7)开关检修时,应切断柜内二次控制电源的柜内照明电源以防止误合开关和触电;操作低压开关(刀闸)前,应检查开关是否正常并做相关防护措施,操作时不要面对开关,防止电弧烧伤工作人员。1.杂志中上色遇到的疑问:为什么我们的美编在绘制杂志中一些插图时选用灰暗的色调,而不是用艳丽的色彩?很多家长主观的认为孩子喜欢颜色艳丽的颜色,但是在生活中没有一个孩子会主动去选择艳丽到夸张的衣服,插图也一样。中国的传统的水墨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国画中用色很少,用的最多的就是“墨色”,国画中“墨”与“色”是相通,而墨分五

34、色(其实不止),表现中即有墨的浓淡层次,又有色的联想感受,从而达到无色似有色的境界使整幅画看起来一点都不单调灰暗。当然杂志的插图也不能像马路一样一直是一个色调,明快的色彩也是必不可少的。总之,对于插图来说,不一定就非得用丰富的色彩,只要能充分表达文字的内容就可以。即使是单纯的黑色、褐色也能出色地描绘出文字的内在世界。孩子同样能丛这些画面中充分了解故事,想象他自己理解出的色彩世界。这也是插图要给人留一些想象空间的原因。美学大师朱光潜说过:“美术作品之所以美,不是只是在表现的一部分,尤其是美在未表现而含蓄无穷的一大部分,这就是所谓的无言之美。”什么样的故事应该配什么样的色彩呢?抒情类的文字配合传统

35、的中国画或梦幻的画面或颜色明度对比属于弱对比的就能产生很好的呼应效果,将读者吸引到安静的故事中去。奇幻神秘的文字配合厚重冷峻的颜色和与颜色相配的绘画风格(如;写实风格和版画效果)能加强奇幻神秘的气氛。幽默荒诞类的文字配合轻松的绘画技法和颜色明快,纯度对比强烈的风格就能和文字相得益彰。2.插图的形式和技法太多了,到底那种更好,或是杂志的美术编辑究竟该用什么样的插图来传达文章的深层内容?在看到一篇文章时,理解文章的内容,并明白作者想告诉读者的是什么?也许是告诉你一个生活态度或一个学习方法,也许是一个人生哲理找到文章的中心思想,用孩子的视角思考,再配出贴近孩子生活世界的插图。如果一个插图只是表现文章

36、中的一段文字和一个场景,那要想用图来打动读者,那是很难的。好插图除了能用视觉语言来烘托文字的不足之处外,还能和文字一起在读者的脑中升华。插图在兼顾了以上的这些要求后,出现的画面就是出色的传达了文字的深层内容了。3.在版式流程中编辑在遇到插图和文字的不和-谐组合时应该怎样去调整?在工作中我们也许都会遇到杂志在版式流程中,有些版面不和-谐或插图和文字的同时产生阅读障碍的问题发生。a. 图和文字的组合让阅读有了困难,也就是在文字下面的图的色彩或纹理影响文字的清晰度。出现这种问题需要调整插图,插图的纹理太重的减少纹理或做模糊处理,底色太鲜艳的降低色彩饱和度并加重文字颜色。如果在做了这些努力后,仍然有阅读的困难,干脆去掉文字下面的背景插图。(8)配电站停电时,必须检查确认进线柜电缆头不带电(检查带电显示器)才能合上进线柜接地刀闸,配电站送电时,应先检查进线柜地刀是否拉开,防止带地刀送电。没有地刀的进线柜,严禁私自解锁,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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